协同理论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构建论文

协同理论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构建论文

协同理论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构建

吴立文

摘 要: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投入力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当前新型职业农民人数不断增加,已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培育模式,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仍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形成完整的培育体系。本文基于协同理论的视角,探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困境,通过河南洛阳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政府部门+专门机构+市场主体+多方资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关键词: 协同理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一、引言

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农民作为中坚力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型职业农民既具有传统农民的职业属性,又具有时代赋予的新特征。“新型职业农民”一词首次在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提出,之后每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出更明确的要求。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职业农民将会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到尤为关键的作用。由此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不断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目前我国不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财政力度、不断涌现经验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政府部门主导意识过强、专门机构培育能力较弱、市场主体参与意识不强、多方资源机构分散等问题。如何打破培训主体间的壁垒,形成培训合力,是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协同理论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耦合性分析

(一)协同系统的开放性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是开放的。协同理论研究的系统必须是开放的系统,只有这样,系统才能实现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吸收外界的信息、物质和能量,从而在组织的作用下实现从无序向有序的发展,在不断汲取外界优质资源的基础上保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发展活力。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各培训主体是开放的,而且整个培育体系也是开放的,因此整个培育系统能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资源的互通,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培育体系内不同的培训主体拥有不同的资源和优势,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会促进系统产生协同效应,能有效减少因为子系统间的不协调而产生的资源浪费。

(二)协同系统的动态性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是动态变化的。协同理论认为各子系统间相互影响促进的协同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系统会受到内部不可控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系统为确保目标的实现会促使各子系统不断调整,最终形成新的协同关系。具体而言,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当没有培育任务时由于单个农民的学习是无序的,学习的内容由自己决定,这时培训主体也呈现无序的状态。反之,当有培育任务时每个农民都会无形中受培训主体的支配,接受培训主体传授的知识,此时培训主体呈现的是有序的状态。在这个从无序变为有序过程中,接受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地接收先进的农业知识且与自身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资源的整合,促进受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重新构建自身的知识体系。可见,这一动态协同过程在不断循环往复使整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持续发展变化。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是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以保证行车安全的关键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技术含量、安全相关性和自动化程度均较高的关键机电系统之一。文献[1-2]规定,对于新建和新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安全相关系统需要开展独立的第三方安全预评价。文献[3]规定,必须首先对新建铁路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预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安全评估。因此,作为安全高度相关系统,需要在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工程建设前对其进行安全预评价。

综上,将协同理论作为支撑理论是因为协同理论具有的开放性、动态性等特征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特征相契合。

2016年,中央财政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13.9亿元,比2015年增长26.4%。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突破10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000万以上有18个省(市),其中,江苏、山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安徽、福建、陕西省分别投入7000万元、6000万元和4000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15亿元,比2016年增长7.9%,带动省级投入资金超过5.8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000万以上有16个省(市),其中江苏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安徽、福建、山东省分别投入6550万元、5600万元和6000万元。由此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三、协同理论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状及困境分析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欧盟90%的天然气依靠进口,最早欧盟的天然气运营模式是大型天然气企业纵向一体化垄断经营,效率低下,各国之间市场分割严重,天然气供应经常处于紧张状态。

[20]信春鹰、陈国刚:《2007年中国立法发展状况》,见李林主编:《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6(200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3页。

1.构建政府部门与专门机构的合作机制

2.经验模式不断涌现

各地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探索中涌现出具有鲜明特色且有显著成效的培育经验。例如,江苏省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纳入农业现代化指标,通过指标引领,加强了政府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的作为。山东临沂市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联盟会,通过创业联盟将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种良性竞争关系,既提升了市场竞争力,也推动了当地传统农户的改造升级,带动了当地农业的发展。湖北武汉东西湖区成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协会,协会定位为“才”“财”融合,以“协会+公司”的方式运营(以协会为平台,由协会会员联合创建的企业捐赠支撑协会运营),以创造价值为目标,主要发挥社会服务作用。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困境

1.政府部门主导意识过强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培育规模持续增长、培育模式全面开花。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仍存在着运行机制不畅、动力机制不足、竞争机制缺乏和培育保障机制滞后等问题。究其原因,新型职业农民各培训主体间仍存在着政府机构主导意识过强、多方资源参与意识较弱和市场主体培训分散等问题。

2.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的共赢机制

2.专门机构培育能力较弱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门机构特指农广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它贯穿于培育的前、中、后各个环节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农广校自身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地区的农广校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与中央要求建立的农广校体系有很大的差距,无法直接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农广校的健全程度直接决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广度和深度,如果农广校体系不健全、培育能力弱,那么就会加剧新型职业农民地区培育不平衡。

3.市场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具有产业和基地优势。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倡导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但参与培育的市场主体依旧稀少,投身培训工作的积极性仍然不高。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市场主体不愿参加培训工作是认为不能直接为其带来经济效益,他们只看到眼前利益,没有从长远利益来考虑。没有认识到依托市场主体建立培育基地,可为市场主体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培育力度不断加大

4.多方资源机构分散

(3)目标价格政策带来的福利损失高达35.46%,且替代弹性越大,福利损失越高。从目标价格提高带来的福利水平变化来看,由于生产者福利和消费者福利的增加都来自政府补贴,而生产者福利和消费者福利增加量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2.82%和51.71%,这意味着有35.46%的政府支出成为无谓效率损失,并且国产大豆和进口大豆的替代性越强,这种效率损失就越高。替代弹性越大,意味着实际的市场开放程度越高,此时对生产者补贴越多则对市场扭曲越严重,无谓效率损失的增加可以理解为市场开放的代价。

(2)在碾压施工过程中,由于沥青材料的粘连性比较好,所以很容易会粘到胶轮上,导致碾压施工难以顺利、高效的进行。因此,在复压的时候选择的2台或者3台10t重振动压路机,并且施工时要反复碾压4~6遍。

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主的多方资源农业特色明显、学科门类齐全、教师资源丰厚。目前农业院校参与社会服务的效果无法衡量,这制约着农业院校服务社会能力的提高,高校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业推广服务机构作为最基层的培训机构,具有体系健全、覆盖面广等优势。但是,作为最基层的培训机构,目前在硬件和软件上都存在缺陷,从而导致培育效果差、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构建路径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不能单靠政府部门唱“独角戏”,应充分调动其他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各培训主体的作用,形成各培训主体最大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整合最终协同发展,达到培育的最优效果。

(一)构建主体协同体系

城镇住房民生状况可以用以下三个指标来反映。人均住房面积、房价收入比、住房消费占总消费比三个指标分别从住房使用价值、住房支出负担、整个消费结构三个方面体现了住房民生的状况。

农广校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的地位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政府部门要想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得依托农广校完善的办学体系。农广校的辐射范围广,可挖掘农民实际培训需求,同时贴近农民的生活,能更好地进行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唯有二者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职业农民的培育和发展。

“行政角色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日常活动中的功能作用和基本功能,主要包括政府职能范围、管理方式及功能作用等。”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政府部门往往大包大揽挤压了专门机构、市场主体与多方资源的生存空间。例如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培训,大多没有充分发挥高等农业院校、农业研究所的专业优势,而涉及技能性市场性要求比较高的培训,也很少积极邀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等。

另外,涂晓光等使用卷积神经网络在单层CT图像上区分实性结节、部分实性结节、非实性结节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8]。

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市场主体,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市场主体管理者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不强,企业家为了追求经济最大化忽视了社会责任,缺乏投身社会服务的企业家精神。因此,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自身发展力量的不足急需依赖政府的力量来弥补,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缺陷可以通过市场主体与政府间的合作得到有效解决。

3.创建政府部门与多方资源的决策参谋机制

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多方资源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知识,国内大部分高水平农业人才也汇集在这些机构中,它们都对三农问题开展过深入的研究,因此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制定中具有话语权。政府部门应给予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多方资源照顾政策。例如可以划定定点合作单位,适当地给予资金扶助,对定点合作单位在科研项目审核上给予倾斜政策等。同时,多方资源也应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号召,发挥自己师资和科研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构建资源协同体系

培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保证,资源优化整合的广度、深度及共享程度直接决定了培育体系构建的成效。通过构建各培训主体间的资源协同体系,能够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实现培训主体的密切配合和紧密合作。

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差异决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更具时代性、职业性。因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牵涉的部门机构更多,培训资源更多更复杂。整合梳理各培训主体间的资源,打破固有资源的壁垒对目前培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可将培训资源划分为学员、师资、基地和信息这四个部分,通过明确每个培训主体所拥有的资源打破固有的资源格局,对资源进行整合梳理,进而实现资源的互通共享。通过整合资源发挥各培训主体的优势,形成培育合力,完善和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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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428(2019)06-0160-02

作者简介:

吴立文,女,安徽滁州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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