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萍[1]2016年在《北宋小使臣选任研究》文中指出小使臣是北宋基层武官的统称,他们的入仕途径主要有荫补、武举、战功和其他的方式。其中恩荫入仕是其最重要的入仕途径,主要包括宗室恩荫入仕、外戚恩荫入仕和普通官员子弟恩荫入仕。由于荫补之滥,小使臣的数量庞大,也成为宋代冗官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宋廷为了表示对前朝帝王与勋臣之后的敬意,奖励当朝为国遇难者的功勋,会对其后代进行推恩赏官,所赏官阶中有一部分是小使臣的低阶。科举制度是宋政府实行的选拔官员的制度,包括文举和武举。武举开考之后,武举的状元一般授予基层武官中的低阶。小使臣作为基层的武官也可以通过战功入仕,主要是通过对外战争的军功和对内平乱的战功来获得赏官。另外,北宋前期的皇帝会对其潜邸旧臣进行推恩赏官,赏官中有小使臣官阶。宋廷为了羁縻少数民族,会对其首领推恩,使其代替朝廷管理本民族事务,小使臣的来源中有一部分是少数民族首领。北宋小使臣的管理机构经历了三次变革:北宋初由宣徽院管理,宋太宗到宋神宗官制改革前由三班院管理,元丰改革后由吏部侍郎右选管理。北宋无出身的小使臣必须经过呈试考试才能出任差遣。他们可以差注的差遣有监当官、巡检、县尉和监押。任何国家机构都是金字塔式结构,高层官员是越高越少,基层官员是越低越多。所以,小使臣是武臣中占比例最大的。小使臣作为低级武臣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对外战争中,小使臣所担任的都监、缘边巡检等差遣是宋代边防体系中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他们在领兵官的率领下击杀敌人,维护边疆安定;小使臣所担任的寨主、巡检等是维护地方治安的主要力量;小使臣所担任的监当官,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充实了国库;小使臣还参与基础工程设施建设,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地方经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小使臣还常作为副使或随从人员参与到与异族政权的交往中,为维护国家形象,维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发挥了作用。因此,把这个庞大群体的入仕与任用制度研究清楚,能推动宋代政治史等诸多领域的学术进步。
徐晓楠[2]2018年在《宋代大礼与官员家庭生活研究》文中指出郊祀大礼是宋代最重要的祭天礼,它每三年举办一次,由皇帝亲自参加。大礼过后,往往会大赦天下,推恩文武百官及军队。官员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与郊祀大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宋代大礼与官员家庭的交集主要有三:经济赏赐、大礼封赠和恩荫。经济赏赐包括金、银和绢等钱物的赏赐;大礼封赠针对官员家庭中的父、祖、母、妻给予恩惠;大礼恩荫则是针对官员子孙及亲属给予优待。这三方面的交集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为官员家庭带来深刻的影响。钱物赏赐使得官员家庭得到经济优惠;大礼恩荫为官员家庭带来政治保障;大礼封赠又使得官员的家庭荣誉得以彰显。可以说,宋代大礼推恩从方方面面保障了官员家庭的特权。虽然宋代大礼对官员家庭的推恩在实施过程中几经变动,如逐步减少官员的大礼钱物赏赐、约束官员大礼荫补子孙范围及人数、规范官员大礼封赠制度。但这些变动也正说明了宋朝统治者对于大礼推恩官员家庭的重视。纵观两宋历史,虽然大礼对官员的推恩由于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加剧国家冗官局面等原因而遭受诟病,但对于标榜与士大夫治天下的宋朝统治者来说,其在协调社会矛盾、稳定政权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孙俊[3]2006年在《宋代荫补官员与地方政治》文中研究指明在宋代的官僚队伍中,以荫补出身的官员人数为最多,宋初承袭五代荫补旧制,文武官员五品以上都可荫补子弟入仕。在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颁布了宋代第一部荫补法,法令以官员所任官职、差遣等来作为荫补的标准,荫补所授官职大大低于唐代,并且全都是从八品及其以下的武官。到仁宗时,大量的荫补官员入仕,形成了严重的冗官危机,为解决这一问题,北宋朝廷围绕着荫补官员的人数和荫补的品阶,对荫补法进行了修改,虽然改订后的法令没有实行,但对后世影响很大,最终在熙宁时基本完成了对荫补法的修改,形成了固定的模式。按照荫补法的规定,无出身的荫补官员必须经过铨试和呈试,才能参加差注获得差遣。这本是为提高荫补官员的素质而设定的。可是荫补官员凭借其自身的势力、关系往往能免试注官,即使是参加考试,也会用各种作弊手段蒙混过关,很容易通过考试获得出官机会。在出官上,他们作为无出身人按规定要受到限制,主要反映在除授差遣和叙迁两个方面。在差遣方面,一般来讲,荫补官员不得担任高级清要之职。比如,荫补官员一般不能任台谏、两制、外交使节等职。在叙迁上,荫补官员要比有出身的官员慢很多。他们可差注的差遣也主要是地方的监当官以及地方的各级统兵官等。荫补官员大量、长期的在地方任职,对地方的政治有着十分消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财政、兵政和官场风气三个方面。荫补官员大量为监当官,纵容下属吏人残暴征税、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严重阻碍了地方商业的发展。其次,以荫补官员为主的武将群体,一旦带兵到前方征战,便暴露出他们不知兵的弱点,败多胜少,只以刻剥军士为能事,完全达不到保卫地方安宁的任务,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兵变。另外,在地方官场中有许多高级官员的子弟,他们有较好的背景,可以通过各种关系来实现自身的升迁、改官,以便跳出“选海”,他们在官场中散播的这种不良风气腐蚀了整个官僚队伍。与荫补出身的官员相比,科举出身的官员对地方政治的影响是积极的。科举出身的官员一般获得亲民差遣,他们在民政方面所做的努力,如平反冤案,兴修水利,开垦良田,捕盗捉寇等,这些有助于减轻并弥补荫补官员在财政、兵政上的消极影响。和荫补出身的官员相比,进纳出身的官员则素质更低,但他们却很难有荫补官员在官场中的背景与势力。历代荫补官员素质普遍不高。不过比较而言,宋代荫补官员所荫补的品阶是最低的,政治地位也不高,但对官僚队伍的影响是最大的。
王善军[4]2002年在《《宋代荫补制度研究》评价》文中研究表明有关宋代科举制的研究成果已比较丰硕 ,人们已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而对于荫补制 ,以往学者则问津较少 ,因而目前迫切需要从这一角度来认识宋代的用人制度。游彪博士《宋代荫补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 0 0 1年 9月版 )一书 ,就是适应这一学术需
游彪[5]2000年在《宋代荫补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荫补制度是宋代政治制度研究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以往研究的薄弱环节之一。本文围绕宋代荫补制度而展开,主要对宋代官员及后妃荫补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宋代荫补制度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大礼、圣节、致仕、遗表等内容,各类荫补均有其相对固定的制度,本文的重点在于考察上述各项制度的变迁过程,同时对这些制度的优劣得失予以适当的评价。本文的研究基本上以时间先后为顺序,分别探究了宋真宗以前的荫补制度、宋仁宗时期荫补制度的变迁、宋神宗以后至北宋末期的荫补制度、南宋时期的荫补制度、致仕荫补制度、遗表荫补制度,同时对后妃荫补制度进行了研究。 总体说来,荫补制度是中国自古以来世卿世禄制度的残余形态,也是官员等阶层特权的象征。可以说,特权是专制制度固有的顽症,也是专制体制自身无法克服的最大弊端之一。宋代特权阶级享有的荫补权在中国历史上任何王朝都无法匹敌的,尽管宋代科举制度已经非常发达,通过科举录取的官员人数亦相当多,但是,官员子弟通过荫补入仕为官的数量远远超过了科举官员,因而导致了宋代积重难返的冗官局面。毫无疑向,冗官给宋代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然而,为了维护君主专制体制,保障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不管官再多,荫补制度还是要照旧执行下去,尽管宋代不少官员对荫补制度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和改革意见,但最终未能解决宋代的冗官危机。
杨计国[6]2013年在《宋代工部研究》文中提出宋神宗元丰改制前,工部为闲置机构,仅设判工部事一人,但判工部事不常设。工部所辖四司亦仅设判司事,熙宁年间(1068—1077)开始由判都省一人兼领。工部长贰、四司郎官皆成了阶官,带工部官衔而担任其他差遣,其中既有带工部长贰官衔任宰执者,亦有任地方官者,同时还存在带工部官衔而无差遣的现象。元丰五年(1082)五月之后,工部职能恢复,四司职能亦随之复活,工部官员方始除授,《宋史》对元丰改制后工部官员除授的记载与实际除授情况差异较大。在工部官员除授上,工部尚书在宋哲宗登基后方予以除授,后来亦常有阙而不除的情况。当工部尚书缺位时,工部侍郎便成为工部事实上的长官,掌工部之事。对于工部四司而言,元丰改制初,仅头司工部司同时设郎中、员外郎,而屯田、虞部、水部三子司或设郎中、或设员外郎,不备置。元祐年间(1086—1094),在省并、精简政府机构的大背景下,屯田司兼并水部司,屯田司、虞部司转隶于户部,工部职掌大为缩减;在宋徽宗朝,屯田、虞部二司又归于工部。南宋建立后,政府机构整体趋简,工部四司一度仅剩工部司,将作、都水、少府诸监先后并归工部。即便如此,工部依然为一清闲的机构,这在工部官吏数量、宋人谚语等方面都有体现。工部官员常兼其他职务,如工部长贰兼参知政事、枢密使、同知枢密院事、临安知府,以至南宋末年兼任地方上的制置使等。从部门官署来看,在唐代,工部居于皇城之内,而到了宋代,工部随尚书省迁于皇城之外,后虽有办公官署,但也是与其他机构共处一厅;元丰改制后,随着新尚书省的兴建,工部有了独立办公官署,房间数量大为增加,这是工部职能恢复、事务增多后在官署上的表现。有唐以来,六部排列次序多次发生变化,但工部却总居于六部之尾,从官署布局的左、右行来看,工部属于右行;从前、中、后行来看,工部属于后行,这种情况自唐以来没有发生过变化。从工部长贰的迁转情况来看,元丰改制前,迁入工部尚书者主要是尚书左、右丞和兵部侍郎;从工部尚书迁出后主要为刑部尚书;迁入工部侍郎者主要是给事中和谏议大夫;从工部侍郎迁出后主要为刑部侍郎和兵部侍郎,这种实际迁转情况和《宋史·叙迁之制》所载有较大的差异。在宋代,工部与将作、都水、军器、少府诸监虽然长期并设,但它们并非平行机构,工部地位要远高于诸监。元丰改制前,诸监已经恢复职能,但因工部在当时为闲置机构,所以它们之间并无太多关涉;元丰改制后,随着工部职能的恢复,它们之间的关系体现为一种隶属关系。但这种隶属关系又非一对一、多对一的上下级统辖关系,将作、都水诸监与工部交往较多,故显得与工部关系较为紧密。元祐年间户部官员提出加强财权控制,将作、都水诸监受户部的影响更大,而工部只是对诸监营造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南宋时,将作、都水诸监相继并入工部,此并入与隶属意思不同,并入即将作监、都水监诸监机构取消,职能完全归于工部。不过将作监、都水监、军器监并入工部为时不久,即从工部分离出去,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恢复到元丰改制后的状态。工部受到三个层面的监督,其一是工部长官对工部官员的监督,其二是工察的监察,其三是尚书右司的监察。尚书右司、工察对工部的监察主要是对工部与其他部门来往公文的监察,而工部长官则是对工部各种事务进行监督。
娄一锞[7]2008年在《走向完备》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宋朝统治者为了整顿吏治、巩固皇权,制定并推行了严密的回避制度。宋朝的回避制度十分庞杂,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亲属回避、地区回避、特殊官吏回避、科举回避、任职时间回避等。本文主要探讨常见的亲属回避和地区回避两个方面,重点在于考察上述两项制度的变迁过程,特殊情况及操作与理想的差距。本文的研究基本上以时间先后为顺序,并辅以空间顺序加以叙述。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回避制度的渊源和特点。包括现代的回避应用,历代的回避制度回顾及宋代的任职回避制度及新特点。按时间线索对回避制度作了一个回顾和总结。第二部分论述了宋代官员任职回避制度相关的问题,从空间线索出发,通过回避法得以完备的原因、特殊区域特殊政策、制度与操作过程中的差距等方面的分析,希望可以以立体的方式,以饱满的形象再现宋代的官员任职回避制度。第三部分从积极意义和历史局限两个方面对宋朝的官员任职回避制度进一步做出了理论的概括和评价,指出它在防止地方割据、遏制经济和司法腐败等方面的作用。文末分析了宋代官员任职回避制度的历史局限性,指出了它的一些弊端,并对其之所以不能根除腐败的原因进行了探索。第四部分即为结语部分,谈了一些对学习研究回避制度的体会,以及对建立现今国家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借鉴。总体说来,宋代的官员任职回避制度对当时及后世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
权英[8]2002年在《求真与致用的有机统一》文中指出《宋代荫补制度研究》是北京师范大学游彪教授的新作。它是一部系统研究宋代荫补制度的专著,2001年9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在该书前四章中,作者从纵向方面条分缕析,把宋代荫补制度的发展变化过程明确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从第五章至第十一章,作者在横断面上以
许玲[9]2016年在《宦官与宋神宗哲宗两朝政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宦官,是中国古代皇权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帝王所在的宫廷,毫无疑问是历代王朝政治的心脏地区。宦官作为宫廷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与皇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发挥着不可忽视的政治作用。因此,对宦官及其制度的研究,便可以作为解剖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视角。从宦官这个侧面,可以更深刻、全面地观察和剖析古代宫廷政治和古代王朝政治的运作。本文选取神宗和哲宗两朝的宦官群体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宦官群体在熙丰新法、新旧党争中的活动,来论述宦官在北宋中后期的政治作用,力争展示出在神宗和哲宗时期,处于内廷重要机构的宦官群体,究竟是如何走出宫廷,走向朝堂,作为皇权的一种特殊延伸和工具,活跃于变法与党争之中的。神宗和哲宗时期的政治,是紧紧围绕着熙丰新法和新旧党争发展的。神宗即位伊始,整个王朝就被积重难返的内忧外患层层包裹着,积贫积弱的大环境,使得神宗不得不任用王安石,推行新法来拯救时弊。但是,伴随熙丰变法而来的,却是蔓延几十年的新旧党争。在此期间,无论是力推新法的神宗和哲宗,还是主张废除新法的太皇太后高氏,都需要在宫廷与朝堂之间加强联络与控制。于是,他们都将目光投向了宦官,尤其是重视使用那些身处重要机构的亲信宦官。神哲两朝被帝王倍加重视的宦官,在这一历史时期有着自身的特点。他们不仅具有宋代其他时期宦官对皇帝的亲从性,而且此时宦官所掌控的宫廷机构规模庞大、人员众多。身处入内内侍省和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皇城司等宫廷机构,以及地方各路走马承受、兵马都监等重要职位的宦官,其实际职权是非常大的。宦官职权的重要性,在神宗和哲宗两朝这样政局起伏不定的时期,表现得更为突出。神宗、太皇太后高氏和哲宗,都是根据自身的政治需求,让自己的亲信宦官居于那些重要机构和职位,来达到他们各自的政治目的。神宗时期,神宗选用李宪为走马承受和御药院勾当官,多令其担任熙河开边之事;以王中正为斡办御药院,前去推行保甲法;任用石得一为斡办皇城司来监察京城官民;命宋用臣为御药院勾当官,来主管各项修城导河等大工程。不论是熙河开边、推行保甲法,还是监察皇城、修建工程,宦官在神宗时期的主要活动归根结底都与“富国强兵”的新法政策息息相关,所以这一时期四位重要的宦官可谓是神宗推行变法的有力工具。太皇太后高氏垂帘的元祐时期,一心想要革除新法的高氏便令心腹宦官陈衍、梁惟简总领内东门司等宫廷机构,用以保持和旧党重臣之间的信息沟通。正是宦官陈衍和梁惟简的牵线搭桥,才促使旧党势力迅速占据优势,使元祐更化进行得更加顺利。八年之后哲宗亲政,志在再续父志的哲宗为了绍述新法,而重用新法代表人物宰相章惇。章惇则重视利用郝随、刘友端和梁从政等哲宗宠信的宦官,一起打压孟后等旧党势力的代表。元祐年间追随高氏的陈衍、梁惟简、梁从吉,以及哲宗绍圣亲政之后打压旧党的郝随、刘友端、梁从政等宦官,都是叱咤于党争的重要力量,所以都充当了新旧党争的利器。通过对神哲两朝宦官群体的研究,可以看出:宦官在当时的政治斗争当中,始终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他们既是推行熙丰新法的工具,又是加剧新旧党争的利器。但究其实质,都还只是皇权的一种延伸。在整个神哲两朝,虽然宦官干政也带来了些许负面影响,但是并未形成“阉祸”,从整体上来看,两朝宦官群体所发挥的政治作用,大致上是比较健康的。
孙继民[10]2004年在《黑水城宋代文书所见荫补拟官程序》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黑水城文献的发现催生了一门新兴学科———西夏学,可以预期随着《俄藏黑水城文献》的出版必将推动这一学科的发展壮大,但它对宋史研究的影响远逊于敦煌文书对唐史学界的影响。这固然是由于过去黑水城文献的主体部分庋藏于异域,新出的《俄藏黑水城文献》书价昂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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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宋代大礼与官员家庭生活研究[D]. 徐晓楠. 河北大学. 2018
[3]. 宋代荫补官员与地方政治[D]. 孙俊. 东北师范大学. 2006
[4]. 《宋代荫补制度研究》评价[J]. 王善军. 中国史研究动态. 2002
[5]. 宋代荫补制度研究[D]. 游彪.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
[6]. 宋代工部研究[D]. 杨计国. 上海师范大学. 2013
[7]. 走向完备[D]. 娄一锞. 浙江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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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宦官与宋神宗哲宗两朝政治研究[D]. 许玲. 山东大学. 2016
[10]. 黑水城宋代文书所见荫补拟官程序[J]. 孙继民. 历史研究.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