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质量大学招生机会与招生偏好研究--以“211”高校为例_大学论文

中国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和招生偏好研究——以“211”高校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高质量论文,中国论文,高校论文,机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7.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5)07~0028~08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各阶层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加,对高层次、高水平教育的需求,以及保障每一位考生享有同等录取机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人力资本角度来看,毕业于高质量大学对个人收入有非常显著的影响。[1]从地区经济发展角度来看,高质量大学提供了知识经济发展所需的人力和技术。[2]然而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有限,不同地域的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差异较大,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更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探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问题时,高质量大学的入学机会就成为核心指标。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高等教育领域正式立项建设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目前,“211”高校共有112所[3](其中东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有两个校区,实际有119所),仅占我国现有的1700多所普通高等学校的6%,但承担了全国80%的博士生、60%多的硕士生、50%的留学生和30%多的本科生的培养任务,拥有85%的国家重点学科和96%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有70%的科研经费。[4]其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充足的经费投入,为我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相应地,“211”高校的入学机会可以反映出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

       高校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其正常运行离不开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资源依赖理论(Resource Dependency Theory)认为,组织的策略与组织试图获取资源并控制其他组织的权力行为有关。据此,资源的提供方即各级政府可以通过附加条件让高校采取有利于他们的行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越来越成为一种优质资源,甚至成为地方的金字招牌,地方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对高质量大学的扶持。由于地方政府给高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而能够干预高校在本省招生指标的分配,使得高质量大学“招生属地化偏好”现象随之变得严重,部分大学甚至将年度招生指标的半数都投放于所在的省份,导致不同省份的考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逐步被拉大,而不少部属高校在招生时也往往提高本地生源的比例,更是加剧了这种不公平。本研究以“211”高校(包括38所“985”高校,64所非“985”高校)①为例探讨以下问题:第一,通过运用描述统计方法对“211”高校入学机会的差异进行比较,研究各省份考生在高质量大学的入学机会上有何差异,北京、上海等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是否为当前招生制度的最大受益者;第二,通过运用统计回归模型来测算“211”高校在招生中对所在省份考生的偏向性,研究高质量大学是否对本省考生存在招生偏向以及不同省份间的招生偏向性差距。

       一、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的比较

       高质量大学的入学机会可以用“211”高校录取率来表示,即各省份被“211”高校录取的人数占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的比例。对考生来说,各省之间“211”高校录取率差距越大,表明受教育机会越不公平。本研究中,“211”高校录取率=各省份进入“211”高校的学生总数÷各省份考生总数×100%。

       如表1所示,2012年,“211”高校的全国平均录取率为4.21%,其中,“985”高校的全国平均录取率为1.58%,非“985”高校的全国平均录取率为2.63%。各省份的“211”高校录取率在2.52%-12.79%之间,其中,有12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考生总数达508.4万人,约占当年全国考生总数的50%;各省份的“985”高校录取率在0.88%-5.42%之间,其中有13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考生总数达542.7万人,约占当年全国考生总数的60%;各省份的非“985”高校录取率在1.16%-7.74%之间,略高于“985”高校。总的来看,全国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分布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人口大省的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较少

       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3》的统计数据,2012年,人口超过3000万的省份有19个,其中安徽、广东、广西、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山西、四川、云南10个省份的“211”高校录取率低于全国平均录取率。尤其是广东作为我国第一人口大省,其“211”高校录取率仅为2.55%,比全国平均录取率低1.66%;山东是第二人口大省,其“211”高校录取率仅为3.92%,低于全国平均录取率0.29%;河南是中部地区人口最多的省份,其“211”高校录取率仅为2.52%,在全国排名垫底。另外,尽管有9个省份的“211”高校录取率高于全国平均录取率,但其中的江苏、陕西、湖北、浙江4省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不足一个百分点。从“985”高校录取率来看,安徽、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内蒙古、山西、四川、云南13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甘肃、内蒙古外,其余11个省份的人口都超过3000万。同样,从非“985”高校录取率来看,安徽、甘肃、广东、广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东、山西、四川、西藏、浙江13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甘肃、西藏外,其余11个省份的人口都超过3000万。

      

       同时,人口少于1000万的省份如宁夏、海南、青海、西藏,除西藏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其他省份的录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排名靠前。例如,海南省人口数为887万人,仅为广东省的8.4%,但其“211”高校录取率高达9.25%,是广东省的近4倍,位居全国第4位;青海省人口数为573万人,但其“211”高校录取率为8.27%,是广东省的3倍多,而且其“985”高校和非“985”高校录取率都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可见,人口规模是影响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分省计划招生政策并未能有效消除人口因素的影响,为各省考生提供均等的入学机会。

       2.直辖市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较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的“211”高校数占全国“211”高校总数的30%以上,是高等教育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当地考生相对也比较容易升入大学。从“211”高校录取率来看,天津市人口数仅为1413万,是广东省的13%,但其录取率高达12.69%,是广东省的近五倍。北京市和上海市的人口数仅为河南省的四分之一左右,但两地的录取率均为10%以上,是河南省的五倍左右。重庆直辖时间较晚,相比其他直辖市的录取率稍低,但也达到5.10%。从“985”高校录取率来看,4个直辖市的录取率都位居全国前列。从非“985”高校录取率来看,除重庆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的录取率都位居全国前列。由此可见,直辖市考生的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较多。

       3.少数民族地区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较多

       近年来,国家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的倾斜和支持,以促进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2008年国家实施了“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受此影响,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考入学人数有所增加,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应。如2012年,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的考生人数仅占全国的7.8%,但除广西、西藏的“211”高校录取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之外,其余3个地区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左右。同样,“985”高校在宁夏、新疆、西藏的录取率分别为2.34%、1.68%、1.6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非“985”高校在内蒙古、宁夏、新疆的录取率分别为3.43%、3.33%、2.74%,也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高质量大学的招生偏好

       我国高考招生采取分省配额的录取办法,在执行国家招生计划的过程中,高校往往对所在省份投放更多的招生计划,这种现象即为招生过程中的属地化招生。属地化招生导致其他省份考生的入学机会减少,而为弥补这种损失,高校数量较少的省份便增加属地高校的本省招生计划,如浙江、河南、广西、江西等省的“211”高校较少,这些学校在本省的招生计划数甚至超过学校当前招生计划数的50%以上,但这些省份的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仍然较少。无论是招生属地化,还是“被属地化”,都造成或加剧了各省份之间入学机会的差异。[5]本研究以2012年“211”高校实际录取的学生数和录取率为因变量,以各省份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本省招生人数为自变量,使用Stata 13.0软件进行回归模型分析,考察了“211”高校对本省和其他省份的招生偏好。招生偏好的回归模型依次设定为:

      

       在模型1中,因变量

依次表示高校i在j省的招生数和高校i中j省学生的比例,由前者可以测算高校在各省招生人数(即绝对值)的差别,由后者可以测算高校在各省招生比例(即相对值)的差别。

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高校i在属地省(即高校所在的省)招生取值为1,则在其他省份招生取值为0,此变量用来测算高校i在属地省和其他省份间的差别。由于这种省际差异可能受各省考生数的影响,因此在模型2中加入各省份的考生人数

。此外,高校在各省的招生可能受考生质量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北京、上海地区的高校普遍认为本地学生的受教育质量较高,在招生中对本地学生有明显的偏好,因此,我们假设高校在实际招生过程中会兼顾学生质量,那么其他非北京、上海地区的高校也会偏好招收北京、上海的考生,即高校在制定招生指标时,会更多地考虑招收北京、上海的考生。另外,考生的地域分布差异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如东南沿海一带的学生喜欢留在本地上学,他们在选择高校时会优先考虑距离自己家乡较近的高校等。鉴于此,需要统一考虑这些因素,故此在模型3中加入各省的虚拟变量

(总共31个)。在这一组模型中,假设各省考生数的共线性被省略,上述模型结果显示,“211”高校在招生中对本省考生的偏好非常明显,即属地化招生是影响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的主要因素。此外,本省的考生人数以及高质量大学录取率也是影响入学机会的重要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211”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对属地省考生的偏好分析

       如表2所示,“211”高校在招生中对本省考生的偏好非常明显。由表2中的模型1可知,“211”高校在属地省所招收考生的平均人数比其他省份多1158人,即我们研究的102个高校在全国的平均招生数为3732人,其中招收的本地考生人数平均为1241人,在其他30个省份的招生数平均为每省83人,二者的差别1158人就意味着“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同样,在表2的模型1中,“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平均分别为926人和1296人。

       模型2考虑了各省份考生人数的差异,即高校在各省份的招生数与该省份的考生人数成正相关。在控制了考生人数后,模型2的结果与模型1基本一致,即“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平均分别为1157人、928人、1293人。

       模型3考虑了各省份的固定效应,其结果显示:“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平均属地化招生偏向为1204人、960人和1348人。与模型1相比,高校属地化招生偏向略有上升。

      

       如表3所示,“211”高校的生源本地化现象较为明显。由表3中的模型4可知,“211”高校属地化招生比例为27.7%,即“211”高校在属地省的招生数占学校总招生数的30.1%,而在其他30个省份的平均招生数只占学校总招生数的2.3%,二者间27.7%的差距即“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也就是说,“211”高校每增加100个招生名额,其中的30.1个名额被高校所在省占有,其他省份只增加2.3个名额。可见,“211”高校所在省的考生有更多机会进入本省的高质量大学,在升学和择校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样,“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达到21.7%和31.3%。

       模型5考虑了各省份考生人数的差异,即高校在各省份招生的比例与该省份的考生所占比例成正相关。在控制了考生人数后,模型5的结果与模型4一致,全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达到27.7%、21.7%、31.3%。

       模型6考虑了各省份的固定效应,结果显示,“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为28.5%、22.2%、32.2%。与模型4相比,高校属地化招生比例略有上升。

      

       从以上分析可知,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配套资金建设“211”高校,无论“985”高校还是非“985”高校,其所在省份对这些学校在本省的招生数都有非常显著的影响。相比较而言,非“985”高校具有更强的属地化招生偏向性。

       2.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的招生偏好估计

       如表4所示,北京、上海地区的“211”高校也存在属地化招生现象,但程度较轻。在表4的模型1中,两地的“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平均为281人,仅为全国平均数的25%左右;“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平均为198人和336人,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数。

       模型2考虑了各省份考生人数的差异,即北京、上海地区高校在各省的招生数与该省的考生人数成正相关。在控制了考生人数后,模型2的结果与模型1基本一致,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平均分别为303人、219人以及359人。

       模型3考虑了各省份的固定效应,结果显示,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平均分别为356人、247人和436人,与模型1相比,分别增长了19.6%、24.7%和29.8%,两地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性略有上升。

      

       如表5所示,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也存在生源本地化的现象,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程度较轻。由表5中的模型4可知,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为12.6%、10.0%和14.3%,比全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属地招生比例分别低15.1%、11.7%和17%。

       模型5考虑了各省份考生人数的差异,即北京、上海地区高校在各省的招生比例与该省的考生所占比例成正相关。在控制了考生人数后,模型5的结果与模型4基本一致,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达到13.6%、11.0%、15.3%。

       模型6考虑了各省份的固定效应,结果与模型4相比略有上升,具体来说,“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为15.6%、12.3%和18.0%,比模型4分别增加了3%、2.3%和3.7%。由此可见,2012年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在总体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在考虑了各省的考生人数差异和固定效应后,模型结果有一定变化,显示属地化招生偏向性略有上升,但总体上趋于稳定。

       总之,与其他省份相比,北京、上海地区“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性较弱,这可能与两地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多而且考生规模小有关。

       3.除北京、上海外的其他省份“211”高校的招生偏好分析

       如表6所示,由表6中的模型1可知,2012年,其他省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在属地的招生数平均分别为1523人、1262人和1671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模型2考虑了各省考生人数的差异,即其他省份高校在各省的招生数与该省的考生人数成正相关。在控制了考生人数后,模型2的结果比模型1稍微有所减少,其他省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分别为1501人、1238人和1650人。

       模型3考虑了各省份的固定效应,结果与模型1相比略有变动,其他省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分别为1520人、1244人和1682人。

      

       如表7所示,其他省份“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现象非常明显。由表7中的模型4可知,其他省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为34.8%、28.0%和38.9%,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1%、6.3%和7.6%。

       模型5考虑了各省考生人数的差异,即其他省份高校在各省的招生比例与该省的考生所占比例成正相关。在控制了考生人数后,模型5的结果与模型4基本一致,其他省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平均分别为34.3%、27.4%、38.4%。

       模型6考虑了各省的固定效应,结果与模型4相比略有变化,即其他省份“211”高校、“985”高校和非“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比例分别为34.6%、27.5%和38.9%。由此可见,2012年,除北京、上海外的其他省份“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人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在考虑了各省的考生人数差异和固定效应后,属地化招生偏向性略有上升,但总体上趋于稳定。与北京、上海地区相比,其他省份“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性更强,尤其是非“985”高校更偏向于属地化招生。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211”高校所在省份对学校在本省的招生数和招生比例都存在影响,这些高校在属地省的招生比例平均为30%左右;第二,无论是“985”高校还是非“985”高校,都存在属地化招生偏好,但“985”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性相对较弱;第三,北京、上海地区的考生人数低于大部分省份,且拥有许多高质量大学,其属地化招生偏向性不如其他省份明显;第四,一省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不仅与属地高校投放在本省的招生指标有关,还与外地高校投放在本省的招生指标有关,而对于拥有“211”高校数量较少的省份,本地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主要与外省高校在本省投放的招生指标有关。

       三、政策建议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特别是高质量大学入学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为实现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的大体平等,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区域间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同省份的高考录取率存在差异,以及高质量大学在招生中对属地省考生具有一定的偏向性,导致考生入学机会存在一定的差距:人口大省的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较少,直辖市考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机会较多。对此,教育部指出,各地和高校要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东部省份要指导所属高校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6]具体来说,在目前高质量大学的空间分布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可以尝试采取建立基于人口比例和区域平衡的录取办法,均衡分配招生名额,通过招生名额的优化配置,尽可能降低招生过程中的区域差异。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国留学人数持续增长,留学低龄化趋势愈加明显,高等教育资源比较充足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有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选择出国留学,高考报名人数也持续下降,这给调整招生计划提供了契机。例如,可以将北京、上海等地“211”高校的部分招生名额逐渐转移给升学压力较大、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内蒙古、山西、安徽、河南、甘肃、贵州、云南等中西部省份,尤其是生源质量较好的中部人口大省。同时,根据上述对2012年全国各省“211”高校的属地化招生偏向研究结果,笔者认为,对高质量大学的招生可以做出一些原则性规定,如在招生计划方面,“211”高校在属地省的招生计划占其总计划的比例不应高于20%,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招生计划占比不应低于80%;对于只拥有一所“211”高校的省份,该校在属地省的招生计划占其总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0%,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招生计划占比不应低于70%;“985”高校在属地省的招生计划占其总计划的比例不应高于10%;对于只拥有一所“985”高校的省份,该校在属地省的招生计划占其总计划的比例不高于20%。当然,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允许各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同时还要从国家层面重新审视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国内布局问题,因为高校的布局调整是教育资源分配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内容,不仅是一个空间调整,也是一个教育资源再分配的过程。这对于缺乏优质教育资源的中西部省份来说意义重大。

       2.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逐年减少高校的属地招生计划

       属地化招生偏向是导致高质量大学入学机会不均的主要原因。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各地入学机会的大小、高等教育资源的分布等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校规定其属地生源的比例。例如,对于高质量大学较为集中的省份,考虑到地方政府一系列的财政、金融等支持,可以将高质量大学的招生计划分成全国招生计划和属地招生计划两部分,其中全国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80%左右,属地招生计划占20%左右,这样既能保证当地纳税人的钱用在当地人身上,也能保证生源的多样化,有利于为当地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此外,教育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高质量大学在不同年份、不同省份招生指标分配的系数进行综合评价,进而提高高校招生指标分省分配的公平程度。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已开始对此进行改革,例如,2015年,教育部要求部属各高校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在2014年分省计划基础上适当增加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和甘肃11省(自治区)的常规生源计划,不得调减。同时要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根据国家政策与导向、重点高校分布与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调减属地招生计划,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7]

       3.增加农村学生上高质量大学的人数

       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学生进入高质量大学的比例相对较低。为此,国家应继续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招生专项计划,即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各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省属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以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因地制宜地招收本地农村学生;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老少边穷地区成绩优良的学生。

       注释:

       ①由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10所高校2012年的招生数据缺失,本研究不涉及上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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