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决定中的校长与教师——基于我国中小学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论文,校长论文,课程论文,教师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23;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08)08-0003-08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校长、教师的课程意识,校长、教师的课程素养,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中教师的参与机会与参与程度等几个方面。
(二)样本的选择
正式调查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在内蒙古、宁夏、甘肃、广东、河南、山西、浙江和黑龙江八个省发放问卷1100份,回收有效问卷772份,问卷有效率为70.2%。
二、结果与分析
(一)校长的课程意识和校长在学校中的角色
从表1可以看出,校长认为自己首先是学校的组织管理者,然后是课程与教学的领导者。可见,校长对学校的课程与教学还是比较重视的。
从表1同样可以看出,教师也认为校长首先是学校的组织管理者,其次是为师生服务的,然后是课程与教学的领导者。看来校长和教师对校长在学校事务中的作用的看法稍有不同,校长更看重他们在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中的管理领导作用,而教师更看重校长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作用。
当然,二者的差距不是很大。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二者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没有显著性差异。
从表2可以看出,在实际工作中,校长认为自己首先是学校的组织管理者和师生服务者,课程与教学领导者退后到第三位。而有趣的是,教师认为校长在实际工作中,对课程与教学领导者的角色作用是排在第二位的。也就是说,校长认为自己应该关注课程与教学,但实际上他们更关注为师生服务,教师认为校长应该关注为师生服务,但实际上校长更关注课程与教学。
(二)校长在课程事务上投入的时间与精力
在所调查的57位校长中,有20位校长认为自己在学校工作中投入时间最多的是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占35.2%),有17人认为自己投入最多的时间是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占29.8%),有10位校长认为投入最多时间的是安排和解决课程与教学中事务(占17.5%),另外还有10位校长认为投入时间最多的是反思学校的工作(占17.5%)。
那么教师是如何看校长的时间投入的呢?在所调查的578名教师中,有220名教师认为校长投入最多的时间是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占38.1%),191名教师认为校长投入时间最多的是应付上级的检查(占33.0%),82名教师认为校长投入到课程与教学中的时间是最多的(占14.2%),69名教师选择的是反思学校的工作(占11.9%),仅有16名教师认为校长投入最多的时间是“评价学生和教师”。这与校长本人的看法基本一致。
从校长和教师的回馈来看,校长和教师投入最多的时间是学校的日常管理,其次是应付上级检查,然后是学校的课程与教学。校长花很多时间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上是应该的,但花很多时间在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是学校的课程与教学上,似乎不太正常。这说明,一方面上级的检查过于频繁,已干扰了学校的正常工作,分散了学校领导的注意力,影响了学校的中心工作;另一方面,也说明学校领导过于看重上级的检查或者上级领导的到来,没有花很多时间在学校内部的课程与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培育等方面。
除了校长投入的时间以外,我们也进一步调查了校长的精力投入和工作重心。表3可以看出,53位校长中有20位校长认为自己管的最多的是教学,其次是财务和师资,各有9位,只有2位校长选择了课程。在529位教师的眼里,有151位教师认为校长管的最多的是教学,占调查教师总数的28.5%,排在第二位的是财务,然后是基建和人事。二者比较,无论是教师还是校长都将教学排在第一位,然后是财务、基建、师资、人事等,而选择课程的比例都比较低。说明在学校工作中,课程还没有成为校长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只关注教学而不关注课程的阶段。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校长在学校工作中仍以行政事务为主,占用校长时间最多的工作依然是学校日常事务的安排和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校长对学校课程事务的关注程度较低。校长在学校中的角色主要表现为一个组织管理者,还没有发挥校长在课程决定、课程管理中的作用。
在调查中,在问到被调查者所在学校的校长关注和指导课程与教学的情况时,被调查者中有371人选择校长“经常”关注和指导学校课程与教学,占总人数的48.1%,有328人选择校长“偶尔”关注和指导学校课程与教学,占总人数的42.4%,有39人选择校长“从不”关注和指导教学,占总人数5.1%。
可见,校长对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关注程度不是很高,我国中小学课程意识依然还不是很明确,课程决定、课程领导、课程开发、课程实施等还没有成为学校领导、学校教师乃至学校工作的中心之一。
(三)教师参与学校课程事务的情况
研究表明,多数被调查教师对参与学校课程事务的态度很积极,对学校课程开发与设置的关注程度较高,乐于参与学校的课程设置与开发。当问及被调查者“您对学校的课程开发与设置”的态度时,被调查者中有492人选择“很关注,乐于参与”,占63.7%,有223人选择“关注但不参与”,占28.9%,只有23人选择“毫不关注,与我无关”,占3.0%。
此外,对被调查者进行的“学校有多少人时常注意、了解与课程和教学有关的革新信息”的调查结果也显示,被调查者中选择“一半”、“多于一半”和“绝大多数”等选项的人数达到439人,占56.8%,选择“极少数”和“少于一半”选项的人数有301人,占39.0%。可见,学校中的多数教师是比较关注与课程和教学有关的革新信息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教师对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热情较高。
表4表明,被调查教师对“学校教务工作由教导处全权负责,教师没有权力过问”、“学校召开会议,多半是校长或各教研室主任安排任务,教师很少发表意见”和“与教师工作相关的重要决定,教师参与的机会很多”等项目倾向于选择相符性选项,具体的人数分别达到390人、511人和407人,人数比例则分别占50.5%、66.2%和52.7%。另外,被调查者对“我校教师具有相当的自主权”、“学校常提供各种沟通管道(口头、书面、协商)鼓励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等项目则倾向于选择不相符选项,其人数达到445人和415人,人数比例也占57.7%和53.7%。
这些数据说明,被调查者认为教师在学校中参与课程与教学事务的机会相对不多,教师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程度并不高,但是某些与教师工作相关的重要决定,教师也具有一定的参与机会。
表5表明,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只对“学校会议多半是校长或各教研室主任安排任务,教师很少发表意见”这一项的认同程度存在显著性差异。骨干教师对该项的认同程度高于非骨干教师,对所涉及的其他项的认同程度没有差异。这就是说,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都认为,在学校中虽然教师有一定的权力参与和自身工作相关的重要决定,但学校的课程与教学工作多由教导处负责,教师参与的机会较少,教师在这些事务中还没有足够的自主权,学校给教师提供的参与学校事务的沟通管道并不畅通。此外,骨干教师比非骨干教师更认同学校的会议多是校长和各教研室主任安排工作,教师很少发表意见。
表中的资料还表明,城市教师和农村教师除了对“学校中的教务工作由教导处全权负责,教师过问的权力很少”这一项的认同程度没有差异外,二者对所涉及其他项的认同程度都存在显著性差异。城市教师认为“我校教师具有相当的自主权”、“与教师工作相关的重要决定,教师参与机会很多”和“学校常提供各种沟通管道(口头、书面、协商)鼓励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等项与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更相符,农村教师认为“学校会议多半是校长或各教研室主任安排任务,教师很少发表意见”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的相符程度更高。这说明城市教师比农村教师在学校中拥有更多的课程与教学权力,有更多的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机会,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程度也更高一些。
那么,不同年龄的教师在参与学校的课程事务中有无差异?
调查资料显示,不同年龄段的教师对“学校教务工作由教导处全权负责,教师没有权力过问”的认同程度是不同的。20岁以下的教师认为该项目与学校实际情况的相符程度最高,51-60岁教师认为二者的相符程度最低,其他年龄段的教师按照认同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41-50岁、31-40岁、21-30岁。不同年龄段教师对其他项的认同程度没有明显的差异。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年龄在20岁以下的教师往往是刚参加工作的新教师,专业积累相对不足,教学能力也有待增强,因此,参与学校课程事务的机会就比较少一些,他们的意见也容易被学校所忽视。而年龄在51-60岁的教师都是老教师,工作时间长,职称较高,在学校影响较大,在课程与教学方面也比较有经验,所以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包括课程决定的机会要多一些,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容易被学校所采纳。
调查表明,不同地区①的教师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机会和程度是不同的。其中,不同地区的教师对“我校教师具有相当的自主权”、“学校教务工作由教导处全权负责,教师没有权力过问”、“与教师工作相关的重要决定,教师参与机会很多”和“学校常提供各种沟通管道(口头、书面、协商)鼓励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等项的认同程度存在显著性差异,在其余项上则没有差异。
总体看来,广东省的教师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机会更多,参与程度也更高,甘肃省教师的参与机会较少,参与程度也较低。
(四)学校中的不同人员在课程决定中的参与程度
研究结果表明,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以及其他人员在学校课程决定中的参与程度而言,问及被调查者其所在学校中学校课程标准的拟定者、学校教育目标的确定者、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决定者、学校教学科目的增删、调整、合并的决定者以及学校中进行课程评价的主体等问题,从表7可以看出,被调查者选择最多的是校长,其次由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等中层人员,然后是副校长,最后是教师。
从表7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中小学课程决定参与面还是比较广泛的,校长、中层人员是主体,其中家长、学生和社区在部分内容上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但相对来说,教师在课程决定中的参与度还是不够。这主要与当前我国中小学应试教育倾向比较严重有关。教导处、校长、家长以及社区都主要关注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因此在课程决定中他们的影响力比较大。
这从教师的回答中也得到了印证。当问及被调查者“你所在学校教师的课程决定权”时,被调查者中选择教师具有“很大”课程决定权的有36人,占4.7%;选择“有,但是很少”课程决定权的有357人,占46.2%;选择“基本没有”课程决定权的有271人,占35.1%;选择“完全没有”课程决定权的有71人,占9.2%。
三结论
(一)我国中小学校长、教师已具有了一定的课程意识
(二)课程事务还没有成为校长和教师的重要工作
(三)不同代表都能够参与课程决定
(四)教师参与课程的热情较高,但机会不多,参与程度不够,教师的课程决定权力较小
(五)学校课程决定的民主化程度存在地区差异
相对来说,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程度越高,课程决定的民主化程度也越好,教师参与课程决定的机会就越多,参与的程度也越深。而越是经济落后地区、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程度较低,学校课程决定的民主化程度就越低。
收稿日期:2008-03-20;修回日期:2008-05-12
注释:
①此处比较不同地区的教师参与学校课程与教学事务的机会和程度,主要包括内蒙古、宁夏、甘肃、广东、河南和山西六省区的被调查者。由于浙江和黑龙江两省的样本容量太小,所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