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论文_郭祥谦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论文_郭祥谦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深刻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然而,由于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人们的权利保护意识欠缺,导致盗版软件猖獗,严重侵犯了开发者的权益。本文在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进行分析的同时,就对其的保护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方法。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对整个社会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软件作为信息技术的一种载体,包含很高的技术,经济附加值特别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盗版软件和非法软件也因相关法律的不完善而增加。一方面它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不仅使开发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失,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对此不加以扼制,它会极大打击开发者的积极性,阻碍行业的发展。而且如果任其发展,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不必要甚至更大的损失。所以,只有正面面对这些出现的问题,从法律和社会两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使社会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有三种保护模式,分别是版权、专利和商业秘密。根据一般的规定,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的地方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集结着人类的智慧,工具性和作品性充分体现了其特点。子软件的开发过程中,开发者使软件的表现方式和思想内涵达到了充分的结合,两者相互作用,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很难对其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区分。而且由于软件更新很快,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对其的保护难度在增大。一方面开发成本很高,但是对于盗版来说,复制却十分容易。

二、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模式

对版权、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是保护软件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用户的使用权。

(一)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是著作权保护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环节。在我国,一旦开发者完成了软件的创作,就自动获得版权。而且发表,登记都不影响其权利。

软件的开发者是指直接组织、参与开发软件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开发完成后,对其开发的产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软件版权保护的主体。版权保护的对象是软件本身,相关的法律也对其做了一些限制,此外,该软件可以用某种特定的语言表达,不管用哪种形式进行表达,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

世界各国对专利权的定义有很大的差异性。但是,一些行业常见的比如,创新性和实用性作为专利的通常标准都被各国普遍接受,受到保护。在软件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计算机软件被认为是所有者根据一系列的算法,属于数学领域的问题,所以没有被专利法保护。但是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发展,对其有了更深的认识,它是软件和硬件的结合,相互影响,都对计算机的使用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现在法律对软件的保护有了更多更新的规定,对其的保护也正在被更多人接受。

(三)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保护

在反不当竞争法中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充分的保护,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各种表现形式。各公司独立开发的软件也被标注于仅限本公司使用或者要经过许可才可使用。作为一种劳动成果,理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在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同时,软件的复制、代码等和软件相关的文件,有些是未开发完成的程序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商业秘密具有确定的和未确定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其潜在的利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由于具有了秘密性,一般不为人知,属于所有者个人所有。只有对其进行充分的保护,才能更好的维护好市场秩序。

三、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对于软件的产权保护一般属于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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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复制指的是,在计算机运行中,处理器需要调取到相应的数据及程序,而外储存器中的数据会被放置在内存中。针对这种行为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它侵权,理由是要复制之前应该得到所有者的许可,不然我们就断定是侵权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它合法是因为复制一般来说是必要的行为,如果认定侵权,则会带来很多现实的问题,过于苛刻。

我们都知道,著作权不保护思想。对软件也一样。同样在实质性相似的时候,就要对表达的部分进行比较。虽然软件是功能性作品,思想和表达之间划分比较困难,但是为了解决侵权的问题,思想和表达之间的区分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把双方作品中不受保护的思想,从中提炼处理并删除。因此,一定是需要将源程序划分为不同层次,在逐步提升,这样更多的思想才会显露出来,如果双方作品中还有相似的内容,则此时可视为侵权。

四、当前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对于软件保护也做了很多工作,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给行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法律的相关措施跟不上,起步较晚,这也就导致了人们的产权保护意识没有建立,没有在大众思想中形成一种普遍的对于产权保护的认识。比如盗版软件的出现,给正版所有者带来了损失,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问题,有些还会侵犯用户的隐私,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从长远看,它严重危害了行业的发展。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其一是相关立法起步较晚,对正版保护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人们缺乏法律意识。因此,保护好软件的知识产权,根本上来说就是要让大众形成良好的产权保护意识。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

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发展较早,硬件和软件发展时间较长,相关措施相对完善。我国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很多方面都是参照发达国家法律基础上制定的,因此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对自主软件保护不够,也带来了一些利益损失。发达国家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占据着较大的资源,在核心资源方面,对我们设立壁垒,阻碍我们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但是,时代在发展,我们虽然起步晚,但是我们随着改革的推进,我们的发展已经赶上来了,各项制度措施都在有序的建立中,相信这些实实在在的发展会为我国软件行业的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完善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探讨

一方面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从最基础入手,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软件产权的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根本上还是要从提高思想保护意识入手,相关部门要重视对民众的法律教育,让大众了解到软件产权对开发者的重要性,知道盗版软件的危害,明确盗版属于违法行为,自觉抵制盗版。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主体及时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建立专门的立法来保护相关产权。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结合各方面的情况,从系统的角度,保护好开发者的正当合法利益,也给用户一个更好的使用环境。实现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六、结语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当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能鼓励人们去创作,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产权保护有着重大的价值,对我们走向更远的未来,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其中,只有在全社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项文清.概念拓展后的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8

[2]熊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问题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7(09):13-15.

[3]孙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认定[D].南京师范大学,2017.

作者简介:郭祥谦(1993.11-),男,河南省邓州市人,现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7级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论文作者:郭祥谦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8月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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