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的哲学审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从实践观的历史哲学来看,人类的产生,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完善,无不系于自身的创造活动。这是人类异于动物,社会区别于自然的基本特点。从这种意义上说,自然界是没有历史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只是在无限加大的范围内的循环。历史是属于人类及人类社会的。火的使用,使人类在物种方面从动物界提升出来——准确地说,人类成为动物的一个特殊物种。类人猿一旦打制出第一件哪怕是最粗糙的石器,人类便开始了无止境的自我创造活动。非人动物仅仅是自然的存在,它们没有从观念上建立起与自然界的关系,虽然它们与自然界的其它部分客观上存在着关系。因为它们没有把自己、把自身的行为当作观照的对象。这样一来,也就无法形成自我和主体意识。
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破译这一千古之谜的,是“实践”。形成科学的实践范畴,解开上述谜团,使人们对社会历史的研究成为科学,是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哲学思维的最大贡献。“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旧唯物主义者试图对社会作唯物主义的解答,却陷入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改变的两难困境。在马克思看来:“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17页。)
实践可以有很多特征,但最根本的特征是,人是通过中介去活动、以达到目的的——目的恰恰是这种活动的产物。当原始人类拿起一块石头去敲打另一块石头的时候,便已经开始了用一种自然力去对抗另一种自然力的活动,从而意识到、并品味着自己不是自然力。法力无边的神、便是夸大这种感受的虚妄的创造。费尔巴哈把神还原为人。不过,他认为,不是某一个个人,而是人的类,是人的“类存在”,神是人的“类本质”的表象。费尔巴哈是机智的——然而只是离开实践的哲学猜测。
自然界几乎为其他动物准备了必须的一切——否则它们便无法生存;人与其所属的自然界的关系却全然不同:除去大气、大地、阳光、水体,人类几乎一无所有——非如此,人类也不成其为人类。列宁说得好:“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注: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29页。)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是人类创造的结果,对于前此的状态来说当然是个创新。(创造与创新是一对有着密切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概念——此处篇幅局限,容另文论列。)没有以实践为基础的创造和创新活动,便没有人类、没有人类的生活、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正是基于此,人的意识具有了一个重要的特点:“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注: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28页。)人的实践本质注定了人是天然的创造者,这也就为其创新活动预设了前提。
人的生存需要,成为人类不断创造、不断创新从而推动自身不断发展前进的动力。非人动物也有生存需要,但这种需要没有成为自觉意识的对象,更无法成为推动创造或创新的动力。它所带来的,仅仅限于生存竞争和物种演化。创造是人的本质,人之为人在于创造;而自然界则以演化展现自己的存在。造成这种区别的深刻根源在于,人类的生存需要是以工具和社会关系为中介来满足的。这种情况,促成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也形成人类创造、创新的动力机制。这里似乎远离对创新问题的哲学分析,但它正表达着对创新问题的“终极关怀”。它为我们提供了对创新的根据和内涵的更为深刻的理解。
人对自然界、对客观世界的关系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全方位的。人与自身所达到的能力、水平相适应,对客观世界进行实践的、理论的、宗教的、美学的等多方面的把握,表现着世界的多样性、表现着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的多样性。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实践把握和理论把握两个基本方面。人们曾以各种形式解说理论。例如,说它揭示本质,表达规律,说它是来自实践、并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认识,等等。不管理论家们给予怎样的定义,但可以肯定的是,决不能离开实践去谈理论。无论什么理论都是人们的认识所作的一种概括,都表达着人们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世界的一种普遍性的认识,表现着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深度和广度。理论的作用正在于对普遍范式的把握,从而给人们的实践以指导,使人们的认识具有预见性,具有普遍性。
自然界具有无穷的丰富性,然而人们对它的认识,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只能达到一定的水平。这种情形不是由思维自身决定的,也不能完全由思维能力自身来加以解释。纵观人类认识的历史,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人类的认识水平是由人类同时期的实践水平决定的,人们对自然界改造到什么程度,人们也就对自然界认识到什么程度。多少万年以来,自然界的一些基本方面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但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却有了巨大的进步。这种进步并不是自然界本身造成的,而是由人们的实践的进步引起的。人们对自然界的理论把握可以说是以思维的形态表达着人们对自然界的实践把握的程度。实践是人们揭示自然界奥秘的钥匙,是理解现代产业制度、解读当代人们的社会关系的依据。农业与自然经济的实践活动不仅是理解当时人们的宗法关系、伦理关系的依据,而且是理解当时的自然科学以及各种理论、观念的重要的基础。
这决不是说理论对人们的实践毫无意义。理论之所以重要,恰恰在于它超出了一时一地的实践及实证经验的范围,而具有普遍范式的意义。它帮助、指导人们整理自己的经验,使经验具有条理性、逻辑性。人们也总是利用自己所具有的理论,理解和整理各种经验,把符合自己理论框架的经验看作可理解的,把不符合自己理论框架的经验看作不可理解的。拘泥和保守的人们拒斥,摒弃后者;灵活和进取的人们则珍视后者,乃至收到启迪思想、发展理论的效果。在科学史上,这类经验与教训比比皆是。自19世纪后半期开始发生的科学家面对大量新发现困惑不解的事实,正表现着旧理论与新发现的矛盾。有见识的科学家、哲学家由此得出积极的结论:提高科学家的理论思维能力,掌握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善于从经验中、从实践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推进理论的发展。新的理论无疑比旧的理论能够更多、更好地解释经验,更多、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这已为科学发展的事实所证实。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将创新推上宝座的时候,理论或者说理论的创新、创新的理论,就显得格外重要。创新的理论将会给实践提供新的思路、开辟新的天地,乃至引起整个生活面貌的改观。例如,电磁理论、基因学说等等。
任何理论都是有局限性的。它们受到时代的限制、受到实践水平的限制,因而使得一定时代的理论只能达到一定的水平,甚至有的理论被后来的实践所推翻(如地心说、燃素说)。理论具有局限性还有更深刻的根源。任何理论必须是思维对外部事物所作的一种抽象,否则便没有理论。人们为了认识事物、特别是为了深入地认识事物,便必须这样做。事物的无限复杂性和抽象的单一性、局部性,就先验地造成了矛盾,造成任何完备、精密的理论与事物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这是通过理论表现出来的认识的矛盾运动,它既逼近对象、又疏远对象。这也是所有理论无不具备的二重性。这样一来,第一,使得理论可以运用于实践;第二,埋下理论偏离实际、产生错误的根源;第三,使得理论有可能被误用;第四,又给理论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任何高超的理论都不可能穷尽对事物的认识,更不可能包罗万象、精确无误。关键在于,我们要对理论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要无限夸大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也不要固步自封,浅尝辄止,而要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人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人对事物认识的要求是没有止境的,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又是不可穷尽的。因而,作为认识高级形式的理论的发展也是没有尽头的。
实践对理论来说具有基础的、鉴别的、标准的作用。它对理论的产生、理论的发展、理论的真伪、理论的生命力等等,具有最终的、至高无上的意义。但是,任何实践又总是特定历史时代的实践,它不可避免地具有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使得实践在特定时期并不能证实一切、或驳倒一切。除去少数例外,证明了的和驳倒了的,往往带有极大的相对性和条件性。还有,人们出于特定的考虑,左右实践,乃至制造假象,为证明某种理论而任意解说实践、概括社会生活、总结实验结果。这在社会生活和科学实践中都是不鲜见的。实验室、乃至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世界科学共同体的大型国家级实验室,在证实某种理论的实验中,也出现过在总结和表述实验结果时忽略反例而向预期理论、偏好理论倾斜的现象。社会运作的实践往往是一种政治行为或类政治行为;实验室的运作又往往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类经济行为。因此,让它们不受政治考虑和经济考虑的影响而完全中立地对理论进行裁决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政治、社会方面的实践要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左右,实验室的实验要受到强势理论的支配。所以,社会生活的运作是在某种观念和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科学实验则是按某种观念和理论设计的。这也就是说,实践在对理论进行仲裁以前,它自身已先期地接受了某种理论。问题在于,实践、实验能否完全独立于理论?如果能,实践将用什么理论来指导?实验将用什么理论来设计?如果不能,实践、实验又如何对理论作出公正的裁决?这构成了实践对理论检验作用的更深层的局限性,构成了理论与实践基本关系的内在的二重性。这一切,只有靠理论与实践长期的、辩证的历史发展来解决。每一个理论的或实践的创新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真正的确立和进一步的发展。
不仅人类的产生、而且人类社会的进步都源于创新,“创新”成为社会历史发生巨大跃迁的契机。当然,创新的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创新既是一个普遍性范畴,又是一个特殊性范畴。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一些创新曾经造成经济与社会的巨大进步,改变了人类的生活面貌。例如,火的使用——熟食取代了茹毛饮血以及御寒、加工等;种植——取代了采集;畜牧——取代了狩猎,还有陶、瓷器的制作与使用等等。这些创新,曾经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的进化和社会进步。一部人类发展史,也就是一部人类创新史。其它生物只有适应性,通过遗传和变异而获得物种的进化。人类则由于自己的实践本性,为断创新,而不断从生物界中提升出来,离开动物界越来越远。
古代社会也有意义重大的创新,如前所述。应该指出,上述的创新,每完成一个往往需要数百年、上千年乃至更长。这些创新,带有经验的、自发的特点——世界各地乃至相互绝少交往的人们也都大致经历了同样的历程。古代社会发展缓慢,愈晚近愈迅速。人类社会似乎有着迥异于自然界的规律,其运动速度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但,我们切莫低估古代社会的那些今天被视为常识乃至儿戏的、当时却具有十足创新意义的东西。没有它们,我们今天也许依然是用爪牙解除饥饿的穴居野人。
农业社会也有创新,所以农业社会也在进步。农业社会最主要的成果就是农业。最重要的创造性活动也都是围绕它展开的,诸如天文历法,水利灌溉,土地丈量,品种改良,以及其它间接为之服务的创造性活动。有很多东西,人们至今还在享用着。但是,该时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侧重在量的扩张,结果是进步缓慢。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农业社会。尽管其间闪耀着灿烂的文明,但应该说,中国农业经济社会是发展缓慢的典型。如前所指出的,世界史上还有完全停滞、甚至中断了的文明。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还在于这些文明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都丧失了创新能力。
农业社会发展缓慢是带有普遍性的世界历史现象,非独中国然。只是因为中国这段历史特别漫长而显得更为典型罢了。它曾经闪耀的灿烂光辉也由于近几个世纪的落伍和近百年来的屈辱而黯然失色。倒是象费正清、李约瑟这样的外国人常为之惊讶不置而醉心研究。农业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它基本上是以直接生产使用价值为目的。除去人口增长的因素以外,很少有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性。这样一来,创新便失去了巨大的推动力。农业经济以土地为基本依托,安土重迁限制了人们的交往和眼界。使创新失去了又一个强大的推动力量。历史发展到今天,时代赋予创新以很多新的特征。如果将古往今来的创新进行比较的话,我们将会发现:历史上,特别是远古时期,哪怕是意义十分重大的创新,往往是自发的;而今,创新必须是自觉的行为,而且往往需要周密、详尽的计划。
历史上,特别是中国历史上的很多创新,大多是经验型的——由经验的积累来完成,成功后又积累起更多的经验;而今,经验对创新仍是必要的,但单靠经验是无法完成创新的,它更需要理论、特别是创新的理论。
历史上的很多创新往往是由广大的群体、由很多人、甚至是若干代人完成的;而今,重大的创新往往是由小群体、少数人、甚至是一个人完成的——这里毫无排斥协作的意思。
历史上,很多具有创新意义的发明创造几乎与它们的使用直接地结合在一起,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科技的进步,这一过程变得复杂起来,至少存在着与本文有关的三个环节:知识——科技——产业。在古代人那里,特别是在具有工匠传统的古代中国那里,技艺就是知识,无技艺也就是无知识,十年动乱时期这种观点还时时表现出来(人们常以不会开拖拉机作为物理学教授无知的证明——当然也还有其他的知识观表现出来,暂且勿论)。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理性化,操作工艺化,规模产业化。理性化了的知识,要具体化为可操作的工艺——这显然需要时间、需要实践、需要过程;完全可靠的工艺,真正要获得社会实现,就要化为产业。一个世纪前在一个人手里完成全过程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今随着发展的加速,这已完全成为现实。这不仅提出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而且对参与国际竞争的各方都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新时代创新的规律和特点,对我们理解和把握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创新,建立和实施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国家创新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新是主体的特殊的创造性行为。它基于主体长期的、反复的认识与实践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运动。它是在此基础上实现的突破和飞跃,在观念、理论、特别是在实践的创造性活动及其结果上产生的飞跃。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和主要动力。经济、政治等社会管理组织同时也成为学习组织,学习过程是创新过程最重要的特点。我们所研究和关注的认识论、理论与实践等哲学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中心。将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围绕“创新”这一时代的焦点作深入的探讨,必将有益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