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社会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运行论文,社会发展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外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已经昭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资源配置方式,能够促进社会的巨大进步,但市场经济并不等同于社会发展。这不仅因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分属于社会整体发展的不同方面,更因为市场经济运行中重视社会发展才能推进社会的全面、综合、协调发展。有鉴于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发育和发展的初始阶段,能否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注重社会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无疑是一个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社会发展是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客观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发展,是相对于经济增长或市场经济发展以外的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它不仅包括人口状况、思想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卫生、生活质量、社会秩序、社会保障、社会民主、社会参与、闲暇娱乐、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而且强调这些方面的合理配置和结构的优化组合,以及与所有这些方面相应的社会管理体制,组织和制度的创新。可以想见,这种意义的社会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客观要求。
从社会发展的内容来看,它能提供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社会发展与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相辅相成、整体推进的过程,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快速增长阶段,更要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不难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成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经济必将走上市场型、效益型、集约型、外向型的发展轨道。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必然要求社会发展为它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更多地依靠社会发展来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既有的事实表明,只有在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搞好优生优育,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保证;只有大力增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力与经费投入,才能提高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树立现代生态伦理观念,以人类特有的道德自觉态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才能促进经济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只有实现市场经济规范下的公平分配,保持健康平衡的社会心理,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进而有效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和创造性;如此等等。总之,社会发展能够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各种社会条件,如果看不到社会发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而忽视社会发展,那末市场经济发展终将因缺乏强劲、持久的推动力而萎缩下来。
从社会发展的功能来看,它能克服市场经济运行中产生的负面效应。市场经济是由市场对资源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经济,在我国尽管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但它固有的特征及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仍然潜在,并会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诸如: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容易诱发实惠主义和拜金主义盛行;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导致人们看重个人利益而淡漠社会利益和公共责任;市场经济的分化性,往往引发贫富差距扩大化乃至贫富悬殊状况;市场经济的等价性,滋生了权钱交易、出卖国格和人格的所谓“等价交换”现象;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使境外某些消极、腐败的东西渗透进来而侵蚀优秀的传统文化,等等。毫无疑问,这些负面效应靠市场经济发展本身是无法克服的,只有依靠相应的社会发展才能解决。社会发展通过法律来规范新的社会秩序,以公正合法的竞争机制来提高社会公平度,用强有力的思想道德建设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从而最大限度地克服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效控制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社会问题,保证市场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从社会发展的目标来看,它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本身不能满足的人的多方面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虽然能够创造出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的前提和条件,但它本身并不能保证随着经济总量和个人收入的增加,人的多种需要会自然而然地得到满足,而社会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起点和归宿,它坚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包括反映人的生存和享受需要的生活质量,反映人的发展需要并将个性发展融于其中的人的素质的提高以及人的价值的实现等作为终报目标,更多地着眼于人的各种需要的满足程度,即以社会成员对物质的、文化的、生态环境的需要的满足程度,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所以,市场经济发展只有体现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才是符合人类意志的真正的发展,才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反之,则是以牺牲社会为代价的“恶性发展”。
总之,尽管市场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社会发展的方向面面都要受到市场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物质条件的制约,但同时要看到的是,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离不开社会发展固有功能所提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况且,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必须服从于社会发展的目标,最终体现为不断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并使全体社会成员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二、全面、正确地把握当代社会发展观
社会发展是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客观要求,我国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必须重视和加强社会发展,这在思想上容易形成共识。问题在于,由于人们在发展观上的某些盲点和片面认识,实践中业已存在的重经济发展而轻社会发展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的扭转。因此,实现发展观的彻底转变,确立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趋势的新的发展观,首先就需要全面、正确地把握当代社会发展观。
国际经验表明,从以物为发展中心到以人为发展中心的转变,从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到以社会整体发展为宗旨的转变,是全球性社会发展观转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近几十年来发展历程的经验总结。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基于治愈战争对许多国家的经济造成毁灭性创伤的需要,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浪潮。尤其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从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下独立出来后,纷纷开始了对本国发展与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渴望通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的高速增长来摆脱困境、增强国力。于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确立了以增加国民生产总值或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为目标的发展战略。因为一般地说,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和提高国民收入会相应地改善人民生活,这也是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路。联合国的第一个发展十年(1960-1970)的报告。1969年应世界银行要求提出的皮尔逊发展报告以及作为联合国第二个发展十年规划底本的1970年延伯根发展报告,都把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作为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这种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发展的传统发展观的实践结果,虽然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较快,但伴随而来的人口膨胀、贫富悬殊、秩序紊乱、道德沦丧、腐败滋生、犯罪增加、文化失落、资源浪费、生态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不能不令人发出“有增长而无发展”、“无发展的增长”的惊呼。鉴于这种发展战略带来的经济增长与文明衰落的共生现象,人们的发展观逐渐演变;各种“替代发展战略”应运而生,较有代表性的有1976年国际劳工组织在世界就业大会上提出的“基本需求战略”,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提出的“持续发展战略”和1994年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大会提出的“新的人类安全观”,其共同点都是从追求单一的经济增长转向追求社会全面发展,从单纯追求当代人的发展转向同时也追求未来的持续发展,并把满足人的需要当作发展的中心。1995年3月联合国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明确提出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阐明了“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点,从而实现了社会发展观上的重大突破和根本转变。
毋庸置疑,上述社会发展观的转变,是与社会发展的进程要求相一致的,也是人们在发展问题上的认识不断深化的产物。我国作为后发型的发展中大国,在当今由市场经济发展而加速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更要注重全面、正确地把握当代新的社会发展观,以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择其要者,当代社会发展观应把握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发展的实质和核心是人的发展。社会主体的人是发展的最高目标,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发展都是为人的发展提供条件或手段,都是为了满足人的各种需要,促使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偏离以人为中心的任何发展都不能称为真正的发展。所以,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及改善的程度是衡量社会是否有发展及发展程度的最高尺度,人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是评估一切政策、措施和实践的最高标准。
第二,发展是社会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发展。人的需要是多方面、多样化的,它要求发展也是多角度、多层次的,必须是社会各方面的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发展应当关注各个方面在质态上的彼此适应、在量态上的比例合理、在功能上的相辅相成,社会统一方面的发展都应以不牺牲其他方面或给其他方面的发展造成障碍为前提,而是使这一方面的发展为其他方面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并且由各方面的发展而使过去所造成的失调趋势得以缓解和消除。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经济和快速增长虽然能够创造出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的前提,但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保证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人的多种需要会自然而然地得到满足。因而在发展进程中,需要把提高生活质量、增加教育机会、改善医疗保健条件、扩大社会保障面、保护生态平衡、实现社会公平、搞好社会服务和社会治安等社会目标,同增加经济总量,提高居民收入等经济目标,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发展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可持续发展。要遵循现代生态伦理观念,变过去一味强调“战胜自然”为与自然“和生共荣”,变大自然“征服者”的角色为自然界的“善良公民”,确立人是“自然成员”(而不是“人是自然主人”)为价值导向的现代生态文明的发展方式,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交融、富有情趣和人性的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既要讲求代际平等,即在满足当代人自身需要的同时应考虑后代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又要讲求代内平等,即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发展不应以损害另一部分人和别的地区的发展为代价。这就要求在战略选择上实行“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
第四,发展是经济与社会文化的一体化发展。社会发展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其中,文化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环节,也是体现社会发展的首要标志。因为在经济进程中,内在地存有一种对文化的需求和发展文化的动因,发展经济的同时实际上就是在发展文化,经济进程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进程,社会整体发展最深刻、最根本的意义就在于文化革命。所以,发展必须以经济与社会文化的一体化发展作为取向,视经济发展为文化发展的一种形式,把经济发展融于文化发展之中。只有着眼于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才能避免因经济快速增长而社会成本高、社会问题成堆的结局,保证社会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
第五,发展是“全球化”与“本土化”相统一的进程。“全球化”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高科技时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已经渗透到全球发展的各个领域,呈现出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利益关联化的态势。它要求打破传统的封闭式的发展观,树立现代开放式的发展观,摆脱一切狭隘意识形态(包括民族、宗教、国家、社会制度等)的困惑,适应和参与全球发展的大潮,大胆汲取人类所有的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增强本国的发展能力。与此同时,要坚持“本土化”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善于把“全球化”与“本土化”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盲目照搬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道路。要从本国的地理、历史、社会和人文背景出发,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历史文化特点的发展道路,善于把传统的资源有效地转化为现代化的动力,从而在现代化进程中弘扬自身的优势,保持自己的个性,形成各具特色的、能更快地促进自身发展的社会现代化模式。
第六,发展是通过付出代价并扬弃代价来实现的。代价是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所花费的社会成本进行成本——效益、投入——产出分析的综合评价。就发展与代价的关系而言,没有离开发展的代价,每一种代价都是在发展过程中付出的;同时没有不付出代价的发展,发展总是以付出代价并扬弃代价的方式进行的。如同任何伟大事业都有副作用、任何社会进步都要伴随某种退化一样,发展进程中付出某些社会代价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况且,代价虽然是对特定发展目标的一种特性和否定,但只要扬弃这种代价,就会成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所以说,代价以折射的形式蕴含着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由上可见,当代新的社会发展观是一种更科学、更文明、更理性和更符合人类自身根本利益的历史发展观。它既继承了以往发展观的合理因素,又超越了传统发展观的诸多缺陷,它应当成为指导人们制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主导思想。
三、加速我国社会发展进程的思路与建议
当代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结果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单纯的经济增长阶段。这个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产品匮乏,满足人们温饱的基本生存需要是社会的首要目标,因而以增加经济总量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增长就是社会整体发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社会发展处于从属、次要的地位;(2)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协调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生产力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物质财富相对先足,人们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还提出了基他多方面的需求,因而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任务日益突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不仅必要,而且可能;(3)经济发展服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阶段。这个阶段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物质财富更加富足,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围绕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提高人的素质和发挥人的潜能这一中心进行,社会发展处于核心、首要的地位。以此作为参照标准,显然,目前我国的发展总体上已经走完了第一阶段,正逐步走向第二阶段,特别是比较发达的沿海开放地区,已经率先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发展历程。
随着我国发展新阶段的到来,必须超越传统发展观的局限性,以当代新的社会发展观为指导,尽快实现从追求经济增长到追求社会整体发展的发展模式的转变,切实纠正各种重经济轻社会的片面做法,把发展中的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发展新路子。
根据上述思路,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为了确保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当特别加以关注:
(1)社会发展的政府行为。我国社会自治能力较差,民众参与意识薄弱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我国社会发展不能过多地依赖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作用,而应更多地依靠政府行为,发挥政府在社会发展方面的主导作用。由于社会发展以维护和保障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往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很多社会事业部门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解决自身的发展问题,因而政府必须对那些具有很大外部效益的社会公益部门(如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以及在满足处于社会不利地位人群的基本生活权利方面,强化自己的责任,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此外,要通过政府行为,制定经济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合理比例,保证国家财政性社会事业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状况改善而不断提高,促进经济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的同步前进、协调发展。
(2)社会发展的运行机制。强化社会发展的政府行为,绝非要政府统办、包办社会事业发展,而是要在坚持政府主办和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具体指导的前提下。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机制,扩大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形成兴办社会事业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除有些必须由政府主办和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外,其他社会事业都要允许和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经营机构、经济实体乃至个人参与兴办。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融资,包括引进境外、国外资金发展社会事业等,扩大社会资金筹措渠道。要加速社会事业产业化进程,把社会事业纳入市场经济运行轨道,从单纯的福利型向兼有经营形成完全经营型的产业化方向发展,增强社会事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3)社会事业的法律保障。社会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是社会发展得以顺利、健康进行的必要保障。要加强社会发展方面的立法工作,争取每一项社会事业发展都有一部相关的法律,并依法保障社会事业部门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系统,监督各级政府在社会发展方面的所作所为,促进社会发展真正受到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得到保证,出了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4)社会发展的地区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发展是最能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特色的领域。社会发展的地区特色,既指有别于他国的我国社会发展特色,也指我国国内各个地方的社会发展特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现在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发展必须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进步,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地理、历史、社会和人文背景各不相同,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所以社会发展不可强求一律。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大胆探索,走出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能更好更快地促进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形成各具特色的社会发展模式。
(5)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社会发展和领域相当宽泛,在当前我国经济总量有限的情况下,不可能所有领域都齐头并进、同步发展、而应根据国情选择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当是:①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认真解决法律的社会化问题;②着力确立一套与当代社会文明走向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净化人的道德情操,匡正社会风气;③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等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公平度;④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加速缩减社会负困层;⑤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加强工业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6)社会发展的代价问题。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社会代价问题,已为人们广泛注目。追根溯源,社会代价的产生,除了与发展无内在联系而由主观因素造成的某种损失外,还有与发展有直接联系并为发展所必须付出某种牺牲。对于主观因素造成的代价,人们较容易认识,而对发展中必须付出的代价,人们往往不容易理解。实际上,每一种发展都是用某种代价换来的,每一种代价都是因发展而付出的。正视这一点,并作为代价辩护,而是提醒人们辩证地看待代价产生的必然性,积极主动地采取预防措施,寻求超越代价的有效出路,避免因代价的扩大而使其成为积重难返和无法解决的顽症,争取以最小、最合理的代价换取最大、最有效发展。
(7)社会发展的成效考核。鉴于各级政府工作中广为存在的重经济发展而轻社会发展的不良行为,必须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把社会指标如同经济指标一样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此,要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一系列能衡量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状况,体现社会发展各方面相互关系和发展趋势的、有代表性的数量指标(其中包括警报指标),组成一套具有描述功能、解释功能、评价功能、预警功能、预测功能的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然后通过对这套指标体系的监测和分析,对各地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程度加以衡量和评估,其结果作为综合考核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