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文书俗字丛考
姚权贵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摘 要: 清水江文书作为重要的民间文献遗产,反映了汉语写本文献在近代的传承与演变,蕴藏有异常丰富的俗字字形资料,有待全面考释和系统整理,本文即对其中一批常见俗字及其源流试作考辨。
关键词: 清水江;契约文书;俗字
清水江文书,是明末清初直至20世纪50年代近四百年历史长河中,中国贵州清水江流域多民族创造和保藏的一种民间文献遗产,是继“敦煌文书”“徽州文书”之后我国发见的第三大“民间文书集群”,相较于其他民间契约文书,其归户性、地域性和民族性特色和优势尤为突出。自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陆续面世以来,清水江文书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已经取得较大突破,宏观上已基本实现文献的大规模整理和多元学科研究,但微观上尤其是语言文字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跟进和加强。我们认为,作为民间手书文献,清水江文书反映了汉语写本文献在近代的发展变迁,是近代汉字尤其汉语俗字研究不可或缺的语料。近年来,闫平凡(2012)[1]、储小旵、张丽(2012)[2]、张明(2013)[3]、唐智燕(2013,2014,2015)[4-6]、魏郭辉(2013,2014)[7-8]、陈婷婷(2016)[9]、肖亚丽(2017)[10]等众多学者都对清水江文书中的部分俗字作了考释与整理,成果丰硕,但仍有大量俗字有待考释。本文谨效时贤之法,择选清水江文书中一批常见俗字续作考辨,谬误之处,祈请方家教正。
1.钱:【】【】【】【】【】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陈代卿卖田契》:“立契卖田字人陈代卿,今因家内要(钱)使用,无从得处。”[11]卷1,5《7龙老引父子往内杉木断卖契》“钱”书作“”[12]卷1,45,《杨通经弟兄假薅中节山杉木卖契》亦作“”[12]卷1,81。《光绪八年二月六日补昌林卖田契》“钱”作“”[11]卷1,46,《姜贵生、姜益生弟兄二人断卖田约》:“议定价艮(银)一两八(钱)八分整。”[13]卷7,95光绪十七年《山林断卖契》:“足银二两肆(钱)八分。”[14]卷1,A-0247
按:清水江文书“钱”字俗写繁夥,上揭诸例中的扫描字都是“钱”的俗字。其中“”是“钱”的草书变体,“钱”字草书赵孟頫作“”,邓文原作“”[15]3905等形,可以比勘,契约文书写作“”是古人草书遗风。而改从“亻”作“”盖因买卖契约多与人相关,或受“价钱”上字“价”的影响类化而成,写本文献中改从人旁的情况很多,如《光绪七年十一月八日杨氏四妹卖田契》“过继”作“过”[11]卷3,171,明清小说“钱”多作“”“”等形[16]490,可资对比。作“”“”“”等形,则是宋元以来“钱”的常见俗写,《宋元以来俗字谱·金部》“钱”字引《通俗小说》《古今杂剧》等作“”、“”等形[17]97,《明清小说俗字典》收录“钱”字俗体三十多例,有半数是作“”等形[16]489-491的,清水江文书俗写字形与之相同。窃以为书作“”等形,大概也是“钱”的草书变体,考“钱”简俗字作“”或“”,写本文献中又进一步俗省作“”、戋(清水江文书“粮”省作“良”、“银”省作“艮”是其比),“”草书字形即作“”[15]3906,清水江文书作“”等形皆其变体。“”等字形宋元以来的的汉语字书未见收录,今《中华字海·乙部》(以下简称《字海》)收有:“,同钱。”[18]25而《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汉》)[19]诸字形皆失收,当酌情补之。
保持体形,是咱们女人一生的事业。刚生完孩子根本不敢上秤,不想被贴上油腻妇女的标签,就要“管住嘴,迈开腿”。
2.银:【艮】【(纹银)】【银】
《姜生岩、姜关林弟兄二人卖山场杉木契》:“当日三面议定价(银)十二两整。”[13]卷5,《4乾隆二十一年四月八日潘卬应卖田树契》:“其(银)当时亲领得用。”[11]卷4,12《4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一日潘明宇、潘富华、潘君华等人卖田契》:“当日议定卖价七两正。”[11]卷4,11《2潘嘉恩断卖杉木字》亦作“”[13]卷5,2《5康熙三十六年某月六日潘魁明卖田契》作“”[11]卷4,111。《姜老岩冲故龙杉木断卖契》:“当日三面议定价银五(钱)(整),分厘无欠。”[12]卷1,19
按“:从”是清水江文书常用字,且俗字众多,上揭扫描字形都是“从”字俗写。“从”字繁写“從”,右上部“”常与“”混同,故俗书作“”。又“竹”头与“艹”头形近相混,故“”“”“”“”等形皆变从“艹”。写本中“彳”旁常快书作“氵”,如明清小说“从”字俗写作“”“”“”等形[16]110,皆其例证。作“”右上似口形,故俗书易变作“”,“”则“”等形进一步讹变的结果。根据清水江文书“从”字诸俗写,可归纳其演变轨迹是:从(從)→(形近讹混)→(形近混同)→(俗写变易)→(草书讹变)。
3.断:【】【】【析】
2.数据的风险:人工控制信息,系统可以修改原有的数据 ,比如公式的定义和修改之后的结果,如数据源的有意修改等。关于公式、虚假报告的生成、回归到正常公式、删除修订标志、审核员都非常困难。报告必须要保证它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这就需要审计师协调审计单位内部来完成最后的审计工作,就现在而言,审计工作虽然在不断地改进工作,但是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过快,两者的发展状况并没有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另一方面,审计的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也各不相同,设计最后得出的结果就会实际情况出现偏差。风险也会增加。
按:上揭“断”字本为左右结构,俗写作“”变成了包围结构,盖手书“断”字时,一般先写部件“米”、“斤”,最后才写“”笔,末笔拉长便成“”形。敦煌文书“断”字俗写作“”[21]94,又《碑别字新编》引《北凉沮渠安周碑》作“”,引《隋仲思那造桥碑》作“”[22]406,盖俗写“”、“辶”恒混,故变从“辶”,其变易轨迹大致是:断→→。而手书末笔进一步缺失,即变成“”字,敦煌文书亦有“断”作“”者,可资比勘。考传世字书“”又是“料”的俗字,《龙龛手镜·米部》:“,俗;料,今,音聊,料理也。”[23]304今《字海》[18]1292和《汉》[19]3350皆只据《龙龛》收“”注“同料”,当据敦煌文书和清水江文书增补义项“断字俗讹”。又俗书“米”与“木”时混,故“”径直讹作“析”,清水江文书亦偶有见之。
4.事:【】【】
《姜廷仕劳榜杉木卖契》:“所买所卖二彼(比)情愿,固无公私相逼,亦无包(霸)他人物业等情。”[12]卷1,65《张必龙培九杉木卖契》“霸”作“”[12]卷1,67,《山场权属纠纷诉讼状》:“为‘平空佔(占),续恳严究’。”[12]卷4,46《3恳请更换审案人员状》:“泣念民等被姜恩相等造字(霸)占民等污鸡山杉,民不甘心。”[12]卷4,46《7番贵顺山场权属纠纷诉词》:“为‘横争混(霸),凶阻强封由,恳传案调阅,泾渭攸分’事。”[12]卷4,469
《姜克贞典田字》:“当日凭中议定典价(银)陆两一钱五(分)整。”[13]卷7,8《3姜贵生、姜益生弟兄二人断卖田约》:“议定价艮(银)一两八钱八(分)整。”[13]卷7,9《5龙飞池之石山场杉木断卖契》:“分为四拾九两二(钱)一(分)七(厘),名下所占六两五(钱)八(分)半之山杉出卖。”[12]卷1,83
5.从:【】【】【】【】【】【】
按:上引诸例中扫描字皆为“分”字草书变体,其中《龙飞池之石山场杉木断卖契》中“分半”二字上下连书作“”形,上部即“(分)”字。考“分”字草书,孙虔礼作“”、“”等形,贺知章作“”,陈淳作“”,陈献章作“”等形[15]327-328,清水江文书“”、“”显然亦是“分”字草书所变。写本文献末笔“丨”或“丶”画常常变书作“”形,清水江文书中如“外”常书作“”[27]卷1,67即其例,故“分”俗写作“”。
《王三言立卖断田契约》:“立卖(断)田契约。”[20]卷7,《1姜德宗蕃读垄杉木山场断卖契》“断”作“”[12]卷1,49。《姜玉周加池塘山场杉木断卖契》:“立(断)卖山场杉木约……当日凭中三面仪(议)定(断)价纹银九(钱)……今恐有(无)凭,立此(析)约存照。”[12]卷1,17
按:清水江文书中“银”多简俗作“艮”,其他如“謪议”作“商义”、“種”作“重”等可以比勘。而作“”当是“文(纹)”“艮(银)”的合文,用来表达“纹银”“银”的意思,清水江文书中经见。契约文书中,在明确断卖价格时,有“纹银”“银“”价银”几种主要称法,其中“银”常俗省作“艮”,而“纹银”则有“文银”“纹艮”“文艮”等几种简便写法,当省略表意偏旁作“文艮”后,进一步合文作“”,就顺理成章了。“”是清水江文书中的一个特色俗字,历AI写作本文献及其俗字资料中,未见收录,今《字海》《汉》等亦皆失收,当据以补之。清水江文书“纹银(文银)”又常书作“银”,作“伩”与“钱”作“”一样,一是因为买卖契约多与人有关,二是受上字“价”的类化影响,“伩”与“”略有区别,它不能单独使用来表示“文银”或“银”,因为它是“文”“纹”的俗写,只能“伩银”组合成词。“伩”字在清水江文书以外的俗字资料中鲜见收录,《字海·人部》:“伩,曾做‘信’的简化字,后停用。见《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8]68可据以增补义项“文和纹的俗字”。《汉》失收“伩”,宜补之。
6.私:【】【】
《姜廷仕劳榜杉木卖契》:“所买所卖二彼(比)情愿,固无公(私)相逼,亦无包霸他人物业等情。”[12]卷1,6《5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日阳先敦子阳宗富、阳宗贵兄弟兄弟二人分关合同》又作“”[11]卷1,207。
按:“私”系据《说文》篆文“”楷定。汉魏以来碑刻文献多书作“”“”[24]837等形,《碑别字新编》引《魏高道悦墓志》作“”,引《隋董夫人卫美墓志》作“”[22]43,皆“私”字俗写源流。俗写“幺(么)”常简省作“厶”,而“厶”亦常增繁作“幺(么)”,如明清小说“吆”作“”[16]723,字书“㺨”字俗作“”[25]668,“私”俗书作“”与其同理。
7.霸:【】【】【】【】【】
《姜玉周加池塘山场杉木断卖契》:“如有来历不清,俱在卖主向承里(理)落,不干买主知(之)(事)。”[12]卷1,1《7范文浩白周山场杉木断卖约》“事”作“”[12]卷1,77。
按:上揭诸例中扫描字皆为“霸”的俗体,然遍考其他写本、刻本文献,皆未见“霸”有作上述诸形者,我们通过校勘清水江文书,对比文义,才发现诸字皆“霸”字之俗。例如上引《番贵顺山场权属纠纷诉词》文书中三处“霸”皆作“”形。从字形上看,“”“”“”“”形体接近,显为一字之变,“霸”上所从“雨”头,俗书常变作“覀”,如碑刻“霸”字异体作“”“”[22]456即其证。而“覀”字头又常书作“(興字从此)”或“(學字从此)”旁,如“要”字,《重订直音篇·女部》:“,又与要同……要,一笑切;,古文,同上。”[26]27-28而“”“”两旁俗书常变作“”头,如明清小说“釁”书作“”,“興”俗书作“”[16]688,上述部件的的变异轨迹是:雨→覀(形近讹混)→、(古文变体)→(俗写变易),“霸”字俗体如“”“”“”“”上部所从正是由此而来,下部所从则是“”的讹省。又俗书“覀”与“罒”形近易混,如“羁”别体作“”可证[19]3002,而“罒”字头亦常变易作“”形,如碑刻文献“罩”书作“”[22]265是其例,上部所从与“”等诸字相同。另一俗体“”则是清水江文书的书手们别造的一个“霸”字,其他俗字资料未曾目及,古“霸()”与“伯”通,“霸”书作“”可以看作更换声符。今《字海》和《汉》皆未收录上述“霸”之俗体,可据以增补。
模拟试块注浆试验结束后,在顶面位置和侧面位置各取一组芯样(6块),并对其芯样进行抗压试验。由于试验1的注浆固结效果较差,浆液扩散不均匀导致脱模后完整性差,无法取芯,故只对试验2—试验4进行取芯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代表性试样及单轴压缩试验见图5,不同模拟试验方案下的试样取样部位及其单轴抗压强度值见表2。
8.分:【】【】
按:写本俗写“事”字多有省笔,上揭““””皆为“事”的简俗字,第一字为中间“彐”简省,第二字为首笔“一”缺省。碑刻文献中亦多缺笔作“”“”(省首笔)或“”(省中间)[24]807,可相比勘。清水江文书中,“一”笔简省是一大书写习惯,例如《光绪二年十月七日伍华永卖田契》“使”作“”[11]卷2,6,天柱文书“妻”常作“”[11]卷3,166,又《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陈代钧卖田契》:“无从得处,夫謪议。”[11]卷1,22,“妻”俗书作“淒”,右旁“妻”又缺省首笔,皆可窥清水江文书的俗写习惯。
《道光十八年十月二十日杨功亮典油树契》“从”作“”[11]卷3,149《,咸丰八年十月二日杨茂林卖墦地字》“从”作“”[11]卷3,157,《光绪二十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杨培鳌、杨登吉叔侄卖田契》“无(从)得处”[11]卷3,190《,姜德宗蕃读垄杉木山场断卖契》“从”作“”[12]卷1,49,《乾隆六年七月十八日潘廷凤卖白腊杉木树契》作“”[11]卷4,119,《乾隆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潘赞成典田契》又作“”[11]卷4,120,《王治浩、王治泽兄弟二人扶嫌妄阻字》:“恁(从)姜姓拖放发卖。”[13]卷5,8
创造力是一个复杂的多面结构,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潜能不是一蹴而就的,离不开学生、教师、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支持与不断努力,这里仅聚焦数学创造力发生发展的主阵地——数学课堂中创造力的培养.着眼于发展每位学生的数学创造性潜能,首先阐明中小学生数学创造力的具体表现(即“是什么”),再依据创造力研究领域著名的系统理论,指明课堂中数学创造力存在于学生、教师和教学任务3者构成的系统之中(即“在哪里”),并以这3者为聚焦点,评述并提炼国内外数学创造力培养的研究成果(即“如何培养”),最后提出结语和若干教学启示,以期对致力于中小学生数学创新教育的教师和研究者有所启发.
9.据:【】【】【】【】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杨指明卖荒山契》:“立有卖契为(据),存照是实。”[11]卷1,20《9同治四年五月十八日吴运松、吴运柏、吴运梅屋基田产油树等分关书》作“”[11]卷3,244《,光绪八年四月十九日杨承瑚典田吐退契字》作“”[11]卷3,2《,咸丰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吴运槐卖田契》作“”[11]卷3,242《,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杨灿章、杨树培、杨元益等土退典字》:“其有元(原)契以为故(纸),无用立吐退字为(据)。”[11]卷3,188
七十余手集中在棋盘的南部,袁安所据一方。子虚的黑棋与乌有的白棋纠缠在一起,如黑白双龙盘曲苦斗,其他东、西、北三方,则落子寥寥。乌有定下一颗白子后,盘面转胜,轮到子虚指衔黑棋,苦苦沉思,他的脸本来狭长,他这一皱眉,将脸更是弄得像北风吹打的老丝瓜似的。
按:“据”是契约文书中的常用字,俗写形体甚夥。书写作“拠”等形,是宋元以来“据”的常见俗字,《古今杂剧》《三国志平话》等皆见记载[17]40。《说文·几部》收:“処,止也,得几而止。處,処或从虍声。”汉魏以来,或体“處”逐渐上升到正字地位,而“処”则成为其简俗异体。而“處”又常俗写作“䖏”,《集韵》去声御韵昌据切:“處,所也。俗作䖏,非是。”[28]492是其力证,字书《龙龛手镜》列有“䖏”部,而从该部首之字,常以书从“處”为正,如:“,俗;,正。”又:“,俗,通;,正。”[23]367而“據(据)”字右旁所从“豦”,又常与“䖏”形近讹混,故“据”常俗写作“”或“”,如《集韵》去声御韵举御切:“據,俗作,非是。”[28]491又碑刻文献作“”、“”[22]351皆其变体,清水江文书如嘉庆十二年《姜保坏、姜金伍、姜老什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作“”[27]卷7,13亦其例。把所从“䖏”又回改为“處”,则“据”字俗写即作“”,这是“据”的常见俗字,汉魏以来的碑刻、写本、刻本文献经见,例多不缀举。手书“”字右旁从简,就变作“”“”等形。清水江文书“”等形又径直简省作“(处)”,查《集韵》去声御韵居御切:“處,阙,人名,齐有梁丘處,通作據。”[28]491似乎唐宋时“据”已有俗写作“處(処)”者,但这一俗写现象在其他刻本、写本文献中鲜少见到,清水江文书写“据”作“处”,当是手写习惯进一步讹省所致。则“据”的俗写源流可归纳为:據→(形近讹混)→(俗写变易)→拠(俗写简省)→処(讹省)。上述诸俗字,清水江文书常交替出现,今《字海》和《汉》收有“”“拠”等字,另可据以增收字形“”。
上文所考,是清水江文书中的几个常见俗字及其变体,它们有些已见诸传世字书、韵书,有些则可与历代碑刻、写本、刻本文献相比勘,有些则是清水江文书特有的俗字,这些俗写形体不但为近代汉字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字形资料,同时为今之《字海》和《汉》等大型字书的收字、释义提供了新的材料。可窥清水江文书中不但俗字字形丰富,而且俗写类型多样,有助于考察汉语俗字的源流演变,探索其中的规律和理论,同时对于提升字书编纂质量具有参考价值。
式中:m为UAV飞行的节点数;Nt为危险壁障的数量;d为当前节点与危险壁障距离的平方,d的取值由飞行空间决定;L为UAV飞行时与危险壁障的安全距离;δ为定量,δ=0.01;Xi(xi,yi,zi)为UAV当前节点坐标;T(xt,yt,zt)为危险壁障的坐标。
[参考文献]
[1]闫平凡.浅析清水江文书俗字的价值[J].贵州大学学报,2012(2):72-72.
[2]储小旵,张丽.契约文书札记五则[J].中国农史,2012(4):123-129.
[3]张明,韦天亮,姚小云.清水江文书侗字释例[J].贵州大学学报,2013(4):70-73.
[4]唐智燕.文字释读规范与清水江文书整理[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3(5):100-103.
[5]唐智燕.清水江文书疑难俗字例释(一)[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4(3):25-30.
[6]唐智燕.清水江文书疑难俗字例释(三)——兼论民间文书标题的构拟问题[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1):68-74.
[7]魏郭辉.清水江契约文书疑难字词考释[J].中国山地民族研究集刊,2013:175-185.
[8]魏郭辉.清水江文书语言研究价值及俗字成因考析[J].中国山地民族研究集刊,2014:184-194.
[9]陈婷婷.清水江文书“天柱卷”俗字研究——以以钱、据、恐等字为例[D].贵阳:贵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10]肖亚丽.清水江文书语言学研究综述[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7(4):47-50.
[11]贵州大学,天柱县人民政府,等.天柱文书:第一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
[12]王宗勋.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M].贵阳:贵州出版集团,2015.
[13]张应强.王宗勋.清水江文书:第一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14]唐立.杨有赓.武内房司.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第一卷[M].东京:京外国语大学出版,2001.
[15]洪钧陶,启功.草字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16]曾良,陈敏.明清小说俗字典[M].扬州:广陵书社,2018.
[17]刘复,李家瑞.宋元以来俗字谱[M].台北: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单刊之三,1930.
[18]冷玉龙,韦一心.中华字海[M].北京:中华书局、友谊出版公司,1994.
[19]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M].2版.武汉:崇文书局;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
[20]张应强,王宗勋.清水江文书:第二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1]黄征.敦煌俗字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22]秦公.碑别字新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23]释行均.龙龛手镜(影印高丽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4]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2014.
[25]宋濂.篇海类编[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188册(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刻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26]章黼,重订直音篇[M]//续修四库全书:第231册.吴道长,重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27]张应强,王宗勋.清水江文书:第三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8]丁度.集韵(述古堂影宋钞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中图分类号: H1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4730(2019)01-0008-04
收稿日期: 2018-12-03 DOI:10.13757/j.cnki.cn34-1329/c.2019.01.002
基金项目: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清水江文书写本特征研究”(18GZYB45)。
作者简介: 姚权贵,男,重庆梁平人,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校:张 丽
标签:清水江论文; 契约文书论文; 俗字论文;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