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悖论研究的语用维度--逻辑悖论研究导论_哲学研究论文

逻辑悖论研究的语用维度--逻辑悖论研究导论_哲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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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4)01-0047-03

悖论是一个语言的旋涡。“纵观整个思想史,悖论一直是哲学家头痛的问题——自集合论出现之后,它也成了令数学家头痛的问题。”(注:冯·赖特:《知识之树》,三联书店,2003,第165页。)它如同“理解撞上了语言的界限撞出的肿块”(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第119页。)。20世纪30年代之后,以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为标志的决定性的结论,打开了一个众多解决悖论方案的争讼纷繁的“不确定的”广阔领域。悖论带来了危机,危机则带来了发展:对悖论的解决尝试形成了一个涉及情境内容日渐丰富和内在化的语形、语义、语用的进展过程。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是语言由光滑的冰面回到粗糙地面的过程。(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第107页。)

张建军教授的《逻辑悖论研究引论》(“南京大学学术文库”之一,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以下简称《引论》)是他持续二十多年的逻辑悖论研究的结晶,值得关注。第一,作为一部研究悖论思想史和逻辑哲学的专著,《引论》不但全面解析了有关“狭义逻辑悖论”研究的以语形、语义、语用类型为区分的各类重要解悖方案,同时贯穿了一条作者认为更需要关注的、更具枢纽性的线索,即逻辑悖论研究的三个不同层面——形式技术、哲学说明和一般方法论。特别是第三个层面极大地扩展了联系于前两个层面的“狭义逻辑悖论”所起作用的领域,使解悖方案的方法论研究能引申到具体科学理论和哲学的悖论研究之中。因此,悖论研究具有“创新杠杆”的方法论价值。第二,在这样一个文献众多、散乱、重复的边缘性和综合性的领域中,《引论》以澄清概念、分清层次、清理矛盾、严格推证的风格贯穿全书;在廓清“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哲学概念时尤为突出。第三,《引论》体现了作者对“逻辑悖论”这一跨学科前沿课题在史、论两方面所获得的一系列创新性成果,特别是基于哲学与逻辑学所提出的一系列逻辑哲学思想。本文仅从逻辑悖论研究的语用学维度讨论《引论》所做的重要工作。

一、逻辑悖论语用学性质的确认为系统把握当代逻辑悖论研究成果奠定了重要基础

《引论》的论述奠基于作者获得的两项重要的研究结果:(1)经过对当代语义悖论研究成就的集中考察与探讨,作者得出了在纷繁复杂的解悖方案背后有一条“回归自然语言,在语形、语义与语用的统一中深化和拓展悖论研究”的主动脉的基本结论;(2)作者明确了把握这一“散乱”的悖论研究领域的统一的分类基础,即明确指认的逻辑悖论的语用学性质,从而作者能够“对所有学科领域的逻辑悖论真正予以统一把握”。

基于这一语用学前提,作者给出了一个具有充分解释力的严格意义的逻辑悖论定义:“逻辑悖论指谓这样一种理论事实或状况,在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下,可以合乎逻辑地建立两个矛盾语句相互推出的矛盾等价式。”显然,“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是体现语言与其使用者之情境关系的语用学一再考察的主题。一般来说,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和普遍的逻辑规律都是语用学研究中主体间可理解或普遍确认的“公共知识”。

《引论》指出,“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表明悖论是一个由三要素共同决定的理论事实或理论状态:它并不存在于纯客观对象世界,而存在或内涵于人类已有知识系统中,悖论是一种系统存在物,再简单的悖论也是具有主体间性的背景知识经逻辑推导构造出来的,任何孤立的语句本身都不可能构成悖论。为此,作者认为“逻辑悖论”既不单纯是语形概念,也不只是语义学概念,而是一个包容语形、语义层面的语用概念。

逻辑悖论语用学性质的确认使得悖论所激发的整个研究领域“立体化”,体现了符号学本身的三个维度(注:鲍亨斯基:《现代思维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36页。)。由《引论》的论述可以看见,这一“立体化”对逻辑悖论的统一性把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在对逻辑悖论的分类理论上,我们可以按照上述对逻辑悖论做出语形、语义和语用的区分;其次,在解悖方案的哲学说明和辩护上更表明这一“立体化”的“必然”趋向和自然合理性,即作者认为的“语境敏感方案”的优越性;再次,当我们把“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的视域从日常合理的思维转到哲学思维和具体科学思维时,就可以进一步引入“哲学悖论”和“具体科学悖论”。作者从辩证哲学方面对公理化集合论和情境语义学解悖方案所做的哲学说明与辩护,以及对以“认知悖论”和“合理行为悖论”为重心的语用悖论研究及其重大理论与应用价值的独特而深刻的把握与阐发,均得益于逻辑悖论之语用学性质的明确指认。

二、“语境敏感”解悖方案优势地位的确立揭示了逻辑悖论研究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

“解悖标准”研究是解悖方法论研究的首要问题。《引论》在充分吸收已往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RZH(罗素-策墨罗-哈克)解悖标准做了全面系统的讨论,阐明了RZH解悖标准的三个方面:足够狭窄性、充分宽广性和非特设性。特别是对非特设性这条旨在为各类解悖方案进行哲学说明和辩护的哲学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在解悖方案的各种竞争的哲学说明和辩护中,《引论》相当有力地表明,“语境敏感”解悖方案是当代语义悖论与语用悖论研究中具有生机与活力的优势方案。

对卡尔纳普来说,语言科学研究的三个领域(即语形、语义和语用)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不依存于另一个领域而单独成立。这一点显然受到哥德尔的批判和否证。(注:刘晓力:《哥德尔和胡塞尔的现象学》,《自然辩证法通讯》2001年第1期。)而莫里斯认为,“句法学还须以语义学为前提,而语义学恰恰是从语用学中抽象出来的,因此只有语用学才构成全部语言科学研究的真正基础。”(注:盛晓明:《话语规则和知识基础——语义学维度》,学林出版社,2000,第7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语言科学的研究是向自然语言的回归。

在20世纪30年代初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和塔尔斯基形式语言真理理论发表之后,逻辑悖论的研究由语形研究为主转向了语义研究。依据《引论》,语义悖论的解悖方案经历了三个阶段:(1)经典解悖方案;(2)语境迟钝方案;(3)语境敏感方案。

“经典解悖方案”是以塔尔斯基的语言层次理论为基础。《引论》通过对塔尔斯基方案的分析表明:尽管其“语言层次理论”和“语言真理论”中的“语言”都是指形式语言,但该方案的问题不在于它不关心自然语言,而在于它相对于自然语言的高度特设性。作者引证克里普克的结论认为,要解决自然语言中的语义悖论问题就必须把研究思路倒转过来,回到自然语言中去。(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第108页。)

“语境迟钝方案”首先就是针对经典解悖方案的不合理性特设的。克里普克的《真理论论纲》中明确提出了研究悖论的正确途径在于找到关于悖论根源的一种令人满意的哲学说明。克里普克在“有根基方案”中将悖论性语句作为一种无根基语句的特殊情况,既不为真亦不为假,从而使语义悖论无从产生。《引论》指出,克里普克采用“根基”概念的突破之处在于他不局限于语形、语义的分析,而从语用角度引进了认知主体对概念的使用。尽管克里普克的方案令人耳目一新,却仍存在一个持“真值间隙”论观点的解悖方案都难以解决的强化说谎者悖论的重要缺陷。其后这个方案又有了赫兹博格和古普塔的改进,但整个处理方式仍然局限于真值谓词的固定外延,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诉诸于元语言的层次。正如《引论》所表明,赫兹博格和古普塔的方案虽然比克里普克方案更加逼近自然语言的“本真态”,但它们未克服后者的一个根本缺陷:必须诉诸于在自然语言中并不存在的元语言层次,而且这一层次不能在自然语言中合理表达。

“语境迟钝方案”尽管涉及与使用者相关的语境概念,但语境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外在的。而由美国哲学家伯奇提出的“语境敏感”方案的观念在于,语境因素在解悖方案的考虑中是内在的和本质的。悖论的发现无非说明这种理论有待改进而已。伯奇对真值谓词处理的关键点在于:他把真值谓词视为一种索引性语词。然而在情境语义学的创始人巴威斯等人看来,尽管伯奇的处理克服了真值间隙论的困难,但其真值谓词作为索引词的处理方式却是远离直觉因而高度特设的。而《引论》着重表明,真正符合RZH标准的是巴威斯和德福林为代表的情景语义学解悖方案,它具有真正的“非特设性”。

情景语义学的提出基于几个重要的语用学观念。其一是“语言效应论”,其二是,通过所谓“奥斯汀型命题”,语言效应中的语境敏感要素必然内化于语句的意义中。(注:杨玉成:《奥斯汀:语言现象学和哲学》,商务印书馆,2002。)情境语义学解悖方案就是依据奥斯汀的两个约定含义的类型,即奥斯汀类型命题。巴威斯经过两次归谬最后证明,说谎者语句L为真和为假时处于不同的情景,从而也就不可能再为说谎者建构矛盾等价式。《引论》指出,奥斯汀型命题观念的“革命性在于”:在奥斯汀型命题中,语境或情景是命题形成的内在本质条件。因此,情景语义学解悖方案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符合RZH标准的方案——回归自然语言路线,高度合直觉性、非特设性和严格的形式刻画。为此,《引论》经过其独特论证,确证了台湾学者李国伟先生的如下判断:情景语义学解悖方案“使得我们能从说谎者悖论的千古难题中脱困,而且解放得非常自然”。

情境语义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规定情境中的所有“对象”都是由认知主体“选择”而确定的。这是情境语义学解悖方案受到质疑较多之处。而《引论》作者认为,这一点正是打通建立在社会实践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情境语义学之关联的关键点,而情境语义学已发挥了重大作用的语用悖论研究特别是合理行为悖论研究,则是双方应当合力攻关的关键领域。这个呼吁值得我们深思。“合理行为悖论”的称谓是从塞恩斯伯里(R.M.Sains-bury)的著作《悖论》(注:R.M.Sainsbury,Paradox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中借鉴而来,但在这部获得西方学界高度赞誉的著作中对“语境敏感”解悖方案着墨很少,1987年即已正式问世的情境语义学方案竟然未予提及。通过比较,更可看出《引论》所取得的成果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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