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抓大放小”问题研究综述_国企论文

企业“抓大放小”问题研究综述_国企论文

企业“抓大放小”问题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抓大放小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完成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在企业改革方面党和国家提出了“搞好大的,放活小的”的战略思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怎样正确理解“抓大放小”,如何做到“抓大放小”,这是一个需要继续深入探讨的重大问题。现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进展概述如下。

一、对“抓大放小”的认识与理解

所谓“抓大”就是抓住“中国脊梁”、国民经济命脉的500—1000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力气将其搞好;所谓“放小”,就是放开中小企业,让它们到市场经济的大海中去求生存、求发展。对于这种思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持赞同的观点认为:

1.“抓大放小”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决策。(1)“抓大放小”是实现两个转变的根本前提。(2)“抓大放小”是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举措。(3)“抓大放小”是抑制我国通货膨胀的良方妙药。(4)“抓大放小”是形成工农间、城乡间相互协调的经济关系的可靠保证。

2.“抓大放小”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战略选择。(1)确保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和主导地位的客观要求。(2)是十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3)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根本途径。(4)是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的需要。

3.“抓大放小”既是重要的战略决策,也是重要的经济管理思路。(1)从理论上看,国有经济是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中小规模的生产经营并不适合国有经济;从现实看,十几万家国有工商企业已成为国家的沉重包袱,不堪重负,必须卸掉占数量最多、负担最重的小型国有工商企业,集中精力抓好大的。(2)“抓大放小”是一个“两手战略”,一手是如何抓大,一手是如何放小。放小不应是完全放手不管,而是要无为而治和有为而治兼顾。

持否定的观点认为,改革国有企业不仅是一项经济活动,而且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行动。国有企业改革已触及到深层次的经济体制和整个国家体制结构。而解决深层根本问题不能象解决浅层现象问题那样,通过试点试验,直攻“堡垒”,“中间开花”。国有企业问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长期积存演变的结果,改革的难度和风险都很大,不是简单地“抓大放小”所能解决的。其理由可归纳为:

1.“抓大放小”是一种欺小护大、扶强折弱的不平等、不公正的措施方案,结果必然是既抓不好大的,也放不活小的,除了有可能刮起“破产风”、“兼并风”等以外,还会妨碍政企分开,阻碍、破坏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违背政治调控的本质要求的错误方案。

2.“抓大放小”直接冲击我们现在的权建模式和政治体制,威胁我们的政权统治。“抓大放小”全面迅速展开,不仅小企业会因失去其原有的依靠,在不平等的竞争中艰难挣扎,恶化社会经济环境,减弱经济快速发展的势头,降低经济质量与效益,而且政治领域、特别是地方政权部门也会因失去权力,削弱维系因素而更加分散动荡,动摇我们的政治基础,威胁我们的政治统治。政治涣散失控,经济混乱滑坡,又会促使我们重新加强政治对经济的集中统治,阻碍我们改革建设的进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更大的灾难。“抓大放小”不是搞好国有企业,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上策。

二、如何“抓大”

国有大型企业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大型企业社会化、规模化、技术化的现代经济特征,决定了大型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导、骨干和支柱作用。由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所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至于如何“抓大”,理论界认为: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抓好国有大型企业,首先亟待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谁是国有资产的代表?由谁行使国家资产所有者的权力并履行其责任?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由谁负盈亏?(2)国家“抓大”以什么身份出现?(3)“抓大”非要搞股份化吗?

2.“抓大”,抓什么,关键要抓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关键在哪里,在于尽快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而制度创新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政府。

3.如何“抓大”,首先应选择好大企业。选择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要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国家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2)有利于弥补和纠正市场机制的缺陷或失灵,提高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性;(3)国有资本的投入要有利可图,讲究经济效益;(4)要对选上的企业建立淘汰机制,有生有死,有进有出,适时调整。根据上述原则,国有大企业应当从下列部门和行业中选择:具有广泛外部经济影响的行业,如国防、高科技、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行业,如基础设施;供需双方掌握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不公平竞争的行业,如医药、金融;带动国民经济长期增长,具有高附加值和较强竞争力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重要原材料、能源等基础产业。

4.要抓好一批关键性的大企业。(1)抓紧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2)国家向选择的大企业授予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包括:资产运作权;进出口自主权和对外经营权;对内对外筹融资权;存量资产转让收入支配权。(3)帮助企业解决债务沉重、冗员过多和办社会问题。(4)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5)建立健全对大企业的监督机制。

5.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2)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个基本特征。这是正确把握企业改革方向的重大问题。(3)抓好一批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4)培养造就企业家队伍。

三、如何“放小”

在进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同时,如何“放小”也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非常现实、非常重大的问题。中小企业改革搞不好,“放”不好,势必会影响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甚至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1.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亏损面大。在1995年亏损的2.4万户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多达1.79万户之多,占2/3强。(2)负债率较高。(3)国有资产流失多。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国有小企业权益损失占净资产的比重已高达8.3成,而中型企业的这个数字为5.9成,大型、特大型企业为1.5成。

2.放开搞活的模式。迄今为止,从各地创造的经验来看,大致可归纳为如下的模式:(1)在将原有国有企业折股的基础上增加非国有新股,形成混合型企业;(2)通过出售国有资产存量和增加非国有增量而形成国有成分较低的股份制企业;(3)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形成非国有比重超过国有比重的股份制企业;(4)通过债务重组,将债权变股权,形成本企业职工逐渐入股的股份制企业;(5)租股结合,使具有企业家素质的人成为企业经营的核心,形成股份合作企业;(6)国有固定资产租赁,租赁者自筹流动资金,在租赁合约的基础上实现个体式经营;(7)国家以租赁形式逐渐收本,使租赁者在租赁过程中逐渐获得产权,最终实现民有民营;(8)在兼并中实现产权重组,使劣势企业资源为优势企业所用,形成高效益企业集团;(9)公开拍卖,实行国有所有权一次性转化为非国有,实现民有民营;(10)依法实施破产。放开放活小企业应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的改革途径。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大家普遍对股份合作制有一致的看法,也是不少小型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种主要形式。比较其它模式,股份合作制同时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势,有利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稳定职工队伍,政策上没有风险。

3.要防止“放小”中的一哄而起。企业“放小”虽然不同于兴办开发区和房地产业,但舆论引导不好,就可能出现企业“放小”中的一哄而起,到那时,我国近6万家小企业一放开,其造成的影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为此,有关部门应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防止在企业“放小”中的一哄而起,把该做的工作做到前面。

4.要防止“放小”中国有资产的流失。近年来,国有资产通过各种渠道流失,与以往大量存在的国有资产静态耗损一样,成为一个重大的经济课题。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国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总额约3.5万亿元,从80年代至今,平均每年国有资产流失高达500多亿元;国有信贷资产总额3.4万亿元,约流失3000多亿元,其数字之大,不能不叫人吃惊。如果在国有中小型企业的家底还未完全搞清楚的情况下,就不加区别地统统“放小”势必会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企业转制、企业生产经营、金融资产、资源性资产、中外合资和产权交易中的资产流失,隐性资产流失地将是巨大的。

5.关于放开小企业会不会导致私有化的问题。很多人担心政府从国有中小企业所有者的地位中退出,认为出售国有企业是搞私有化。但大多数学者与实际操作者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大多数出售的企业都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形式,而股分合作制是在合作经济的基础上引进了股份经营机制,是把劳动和资金联合起来的一种新的公有制形式。

6.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会不会影响人们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的问题。有人认为,国有小企业一旦被大规模出售,就等于客观上向世人宣布,公有制至少在小型企业中失败了。这就会使公有制不如私有制的舆论更加强劲,引起私有化的连锁反应,并最终波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影响人们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不赞同这种观点的论者认为,出售国有小企业不会影响人们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理由是:首先,一些小型国有企业放开改制以后,一方面大部分保持了集体所有制性质,保持了国有、集体经济的主导地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放”不等于就是不管,而是促使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更加科学有效地管理。其次,对出售回收的国有资产要保证其在流动流转中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从各地的实践看,由于产权改革明晰了企业、国家、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国有资产也水涨船高,实现了保值增值。因此,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不仅不会影响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还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实施“抓大放小”战略需要注意的问题

综合起来,主要有:

1.“抓大放小”需要同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有机结合起来。无论对何种规模的企业,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政策,关键是根据它们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能不分好坏,不分轻重,不管消费者是否需要,都要求把它们搞好搞活。对于那些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好、经营管理好,以及有经济实力的大中型企业,应当鼓励它们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去联合、兼并效益不好的小型企业。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也应当走出国门,面向世界,去联合、兼并其它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向跨国公司发展。搞得不好的,没有发展前途的大型企业,也要对它们进行重组改造,分解为几个小企业,让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去拼搏,谋生存,求发展。

2.“抓大放小”需要在所有制结构、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科学的选择。

——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一些基础工业、原材料工业、尖端技术工业企业,条件成熟的可以改造为国家独资的、控股的、参股的公司;而那些非重要性的、完全竞争性的小型企业,可以通过法定手续让渡给集体或个人。

——在法人组织形式方面,大型企业有条件的,可以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一般中小企业则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为宜,有些也可以选择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法人组织形式,有的也可以实行承包或租赁经营。

——在企业组织体制方面,大型企业可以形成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在统一领导、分权管理、分级经营的组织体制下,母或总公司所属的子或分公司,可以分别成为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生产中心。分权管理的形式,可以按产品、按地区、按管理职能、按消费对象进行分权。而小型企业有些仍可实行直线职能制,但要注意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

——在经营范围方面,一般大型企业多是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需要正确地处理好主业和副业的关系,做到主业要精,副业要好,使作为主业的产品向高技术、高文化、高附加值含量发展。至于小型企业,要注意克服再出现原来那种“小而全”的格局,应当向“小而精”的方向发展,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协作的原则,使自己的产品尽量通用化、系列化、多功能化。

3.“抓大放小”不应当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搞各自的层层抓,否则,就可能影响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政策的贯彻执行,不利于国有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制约国有经济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整,达不到“抓大放小”的预期目标。

标签:;  ;  ;  ;  ;  

企业“抓大放小”问题研究综述_国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