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的研究--从“德国意识形态”到“资本论”及其三部手稿_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文

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的研究--从“德国意识形态”到“资本论”及其三部手稿_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文

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及其三大手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意志论文,马克思论文,资本论论文,三大论文,手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马克思晚年提出的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是他长期致力于研究东方社会发展问题的结果。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提出了非西方社会的三个特点:(1)土地公有;(2)自给自足、闭关自守;(3)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政府。《资本论》及其三大手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这一对非西方社会横向社会结构的解剖,为科学认识它的纵向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提供了理论基础,进而为马克思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关键词 农村公社 社会横向结构 社会纵向发展 亚细亚生产方式

马克思晚年在和恩格斯一起研究非西方社会俄国的社会发展道路时,提出其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就为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的社会发展开辟了一条跨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新道路,实现了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史上的革命变革。然而,在马克思提出这一非西方社会发展的天才设想之前,是经历了一个从方法论准备、到初步探索、再到深化的过程。但我国理论界在研究这一问题时,往往集中在马克思19世纪50年代的一组著名论文和晚年的有关论著,对其早期的方法论准备和《资本论》及其三大手稿却没有展开多少研究,这不能不说是影响研究进一步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探索。

一、方法论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观上的伟大革命变革,为他们以后探索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使长期以来人们在黑暗中摸索的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研究领域从此得到了唯物史观的科学指导。以唯物史观为立论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对研究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极有价值和启发的观点:

首先,依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着眼于交往向世界交往的转变,提出了世界历史的观点,说明了自从历史的脚步跨入近代大门之后,世界日益形成一个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有机整体,因此,必须把非西方社会的发展放到世界有机整体中加以考察。

其次,共产主义社会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取代是历史的必然,然而这一取代又必须以世界历史的形成为前提,因为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它的事业——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因此,在把非西方社会的发展放到世界历史的有机整体中考察时,不能不着眼于历史发展的这一必然趋势。

最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开创了世界历史,必将极大地影响非西方社会的发展。因为“那些一向或多或少和历史发展不相称、工业尚停留在手工工场阶段的半野蛮国家,现在已经被迫脱离了它们的闭关自守状态。……大工业便把世界各国人民互相联系起来,把所有地方性的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到处为文明和进步准备好地盘,使各文明国家里发生的一切必然影响到其余各国”〔1〕。

二、初步探索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指19世纪50年代初马克思所写的一批有关非西方社会的著名论文以及马克思与恩格斯有关这个问题讨论的通信,主要取得如下成果:

(一)非西方社会横向结构上的僵化必然导致其纵向发展上的停滞。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关于横向社会结构决定纵向社会过程的科学理论,从非西方社会横向结构上的僵化入手,去上溯探讨其纵向发展上的停滞,进而把二者辩证地结合起来,作出富有创见性的科学探索。

在他看来,非西方社会横向僵化的社会结构的特点是:第一,土地公有。马克思在读了贝尔尼埃的《大莫卧儿、印度斯坦、克什米尔王国等国游记》后,在1853年6月2日给恩格斯的信中说:“贝尔尼埃完全正确地看到,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2 〕四天后恩格斯复信完全赞同这一意见,认为这是东方全部政治史和宗教史的基础。但我国理论界往往对此感到困惑,因为这与事实不符。然而,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及其草稿中说明了“不存在土地私有制”,是指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在东方各国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的土地所有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农村公社的土地公有制是土地国家所有制之下的土地公有制。第二,社会“细胞”是自给自足、闭关自守的农村公社。马克思指出:“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3〕在马克思看来, 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都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的基础:它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第三,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政府。因为散布在广阔土地上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农村公社,使整个社会分解为许许多多模样相同而又互不相关的原子,这就迫使它们不得不把公共事物的权利转让给凌驾于它们之上的中央集权政府,并使自己成为专制迷信的驯服工具。恩格斯说:“东方各民族为什么没有达到土地私有制,甚至没有达到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呢?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气候和土壤的性质,特别是由于大沙漠地带,这个地带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到亚洲高原的最高地区。在这里,农业的第一个条件是人工灌溉,而这是村社、省或中央政府的事。”〔4 〕马克思吸取了恩格斯关于地理环境对东方社会中央集权专制政府产生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进一步指出:“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5〕土地国有形成了东方特有的官商合一, 城市政治化和集权专制化。

正是由于非西方社会横向结构上的这种落后僵化以及由之所形成的孤立状态,决定了其纵向发展上的停滞不前。因为只有当社会处于横向结构的不断运动中,社会纵向发展才是可能的。在对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横向僵化社会结构剖析的基础上,马克思对其纵向发展上的停滞作了研究。他说:“从遥远的古代直到十九世纪最初十年,无论印度的政治变化多么大,可是它的社会状况却始终没有改变。”〔6 〕马克思甚至认为“印度社会根本没有历史,至少是没有为人所知的历史。我们通常所说的它的历史,不过是一个接一个征服者的历史,这些征服者就在这个一无抵抗、二无变化的社会的消极基础上建立了他们的帝国。”〔7〕

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停滞性质(尽管有政治表面上的各种无效果的运动)”完全可以用下面两种相互促进的情况来解释:(1 )公共工程是中央政府的事情;(2)除了这个政府之外, 整个国家分为许多村社,它们有完全独立的组织,自己成为一个小天地。这种农村公社的最坏的一个特点,即社会分解为许多模样相同而互不联系的原子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希望社会进步的意向,没有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动。

应当承认,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初的初步探索阶段,受资产阶级学者传统观点的影响,把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纵向发展上的停滞性绝对化,这与事实是有差距的。为此,我国理论界往往不是否定马克思这一思想,就是用逻辑强制历史,否认非西方各国的历史发展。其实,马克思晚年已修正了这一观点,说明了非西方社会在漫长的岁月中早就有了缓慢的变化,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所以,非西方社会确实有停滞性,但不能绝对化。〔8〕

(二)西方资本主义对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的冲击,承担着“破坏性”(瓦解原有的僵化社会结构)和“建设性”(发展资本主义因素——仅仅只是而且也只能是因素)的“双重使命”,必须既批判其血腥的罪恶,又肯定其“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

这就涉及到价值尺度和历史尺度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以前,资产阶级学者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时,一般都以抽象的永恒不变的所谓“人性”为基础和根据,把人道主义价值尺度提升到历史尺度的高度,作为评价历史的标尺。相对于中世纪以神为出发点和以神的意志作为解释历史变迁和各种社会现象终极原因的神学历史观而言,资产阶级以人为出发点和用抽象的人性作为评价历史的尺度和解释历史的依据的人道主义历史观,突出人而不是神,从人自身而不是从神的意志中寻求历史发展的动力,表现出了人类对历史认识的进步,并在反封建上不仅代表了资产阶级的自身利益和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其它被压迫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起到了重要的启蒙作用。就历史本身讲,从人道主义价值尺度看问题也确实是研究历史的一个必要角度,有它的可取之处。因为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确实存在着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虽然前者是基础,但后者也确实存在并对前者发生作用,离开了价值判断也就无所谓事实判断了。

马克思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明确说明了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人性,而现实的人性都是由一切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所决定并随着这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因此,人性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和人道主义价值尺度只能用人类历史自身发展最一般的规律来加以说明,而不能相反。当他完成历史观的伟大革命变革之后,他就超越了以往的人道主义价值尺度的方法,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把价值尺度的方法放到了其应有的位置上,并使之合理思想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一般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说明了只有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一般规律的,才是符合人道主义价值尺度的。更为深刻的是,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本身表现为一个不断发展的、前后相继的阶段序列,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有与之相应的道德价值观念,历史自身的发展,必然引起道德价值观念的发展变化,而道德价值观念不同,评价也就迥然不同。所以,从来就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人性,价值尺度必须服从历史尺度。

以此为方法论指导,当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初第一次把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纳入自己的理论视野时,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西方资本主义殖民开拓造成的一幅惨不忍睹的悲惨图景。那么,应当如何对之评价呢?首先,马克思无情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对非西方社会入侵的种种罪恶,认为前者给后者带来的灾难,与之过去的一切灾难相比较,毫无疑问在本质上属于另一种,但在程度上不知要深重多少倍。所以,这种侵略比印度萨尔赛达神庙里面目狰狞的神像更为可怕。其次,马克思又告诫人们,感情不能代替理智,他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一般规律出发,对资本主义对非西方社会的入侵作了如下的评价,认为由于这一侵略破坏了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传统僵化的社会结构,因而它“在亚洲造成了一场最大的、老实说也是亚洲历来仅有的一次社会革命”〔9〕。“的确, 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的社会革命完全是被极卑鄙的利益驱使的,在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上也很愚钝。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末英国不管是干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这个革命的时候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10〕

马克思具体地揭示了西方资本主义对非西方社会入侵作为“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的内涵,这就是承担了“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建设性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11〕。在马克思看来,它们的关系又是辩证的,只有以“破坏性的使命”为前提条件,才有可能开始“建设性的使命”;反之,只有完成“建设性的使命”,才能最终真正完成“破坏性的使命”。他说:资本主义“破坏了本地(印度——引者注)的公社,摧毁了本地的工业,夷平了本地社会中伟大和突出的一切,从而消灭了印度的文明。英国人在印度进行统治的历史,除破坏以外恐怕就没有什么别的内容了。他们的建设性的工作在这大堆大堆的废墟里使人很难看得出来。不过,这种建设性的工作总算已经开始了。”〔12〕这就是用“船坚炮利”开路,打开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的大门,紧接着用先进的生产力、发达的科学技术和廉价的商品,消除非西方落后国家的仇外心理,瓦解它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客观上促进了其资本主义因素一定程度的发展。

(三)东方落后国家的出路在于资本主义化,但这只是为之获取走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物质基础的过渡。

马克思站在世界历史高度,认为世界历史是资产阶级开创的,历史中的资产阶级负有为未来共产主义新社会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开创世界历史和造成全人类相互依赖为基础的世界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发展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在科学的帮助下对自然力的统治。所以,与之相对而言的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的农村公社,不仅不是宁静和谐令人向往的“桃花源”,反而是不折不扣的灾难深渊;它不是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是苦于没有资本主义的发展。据此,马克思断定资本主义对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的侵略,对加速世界历史的形成和创造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现实条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未来的前景是比它更为先进的资本主义。但马克思又清醒地看到了这种入侵所起客观进步作用的历史限度,正如“地质变革”为地球创造了表层一样,资本主义在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所进行的“建设性使命”,既不会给人民群众带来自由,也不会根本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因为这两者都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为人民所有。“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指共产主义革命——引者注)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像那样,只有用人头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13〕

由上可见,马克思主张非西方国家资本主义化,与资产阶级学者的观点在表面上是相同的,但在本质上是根本对立的。这是因为,他把“人类解放”作为历史发展的最终目标,资本主义社会仅仅是人类的一个历史阶段,非西方社会的资本主义化只是其落后国家获取走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物质基础的过渡阶段,而资产阶级学者则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是人类历史的终点。这一根本区别,预示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

三、深化阶段

这一阶段是指《资本论》第一卷的几个不同版本以及《资本论》的三大手稿,特别是第一大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其取得的主要成果是在非西方社会的社会结构上明确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并作出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进而对之纵向发展道路的特殊性作了探索,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深刻思想。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马克思通过“亚细亚所有制”的研究,对初步探索阶段已作了一定剖析的非西方社会横向结构的三个基本特点作了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马克思是从“亚细亚所有制”形成的前提——“原始共同体”入手的。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共同体具有以下二个基本前提:

第一个前提:“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这是因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人类占有他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和占有再生产这种生活自身并使之物化的活动……的客观条件的第一个前提”。〔14〕“自然共同体”不是共同占有和利用土地的结果,而是前提,它是由家庭扩大成为部落,或通过家庭之间的相互通婚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组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史前社会材料的缺乏,马克思在这里把家庭看作最早的社会基本组织“细胞”是不正确的,他在晚年作了修正。

第二个前提:共同占有土地是其基础。马克思说:“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看作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通过劳动过程而实现的实际占有是在这样一些前提下进行的。这些前提本身并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表现为劳动的自然的或神授的前提。”〔15〕可见,在这一共同体中,劳动主体和劳动客体是“天然统一”的,劳动过程的进行是以劳动主体对劳动客体的占有为前提的。

在揭示“亚细亚所有制”的两个前提的基础上,马克思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进一步剖析了他和恩格斯在19世纪50年代初提出的非西方社会横向僵化社会结构的三个特点,形成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

第一个特点:“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钥匙”——不存在土地私有制,是通过三个不同层次的表现得到具体实现的。最高层次——专制君主,他作为凌驾于一切共同体之上的统一总体的体现者,是国家土地最高的、神授的、唯一的所有者。在这个特定的视角上,实行的是土地国家所有制,剩余产品不言而喻地属于这个“最高的统一体”。土地国家所有的性质是“亚细亚所有制”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真正前提”。中间层次——农村公社,它作为土地的世袭占有者,是土地的实际占有者。最低层次——农村公社共同体内的个人,他们劳动和再生产的自然条件——土地,仅是其“间接的财产”,是土地最高的、神授的、唯一的所有者专制君主通过单个的公社而赐与他们的。所以,“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16〕概言之,在这三个层次中,专制君主是“统一总体”,在他之下的农村公社单个共同体是“实体”,个人只是作为这种“实体”的附属物而存在。

第二个特点:社会结构“细胞”是自给自足、闭关自守的农村公社。马克思具体地揭示了它的三个基本属性。1.自给自足。马克思指出:“公社的财产事实上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这种财产大部分是在一个小公社范围内通过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而创造出来的,因此,这种公社完全能够独立存在,而且在自身中包含着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一切条件。”〔17〕2.闭关自守。马克思指出:“各个小公社彼此独立地勉强度日,而在公社内部,单个的人则同自己的家庭一起,独立地在分配给他的份地上从事劳动;或是可能这样表现出来:统一体能够使劳动过程本身具有共同性,这种共同性能够成为整套制度。”〔18〕劳动中实现的公社财产(扣除上交专制君主后的财产),一方面用于公共储备,另一方面用于共同体本身的费用,如战争、祭祀等等。3.单个的人是农村公社的附属物。这就是说,单个的人只有与农村公社联系在一起,成为其中一个成员,才能生存下去。这就造成了公社内部“隐蔽的奴隶制”,不过这种奴隶制还不足以改变其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性质。

第三个特点: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政府。在对“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和社会结构“细胞”农村公社考察的基础上,马克思指出了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政府产生的必然性。他说:“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通过劳动而实际占有的公共条件,如在亚细亚各民族中起过非常重要作用的灌溉渠道,以及交通工具等等,就表现为更高的统一体,即高居于各小公社之上的专制政府的事业。”〔19〕更为深刻的是,马克思在肯定非西方的东方高度集权的中央专制政府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的同时,也看到了这种中央专制政府的集权程度也是有区别的。他说:“部落体内部的共同性还可能这样表现出来:统一体或是由部落中一个家庭的首领来代表,或是由各个家长彼此间发生联系。与此相应,这种共同体的形式就或是较为专制的,或是较为民主的。”〔20〕

在此基础之上,马克思进一步从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规律的视角,把“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这一演进或更替序列的起点,写下了如下一些引人注目的论述:

1.在1858年下半年写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正文中,马克思在对之作了最初的考察。他十分清楚地指出:“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社所有制形式,就会得到证明,从原始的公社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出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例如,罗马和日耳曼的私人所有制的各种原型,就可以从印度的公社所有制的各种形式中推出来。”〔21〕

2.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在对唯物史观作经典概括时,用“亚细亚生产方式”取代了“亚细亚所有制”,写下了如下一段著名的论述:“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2〕

3.在《资本论》第三大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初始的生产方式,来证明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的历史性。他说:“正像这种生产方式(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引者注)本身是历史的一样,它的性质和这种性质的规律也是历史的。亚细亚的,或古代的,或封建的生产方式的自然规律是实质上不同的规律。”〔23〕

4.在1867年德文版第一版的《资本论》第1卷中, 马克思指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古希腊罗马生产方式”质的区别,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是人类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的初始的发端或起点。他说:“在古亚细亚、古希腊罗马的等等生产方式下,产品变为商品,从而人作为商品生产者而存在的现象,处于从属地位,但是共同体越是走向没落阶段,这种现象就越重要。”〔24〕

5.在1868年马克思读了德国历史学家格·路·毛勒的《马尔克制度、农户制度、乡村制度、城市制度和公共政权的历史概述》(1854年)和《德国的马尔克制度史》(1956年)等重要论著后,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毛勒在其著作中对土地私有制只是后来才产生观点的详细论证,使“我提出的欧洲各地的亚细亚的或印度的所有制形式都是原始形式”的观点“再次得到了证实”。〔25〕

6.在1871年到1873年分册出版的《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二版中, 马克思重申自己在第一版中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初始阶段的观点,并加以补充强调:“要考察共同的劳动即直接社会化的劳动,我们没有必要回溯到一切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都有过的这种劳动的原始的形式。”〔26〕在注解中,马克思在对“这种劳动的原始的形式”作解释时,重复了1858年下半年在《政治经济学》第一分册中关于“亚细亚所有制”的有关论述。

7.在1872年到1875年期间出版的马克思亲自修订、校改的《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马克思认为自己“增加了一些新的东西, 而且有许多问题的阐述要好得多”〔27〕。“亚细亚生产方式”就包括在“阐述要好得多”的中间。他为了突出“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序列的初始阶段的特殊地位,强调其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普遍意义,把《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中一段最重要的有关论述, 改为“在古亚细亚的,一般说来古代世界的生产方式下,产品变为商品,只起从属作用,但是随着共同体接近于解体,这种作用就越来越重要。”〔28〕

上面的分析表明,在空间上,马克思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适用范围是非西方社会的一切落后国家,是与西方资本主义并存的整个非西方社会;在时间上,把它当作人类历史上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的初始阶段,适用于世界上的一切国家和民族;在深度上,马克思在对“亚细亚生产方式”三个基本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的剖析上,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揭示其是由许多具体规定辩证结合在一起的辩证统一体。据此,马克思运用了18世纪学者拉菲托提出的、后来又为各个历史时期大思想家、包括后来的进化学派的人类学家广泛采用的比较历史研究法,根据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并存的非西方社会“亚细亚生产方式”中“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一基本特点,进而把它抽象出来,用以推导和建构人类历史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序列的初始阶段。

然而,这一推导和建构的主要依据——非西方社会横向“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结构的僵化所导致的其纵向发展上的停滞,本身隐含着这样两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非西方社会与西方社会有着同样漫长的历史,这是否意味着它在历史上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社会发展道路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与西方资本主义并存的非西方社会的未来发展是否还要把西方社会历史上走过的社会发展道路重走一遍呢?

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使马克思在非西方社会发展道路上,看到了其“亚细亚生产方式”和西方社会长期并存、独立发展的特殊性质,认识到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存在着“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解体,以及以东方社会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解体”〔29〕两条不同的社会发展路线。他说:“在现实的历史上,雇佣劳动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或者像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而在其最恰当的、划时代的、囊括了劳动的全部社会存在的形式中,雇佣劳动是从行会制度、等级制度、劳役和实物收入、作为农村副业的工业、仍为封建的小农业等等的衰亡中产生的。在一切这种现实的历史过渡中,雇佣劳动表现为一些关系的解体、消灭。”〔30〕

由于马克思这时对人类社会形态演进或更替规律(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理论)的认识还停留在思维抽象(类)上,而没有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类和个体的辩证统一),因而他认为在西方资产阶级开创世界历史的情况下,非西方社会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必然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说:“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 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马克思所预见的非西方社会的资本主义前景与非西方社会当时的历史进程基本上是相吻合的。在西方社会的资本主义殖民开拓中,非西方社会内部确实缓慢地生长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在处于上升阶段的资本主义时期中,历史也确实只为非西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资本主义这样一种选择的可能。历史发展到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的马克思的晚年,才为非西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另一种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对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不能不受到某种局限。

可贵的是,马克思始终没有放弃对非西方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思考。随着历史的发展,必然会向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新的不能迥避的重大问题:非西方社会是否只有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才能实现现代化?西方资本主义道路能否走得通?非西方社会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是否具有最大的历史价值?有没有其它的社会发展道路可走?对此问题的探索,必将导致他们对非西方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思考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天才设想,实现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史上的革命变革。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第256页;第262— 263页。

〔3〕〔5〕〔6〕〔7〕〔9〕〔10〕〔11〕〔12〕〔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6页;第64页;第65页;第69页;第67页; 第68页;第70页;第70页;第75页。

〔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 《柯瓦列夫斯基笔记》。

〔14〕〔15〕〔16〕〔17〕〔18〕〔19〕〔20〕〔29〕〔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2页;第472页;第473页;第473页;第473—474页;第474页;第474页;第471页;第44页。

〔2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2页;第9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63—164页。

〔24〕《资本论》(根据德文第1版翻译),第48页, 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43页。

〔2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4—9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273页。

〔28〕《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1卷翻译),第59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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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的研究--从“德国意识形态”到“资本论”及其三部手稿_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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