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再谈判之财务定位
文亮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摘要: 随着国家政策、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尤其是近期国家各部委及地方政府下发的PPP项目清理、整改、协商等各类文件,对PPP项目合法合规性、项目融资、央企参与提出了更高要求,并需要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重新回到谈判桌,进行再谈判。本文结合目前PPP项目合同再谈判趋势,明确其财务的定位。
关键词: PPP模式;合同再谈判;财务定位
一、PPP再谈判财务定位的必要性
目前,大多数PPP项目合同再谈判中缺乏正确的财务定位,基本上还是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针,再谈判全过程财务定位比较模糊,似有似无,也直接造成了项目合同未来执行困难。现我们就以下几方面说明PPP合同再谈判财务定位的必要性。
(一)项目合法合性完善需要
依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财政部严格划出7条红线以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性。在此之前社会资本方投标的PPP项目,很多触碰了7条红线,其中关于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及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最为明显。上述均牵涉到大量的财务信息内容,需要财务合理定位。
(二)推动项目融资落地需要
一个PPP项目成败的关键在于项目的可融性及外部融资机构支持,根据目前已落地的PPP项目融资落地数据,实际项目落地率不足15%,项目融资已然成为PPP项目执行的拦路虎。在国家出台PPP项目新政之后,银行融资方向及相关要求也普遍趋紧趋严,感受最为深刻的就是财务投融资,若项目合同再谈判未能有效客观反映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则项目未来融资将是困难重重。
(三)项目各方财务收益调整需要
PPP项目合同再谈判势必会牵涉到原PPP合同核心条款的变动,例如:年限调整、回报方式调整、支付方式变化、新增绩效考核等。此时社会资本方需要财务投融资人员对核心条款的变化进行重新测算和敏感性分析,同样政府方也需要咨询机构重新测算政府支出责任。依据双方计算结果,双方可以提出解决方案,若社会资本方的确是暴利,则可以适当降低回报;若社会资本方非暴利,则应通过合同边界调整至中标时合理收益。
二、PPP再谈判财务定位的现状
根据我们参与PPP项目合同再谈判的经历以及调研情况来看,在合同再谈判中的财务定位严重缺失,“为保住项目而再谈判”比“为执行项目而再谈判”的案例更多,合同再谈判主要内容还是基于“保项目(不被清库)”,未能全面考虑银行融资等外部条件变化对项目的影响。以下将分析目前PPP合同再谈判财务定位的现状。
(一)财务专业参与力度不深
PPP模式是全新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既涉及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经济效益,又涉及政府方和公众的社会效益,既要避免社会资本方利润超出合理区间,又要保障社会资本方长期合理回报,确保项目运营可持续。总结起来PPP项目目标:是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与社会资本合理利润最大化二者之间的平衡,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出的标准和运营效率,从而有效提升其对公众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
(二)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普遍下降
项目合法合规性是整体性原则,所有的PPP业务必须基于合法合规性原则下开展。PPP项目再谈判中财务的定位首先应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若项目合法合规性存在先天性不足并无法弥补,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需要考虑退出,PPP项目的退出是一种正常合同行为,并非就一定属于合同违约。
(三)调整后的合同可执行性较差
7:若在第一个MC失效前己经出现了m个AC失效,则计算低效运转时间,小修次数以及每个团队的维修数量,然后返回到步骤4;否则,令l=l+1,计算低效运转时间,小修次数以及每个团队的维修数量,然后返回到步骤3;
三、PPP再谈判财务定位的原则
PPP合同再谈判,需要综合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等各方诉求,并列出洽商主要矛盾点,分清主次内容,以便合同再谈判可以形成统一思想,尽快推进。社会资本方作为PPP项目的投资人,需要提前测算,做好项目经济指标的对比及敏感性分析,积极指导合同洽商方向和最终底线,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另外,合同再谈判也是双方针对合同风险重分配的最佳时机,社会资本方不应把合同再谈判视为“很麻烦、视而不见、草草了事”。
同时使用两台摊铺机成梯队进行单幅一次性铺筑,摊铺宽度分别为5.5m与5.0m,摊铺机料位难以到边位置,应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经过我们对PPP项目合同再谈判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大部分项目再谈判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呈普遍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在于:第一,项目合法合规性欠缺导致融资未落地,项目资本金提前到位;第二,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工期延长;第三,外部市场融资利率上升(影响资本金收益率最大因素),而央行基准利率未变动(政府回报挂钩);第四,政府财政承受有限,要求延长运营期年限;第五,取消PPP项目包中的子项目,导致资本金占比过高等。上述一系列合同、非合同原因造成了项目整体收益率下滑。
(二)社会资本利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
从我们调研的几家大型建筑央企主导的PPP合同再谈判人员组成情况来看,财务投融资人员参与比例普遍不高,谈判主力军仍然以市场人员为主导。虽然,市场人员前期对项目跟踪、投标、签约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PPP合同签订后一般代表项目进入了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所遇到的各类问题理应以财务投融资为主。另外,各企业的财务投融资人才储备也不尽人意,思想意识还停留在施工业务阶段,专业功底不扎实,经常与政府方咨询机构对接答非所问。
(三)项目合同推进原则(可执行性原则)
依托现有PPP项目合同协议,集合各方意见,尤其在项目建设期阶段要统筹考虑项目融资机构意见,争取把项目合同调整为可推进、可执行的合同,防止出现连续性修改或者随意修改现象。另外,在合同修订时要充分考虑法务意见(律师意见),全面分析法律变更风险。PPP项目合同推进,关键在于解决融资和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
四、PPP再谈判财务定位的措施
如何有效落实PPP项目再谈判财务定位,来保障项目可融资性、社会资本方合理收益以及合同调整后的项目可执行性。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多轮谈判调整的PPP合同协议,理应得到社会资本方、政府方及外部项目融资机构等认可,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事与愿违。修订后的PPP合同或补充协议往往只能满足一方需求,无法满足其他各方需求及金融机构要求,导致无法有效执行及项目融资推进。另外,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为保证既得利益,互不相让,导致未能有效在PPP合同中设置、调整相关风险分配机制和合理退出方案,最终权责利还是分不清。
(一)全面悉知、分析国家法律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
全面悉知、分析国家法律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认真做好解读、分析工作。当前大多数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投资,看重的还是眼前施工利润、如何竞价中标、扩充市场份额等,没有认真、踏实的研究过整个PPP模式核心思想和国家大政方针,没有认真研究过融资市场的走向和整个世界融资形势,致使我们思想准备不足,规划无方向,应对无措施。而今,我们要认真分析整个世界及国家层面的政治经济发展态势,合理判断未来PPP发展趋势。
岩棉复合型保温模板以岩棉板作为芯材,其保温性能突出。模板组成材料均为无机材料,其防火性能可满足建筑物设计规范要求。聚合物砂浆具有较大刚度,可使岩棉复合型保温模板有效抵抗外力作用。冷拔低碳钢丝属于延性材料,其变形特点可以避免模板在受力破坏时产生脆性破坏。
(二)分清合同再谈判主次内容,提前策划分析
在PPP项目再谈判过程中,需要财务投融资专业指导,财务人员必须发表专业意见,谈判各方应充分尊重财务投融资意见,以便项目能更有效执行下去,既符合社会资本方又符合政府方等各方利益。主要定位原则如下:
(2)从modelA所产生的数据中,挑选治愈概率较大的(Pi>0.5),同时满足将其协变量带入modelB所得治愈概率较小(Pi<0.5)的患者n/3例,获得数据集dataA+B-,这些是对处理组A敏感的亚组,Subgroup=A。产生二分类结局变量Yi=rbinom(1,1,A_Pi)。
(三)有效征求外部融资机构意见,营造政银企良性互动
依据PPP项目合同针对融资风险的分配原则,一般均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融资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项目银行融资往往与当地政府财经情况及PPP项目本身条件所决定,其中当地政府财经情况主要包括:政府的债务率、负债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PPP项目本身条件主要包括:项目基建程序、“两评一案”等合法合规性。上述均为各大银行融资要求参考的标的。所以,项目融资并非社会资本方一家之责,必须要政府、银行、社会资本方三方共同努力,并形成良性互动,同时这也利于合同再谈判的推进。
(四)及时创建PPP项目责任考核评价体系
为避免短视行为,认真分析短期利润与长期风险的对等性,项目公司必须及时创建PPP项目的责任评价体系,明确项目公司人员的绩效考核责任。相关权重的设置要综合考虑到合同边界和外部边界的变化,当然也包括PPP合同再谈判。现阶段,我们调研发现很多企业投资PPP项目的管理办法仍然采用BT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在考核上无创新,在绩效上吃大锅饭。
8.1.1 半筋菜(碗状木耳)的采收方法:当耳片达到直径3厘米时,提前1~2天停水并必须晒至耳片半干时(耳根处柔软),保持耳片碗状定型,阴阳面层次分明,集中人力,每天早起4~5点开始抢收采摘,坚持采大留小的原则进行,如果耳片大小均匀可一次性采摘完毕,此品种禁止喷水浸透耳片后采摘,以免造成外形较差,阴阳面层次不分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销售价位。
(五)适时引入外脑,加强自身谈判实力
PPP模式就是专业模式,提倡的是“专业人做专业事”,面对较大量的PPP合同再谈判,适时引入外脑,加强自己谈判实力是非常必要的。社会资本方所接触的面毕竟比较单一,而目前外部咨询机构经过近3年多时间的PPP项目交流与洽商,拥有大量丰富的经验,能为社会资本方提供一定的思路支持。
五、结束语
PPP项目再谈判是推动PPP项目继续履约的要求,是项目合同风险再分配的过程,是决定项目融资落地的重要一步。而作为合同再谈判中的财务定位直接影响了谈判的质量和效率,社会资本方要将决策前置,就必须充分参考财务投融资的专业意见,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各项风险,有计划、有策略的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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