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空间辩证法:创造性城市理论的新阐释_新闻与传播学论文

媒介—空间辩证法:创意城市理论新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法论文,创意论文,媒介论文,新解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9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98(2012)04-0044-05

1 引言:媒介—空间辩证法①的学科基础

从实体世界和表征世界有所区分的角度,考察城市与媒介的关系之时,可分别在城市学和传播学两个不同领域,对其加以研究;但是,如果将媒介的概念,扩展到超越了作为内容表征(representation)的、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等为代表的大众传媒,乃至以互联网和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之外的范围时,媒介与城市的辩证关系趋于复杂而有趣。

在正统传播学领域,内容或表征构成学科的基础与核心,传媒或媒体②主要还是指以图文声像等符号工具,表征信息和含义,并向大众传输这一领域,因此,报纸、杂志、图书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等,构成了最典型的大众传媒,互联网的出现及其在计算机、手机等屏幕终端的运用,使得各类以内容和信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门户网站、新闻网站、游戏网站、搜索引擎、社交网站、视听网站等等,成为新的承载并传输内容和信息的互动媒体。这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构成的是一个言论空间、舆论空间、内容空间、信息空间,相对于三维物理空间而言,属于无形的、虚拟的认识论空间或认知空间(epistemological space)。它与本体存在的实体空间和物理空间,共同组成两个相互映射的世界,即“表征世界”和“实体世界”。

与正统传播学关注“表征世界”不同,城市学及相关学科,如城市地理学,主要关注地球表面的物理空间、城市空间等实体空间和实体世界,这类物理空间需要人类主体和非人类主体(non-humans)去填充,因此,生物矿产资源、人口及其活动的空间安排,成为城市研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地球表面的物理空间从来都不是虚空的,特别是在城市内部,人类早已建造了、填充了所谓城市规划学科不断探讨、规划、设计和调整的各类功能性空间: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园林绿化用地、居住用地、交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等,构成各类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这些或大或小、充满填充物的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不仅具有实际的使用功能,而且同样承载了信息和含义,表达了城市用地和城市景观背后(不同)人类主体的价值、态度和情感。“新文化地理学”认为,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决不是中立的功能性空间[1,2],而是与权力、政治、特别是与人的主体性(subjectivity)(如种族、肤色、民族、政党、性别、性取向、年龄、身体条件等等)密切相关的“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是人类以大地(或城市空间)为“媒介”的意义表达。在这一点上,城市空间与媒体空间一样,也构成了一个言论空间、内容空间、信息空间、情感空间、态度空间、价值空间、认知空间。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也可通过“符号学”分析其“能指”和“所指”,如同新闻传播学对新闻报道进行话语分析、文本分析、内容分析一样。

正统的传播学与正统的地理学或城市科学在相互隔离、分头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显示出已然出现的交叉点和融合点。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3]使用“表征性空间(representational space)”与“空间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等概念,说明“空间”与“表征”,或“实体世界”与“表征世界”既区别又联系的关系;“表征的空间”指的是富有内涵的表达性或象征性(城市)空间,虽然它以实体空间作为存在本体,但具有超越实体空间使用功能以外的含义,例如,“天安门”既是物理性和地理性的城市空间和地点,更是象征性空间、表达性空间,因此,才会出现戈德史密斯学院(Gold Smith’s College)“学联”所在建筑以“天安门”命名的有趣景观③;而“空间的表征”强调的是对城市(或国家、或区域、或地方、或城市空间)本身的言论与符号表达、表述、表现,偏向于传播学关注的言论和内容,例如,新闻媒体、影视节目、都市文学、形象广告、视觉艺术、表演艺术等等,承载有丰富的内容和信息,这些信息或内容不少是有关特定国家、城市或城市空间的报道、描述、刻画、记录或呈现④,这些表征、表达、表现与表述,构成了“空间的表征”。

列斐伏尔之后,一批关注城市、深受“空间转向”影响的文化研究学者、人文社科学者(包括传播学者),以及深受“文化转向”影响的文化地理学者逐步发展起“媒介与传播的地理学(geographies of media and communication)”[4]。关注媒体和地理(如地点或地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强调媒体对地域现实的反映和建构,以及这类反映和建构能够对地域(如国家、区域、城市或城市空间等)本身产生什么作用,实际上关注的是主观的内容表征与客观的实体空间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也即认识论和本体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类研究显然与传播学领域有关“媒体与社会”的研究,存在显著差别,因为媒体与社会研究主要关注媒体言论与人(或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传播效果,而不太重视地理或地域本身作为实体空间,所具有的来自于特定区位关系、地理因素、时—空间属性等等,对媒体传播产生的作用,或与媒体传播的交互关系。

总之,逐渐发展起来的交叉学科“媒介与传播的地理学”,为考察媒体—空间辩证法[5],提供了知识基础。但是,如何进一步在城市本身的经验现实中,深入展开媒体与空间辩证关系的研究,仍然是一需要开拓的学术领域,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转型、城市空间重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创意城市的语境之下,有关媒体—空间辩证法的讨论,能否提供具有政策价值和机制洞察的理论见解,构成了本文写作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本文基于作者对当代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发展、变化、更新、改造和重组等演化变迁过程的经验观察,思考媒体在城市空间的表现,以及媒体与城市空间的辩证关系,乃至这种关系对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创意城市的意义。

2 媒体的空间性与空间化

随着媒体产业的发展,以及城市本身的发展所带来的城市空间的变化,形成媒体与城市空间交互作用的新图景,主要表现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作为物理实体或媒介物⑤(而非只是符号、内容或信息),日益广泛地渗透到城市空间的各个角落,将媒体的物理空间能见度,显示在城市景观之中,构成当代城市景观变迁和城市空间塑造的重要力量,为探讨媒体或媒介与城市空间的辩证法,提供了既外观和表面、又复杂与深刻的现实背景。

所谓媒体的物理空间属性,主要突出了媒体作为新闻传播机构、文化产业机构或传媒公司,通过建筑单体或集聚区(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媒体集聚区等)以及技术设备或媒介工具物品等形态,显示出与其他所有物质实体同样的物理空间占据性及其城市空间在场。传播学者已经初步开展了有关媒体空间性(spatiality)的研究,例如,一方面关注到报栏、户外广告牌、商业招牌、LED屏幕等环境媒体,在城市空间的在场、变化、入侵和扩散,对城市空间、社会行为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关注到作为现代传播工具之媒介终端(如电视机、手机等)在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存在方式和空间移动特征,开展了媒介的家居化及其对人们媒介体验的影响研究[6](p195-233),乃至有关传播场所或媒介空间本身如何作为语境场,影响传播与交流的内容和行为[7]。这些研究多出自传播学者之手,是传播学研究中比较新的领域。这类研究基本不太关注媒介内容,而多关注媒介的物理属性和空间属性,即媒介物自身。当然,受到地理学家如David Harvey[8]和Doreen Massey[9]等相关文献影响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家文森特·莫斯可[10],开展了媒体机构、媒体产业之“空间化”的研究,算是个例外,因为,这类研究原本归属于擅长空间分析方法的经济地理学领域。当然,除此之外,经济与文化地理学家还比较关注媒体机构之工作场所(或工作空间)如何影响工作和管理行为、职场性别、媒介内容生产过程的地域分工与合作、以及媒体经济的集聚或分散分布等问题。总之,不论是作为“物”、环境媒体、传播工具或传播终端的媒体,还是作为机构、产业或经济实体的媒体,抑或作为传播语境场的媒体,都是媒介物的具体表现,具有明显的“空间性”,既值得传播学者也值得地理学者给予充分关注。

媒体的空间性及其快速的空间化过程,成为当代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一方面表现为旧的媒介物和媒体空间的消失和遗产化,另一方面又呈现出新兴媒体空间令人瞩目地塑造着城市及其发展方向。这两种看似相反的过程,在世界各地上演,反映出媒体与城市(空间)之间的辩证关系:

(1)传统媒体产业的转型和衰落引发旧有媒体建筑景观及其城市空间的消失,为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留下印记和记忆,这类遗产空间传达了城市过去媒体产业曾经的历史和辉煌。例如,位于伦敦中心区的舰队街(fleet street),曾是英国报业、印刷业、通讯社等各类媒体机构的集中地,随着报纸产业的衰落、转型和外迁,如今的“舰队街”只能通过未被抹除的地名、招牌和城市建筑遗迹,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提示着媒体(产业)与城市空间的曾经关系⑥;又如,位于瑞典南部格里默通市的威堡广播站(The Varberg Radio Station at Grimeton)建于1920年,于200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⑦;在台湾,也有类似的媒体机构旧址,作为媒体遗产空间,辟为博物馆,供人们参观⑧。

(2)作为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存在的新闻媒体机构,通过办公建筑,构成特定的城市空间、城市景观、甚至城市中心的地标性建筑,位于城市的主干道或景观大道。如深圳的报业大厦、广电集团、凤凰大厦(凤凰卫视部分业务所在地)等主要媒体建筑,一字排列在深圳著名的景观大道深南大道。当然,地标性最明显的莫过于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筑以及宣武区规划建设的国际传媒大道⑨。媒体大规模塑造城市空间的例子,或许可以英国Salford媒体城(media city)的建设,加以说明:作为世界重要的媒体集团,英国BBC已将部分业务迁出伦敦,迁至曼彻斯特外围城市Salford,这里正在新建一座令人瞩目的媒体新城⑩。媒体塑造城市空间的表现最近主要与大型LED屏幕技术的发展有关,这些高科技户外媒体,逐渐取代过去的平面喷绘媒体、印刷媒体,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和重大节事活动场馆(如深圳大运会开幕场馆),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闪耀着高清影像,提示着媒体的高调在场、塑造着新的城市空间和媒体环境(11);加上互动技术的发展,一些城市探索建筑本身与手机通讯的互动关系,形成数字技术下新的城市景观——媒体—建筑复合体(media and architecture complex)[11]。

(3)与标志性媒体建筑、新兴媒体城市所构成的媒体显性空间相对照,城市空间中还存在一些活跃但低调或隐性存在的媒体空间,主要表现为民间电影放映场所、独立书吧或咖啡馆等等,往往以私人、小众或民间聚会的形态和方式,隐藏在标志性显性媒体空间的“阴影”中,这些媒体空间主要通过社会关系网络或互联网支持的社交关系网站(如豆瓣、微薄等),汇聚人气,实现其作为隐性媒体空间的内容传播和沟通功能。例如,深圳一些独立影像的放映机构以民间组织的方式存在于城市空间,构成某种隐性的媒体空间,这类民间草根运作的自由媒体空间对于城市空间和城市民主的发展和演变,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课题。

由此看来,将媒体当做具有三维空间属性(再加上时间维度,构成四维)的物理实体或媒介物,考察媒体在城市的空间化过程,可以发觉这类媒体的确与城市空间的发展、演变和重组存在不容忽视的关系。不仅媒体成为塑造新城市空间的一股力量,而且媒体空间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影响到媒体的表征内容,例如,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媒体内容有所不同,活跃空间和遗产空间的媒体内容也会不同,永久性空间与临时性空间所传播的信息和内容会有不同,隐性空间和显性空间传达的内容,也不会相同。总之,利用城市空间的分类维度与媒体的分类维度,进行交叉组合,可以比较清晰地辨识出媒体与城市空间的相互作用、辩证关系及其具体表现方式(表1)。

3 文化创意产业与“物的媒介化”和“媒介的物化”

媒体和城市空间的交互分类体系(表1),不仅显示出城市及其空间和景观的变迁,与媒体存在着多重交互作用,而且显示出媒体在城市的空间化过程,显然与传媒产业或更广义的内容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机制表现为Scott Lash和Celia Lury[12]所关注的“物的媒介化”与“媒介的物化”这两种既区别又关联的路径,这两条路径实际上可进一步在更抽象的层面,用于说明媒体—空间辩证法。

Scott Lash和Celia Lury[12]通过对文化创意产品的个案传记分析,提出“物的媒介化”强调的是诸如耐克鞋(Nike)或Swatch手表之类,已然不再仅仅是具备了鞋子或手表等使用功能的物品,而是从“物”或“对象”转化成了符号、象征和媒介,通过这种“物的媒介化”过程,物品转化为文化创意产品、媒介符号、形象和品牌,这一过程也就是将物品转化为媒介和形象的品牌化过程。而“媒介的物化”过程颠倒过来,强调的是诸如《玩具总动员》这类动画电影,作为典型的文化创意产品,即动漫形象或符号,已被转换成了出现在日常生活环境中的印有卡通形象的玩具、冰箱贴、T恤衫等等衍生实物品,实现的是“媒介的物化”过程或符号形象的物化过程;因此,不论从“物的媒介化”到“媒介的物化”,还是从“媒介的物化”到“物的媒介化”,构成了全球文化工业的核心机制。

如果将文化产业“物的媒介化”与“媒介的物化”,与当代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的巨大变化联系起来考察,可以发现,城市空间为“物的媒介化”与“媒介的物化”,提供了广阔的展示平台、转化平台。也就是说,物的媒介化将物品带入到符号领域,如果作为符号的物品或符号本身,再度或多次出现在城市空间,构成城市的表征性空间,从而实现物品、媒介或符号的空间固化,则加速扩展了“物的媒介化”与“媒介的物化”。例如,作为物理实体或物品的城市空间、文化建筑、城市标志物等等(如天安门),往往广泛出现在文学影视等文化作品或传播媒介之中,成为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化产品,这些城市文化形象的代表,很可能再次出现在其他城市空间,例如,中国目前不少城镇兴建微缩景点,出现不少山寨版的故宫、布达拉宫、美国白宫、徽派建筑等等,但这些建筑或空间,不再仅仅具有原来物品和空间的使用功能,而是以某种形象或符号的身份,渗透到其他城市甚至其他国家(例如,西方国家不乏修建中国园林、古典牌坊之举),形成具有象征含义而非只是使用功能的表征性空间。又如,美国迪斯尼乐园里面的“美国大道”并不是来自于美国城市真实存在的美国大道,而是综合了各种美国城市街道所构想出来的某种理想的城市街道景观[1](p117),这一做法显然属于对某种理念、理想或符号、象征、媒介形象的物化和空间化。同样,著名的Hello Kitty动漫形象,通过建造Hello Kitty主题酒店的方式,实现了Hello Kitty这一媒介符号或动漫形象的空间固化过程(12);所有这些媒介的物化或空间固化,显然就是作为授权产业和衍生品开发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真实实践,及其在城市空间渗透的现实表现。

“媒介的物化”过程,将媒介形象、符号或含义,从媒介领域流通到衍生物品领域,再进一步流通到更广泛的城市空间,形成“空间的表征”,不仅延长了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链,而且显然有利于塑造城市的创意空间,乃至创意城市的整体建设。事实上,一些文化创意公司开始将中国画家齐白石的作品,进行艺术授权产业的开发,将美术形象从茶具等生活实用品的微观开发,扩展到大型房地产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项目的空间营造,试图实现艺术形象这种媒介符号与内容的物化与空间化过程乃至创意园区、创意城市的整体空间化(13),即某种艺术城市化(artistic urbanization)[13]的趋向。又如,英国古老的红色电话亭,作为空间性媒体(或电话类媒介物),通过保留并改造为流动图书站(14),演化为媒体遗产空间,但作为城市的显性标志,红色电话亭显然变成英国的符号和象征,实现了物的媒介化,在这种双向过程中,红色电话亭变成创意英国、创意伦敦的文化景观和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再如,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以著名的漫画作品《丁丁历险记》闻名,但《丁丁历险记》对于布鲁塞尔的意义,显然超越了漫画媒介本身及其物化的衍生纪念品或旅游产品,因为布鲁塞尔运用“丁丁”形象塑造了该城市的漫画节、相关景点、城市旅游路线、城市街道漫画景观等等,漫画从虚拟的媒体世界,通过媒介的物化、到城市空间的固化,进入城市空间,构成新的城市景观,塑造着布鲁塞尔城市本身,使得布鲁塞尔作为漫画之都的形象凸显出来(15)。

总之,与“物的媒介化”和“媒介的物化”可循环转化一样,创意城市通过物(包括城市空间本身)的媒介化、或媒介物的符号化、或媒介符号的物化及其空间固化过程,不断展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创意城市的形象诉求。“文学之都”可将莎士比亚等文学家、戏剧家的戏剧和歌剧,通过户外广告、海报、演出、节庆,实现媒介内容的空间固化;纽约时代广场密集的户外广告景观,构成城市空间的媒介化,吸引中国在此播发国家形象广告;开平碉楼从建筑空间这类物,不断转变成媒介符号,进入到《让子弹飞》这样的电影媒介世界,实现了物的媒介化或城市空间的媒介化,目前碉楼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正在开展相关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出版碉楼画册和明信片、碉楼小模型等等,实现的是媒介形象与符号的物化过程。各种有关“物的媒介化”和“媒介(符号)的物化”实例不胜枚举,这两个过程通过在城市空间的表现和扩展,形成“媒介的空间化”和“空间的媒介化”,不仅构成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机制,而且成为当代城市空间和创意城市的重要力量。

4 结语:媒体—空间辩证法与创意城市理论

但凡进入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全球创意城市网络中的创意城市(16),如文学之都、音乐之都、电影之都、设计之都、美食之都、媒体艺术之都、手工艺和民间艺术之都等等,无不包含着物的媒介化、媒介物的符号化、空间固化、以及城市空间的媒介化、媒介符号的物化和空间固化等相关过程与机制。从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考察媒介与城市的辩证关系、考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机制,能够给予创意城市的理论思考以极大的启发。创意城市的理论或许存在于兰德利[14]打造都市创意生活圈的工具箱之外,存在于弗罗里达[15]强调技术、人才和宽容的“三T”理论之外。至少从城市空间现象学和空间塑造的角度来看,的确如此。本文有关媒介与城市空间辩证关系的讨论,将媒体的概念扩展到既包含作为表征和含义的“表征性媒体”,也包含作为空间或物的“空间性媒体”(表现为媒介物或媒介工具的物理空间),关注媒体在城市空间的渗透或空间化过程,这一过程与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在城市空间表现中隐含的“物的媒介化”和空间固化,以及“媒介的物化”和空间固化机制,存在着有趣的跨界、转换关系。媒介—空间辩证法有望发展为新的创意城市理论,它是塑造城市未来和城市空间的某种新范式。

收稿日期:2012-01-01;修订日期:2012-01-31

注释:

①苏贾(Edward Soja)在《后现代地理学》一书中,通过提出时间(历史)—空间(地理)—社会三元辩证法,讨论空间问题。本文由此提出媒体—空间辩证法,探讨媒体与城市的关系,特别是城市空间问题。

②“媒介”和“媒体”这两个词语,在英文里面都是用一个词media或者medium(media的单数形式)来表达,不过,在中文里面,这两个词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媒体”指的是以传媒机构为代表的大众媒体和实体机构,而“媒介”更广泛,是意义和信息的各类载体和中介,例如,户外广告牌算是一种媒介,但未必是大众传媒。本文对媒介和媒体的使用,有时不做区分,有时又有所区分,读者可根据上下文语境加以辨别。

③笔者在伦敦政经学院(LSE)访学期间,特地拍下了这一景观。

④最近一些年,国内新闻传播学者(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学者,纷纷发表和出版媒介(或媒体)如何呈现、描述、建构城市、国家、区域、自然环境等论著,这一领域同时也为文化地理学者所关注,是两个学科最有重合的研究领域。

⑤作为物理空间的媒体,与麦克卢汉“媒介即内容”或“媒体即对象”的思想,有所不同。这里强调的是媒介的空间属性,而非仅仅作为传播工具的功能性物品。

⑥作者2009年访学伦敦时,多次在舰队街上行走,寻找其报业遗迹。有关舰队街的演变和解释可参见百度百科对“舰队街”的说明:http://baike.baidu.com/view/350400.htm;当然还有大量有关舰队街演化的各类文献可供读者搜索。

⑦该电台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原因和说明,可参见UNESCO的以下网页:http://whc.unesco.org/en/list/1134/.

⑧作者2009年在台湾参加学术会议时,参观过台中放送局旧址,目前为台中的文化资产。通过网页搜索,可找到其图片和文字说明:http://www.tcfsh.tc.edu.tw/student/water/cd/web/w015.html.

⑨有关宣武区规划建设国际传媒大道的报道,可参见中国建设报网络版题为“国际传媒大道剑指北京CBD”的介绍:http://www.chinajsb.cn/gb/content/2003-02/12/content_13501.htm.

⑩作者在2010年英国访学期间,实地考察过该媒体新城未完工的建设现场。也参加过英国高校对Salford媒体城项目的专题研讨会。Salford媒体城的官方主页可参见:http://www.salford.gov.uk/mediacityuk.htm.

(11)城市LED大屏幕已经成为城市研究、地理学和传播学研究的重要话题,作者在2010年英国访学期间参与过一些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就有研究城市大屏幕的选题。

(12)有关Hello Kitty这一媒介形象如何通过主题酒店而被空间化的图片,可参见腾讯财经网转载新华网的组图:http://finance.qq.com/a/20111221/002066.htm#p=1.

(12)作者参加2012北京大学文化产业新年论坛时,演讲嘉宾ARTKEY艺奇文创集团董事长、国际艺术授权基金会秘书长郭羿承“让城市成为一座美术馆”的发言谈到对齐白石作品的艺术授权产业开发,其发言内容可参见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新年论坛的网页: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20107/162711150028.shtml.

(14)英国传统红色电话亭除了改造为迷你图书馆外,还可改造为画廊和街头艺术馆,有关介绍可参见BBC中文网页:http://www.bbc.co.uk/ukchina/simp/uk_fife/2011/09/110905_life_phone_kiosk.shtml.

(15)作者在2009年参观布鲁塞尔时注意到城市街头墙面绘有丁丁历险记的漫画。

(16)UNESCO全球创意城市网络项目可参见其官网。

标签:;  ;  ;  ;  ;  

媒介空间辩证法:创造性城市理论的新阐释_新闻与传播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