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意愿调查研究报告_农业户口论文

生育意愿调查研究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报告论文,意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842(2007)06-0001-11

一、问题的提出

近30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以工业化、城市化为特征的改革开放进程在改变中国经济、社会面貌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国人的生育观念。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所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已经成为型塑国人生育意愿的基本因素。生育意愿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而生育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1-2]。有学者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已经发现“在经济发展较快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开始出现一定规模的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年轻夫妇,在到达或超过规定生育间隔年限后,主动放弃或推迟二孩生育现象,这种现象是育龄夫妇在尚有政策生育空间情况下的自发、主动选择,是生育意愿和生育动机变化驱动的结果”[3]。在中国经济、社会深刻转型以及严格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等宏观背景下,人们的生育观念、意愿不可避免地会随之发生嬗变。研究当前人们的生育意愿对于深入理解这种嬗变及其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在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尝试着对当前人们总体生育现状以及不同群体下的生育意愿做出回答。具体来说,当前人们现实与理想下的生育孩子数是多少?人们生育性别偏好有什么变化?人们的生育目的具体情况是什么?不同群体的生育孩子数、生育性别偏好以及生育目的具体状况如何?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的答案对于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当今社会的人口问题,调整社会政策、人口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理论研究的实证依据。因此,从2006年年初,我们课题组成员就开始设计该课题的问卷调查内容,选择研究方法,直到2007年5月份收回问卷、分析问卷,最终于2007年6月份完成了该课题的生育意愿调查研究报告。由于时间紧,我们水平有限,报告中可能存在着许多不当之处,请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二、研究设计与调查概况

本文采取的资料收集方法是问卷调查法。在对生育意愿的操作上,问卷中设置的主要具体问题涉及如下五个方面:(1)实际养育的孩子数量;(2)计划生育政策非限制下的理想生育意愿;(3)只养育一个孩子的人们是否觉得一个孩子太少;(4)生育性别偏好;(5)生育具体目的取向等。在相关自变量的设置上,主要考虑性别、户口、年龄组、教育程度、职业身份、婚姻状况等。其中年龄组主要分为五类:18岁-25岁、26岁-30岁、31岁-40岁、41岁-50岁、51岁-60岁、61岁及以上,这样划分主要考虑到18岁-25岁间的群体是进入婚龄、育龄阶段的独生子女群体。其中,在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做的中国各阶层分类标准的基础上[4]①,本文把职业身份类别分为无业人员、在校学生、农民、农民工、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人员、个体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包括公务员)。本次调查的抽样方法采取的是配额抽样,样本大小计划为5000。首先,根据婚姻状况进行配额,已婚、未婚计划各抽取一半。其次,按照性别、户口、受教育程度进行相应配额抽样。抽样总体为山东省东、中、西约15个自然村、10个城市社区以及2所高校中的人员。问卷调查实施在2006年11月-2007年4月期间。

实际有效样本为4661份,占计划样本大小的93.2%。不同变量下的实际调查样本的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样本分布概况

三、数据分析

(一)养育的孩子数

在本次调查中,共有2095个被调查者至少生育1个孩子,占样本总数的44.9%。在有生育的被调查者中,生育1个孩子的占73.7%,生育2个孩子的为381人,约占生育人数总量的18.2%,生育3个孩子的被调查者为118人,约占生育人数总量的5.6%,三项累计百分比达到97.5%,占本次调查样本总数的绝大部分。生育4个及其以上孩子的人数共有14人,约占生育人数总量的2.5%,其中,最多生育数为7个孩子。2095个生育者中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38个,标准差为0.7484[5]②。详见表2。

1.户口类别下的平均生育数。在被调查者中,农业户口的被调查者平均生育1.89个孩子,非农户口的被调查者平均生育1.11个孩子。农业户口平均生育孩子数约为非农户口平均生育孩子数的1.7倍。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城乡实际生育数的深刻影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中执行得比较严格,基本上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在农村,我国实行了相对于城市而言较为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政策(允许农村家庭在生育第一胎为女孩后,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政策)。另外,农村计划生育一胎化政策受到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并且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乡村熟人社会的本土性关系网络对于一胎化政策起到了较强的软抵制效应。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执行中受到各种软抵制,但从本次调查来看,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使农业人口的平均生育人数限制在2人以内。

2.年龄组别下的生育孩子数。从不同的年龄段来看,生育率最低的为26岁到30岁之间,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11个,61岁及以上年龄段养育的平均孩子数最高,为3.62个。其中,18岁到40岁之间的平均生育率十分接近,平均为1.15个,这主要是因为该年龄段的被调查者生育期间基本上集中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阶段。41岁到60岁之间的被调查者生育年龄集中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后,平均生育率为1.62个。61岁以上的被调查者基本上没有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在该年龄段被调查者育龄阶段,是在中国经济体制为计划经济的时期,社会财产的分配基本上是按家庭中人口的多少进行的,所以说其实质是鼓励家庭多生育孩子,退一步来讲,至少是不限制生育子女数。因此,本次调查中该年龄段平均生育孩子的数量高达3.62个。

表3 不同变量下养育孩子数的均值分布表

3.教育变量下的生育孩子数。从表3可以看出,教育变量下被调查者平均生育孩子数基本上是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的,这符合教育程度与生育孩子数量成负相关的基本事实。小学以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平均生育孩子数接近于2个,初中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51个,大学及以上学历程度的被调查者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05个,其中大专、本科、硕士以及博士学历之间的平均生育孩子数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教育程度对生育孩子数的差别影响主要体现在是否接受高等教育这一因素上。一般来说,在中国接受高等教育之后,基本上都生活在城市之中,属于非农业户口,而在城市,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十分严格,因此,在接受高等教育这一群体中,生育孩子数基本上都是1个,接受高等教育人口内部之间学历对生育率的差别影响被统一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所掩盖。这是导致中国接受高等教育群体中,教育因素对生育率几乎没有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4.职业身份类别下的生育孩子数。在职业身份变量下,不同群体之间的生育差别比较明显。从表3可以看出,排除掉本次调查中5个无业人员以及3个在校学生生育情况之外,农民的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99,而农民工的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81,农民工的平均生育孩子数比农民的平均生育孩子数降低了0.18个。农民工尽管也属于农业户口,其平均生育孩子数不仅低于农民的平均生育孩子数,而且还低于农业户口平均生育孩子数0.08个。造成这种生育差异的原因可基本归因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影响。产业工人与个体户的平均生育人数与本次调查的总体平均生育人数基本一致。管理者、公务员的平均生育人数为1.26,略低于总体平均生育人数。在职业身份变量中,需要强调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生育人数最低,为1.07个,比个体户、管理者以及公务员分别低0.3个、0.19个。个体户、管理者以及公务员比专业技术人员平均生育人数较高的主要原因可能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前一群体中比专业技术人员群体更有可能受到抵制;其二,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本次调查生育人数中,专业技术人员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占总生育人数的31.7个百分点,而个体户、管理者以及公务员相应为0.1、9.1个百分点。这两个方面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了上述生育人数的明显差别。

表4 户口、教育程度、职业身份下的独生意愿差异

(二)一个孩子是否太少

本次调查中,有1545人养育了1个孩子,约占调查总数的33.1%,占养育孩子人数(2059人)的73.7%。我们所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只生育1个孩子的被调查者来说,只养育一个孩子是否觉得太少?11545个目标对象中,有1095人觉得只养育一个孩子太少了,占70.9%,450人持否定答案,占29.1%。结合着户口、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身份变量的列联表分析表明,非农户口中73.8%的人,农业户口中58%的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太少,这表明非农人口中绝大多数有意愿要两个及以上的孩子。在教育程度中,学历越高的人群觉得只生一个孩子太少的比例越大,博士研究生内部甚至达到了81.5%的比例。而在职业类别中,专业技术人员觉得一个孩子太少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了76.0%。

根据上文的调查数据我们得知,非农户口群体实际养育的孩子较农业户口群体的实际养育孩子数要少,学历越高的人实际养育的孩子数越少,专业技术人员在各个职业身份类别中实际养育的孩子数量最少,但是恰恰是实际养育孩子较少的群体内部有更大比例的人觉得只生育一个孩子太少。这说明学历高的人、专业技术人员,这一人群做出了牺牲,把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喜好、意愿与国家、民族的利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口的发展结合起来,小家服从大家,个人服从团体,最终做出了生育一个子女的决定。这是应当受到社会、政府加以奖励和颂扬的。如果没有这一人群的独生行为,中国的人口转变不可能实现,中国今天的经济、社会转型将不可能完成。

(三)计划生育政策非限制下的生育意愿

由于受到人口多、资源有限等客观现实的制约,我国立足于基本国情,长期实施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也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并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计划生育政策一方面限制了中国人口大规模、超负荷的激增,另一方面也已经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制度建构着国人的现实世界,渗透到国人的生育意识中,并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当初政策实施期间的“强制性”特征经过20来年的渗透浸染,逐渐在国人潜意识中形成了“本来如此”的认知,计划生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国人内化接受了。这种解释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我们的调查已给予了说明。在我们调查过程中,当问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限制的话,你愿意生多少个孩子”时③,相当一部分被调查者“突然陷入停顿”、“微露惊讶”或“沉思状”、“不可能”等表现,给调查员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表4是本次调查中对该问题的具体统计分析表(总样本4661中有362份没有回答该问题,有效回答人数为4299人次)。

表5 计划生育政策非限制下的生育意愿

从表5可以看出,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有效回答的平均生育期望数为1.92个,标准差为0.6826[5]④。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之间的平均生育人数的差距尽管在统计学意义上具有显著性(F=21.045,P<0.01),但差异仅为0.1个。对于不同的年龄段而言,51岁以上的人群生育意愿由于实际上没有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想要的孩子数量与其实际拥有的孩子数基本一致(见表2)。实际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年龄段(50岁以下),想要的孩子数都普遍高于表2中实际生育人员的孩子数。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生育意愿平均人数也没有达到2人。在教育类别下,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小学以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想要的孩子数最高,为2.06人外,第二高的为博士研究生群体,平均生育意愿孩子数达到了2人。硕士研究生人员的生育意愿孩子数也不低于初中到大学本科教育程度之间的任一类。这说明具有高学历或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普遍想要2个孩子,而且是在没有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想要的孩子数。这与前面所描述分析的“是否一个孩子太少”的结果相吻合,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拥有一个孩子普遍觉得较少,理想的孩子期望数是2个。就职业类别而言,农民依然是生育意愿最高的群体,而其他群体基本上都在1.70到1.9之间。在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下,上文所描述分析的实际生育人数为1.38个,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限制,总体生育期望数为1.92个,后者比前者多出0.54个。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我们可以预期,如果将来计划生育政策适度进行放宽调整,基本应该不会出现我们所担心的普遍超过2个以上生育孩子数的现象发生。但在近期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的话,人口增加的速度也将会超出我国目前所能容忍的程度,销蚀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良性效应。

(四)生育性别取向及归因

“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问题是21世纪中国继人口增长过快、人口老龄化后面临的又一严峻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人口社会问题”[6]。在本次调查中,4661个被调查者在被问到“只生一个孩子,你更想要男孩还是女孩”这个问题时,有49.9%(2325人)的被调查者偏向于想要男孩,有28.8%(1342人)的被调查者偏向于想要女孩,另有21.3%(994人)的被调查者持“无所谓”态度。由此可以看出,在生育性别取向上,近七成的被调查者对生育孩子的性别有明确的偏好。在3667人次对性别有明确偏好的被调查者中,超过六成的被调查者偏好于男孩。进一步的交互分析显示,被调查者的性别变量因素对生育孩子的性别取向没有太大的影响,这一点可以从表6中“性别”与生育性别取向的交互分类数据中看得很清楚。2347个男性被调查者与2314个女性被调查者的生育性别取向“行百分比”分布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异。

户口变量与生育性别取向的交互分类表明,农业户口中近六成的被调查者趋向于选择男孩,而非农户口中相比于农业户口,对男孩的偏好降低了近二成。不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被调查者,选择男孩的比例都占各自内部生育性别偏好数据分布的最高比例。有学者认为,性别价值观是农村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7]⑤。上述数据分析表明,重男轻女现象并不仅仅体现在农村居民身上,只不过在农村居民群体中,这种现象表现得更为突出。

在生育性别取向的年龄分组方面,26岁到40岁间的被调查者对生育性别取向的选择较为平均,没有太强烈的性别偏好。而41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年龄分组中,对男孩的偏好所占的比例都接近于五成,对女孩的偏好比例都接近于二成,持“无所谓”态度的占三成多。除了18岁至25岁这一群体外,其他年龄段的群体,随着年龄的增大,重男轻女的现象也越重,这种现象比较符合人们的常识:年龄越老的群体,受到的重男轻女等传统思想影响越深。而其他年龄段的被调查者中均有超过三成的人没有明确的性别偏好。值得注意的是,18岁至25岁的被调查者绝大部分处在未婚以及未生育状态,却表现出了强烈的性别偏好,大部分偏好于男孩。这从表6中可以清楚地看到,18岁至25岁之间的被调查者对生育性别的要求比例最高,达到了该年龄段总数的97.8%,其中66.6%的被调查者偏好于男孩,31.2%的被调查者偏好于女孩,只有2.2%的被调查者没有明确的生育性别取向。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可能的解释:该年龄段的被调查者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大规模实施期间出生,他们现在即将进入婚龄、育龄阶段,然而,重男轻女等偏好于男孩的传统观念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明显的代际传承,而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限制进一步放大了该传统观念的效应。

表6 不同变量下生育性别取向分布表

从表3中的不同教育程度类别下的生育性别取向分布来看,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三个群体内部生育性别取向的分布基本上趋于一致:小学及以下学历、初中学历以及高中学历三个非大学学历的群体内部性别偏好都超过了七成,对男孩的偏好都集中在五成上。大专学历群体对性别偏好的比例最高,达到了93.7%,对男孩的偏好也最高,达到了63.9%。造成这样种情况的原因是大专学历的1719人次被调查者中有1389人次处在18岁至25岁年龄段中,约占大专学历被调查总数的80.6%。从上文年龄分组下的生育性别取向分析来看,这与18岁至25岁年龄段生育性别取向情况完全一致。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被调查对象内部的生育性别取向分布基本一致,对生育男女性别的选择较为均衡,尽管硕士学历、博士学历选择男孩的比重都比选择女孩的比重多6个百分点左右,但基本不存在明显的重男轻女现象,本科学历的被调查者反而选择女孩的比重略高于选择男孩的比重。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排除掉大专学历群体,教育因素对于生育性别取向具有重要的影响,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在生育性别取向上没有明显的性别偏好,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对高学历群体的影响十分有限(高等教育不仅有助于降低出生率、也有助于平衡性别比)。

不同的职业身份下的生育性别取向分布数据中,专业技术人员群体、管理者(包括公务员)群体是最没有明显生育性别偏好的两个职业群体,这两大群体在生育男孩、女孩上十分均衡,不存在明显的重男轻女现象。当前,在校学生存在着最为明显的生育性别偏好,重男轻女现象最为明显,在校学生群体在本次调查中选择的是大专生、本科生,其中大专生占有绝大部分。该群体基本上处在18岁至25岁年龄段。因此,在校大学生群体所呈现出来的生育性别偏好与大专学历群体、18岁至25岁年龄段群体的生育性别取向基本一致。农民、农民工、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人员以及个体户表现出了较为强烈的生育性别偏好,对男孩的偏好基本上都处在四成到六成之间,具有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

在4661个被调查者中,有2325人在生育性别偏好中选择了男孩。选择男孩偏好的被调查者在被问到“选择男孩的最主要原因”时,“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就是喜欢男孩”是被选择次数最多的三个原因,其所占百分比依次为32.9%、24.9%、17.2%。选择女孩偏好的被调查者共有1342人,女孩偏好原因最多的三个依次是“就是喜欢女孩”、“女孩孝顺”、“女孩省事”,所占百分比依次为52.4%、23.9%、13.7%。详细分布见表6。由此可以看出,具有男孩偏好的群体在生育方面具有更强的功利性目的,并受到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思想的深刻影响。相比于选择女孩的群体而言,就是喜欢男孩没有其他功利性考虑的被调查者在男孩偏好归因中只占了17.2%,远远低于选择女孩的群体中52.4%的相应比例。

(五)生育目的取向

本次调查在考察人们的生育目的方面,我们设置了“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如果没有孩子,家庭就不完整”、“孩子能给生活带来许多乐趣”、“尽社会义务”等供选答案[6]⑥,要求被调查者选择第一主要目的。从表8中,我们可以看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两项具有直接功利主义倾向的选项累计百分比为22.9%,“如果没有孩子,家庭就不完整”、“孩子能给生活带来许多乐趣”两项共占68.7%。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具有强烈功利主义的生育目的所占的比重远远低于生育的非功利主义考虑。这说明,现在人们在对生育目的的主要考虑上,更多的是从家庭的完整性、天伦之乐等非功利主义角度来看待生育的功能。“养儿防老”只占本次调查总量的9.5%。年老后寄托于子女来照顾的人数占调查总量的20.8%,大多数被调查者选择年老后自己照顾自己,占样本总量的55.4%,还有16.8%的被调查者选择“老年公寓”(参见表9)。在“年老后你希望子女给你提供的最重要内容”方面,只有10.9%的人选择了“经济供养”,17.1%的人选择了“生活照料”,而70.6%的人选择了子女在自己年老后主要提供“精神慰藉”内容(参见表10)。上述数据分析表明生育孩子的经济保障性功能不是现在大多数人的首要考量,生育孩子所具有的精神方面的考虑成为最重要的目的。

在“年老后你希望主要要由谁来照顾你”方面,男女之间的各项数据分布基本均衡,差别不大,这说明性别因素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在户口变量分类中,农业户口选择子女照顾自己的相对比重远远高于非农户口的相对比重。从年龄分组来看,在选择子女照顾自己方面,相对比重随年龄的减少而呈现稳定的减少趋势,18岁至25岁阶段的人们选择子女的只有10.5%,这说明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人们越来越不把子女作为未来养老预期的重要考量因素。不同教育程度的人们,在未来养老预期选择子女的相对比例随着教育程度的增加呈现出稳定的减少趋势,这表明教育变量与依靠子女的养老预期比重呈现明显的负相关。在不同的职业群体中,农民、农民工选择依靠子女养老的相对比重较高,占各组中的百分比分别为54.5%、51.1%,管理者(公务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依靠子女养老预期的比重处在最低水平,占各组中的百分比分别为20.4%、14.6%。

表9 年老后照顾方式取向分布表

在“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的主要内容”方面,调查显示男女性别在各自的选择上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各自的数据分布相比十分均衡。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两项具有明显功利目的的数据分布中,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相比,前者在这两项中的相对百分比都普遍高于后者。而非农业户口的被调查者有77.9%的人选择“精神慰藉”,农业户口的被调查者中相应有57.7%的人选择该项内容。这表明在“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的主要内容”方面,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城乡差异,农村人口比城市人口对子女的期望相对更多地集中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功利性目的上,而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对子女的期望相对更多地集中在“精神慰藉”内容上。从年龄分组来看,“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两项内容随着年龄的减少都稳定地呈现递减态势,而“精神慰藉”方面,随着年龄的减少呈现明显的递增态势。教育程度也是影响该选择的重要变量。教育程度越高的群体,对子女在“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的主要内容”方面越集中在“精神慰藉”上,教育程度越低,选择“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的内容越高。从不同的职业群体来看,农民、农民工、商业服务人员、个体户对子女在自己年老后所提供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两项比例累计都超过了五成,而产业工人、管理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子女在自己年老后所提供的“精神慰藉”方面的比例均超过了五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精神慰藉”方面的选择上所占相对比例最高,达到80.3%。这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对子女所提供的养老内容方面,功利性的考虑最少,基本上都集中在非功利性的精神慰藉方面。

表10 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内容分布表

四、基本结论

(一)一个孩子太少,两个孩子正好

计划生育国策使我国人口出生率得到了严格控制的同时,已经成为建构国人生育意愿的基本制度性环境。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极大地增加了人们养育孩子的成本或降低了养育孩子的收益比。多子多孙、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尽管依然对人们的生育意愿发生着重要影响,但这种影响无疑被大大削弱了。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绝大多数人生育孩子的理想数接近两个,觉得一个孩子太单薄。“一个孩子太少、两个孩子正好”是当前大多数人的想法。但这种理想的生育意愿对于城市人口、农村中第一胎为男孩、受教育程度较高等受到严格的一胎化政策限制的群体而言,要想合法地拥有两个孩子需要等到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之后。鉴于中国人口依然处在高峰期,在短时间内实现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大幅调整的期望是不现实的。另外,大多数人的理想生育孩子数不超过两个的现实,也为我国将来进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条件,至少我们可能不用担心将来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之后,人口会出现不可想象的激增局面。

(二)重男轻女现象依然严重

在生育性别上,对男孩的偏好依然主导着大部分国人的生育意愿[8]。当前,即将进入婚龄、育龄的年轻群体对男孩的偏好所占的相对比例最高。这种现象的出现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解释:一方面,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观念还具有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大多数人只能合法生育一个孩子的现实进一步强化了传统观念中对男孩的偏好。尤其是在独生子女群体进入婚龄、育龄阶段后,父母的压力、传统的生育观念的影响使只能合法生育一个孩子的群体在客观和主观方面都显示了对男孩偏好的加剧。

(三)城市化、接受高等教育依然是间接控制人口出生率、控制性别比失衡的有利因素

上述数据分析表明,非农户口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群体比其他相应群体在实际的生育孩子数、理想生育孩子数方面都较低,在生育性别偏好方面,也比其他相应群体表现出了较低程度的重男轻女现象。城市化、接受高等教育依然是间接控制人口出生率、控制性别比失衡的有利因素。

(四)生育孩子的功利性目的减弱

传统社会中,人们生育孩子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增加劳动力、养儿防老等,生育孩子的功利性色彩十分浓厚。这也是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等生育观念的主要理论基础。本次调查表明,尽管生育孩子的功利目的依然是人们尤其是农民等群体的考虑因素之一,但从总体上看,现代人们生育孩子的功利色彩已遭到较大程度的削弱,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中,生育孩子的功利目的早已经不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人们更看重的是养育孩子过程中的乐趣、强调的是孩子对于家庭的完整性、自我生命延续以及精神慰藉等非功利性目的。

收稿日期:2007-07-18

注释:

① 该报告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划分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分别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具体参见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各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② 根据对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总和生育率只有1.22,有许多学者对如此低的生育率表示怀疑(乔晓春、任强,《中国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市场与人口分析》,2006年第3期,第4-5页),认为实际数字应该远远高于该数字。尽管对中国目前的“低生育率现状”的判断,学界有很大的争论,但本次调查的数据与此相差无几,本文认同中国目前存在着较低生育率的事实。

③ 一般来说,在问卷调查中,假设性的题目不太适宜,一方面是因为随意性比较大,另一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误导性。但是,也不是说不可以使用,尤其是,提出这个问题对于我们了解计划生育这种特殊国家政策影响下的人们生育态度与意愿很有意义。

④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02年曾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中国农村群众的生育子女数量的意愿进行了调查。问卷中涉及了在计划生育条件下的生育意愿和无计划生育条件下的生育意愿。莫丽霞(2005)的论文给出了前者的生育意愿为2.01个孩子。遗憾的是文中没有给出后者的生育意愿。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后者的意愿生育孩子数要比前者高。”(参见乔晓春、任强,《中国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市场与人口分析》,2006年第3期,第12页。)本次调查数据表明,非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下的居民生育期望数为1.92个孩子,与计划生育条件下的生育期望数相差无几,都稳定在2个孩子的水平上。

⑤ 生育目的的划分参考了穆光宗、陈俊杰的生育需求层次结构的分析,他们认为生育需求存在着一定的层次结构,具体有自我生命意义延续的终极价值需求、继嗣需求、情感需求、社会需求、经济需求等。具体参见穆光宗、陈俊杰,《中国农民生育需求的层次结构》,《人口研究》,1996年第2期,第25-33页。

⑥ 通常认为农村居民具有较强的性别偏好,并且许多学者也指出了这种对男性的性别偏好的“合理性”现实基础。具体参见张仕平、王美蓉《性别价值观与农村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人口学刊》,2006年第2期,第13页。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城市居民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对男性的性别偏好问题。

标签:;  ;  ;  ;  ;  ;  

生育意愿调查研究报告_农业户口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