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家庭:国际社会工作服务的新领域_风险社会论文

高风险家庭:国际社会工作服务的新领域_风险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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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5)03-0043-09

       工业化和现代化持续推进,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和家庭观念不断变化——家庭提供资源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下降了,个人对家庭情感依赖程度减小了,个人对家庭的责任感减弱了。大量家庭问题的出现,显示家庭正面临巨大的风险。家庭风险程度的高低不仅影响个人及家庭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国际社会对高风险家庭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风险家庭服务方案和服务过程的解析、高风险家庭服务相关政策的分析以及在特殊领域开展高风险家庭服务的实践探索以及对实践服务的效果评估等方面。高风险家庭服务从最初只介入儿童虐待与照料忽视、家庭暴力,随着服务的逐步深入,扩展到提供关注心理疾病、家庭社会心理压力调适、癌症病人家庭调适、亲职培训、儿童增能、卫生保健等多项家庭服务。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建立以家庭为基础,通过促进家庭功能恢复和成长的措施解决个人问题和家庭问题的综合性、预防性高风险家庭服务,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高风险家庭服务制度。下文将对这些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总结其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高风险家庭:概念由来与基本特征

       (一)高风险家庭的概念由来

       社会的现代化一方面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另一方面将人们从家庭中抽离,并抛向市场。这使得家庭关系疏离、家庭情感淡漠和家庭多元压力突增。人们逐渐意识到家庭的稳定和功能的完整对家庭成员、对国家和对社会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心理学、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等学科的不断发展也为介入高风险家庭、控制其风险值和恢复其家庭功能提供了可能。

       美国的高风险家庭服务起源于19世纪末家庭访视,形成于20世纪七十年代。虽然美国的高风险家庭服务以高风险家庭维系计划为主线不断发展,但对高风险家庭概念的定义并不明确统一。有的机构和研究人员直接以高风险指标来定义高风险家庭,例如,美国著名的高风险家庭服务机构Umatilla Morrow Head Start认为符合下列参考指标的就是高风险家庭:(1)经济压力问题(失业、负债、无低保、无家可归);(2)物质虐待、儿童虐待、照料忽视或家庭暴力问题;(3)家长教育计划失败;(4)近期离异或由于死亡、失和家庭成员缺失;(5)儿童发展问题(如:低能或健康史、观察、指导册上指出的问题);(6)极其严重的健康、精神或神经问题;(7)典型的行为转变;(8)目前具有家庭服务计划的家庭社区服务机构;(9)规定的儿童行为障碍;(10)其他影响家庭正常处理压力的因素;(11)家庭素养问题。①研究者玛利亚(Maria Scannaoieco)发现高风险家庭的实证操作定义是经由服务家庭为主的项目和深入研究不断发展起来的,对高风险状态通常缺乏进一步的界定和操作定义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高风险家庭特征和筛选标准因项目而异,家庭服务项目通常定义高风险家庭是以儿童是否处遇危险为基准的。在他的研究中,通过为风险赋值来定义和选择高风险家庭:家庭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孩子、居住在城市、家庭福利状况差且没有家庭服务项目、身体虐待、性虐待、儿童照顾忽视、家庭虐待、药物依赖、精神疾病和无预防性社会服务者。②

       但是也有学者根据研究对象的风险影响因素来定义。Hogue(霍格)认为高风险家庭是生活上处于高压力与低社会支持的状态中,其风险因子包括经济困境、社会疏离、父母患精神疾病与药物滥用、缺乏家庭生活管理以及儿童的严重行为问题等。③雷尔等(Rehr et al)认为高风险家庭是指家庭没有帮助无法克服压力;病人及其家庭害怕帮助但帮助对他们来说又是一种挽救;病人及其家庭正在经历生命危险期,但是理解、知识和信息将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病人及其家庭的个人和有形的资源都为外界的需求性介入做好积极准备的家庭。④

       还有的学者尝试着从高风险家庭的优势或资源进行定义。Kaplan和Girard从优势视角出发,将高风险家庭定义为“多重需求的家庭”或处在高度风险的家庭,这类家庭在许多方面面临了超出家庭生命范围而无法应付和管理的问题。⑤

       与美国的高风险家庭概念多样化相反,台湾的高风险家庭定义相对固定。台湾高风险家庭服务始于2004年,依据台湾“内政部”于2004年底颁布的《高风险家庭关怀处遇实施计划》开展家庭经济援助、亲职教育辅导、婚姻咨询、情感支持以及危机干预技巧等多种专业性、适时性的家庭风险预防服务。在该计划中,高风险家庭被定义为:家庭因为主要照顾者遭遇变故或家庭功能不全而有可能会导致家庭内的儿少未获适当照顾者,且家庭因各种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主要照顾者因素、或儿少因素等风险的影响,使家庭功能无法继续或维持正常运作,导致可能对儿童人身安全、就养和就学权益,以及正常身心社会发展,产生危害或威胁之虞,亦可能危害或威胁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身心社会发展。⑥台湾地区各部门开展高风险家庭服务基本上都采用“内政部”对高风险家庭的定义。

       在中国大陆地区,学者林亚发、谭家伦等虽然开拓性地对国内高风险家庭进行研究,但所采用的定义和研究指标是借用台湾《高风险家庭关怀处遇实施计划》的定义与指标。⑦⑧真正提出大陆本土高风险家庭定义的是上海市民政局。2013年上海市民政局为了整合家庭资源,为处于高风险状态的家庭提供更积极有效的服务,开展了高风险家庭综合服务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了《高风险家庭综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将高风险家庭定义为面临多重的身体、心理及社会问题的家庭,而不是单纯的经济贫困家庭,即无法仅仅通过经济补助即可帮助家庭正常运作,或使家庭成员(特别是儿童)获得适当的生活照顾和身心社会的发展。高风险家庭需满足以下两个要件:一是家庭遇到多重生活问题,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中主要家庭负担者或者主要照顾者面临风险事件;二是家庭功能无法发挥作用,不会使用或不知如何获取资源及社会支持系统。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高风险家庭是指家庭因家庭经济、家庭健康、家庭关系、家庭照顾等出现暂时性困境且这些困境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致使家庭功能无法正常发挥、家庭及其成员的发展受阻,但家庭及其成员仍具有改变状态意愿或资源并迫切需要外界危机介入的家庭。

       (二)高风险家庭的基本特征

       1.家庭功能运转不良

       家庭是个体成长和社会化的主要场所,经济生产、生活消费、情感关怀、生养照顾等功能正常运转的家庭是个体健康成长和获得发展并顺利适应社会的重要保障。学者们研究发现高风险家庭大多是家庭经济生产功能、照顾功能、情感关怀功能的运转出现障碍。

       首先是家庭经济生产困境。中国台湾学者施教裕和宋丽玉对420个高风险家庭案例进行分析,发现64.5%的高风险家庭经济情况处于清贫和低收入者。⑩帕拉西奥(Palacio-Quintin)也发现出现照料疏忽的家庭通常处于贫穷、父母低收入、失业或进入社会救助体系,而且父母教育程度低于同样社会经济地位、但没有疏忽的父母。(11)

       其次是家庭照顾困难。玛利亚(Maria Scannapieco)通过对家庭中心居家服务的80个高风险家庭(45个实验家庭,35个对照家庭)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这些家庭的照顾功能因为孩子多、照顾者自身有毒品或酒精成瘾或自身残疾等原因发挥失常,导致42%的家庭存在儿童体罚现象,各种形式的儿童虐待超过研究家庭的半数。此外,13%的高风险家庭存在有除儿童虐待外的其他家庭成员虐待现象。(12)

       再次是家庭难以起到情感疏导、压力缓解的作用。帕拉西奥(Palacio-Quintin)发现高风险家庭的父母常处于高度亲职压力、低自尊和忧伤的情形。(13)博格曼等(Bergman et al)对卫生健康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个体、家庭进行高风险筛查以及对家庭介入的高风险指标也证实了这点。他们发现:高风险家庭的家庭调适不良,家庭悲伤程度和正在遭受的压力,家庭对其成员的死亡担心将对患病成员造成二次伤害;患有生命危险疾病的儿童会使整个家庭陷入高风险。有生理缺陷婴儿的诞生将毁灭整个家庭的希望。有残疾儿童的家庭将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该儿童身上,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发展需求就会被忽略,从而导致家庭及其成员的交往障碍和与外界网络的隔绝,严重的适应问题、竞争问题接踵而至。(14)

       2.家庭关系处理不当

       家庭是个人与社会的联结,让个人能适应社会,又代替社会管制和服务个人。因此,他不但要处理自身与社会的关系,还要处理家庭内部个体之间的关系。关系处理得当,个人与社会即能和谐相处、相互促进;反之,就有可能产生反社会行为甚至家庭破裂、社会犯罪等社会问题。

       帕拉西奥(Palacio-Quintin)对高风险家庭进行研究时发现,这类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有限,且不知道该如何使用社区资源;家庭中的照顾者即父母鲜少使用周边自然协助网络,社会参与度低;母亲少与孩子互动,而且对亲子关系难以感受到愉悦;受疏忽的幼童对其母亲的依附混乱。(15)

       3.家庭优势仍然存在

       高风险家庭的困境让社会常习惯关注他们的问题特征而忽视其内在正能量,但家庭自身的优势是其化解风险的关键。Kaplan和Girard在研究高风险家庭时,就发现高风险家庭的如下优势特征:(1)坚韧性,即高风险家庭每天面对各种困境仍然自强不息;(2)完整性,即多数父母想要全家在一起;(3)矛盾性,即这些家庭会寻求改善问题的渠道但又害怕改变;(4)专家型,即这些家庭对家庭本身的需要最清楚,了解要如何才能满足需要;(5)潜在性,即高风险家庭本身仍然可能具有各种资源但需要细心觉察和发现。(16)

       二、高风险家庭服务的发展模式

       (一)美国模式

       美国的高风险家庭服务模式——家庭维系服务(Family Preservation Service,简称FPS),最早可追溯到十九世纪末C.O.S.友善访问员走进贫穷家庭提供道德教导与角色模范并提供物资救助。随后发动的睦邻之家运动在家庭维系服务(Family Preservation Service,简称FPS)的发展历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家庭维系服务(Family Preservation Service,简称FPS)的理念是“以家庭为中心,将服务输送到家庭”。它强调维护家庭的完整性、亲子依附的优先性,即儿童应在原生家庭成长,家庭是一个整体,协助家庭全面链接社区资源,为高风险家庭注入希望、增能和其结成伙伴关系,帮助高风险家庭健康成长。“家庭维系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家里有受虐儿童、在外游散儿童、发展迟缓儿童、问题行为青少年,以及有严重问题、儿童安置史、儿童暂养的家庭。服务对象的来源基本上是通过相关机构转介、外展服务、主动地毯式搜索和原有服务对象的口耳相传。(17)家庭维系服务的特点是提供以家庭为中心的服务、在家庭中开展服务、提供积极性服务、对多重问题进行整合性服务、有时间限制的服务(两个月内)以及以社区为导向的服务。(18)

       (二)中国台湾模式

       中国台湾的高风险家庭服务模式——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源于中国台湾社会单亲、继亲家庭比例上升,家庭经济风险的增加,家庭中虐待儿童、婚姻失调、酗酒成瘾等事件不断发生。为避免高风险家庭发生疏忽或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中国台湾“内政部”儿童署于2005年开始委托民间机构进行高风险家庭的关怀辅导计划,并于同年投入5500万元台币、扩充80-100名社会工作者于高风险家庭介入服务,服务时限为6个月。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的目标是及早介入儿童少年虐待高风险家庭,提供预防性处遇服务,期望能为家庭增能、强化家庭功能,预防儿童少年虐待事件发生。其特点是偏重家庭成员的情绪支持,和提升家长的亲职功能与亲子互动关系。服务对象是以尚未曾进入儿童少年保护服务或家暴处遇体系的家庭为主。服务对象的来源主要有就业服务个管员、教育人员、医疗人员、警察向村干事报告转介和政府部门受理初评后转介于承办高风险家庭处遇计划的机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家庭访视、经济协助、幼儿托育、亲职教育训练、临床处遇服务、儿童少年课业辅导和其他专业服务。(19)目前,中国大陆进行的学术研究主要是基于此模式开展的。

       (三)中国香港模式

       中国香港的高风险家庭服务模式——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在2002年开始试点工作,2004年中国香港社会福利署开始分阶段设置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截至2010年全香港共设有61家综合家庭服务中心。香港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旨在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整合和一站式服务”,按“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服务方向,以“方便使用、及早识别、整合服务、伙伴关系”为服务原则,并通过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三个主要组成部门即家庭资源组、家庭支援组和家庭辅导组,提供一系列有预防、发展、教育、支援、增能和补救作用的服务。(20)

       三、高风险家庭服务政策及实践研究

       (一)国际政策分析

       美国和台湾地区对高风险家庭的服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不少研究者对两者的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期望对现行的高风险家庭服务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果。

       美国学者玛利亚(Maria Scannapieco)(21)研究分析了1980年以来对儿童福利产生重大影响的美国家庭维系服务。通过对家庭维系服务的实证研究和描述以及对已有二手数据的分析,探究了临床服务的特点并从大量的风险性的家庭外服务发展中确定高风险家庭子样本。其研究对象的高风险家庭特征涉及方方面面,如:人口学意义上和历史学意义上的身体虐待、优先的社会服务等等。这些特征通常表现在心理、社会、环境而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个人性格特征。这些特征是风险的测试措施和未来项目在这类研究成功的基础。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维系服务对高、低风险家庭的风险预防都有效。瓦内萨(Vanessa G.Hodges)和贝蒂(Betty J.Blythe)通过对美国基于家庭(home-based)的在家庭中开展服务的研究发现,通过对改进后的评估系统和介入时机的介绍以及有效地在家庭服务实践干预技巧和个人管理技巧的介绍可以改进高风险家庭服务的传递。在他们看来,在家庭中开展的评估和治疗服务能达到实践者的意愿。此外,在家庭中服务的另一个很重要的效果是能帮助到被孤立隔离的家庭和那些不愿找机构的有多重问题的家庭。(22)

       台湾学者通过对服务项目的跟进、评估和政策梳理等方式对台湾地区实施的高风险家庭服务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了从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性、跨部门合作等多项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2006年12月25日,台湾“内政部”儿童局出示的《高风险家庭服务策略与处遇模式之研究》成果报告表明,对高风险家庭实施关怀处遇家庭服务后,这些家庭的经济、家庭冲突和关系以及整个生活环境获得改善;家庭成员则有情绪和精神状况稳定、亲职功能提升以及儿童和少年就学状况稳定等效果。对于这些成效,社会工作者对高风险处遇方案提出了以下建议:(1)订立具体高风险定义与开、结案指标;(2)加强跨专业合作;(3)扩充社工人力,提升专业知能;(4)完善机构督导制度;(5)落实筛选机制等相关议题;(6)建立使用统一的表格;(7)提升各相关单位的高风险知能。(23)

       谢美娥主持的“台北高风险家庭的改变研究”阐述了台北市高风险家庭经过社会工作者处遇服务后的改变情况。研究发现高风险家庭大多为具有多重需求的家庭,社会工作者介入后可以发现家庭中成员、家庭以及家庭环境、社区和社会的改变。研究还针对台北市高风险家庭服务方案的现状提出了实务政策上的建议:高风险社会工作者应为多重需求家庭装备处遇知能,并融会贯通各种理论;高风险社会工作者尚需担任更宏观的角色;家庭中儿童与青少年是方案中改变的目标,服务处遇需要更活泼化;对于问题世袭的高风险家庭,建议延长服务期限;建议整合各专业之间的连结与合作,形成无缝衔接。(24)

       冯燕回顾了台湾推动高风险家庭服务方案成为台湾政策的过程,分析了在当时台湾特定时空背景与社会氛围下,策略性运用两种不同助力即证据为本的研究结果和善用即时社会事件来促使政策顺利成形。通过对政策形成的梳理,冯燕提出了完善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的建议:(1)加强和充实贫瘠地区资源;(2)网络单位的宣导与法令要到位,使其合作更加密切;(3)积极扶植督导人才;(4)每名社工的个案负荷量下降为20-25例;(5)力促学校社工法制化;(6)增进各承办团体间交流学习的机会,深化服务质量和成效。(25)

       张菁芬通过风险界定,对台湾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和学校开展的高风险家庭服务的发展分析,风险概念在家庭服务中的运用分析和风险概念在家庭服务的时间困境等四个方面来解析台湾高风险家庭服务方案。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对台湾高风险家庭服务提出建议:对引致风险的变项应加以厘清,以助于风险的管理;对风险予以分类、订出急迫性并以急迫性予以协助;确立风险管理的策略。(26)

       此外,台湾学者郭登聪以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为蓝本,分析了该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首先,台湾“内政部”儿童局目前实施的计划应该被视为一种有限和救急的举止,其关照点和服务面都局限在其业务能力和空间范围上,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支持;其次,目前实施的高风险家庭关怀处遇计划没有让社会工作者建立一套解决模式,缺乏对计划能否发挥作用的评估;高风险家庭是紧急情况还是中长期状态缺乏厘清;计划没有提出社会工作者的考核机制和提升整合机制;高风险家庭介入的阶段和资源的应用度没有区分;最后,由于高风险家庭的形成是与政治、经济、社会的变迁以及全球化发展相互关联的,应对高风险家庭应从家庭的不同层次,基于家庭来介入,但计划没有回归到整体家庭政策上等问题。(27)

       (二)实践研究

       目前高风险家庭服务的开展分为政府主导与社会组织主导两个层面。政府主导层面主要是指由政府颁布高风险家庭政策并按照政策实施;社会组织主导主要是以项目化的形式进行计划与实施的。研究对象聚焦在高风险家庭的儿童、青少年和老人以及疾病患者。

       当高风险家庭出现时,人们往往关注这些家庭儿童、青少年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例如,安妮(Anne Lazenbatt)和茱莉亚(Julie Taylor)通过分析高风险家庭的儿童虐待现象,发现虽然近年来人们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但是儿童虐待事件仍然长时间的大范围的发生。每天都有儿童被打、被烫甚至致死,这与现代的英国社会格格不入。其次,大多数儿童虐待发生在那些已经有一个或多个风险存在的家庭。处理高风险家庭事务是一项艰难的工作。但是,儿童虐待往往发生在高风险家庭,而家庭是儿童的重要发展场所。此外,当身体虐待慢慢淡出视野时,长期被忽略的照顾忽视和其他类型的虐待重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28)谭家伦、唐惠珠和宋金平等学者则关注青少年时期的休闲经验与阻碍对于个体的休闲态度与行为之间的关系。他们以台湾花莲县秀林过重慈辉班的110名学生为对象,通过休闲阻碍量表的测量,发现高风险家庭的青少年休闲阻碍十分显著。这些阻碍中,主要的阻碍是人际间阻碍和结构性阻碍。家庭压力与环境成为影响青少年休闲的关键因素。因此,研究者提议政府应该提供更多元的家庭辅助,建构良好且安全的休闲环境,以帮助高风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休闲观念。(29)

       以往研究表明:由于风险因素过多且家庭缺乏保护,高风险家庭的儿童和青少年往往存在精神健康问题。但哪些因素会引起高风险家庭的儿童和青少年产生精神健康问题?芭芭拉(Bárbara Lorence Lara)、马(Ma.Victoria Hidalgo García)和马娅(Maja Dekovic)对134名来自高风险家庭的西班牙青少年的影响心理调适的两个最主要因素即社会心理压力和父母社会化对精神健康产生的作用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青少年的外化行为问题与内化行为问题高度相关,即青少年的社会心理压力和行为问题关联十分密切。社会心理压力是青少年精神健康问题的重要指标。有关响应力、接纳度和温暖度的育儿维度与较低的内化行为问题相关。此外,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外化的行为问题往往预示着高风险家庭青少年成长的高压、严酷的家庭教养方式。高风险家庭的青少年暴露在高风险环境中,而这种暴露增加了不适应的风险。(30)

       除了对问题原因的研究与分析外,更多的学者着重于高风险家庭问题的解决。托马斯(Thomas J.Dishion)、丹尼尔(Daniel Shaw)等发现儿童和青少年是人生的发展过渡期,同时也是减少儿童和青少年成长风险的绝佳时期。因此,他们选择了731户有儿童问题行为,且儿童年龄在2-4岁之间的高风险贫困家庭进行干预实验。实验表明,通过增加父母在儿童早期对儿童积极行为的支持能有效预防问题行为,其中2岁儿童干预效果最为明显。(31)米凯拉(Michaela L.Z.Farber)和拉维塔(Ravita Maharaj)关注了高风险家庭的残疾儿童增能的问题。他们尝试通过评估来探寻某种合适的小组形式的家长教育课程,以应用于高风险非裔美国家长解决孩子发展迟缓的问题。研究表明对现有教育课程的调整能满足目标家庭的需求,但是积极的效果受制于设计的局限性。(32)

       除了从儿童自身进行改变外,学者们也从家庭关系入手进行研究实践。凯文(Kevin J.Swick)认为高质量的亲子关系是孩子健康发展和学习的基础。在对无家可归者的亲子关系和其他高风险家长和家庭增能的研究中,他探索分析了影响亲子关系发展的“障碍物”并为消除障碍提供策略。(33)阿尼尔(Anil ChackoBrian)等学者也从亲子关系上探索解决高风险家庭的问题。他们通过将小组形式的提升积极养育策略项目(the Strategies to Enhance 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简称STEPP)与传统的课程式的父母行为训练项目(Behavioral Parent Training BPT)对比研究,并分析STEPP项目的参与治疗相关实证因素和有针对性地分析这些因素是否增强STEPP项目的参与性。研究表明参加STEPP项目的存在儿童多动症的高风险家庭的家长中途退出率低而且完成家庭任务的情况要胜过传统课程式的治疗。最重要的是参加STEPP项目家长都表明在项目目标方面取得重大进步。(34)

       家庭文化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凯罗(Karol L.Kumpfer)、谢京(Jing Xie)和罗伯特(Robert O'Driscol)对爱尔兰高风险家庭中的12-16岁青少年文化适应强化家庭项目成效进行了研究。该研究通过招募选取了250名高风险青少年及其家庭,要求这些家庭完成强化家庭项目和项目的家长问卷。研究发现测量的21项结果都产生了积极的重要作用。爱尔兰青年嫉妒、犯罪和抑郁减轻了,社会技能提高了。研究者们认为对12-16岁青少年展开的强化家庭项目有效地减少了爱尔兰青少年的行为健康问题,改善了家庭关系和减少了虐待。此外,爱尔兰跨部门的合作模式对于解决在乡村社区招募和安置问题是可行的。但是在乡村社区找到五名专业人士来完成强化家庭项目是很困难的。(35)

       除了对高风险家庭中儿童和青少年的关注外,也有一部分学者发现高风险家庭的老人与疾病患者也是亟待帮助与研究的。洛布(E Lobb)等学者采用乳腺癌专家会诊录音带干预法,对109位未干预影响的和84位干预影响的高风险家庭的乳腺癌患者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发现,进行过干预影响的患者有准确的风险意识而且抑郁和焦虑明显低于未干预影响的患者,但是乳腺癌专家会诊录音带干预法无法提高她们处理所关心的癌症风险信息的能力。(36)林亚发、黄如薏和柯月桂等学者针对一例年过七旬的患糖尿病末期截肢病的老人居家护理的案例,首先通过一般家庭评估方法来定位个案的家庭发展阶段、任务、环境、结构,然后以台湾“内政部”高风险家庭评估模式来寻求个案所遭遇困境的策略及建议。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分析了解高风险家庭对病情遭遇的实务问题与解决策略。此外,研究者认为本例高风险家庭个案的处境是现今老人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期待政府有关单位能早日因应。(37)

       五、高风险家庭服务的中国启示

       纵观国际社会对高风险家庭的研究以及国际高风险家庭服务计划,可以发现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风险家庭服务的实务研究领域,对高风险家庭服务的理论研究尚显不足,尤其是高风险家庭定义的厘清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议题。就高风险家庭的研究对象而言,国内外主要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以及老人等特殊群体即传统意义上的老弱病残。研究的领域也是依照上述群体为目标展开,主要在医疗、教育、社会工作领域。缺乏系统的对高风险家庭服务的政策研究、效果研究、服务方式比较研究和服务对象特征的分类研究。尽管存在不足,但这些研究无论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都为我国开展高风险家庭服务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

       (一)加强高风险家庭服务的理论研究

       纵观国际社会的高风险家庭服务研究,国际学者从高风险家庭服务的计划、效果和具体高风险家庭服务项目的开展来探索高风险家庭服务,缺乏对高风险家庭服务的理论研究,而中国更是空白。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强中国本土的高风险家庭理论研究。首先,从高风险家庭入手,对高风险家庭进行元理论分析研究。对高风险家庭的定义、高风险家庭的风险源、高风险家庭的特征,高风险家庭的需求进行研究分析。其次,将各类高风险家庭进行比较、分析,对高风险家庭的家庭结构、功能、运作机制进行研究。第三,进行高风险家庭的实证研究,研究建构辨识高风险家庭的家庭风险指标体系,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综合服务依据。

       (二)以降低家庭风险、促进家庭成长为目标,建立高风险家庭服务体系

       严峻的家庭问题,迫切需要建立高风险家庭服务体系。首先,加强公民和政府的风险意识和家庭整体意识,认识到建立高风险家庭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对所在区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针对家庭需求和家庭风险类型建立地区特色的综合性高风险家庭服务体系,强化家庭与社区的链接,建立多部门联动平台,消除重复性投资和非需要性投资。第三,制定高风险家庭服务政策,规范高风险家庭服务。制定高风险家庭服务的招标、投标规范,从源头上把控服务质量;制定高风险家庭服务指导手册和评估方案,对服务进行严格监控和督导,对服务成效进行评估;建立高风险家庭服务的责任追查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服务者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三)着力发展社会力量,加强政社合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要加强多领域、多学科的政社合作。首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合作。下基层、接地气,了解家庭的需求,增加政府高风险家庭服务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其次,加强政府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是进行高风险家庭服务的有效条件之一,高校研究人员的参与为高风险家庭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咨询和督导,降低了高风险家庭项目实施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项目的合理性。第三,提高宣传引导和制度创新力度,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家庭的需求多种多样,高风险家庭服务需要多种力量的参与,与社会组织合作,创新管理机制,构建多元竞争、互补的高风险家庭服务中心,搭建网格状的风险预警系统和立体状服务体系是高风险家庭服务发展的基础。

       注释:

       ①Umatilla Morrow Head Start.Definition of Family at Risk or of High Risk.2014.http://www.umchs.org/umchsresources/administration/workplan/Education/E05_Comprehensive_Parent_Staff_Conference/Definition_of_High_Risk_Families.pdf.

       ②Maria Scannapieco.Home-Based Services Program:Effectiveness with at Risk Families.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1994.Vol.16,Nos.5/6,PP.363-377.

       ③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试点开展“高风险家庭综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资料)》,2014年。

       ④Rehr,H.,Berkman,B.,&Rosenberg,G..Screening for High Social Risk:Principles and Problems.Social Work,1980,PP.403-406.

       ⑥谢美娥:《从结案指标看台北市高风险家庭的改变》,《台湾“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辅助专题研究计划成果报告、期中进度报告》,2012年。

       ⑦林亚发、黄如薏、柯月桂:《应用高风险家庭评估模式于糖尿病截肢之个案报告》,《海峡两岸四地全科/家庭医学学术大会论文集》2010年版,第213-216页。

       ⑧谭家伦、唐惠珠、宋金平:《高风险家庭之青少年休闲阻碍研究——以台湾花莲县秀林“国中”慈辉班学生为例》,《人文地理》2010年第6期,第110-113页。

       ⑨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试点开展“高风险家庭综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资料)》,2014年。

       ⑩施教裕、宋丽玉:《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执行状况初探》,《社区发展季刊》2006年第6期,第103-117页。

       (11)(13)Palacio-Quintin E..When Parenting Is in Danger:How Do We Protect Children without Separating Them from Their Families.In W.Hellinckx,M.Colton & M.Willams(Eds.),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in Family Support.Hants,England Arena.1997,PP.153-163.

       (12)Maria Scannapieco.Home-Based Services Program:Effectiveness with at Risk Families.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1994.Vol.16,Nos.5/6,PP.363-377.

       (14)Bergman et al.High-Risk Indicators for Family Involvement in Social Work in Health Care: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Social Work,1993,Vol.38,No.3,3.

       (15)Palacio-Quintin E.When Parenting Is in Danger:How Do We Protect Children without Separating Them from Their Families.In W.Hellinckx,M.Colton & M.Williams(Eds.),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in Family Support.Hants,England Arena.1997,PP.153-163.

       (16)(18)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试点开展“高风险家庭综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资料)》,2014年。

       (17)谢幸蓓:《高风险家庭处遇模式之初探》,暨南国际大学人文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硕士论文,2008年,第13页。

       (19)谢幸蓓:《高风险家庭处遇模式之初探》,暨南国际大学人文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硕士论文,2008年,第23-29页。

       (20)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试点开展“高风险家庭综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资料)》,2014年。

       (21)Maria Scannapieco.Home-Based Services Program:Effectiveness with at Risk Families.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1994.Vol.16,Nos.5/6,PP.363-377.

       (22)Vanessa G.Hodges,Betty J.Blythe.Improving Service Delivery to High-Risk Families:Home-Based Practice.Families in Society:Th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uman Services,1992,Vol.73,No.5,PP.259-265.

       (23)台湾“内政部”儿童局:《高风险家庭服务策略与处遇模式之研究成果报告》,2006年,第424-429页。

       (24)谢美娥:《从结案指标看台北市高风险家庭的改变》,《台湾“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辅助专题研究计划成果报告、期中进度报告》,2012年。

       (25)冯燕:《不安家庭与惶恐孩子的减量工程——高风险家庭服务方案的回顾与展望》,开创与前瞻——实务观点的高风险家庭服务研讨会,2010年,http://www.children.org.tw/archive/report_detail/182/478。

       (26)张菁芬:《解析高风险家庭的服务策略》,《社区发展季刊》2006年第6期,第77-85页。

       (27)郭登聪:《从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实施计划探讨我国家庭政策的问题与对策》,《社区发展季刊》2006年第6期,第86-102页。

       (28)Anne Lazenbatt,Julie Taylor.Special Issue:Physical Abuse in High Risk Families.Child Care in Practice,2013,Vol.19,No.3,PP.217-220.

       (29)谭家伦、唐惠珠、宋金平:《高风险家庭之青少年休闲阻碍研究——以台湾花莲县秀林“国中”慈辉班学生为例》,《人文地理》2010年第6期,第110-113页。

       (30)Bárbara Lorence Lara,Ma.Victoria Hidalgo García,Maja Dekovic.Adolescent Adjustment in at-Risk Families:The Role of Psychosocial Stress and Parental Socialization.Salud Mental,2013,36:PP.49-57.

       (31)Thomas J.Dishion,Daniel Shaw,Arin Connell,Frances Gardner,Chelsea Weaver,Melvin Wilson.The Family Check-up with High-Risk Indigent Families:Preventing Problem Behavior by Increasing Parents' 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 in Early Childhood.Child Development,2008,Volume 79,Number 5,PP.1395-1414.

       (32)Michaela L.Z.Farber,Ravita Maharaj.Empowering High-Risk Families of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2005,15:PP.501-514.

       (33)Kevin J.Swick.Empowering the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in Homeless and Other High-Risk Parents and Families.Early Childhood Educ.2008,56:PP.149-153.

       (34)Anil Chacko,Brian T.Wymbs,Alyssa Chimiklis,Frances A.Wymbs,William E.Pelham.Evaluating a Comprehensive Strategy to Improve Engagement to Group-Based Behavioral Parent Training for High-Risk Families of Children with ADHD.J Abnorm Child Psychol,2012,40:PP.1351-1362.

       (35)Karol L.Kumpfer,Jing Xie,Robert O' Driscol.Effectiveness of a Culturally Adapted Strengthening Families Program 12-16 Years for High-Risk Irish Families.Child Youth Care Forum.2012,41:PP.173-195.

       (36)E.Lobb,P.Butow,B.Meiser,A.Barratt,J.Kirk,M.Gattas,E.Haan,K.Tucker.The Use of Audiotapes Consultations with Women from High Risk Breast Cancer Families:A Randomized Rrial.J Med Genet,2002,39:PP.697-703.

       (37)林亚发、黄如薏、柯月桂:《应用高风险家庭评估模式于糖尿病截肢之个案报告》,《海峡两岸四地全科/家庭医学学术大会论文集》2010年,第213-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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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家庭:国际社会工作服务的新领域_风险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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