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基层 夯实基础 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夯实论文,管理工作论文,基层论文,加强基层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石。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全面加强基层工作是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全局中一项突出的重要任务。
一 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应急管理,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2003年,抗击“非典”的过程给了我们很多重要启示,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一个明智的、负责任的政府,一定会从灾难中掌握比平时更多的民情,了解比平时更多的民意,赢得比平时更多的民心。正如恩格斯所说,一个聪明的民族,在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还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各级政府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公共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做出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2003年7月28日,在中央召开的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在2005年五中全会上进一步要求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同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
本届政府组成以来,国务院一直把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一案三制”建设和相关政策规划制定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每年都明确提出了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国务院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从2003年部署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抓好“一案三制”工作开始的。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成立了应急预案工作小组;2004年初,在北京和郑州分别召开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及大城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会议,会后印发了部门和省级政府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全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全面展开;2005年1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此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并原则同意国务院关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报告,国务院还就此问题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做了报告;4月至6月,国家总体应急预案、25件专项预案及80件部门预案,共106个预案陆续印发。2005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做出重要部署;2005年12月,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总值班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2006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了加强“一案三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文件、推进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5月,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9月,在南京扬子石化召开了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现场会,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工作;12月,《“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通过国务院专题会议审议,对全国应急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和布局、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统筹安排;12月31日,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正式成立。2007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转发、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防范和应对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5月19日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基层单位”,从而也就基本完成了对应急管理工作在各个层面的安排和部署。
总的来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制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30多万件,基本覆盖了常见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所有的省级政府、97.9%的市级政府和92.8%的县级政府,都已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同时还因地制宜地编制了大量专项及部门预案;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预案编制工作也在深入推进,其中所有中央企业都完成了预案编制任务;有关部门、地区还根据实际需要,陆续编制印发了《中国公民出境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军队系统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和若干专项预案,并在全军部署了预案编制工作。
二是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截至2006年底,所有省(区、市)都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30个省(区、市)成立或明确了办事机构,90%左右的市级政府、80%左右的县级政府成立或明确了办事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抗震减灾、森林防火、灾害救助、安全生产、核应急、公共卫生、通信、公安、反恐怖、反劫机等专业机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进一步强化;军队系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得到加强。
三是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不断加强。200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军地协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
四是应急队伍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消防、海上搜救、铁路事故救援、矿山救护、核应急、医疗救护、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五是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加强。近几年,中央累计投入数百亿元,重点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装备。灾害监测网络日趋完善,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健全;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明显增强,因灾损毁民房基本做到当年重建。
六是法制建设继续推进。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还制订或修订了与应急管理相关的40多部法律、40多件行政法规和60多件部门规章。一些地方人大和政府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此外,随着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等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
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使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2003年以来,我国在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自然灾害在偏多、偏重发生的情况下,损失程度大幅度降低。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能源、资源、运输供求关系偏紧的情况下,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特别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取得明显效果,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3年的3.72、2004年的3.02、2005年的2.81降至2006年的2.04,与2003年相比,下降了45%,达到了我国历史最好水平;道路交通安全在人流、物流、车流和驾驶员数量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自2003年以来连续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同时,继取得抗击“非典”胜利,我们有效防控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没有爆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事件起数和参与人数均保持持续下降趋势,社会治安总体稳定。
回顾几年来应急管理实践,我们必须坚定以下认识:一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三是必须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把应急管理水平作为检验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四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化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五是必须坚持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努力提高应急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群众化水平;六是必须坚持不断探索应急管理工作规律,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以上认识,是我们在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专家预测,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国各类极端天气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将进一步加剧,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有可能加重;影响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事故灾难仍处于易发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有发生,传染病传入和传出的概率增大并呈现国际化特点;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大量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我国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政府还没有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许多社区、乡村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还没有把应急管理作为自身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应急能力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农村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一些边远乡村“条上够不着、块上管不到”。同时,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流动就业人口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安全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等,也给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锲而不舍地把应急管理这项安国利民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 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尤其要狠抓基层,固本强根。多数问题发生在基层,多数问题也要解决在基层。抓住了基层,也就抓住了根本。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抓好基层应急管理,是基层政府、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县级政府要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跨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强化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加强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或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纳入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接受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基层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性,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线,管不管用是预案的生命线。基层的应急预案要更加切合实际、真正管用,千万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一要进一步扩大预案覆盖面。力争到2008年底,所有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二要提高预案质量。要对症下药,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短期难以消除的隐患编制预案。基层预案就是行动方案,要职责清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知道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基层预案不能关门编制、包办代替,要广泛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编制,最好组织群众自己编制,使预案编制的过程同时成为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的过程。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指导工作,使基层预案更加科学有效。2006年,卫生部印发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泉州市印发了《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参考文本》,其他有关地区和部门也要采取措施,加大指导力度。三要做好预案管理和衔接工作。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耦合性以及不确定性,要求各项应急预案之间务必有机衔接。基层政府和组织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尽快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制订、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明确关联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切实把一个个分散的基层预案衔接好、管理好。
(三)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一支基本素质好、精干高效、战斗力强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可以在隐患排查和信息报告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先期处置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协助处置和恢复重建中发挥辅助作用。组建基层应急队伍要充分整合现有力量,主要包括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几支可以依赖的重要力量,卫生、城建、国土、林业、渔业管理等基层工作人员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要以这几部分人群为基础,同时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参加,尽快把基层综合应急队伍组建起来。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备必要装备,强化队伍训练,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制定落实补助、保险、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队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使这支队伍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关键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四)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实施工作。在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能力建设;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村办公楼、老年活动中心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加快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和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社区防火条件;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区县的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在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
(五)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是社区、乡村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要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必要的公共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要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寓教于乐。对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学校要加强各种安全教育。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应急管理要从娃娃抓起。人一代一代地在成长,要让每一代人的公共安全意识逐渐增强,让大家从小就懂得在灾害事故面前如何保护自己、帮助别人。应急知识要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充分发挥其“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作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编制教材,2007年内务必完成,并尽快在中、小学推开。三是要加强岗位培训。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四是要广泛开展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在演练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强化全民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国务院应急办要尽快组织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加强对演练工作的指导,促使演练规范、安全、节约、有序地开展。
(六)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突发事件应对法计划2007年出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要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抗旱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要尽快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政策。一要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逐步提高灾民生活救济补助标准,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经费困难,支持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二要研究完善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的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三要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研发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四要研究制定关于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五要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许多问题虽然发生在下面,但根子在上面。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时,一定要深思熟虑、慎之又慎,充分征求各方面、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尽最大努力避免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单位的重要作用
应急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层组织和单位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扎实,坚如磐石”。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基层组织和单位都要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在每个阶段的角色定位和工作重点又有所不同。基层组织和单位的重要作用,要求其在应急管理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有备无患。开展隐患排查是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防范转向源头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步建立健全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一是排查要全面。要针对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点,对本区域、本单位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是整改要有力。要边查边改,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的全过程,根据不同种类隐患的特点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三是监管要到位。对重点隐患,特别是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地区和危险品仓库、“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多合一”建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人员,制订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
(二)抓好信息传送,做到早报告、早预警。信息报告是应急处置的重要一环。许多突发事件的预兆和苗头性信息,第一发现人往往都是普通群众。要着力发展基层信息员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加强对基层信息员的培训,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简洁,并使一名信息员可以承担多类事件的信息报告任务。同时,要有畅通有效的信息渠道。街道办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区应急平台中信息、预警等功能,要向街道和社区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的“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近年来,公安部门开展并推广“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报警和处置时效。
(三)抓好先期处置,做到及时高效。基层是绝大多数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现场,距离近、情况熟。如果能见事早、行动快,做好先期处置,就可以将多数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整个事件的成功处置赢得宝贵时间,从而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比如说,扑救森林火灾关键是要“打早、打小、打了”,不使其蔓延;防治传染性疾病关键是要尽早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不使其扩散;处置群体性事件关键是要早稳控、快化解,不使其扩大化;事故灾难的抢险救援更是如此,早一分钟行动,就多一分生还的可能。先期处置要以人命救援为重点,科学制订预案,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四)抓好协助处置,做到配合有力。当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组织好自身应急队伍和相关群众,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协助处置工作。基层具有人熟地熟的优势,可以做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大量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协助抓好恢复重建,做到井然有序。恢复重建是由非常态转回常态的关键一环。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和制订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在遭受较大灾害侵袭后,要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并重点安排好受灾群众,特别是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 不断探索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基层面临的矛盾往往复杂多变、直接尖锐、不容回避,这对基层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要求我们认真研究突发事件产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处置问题的方式和方法,牢牢把握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奖惩严明的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县、乡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务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对工作;要充分整合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建立起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形成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同时,基层政府、组织和单位要在落实责任上下更大的功夫,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奖惩机制。明确责任既是对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干部的保护。责任要到人,也要到事;不能光惩罚,还要有奖励。要惩罚处置工作不力的,也要惩罚预防工作不到位的;要奖励处置工作做得好的,更要奖励预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切实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北京市延庆县已在这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县委组织部门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应急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要发挥政治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工作,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急管理是一项为了群众、也必须紧紧依靠群众才能做好的工作。毛泽东同志讲过:“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群众往往是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受害主体,是我们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战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力军。浙江省诸暨市白塔湖水利协会,就是当地群众自发组织、自觉参与,抗御洪涝灾害的典型。我们必须千方百计调动起、发挥出、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使他们成为真正的铜墙铁壁。
(三)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基层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不是要求每个基层单位都设立一个庞大、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而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相关机构的作用,并明确其在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能和任务。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去。基层政府的应急指挥机构,可以和相关机构合署办公,担负起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有突发事件,就可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实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有机结合与转化。
(四)要注重发挥利益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既要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的手段,也要善于运用经济手段,特别是要发挥好利益机制作用。科学的利益机制,可以把外在的强制变为内在的驱动,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山西省柳林县针对工农强弱悬殊、城乡贫富分化、村矿矛盾突出的问题,探索出“以工补农、以矿带村、村企互动”的长效机制,有效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村企双赢。浙江、福建等沿海一些地方对因台风而被转移的群众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上海市对举报公共安全隐患的市民给予适当奖励等措施,都取得很好效果。
(五)要发挥好新闻舆论的作用。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与各种媒体联系。一方面,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其发现危机征兆、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影响政府决策、塑造政府形象、引导公众情绪、动员群众战胜灾害等正面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并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克服或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同时,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在应急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要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应急管理是一项新事业、一门新学问,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几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摸索、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如济南市青年公园街道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动态评估、长效运作”的应急管理工作模式,江西省赣州市将应急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北京市推行城区万米网格信息管理模式,上海市实行单元化应急管理,公安部、民政部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等。同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差异很大,各基层地区和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也有着不同特点。这就要求在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基础上,更要注重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分析自身应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探索出一条最适合自身特点、最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新路子。
抓基层就是抓大事,抓全局。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使全国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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