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的几个问题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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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自古以来各派哲学就为之争论不休,这表明人类对真理的不断追求。将真理的问题归结于人自身的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最显著的特征。

一、真理的客观性与属人性

反映论认为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所谓反映就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摹写、复写、摄影”[1]。据此,真理就是呈现于人脑中的客观事物的映象或摹本。真理在形式上是观念的,其内容是客观的实在,因此具有客观性。翻阅众多的哲学著作,包括权威著作在内,无不强调真理中有着“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2] (P121),故称之为客观真理。对真理客观性的这一表述似乎已成为众人的共识,但仔细思考起来却是颇成问题的。不依赖于主体、人、人类的客观内容,只能是“物”或“事物”,而不是“理”、“原理”。真理顾名思义,必须是“理”、“原理”、“公理”等等,否则,何以曰真“理”?苹果熟了,往地上掉,不往天上飞,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司空见惯的事实,谁也没有怀疑这个事实,可是并不等于已经认识了真理,直到牛顿发现和创立地心引力和万有引力定理,才算认识到这个真理。认识自然观象是这样,认识社会现象同样如此。在纷繁复杂的市场交换过程中,有人赚钱,有人亏本,同一个人,有时赚钱,有时亏本,人们习以为常,认为是运气的好坏,而没有明白商品交换的真相。经过经济学家的研究,揭示出商品按等价原则交换的规律,才认识到这一真理。由此可见,仅仅依靠反映—“摹写、复写、摄影”,既不能认识地心引力、万有引力,也不能认识价值规律等真理,因为真理是寓于事物中的道理—原理、公理、定理等等。

据此,真理有无客观性?究竟什么是真理的客观性?回答应是:真理有其客观性,但不能用事物的客观性充当真理的客观性。应当区别两类客观性,即物质的客观性和观念(精神)的客观性,后者是人类出现以后才有的。动物只有本能而没有意识,人以意识代替了本能。最初,人的意识是和物质活动、物质交往交织在一起的,没有分离出来。往后,随着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和发展,意识开始摆脱世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科学、神学、哲学、道德等,“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3] (P36),从此,观念(精神)的产品就具有了客观性。前面说的人们直观到苹果落地是物质的客观性,地心引力、万有引力则是观念(精神)的客观性。苹果落地是人人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性,是呈现于人们面前的无数具体个别的事实,但停留于个别性和感性的认识并不是真理。地心引力、万有引力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作为超越个别性和感性的观念,却普遍客观地存在着。如果说,苹果落地的情形千差万别,那么,地心引力、万有引力却是普遍恒定划一的,它是人所把握到的物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客观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地心引力、万有引力比无数苹果落地事实的客观性更高更普遍。其他的许多科学定理、公理也都如此。几何学上的点,只有位置,没有大小,从点向同一方向运动便成为线,线只有界限,没有粗细,而在客观实际中,却找不到无大小的点,无粗细的线。但作为几何学公理的点线,无条件地是正确的,其客观性和普遍性谁都不会怀疑,这是人对客观实际中的点和线加以理想化的结果。同样的,市场经济中现实商品价格时高时低,变化无穷,不可捉摸,但始终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操纵着,这就是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其客观性普遍性也是无法否认或怀疑的。这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一切科学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4] (P142)。真理的这种客观性普遍寓于事物的客观关系之中。如果只确认具体事物存在的客观性而否认科学抽象的客观性,从认识论上来说,仅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有观念(精神)上把握住真理的客观性,才算达到了知所以然,即哲学意义上的客观真理。

这样理解真理的客观性(客观真理)是否会导致柏拉图的唯心主义理念论呢?其实不必为此担心。柏拉图将理念看作是独立于客观事物和先于客观事物而存在的精神,是事物的原型,事物则是它的摹本,这和我们说的真理是寓于客观事物关系中的道理,显然不是一回事。其次,柏拉图的理念不仅独立于客观事物,而且独立于人心之外的东西,而我们说的真理的客观性是指人的观念(精神)的客观性,是属人的,是人作为万物之灵的特有功能。柏拉图所谓脱离人独立存在的理念无非是“神”的别名,必然导向神秘主义;而我们所说的真理的客观性是人类实践(物质性活动)决定的产物,因此属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范畴。

真理的客观性是指人对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洞识和占有。人在认识事物的同时,就改变着事物的这些或那些方面,去其假象、外在性,使之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现实”[5] (P275)。换言之,认识真理就是扬弃事物的个别性、易变性和异己性,使之变成为我之物,这就是所谓从客观实际进到哲学上的“真”际。因此,真理的客观性与它的属人性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故不能说真理是不依赖主体、人、人类而独立存在的。我国流行的哲学教科书强调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就是不依赖主体、人、人类而独立的实在性,这种观点其实是不正确的。

二、真理与实践

既然说真理是属人的,那么人是否生来就具有认识真理的能力呢?不是。从生理本能上说,人远不如许多动物;鸟会空中飞,鱼会水里游,马跑得很快,狗的嗅觉极灵等等,都是人无法同它们相比的,那么,人为什么能洞识事物的奥秘,认识真理呢?仅仅因为人是作为实践者而存在的。也许正因为人在本能上无法与动物相比,为了免于被淘汰,才走向另一条生存发展的道路,首先是劳动使人超越了动物,动物自身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们依靠生来具有的某种特殊本能而生活,如蜜蜂之构筑蜂窝,并不懂得也不需懂得建筑学原理,完全是无意识的活动。人的生命活动的特征是劳动,这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在劳动开始时,其产品已在观念上存在于劳动者的头脑中了。劳动过程是人按照自身内在尺度去改变对象的这些或那些方面,将它塑造成人所需要的产品,用哲学语言说,就是将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使物为人而存在。通过劳动,人不仅取得物质成果,而且取得精神成果,洞识事物的本质,达到真理性的认识。与此同时,人即确立自身的主体地位,成为自为的存在者。依靠真理武装起来的人,名符其实地是万物之灵,具有无限的创造力,比起动物的本能来,人可以说是无所不能,因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的,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6] (P50)。人已经创造出一个不同于自然界的文化世界,并使自然界日益成为属人的,动物则始终是自在的存在者,认识真理的事永远与它们无关。

十分清楚,人认识真理的能力发源于劳动,原始人从钻木中发现火,是人对火的最初认识,往后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懂得摩擦生热的道理,进而又认识到一切机械运动都借摩擦转化为热,经过了几千年,终于发现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的真理。列宁指出,黑格尔把实践当作逻辑的推理是正确的,正是人在实践中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才能在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7] (P153)。由此应当说,真理是人类实践升华为观念的结果。

然而,真理不仅是观念的,而且是一种现实性的力量,它使存在彼岸的自在之物转化为此岸的为我之物。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命题,他说,“达到人的力量的道路和达到人的知识的道路是紧挨着的,而且几乎是一样的”,两者“结合为一”[8] (P9)。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中强调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9] (P16)。这里,马克思将“思维的真理性”、“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思维的此岸性”看作是同一个意思。“现实性”、“此岸性”说的都不是“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实践的创造物。显然,《提纲》这一条的主旨是阐明真理只能产生形成于实践同时在实践中受检验,得到证实,真理的生成和验证是同一的过程。黑格尔说,“只有当概念成为实践意义上的‘自为存在’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把握住,通晓认识这个客观真理”[10] (P227),这是一个卓见。正因为真理产生形成并验证于实践,所以实践才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种把实践理解为真理之外的一种尺标,作为单纯检验工具的观点,实际上是默认真理先于实践而存在,然后再接受实践的检验,显然是对马克思真理论的误解,这种观点很难同实用主义相区别。

如果承认真理产生形成于自在之物向唯我之物转化的实践中,那就是说它不是依靠反映(摹写、复写、摄影)来得到的。首先,依靠反映所获得的只是事物的映象,不是事物的本质,真理必须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其次,反映论强调真理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反映,不附加任何外来成分。这话听起来很“唯物”,但实际上是否可能呢?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人和外部世界(自然界)就彼此处于对象性的关系之中,人以自然为对象,自然也以人为对象,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改变着。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不是被动地接受自在之物的给予,而是力求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就是说,人的认识活动是以实践为中介来进行的。这正如恩格斯所说,“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11] (P573~574)。更为重要的是,始终处于一定历史时代、一定地域的人,总是怀着一定目的、需要和价值取向去改造自在事物的。因此,人所认识到的都是打上了自身印记的事物并不是纯客观的事物的“本来面目”,正如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东西”[12] (P217)。总之,一切自在的事物都是按照人的实践需要、实践能力和水平,以及人的价值取向呈现于人面前的,所谓事物的‘本来面目’都是被人的实践所改变着的历史性的面目。如果说,十七—十八世纪人们观念中世界本来面目由牛顿力学所描绘,那么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人们观念中的世界本来面目就要让给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绘了,不存在有始终如一永远不变的世界本来面目。实际上离开人和人类实践的历史发展这个坐标,根本就无法确立世界的“本来面目”,亦即无所谓世界“本来面目”,硬要追根究底,那就只好用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之类言词来搪塞了。因为一切真理都只能寓于人类实践的历史发展中,所以任何时候也不能排除其属人性质。

三、真理与权威

一种真理的创立,得到一定社会共同体的认同,变成众人的共同信念,就形成了权威,真理的创立者亦即成为权威人物。权威人物享有崇高的荣誉和威望,拥有巨大的影响力,是理所当然的。牛顿发现和创立物体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奠定了经典力学的基础,同时他对天文学、光学、数学等方面也都作出了重大贡献,沉重地打击了教会的权威,使自然科学从神学统治下解放出来,他成为无与伦比的权威,其地位整整保持了一个世纪之久。到二十世纪,爱因斯坦提出“狭义相对论”,解决了牛顿力学未能解决的问题,导致物理学的又一次革命。如果说,牛顿是以天体运动和物体运动规律为基础,创立了宏观世界运动的力学理论,那么,爱因斯坦则在力学与电磁学的新基础上创立包括宏观与微观世界在内的广阔范畴的物质运动规律,他摒弃了牛顿的“绝对时空”概念,代之以“相对时空”概念。这一理论既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质,又适用于光速运动和极高速度运动的物质,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的理论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中发挥着十分广泛重要的作用,并为原子能工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于是他就被公认为二十世纪的权威人物。再说马克思,他彻底与传统观念决裂,用崭新的世界观批判旧世界,同时又继承人类几千年优秀文化的成果,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学说,深刻地揭示出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回答了先进人们提出来的各种重大问题,科学地阐明人类解放的道路和远景。在他的学说指引下,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蓬勃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不管反动统治者如何千方百计地封锁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共产党宣言》却是全世界传播最广的一本书。直至2001年,英国BBC广播电台向全世界的网民作了一次民意测验,结果马克思被评为二十世纪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他是当之无愧的。

牛顿、爱因斯坦、马克思等人之所以成为权威人物,并不是靠什么“大树特树”的结果,恰恰是因为他们发现和创立了真理。权威随真理而立,真理的创立者自然成为权威人物。然而,凡权威都是相对的,因为由实践所确立的真理是相对的,实践又是无止境地发展着的,所以任何一种学说的真理性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不可能是终极和绝对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超越了牛顿力学就说明了这一点。如果将权威绝对化,就会走向反面,牛顿力学所作的贡献连爱因斯坦都认为“在他以前和以后,还没有人像他那样决定着西方思想、研究和实践的方向”。[13] (P222)但是,如果将牛顿力学绝对化,就会导向谬误。按牛顿力学定律,世界上所有粒子的初始速度和位置,决定着其未来的过去。拉普拉斯将此引向绝对,得出结论说,宇宙中包括最大的天体运动和最小的原子运动在内,没有任何不确定的东西,一切都可由一个简单的数学方程式来表现,这就是所谓“拉普拉斯决定论”,是一种机械决定论。客观世界是绚丽多彩的,人类历史实践的发展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是没有止境的。因此,任何一种学说或学派都不可能穷尽真理,真理更不是某一权威人物所能垄断的,一切唯我独尊的独断论都是和真理的发展不相容的。

权威人物是权威的人格化,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常常被视为是真理的化身,享有崇高的威望,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特别是政治上的权威人物,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当他们代表着真理的时候,能够对历史进程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黑格尔称之为“历史的个人”,即历史的英雄和伟人。但是,要防止将权威人物推向绝对化,让权威者滥用其权威,导致权力不服从真理,反而要真理屈从权力的恶果,这表现在哲学上就是尼采的“权力意志论”。他提出“打倒偶像”,所谓“偶像”就是“迄今称为真理的一切”[14] (P119),声称“认识是被当作权力的工具使用的,所以很明显,认识是随着权力的增长而增长的”[15] (P275),狂言“唯有我才掌握着真理的准绳,我是唯一的仲裁者”[16] (P120)。权力意志论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众所周知,在原苏联,摩尔根的遗传基因理论曾被官方宣布为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生物学,在政治上搞肃反扩大化,使众多的科学家和群众遭受迫害。在中国,马寅初的切合国情的人口理论被判定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遭受大肆鞭挞,结果是非颠倒,真理变成了“谬误”。有篇报导刊载:赫鲁晓夫当上苏共中央书记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后去参观一个画展,把一位名画家的作品说得一钱不值,人家不服,认为赫氏不懂艺术,赫氏则大言不惭地说:“我当矿工时不懂,当基层干部时也不懂,现在我是部长会议主席,党的领袖,难道还不懂吗?”按照他的逻辑,掌握了最高权力,就什么都懂,有权就有理,这是典型的权力意志论。十年“文革”期间,权力意志论在中国横行无阻的情景至今令人难忘。中国的造神派,把掌握最高权力的领袖推上了神坛,鼓吹他说的话“句句是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将他奉为“救世主”,要求人们天天向他“早请示”、“晚汇报”,实行教主崇拜。他们利用“最高指示”搞打、砸、抢,制造天下大乱,给亿万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

如今,“文化大革命”虽然已成为过去,但是“文革”时期盛行的一种思维定式——有了权力就有一切,也就拥有真理;谁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谁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威,谁也就是真理的化身。这种思维定式不仅还滞留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而且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根据依然未根本改造过来。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基本制度曰“民主集中制”,但实际运作起来,常常只有集中,没有民主,凡事由第一把手说了算。他拥有绝对的权威,持不同意见者不敢说话,即使说出来也没有用,甚至会招祸。这样,“民主集中制”变成了无形的“家长制”。一切是与非,好和坏都以高度集权的有权者的意志为转移,面对绝对权威者,还有什么可说的?更严重的是,权力至上,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事实上,许多掌权者为了一己私利,根本无视党纪国法,胡作非为,干着贪赃枉法、祸国殃民的坏事。请听贪官们的自白吧!原广西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转化为金钱,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官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原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说:我毁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权力绝对化……假如当初能有一种东西限制我的权力的无限膨胀,也许我不至于落到今天的下场”。由此可见,无形的“家长制”的存在是当今腐败盛行的一大祸根。

权力意志论之所以能在中国大地上顽强地表现自己,无疑有其深厚的社会历史根源。这就是数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始终实行着官僚行政权力由上而下地单向控制,居于权力宝塔之尖的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君临天下,声称由他施给万民以阳光雨露,万民则向他表示感恩戴德。此种情景在“文革”中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至今仍在忽隐忽现。与此同时,原已退出影剧舞台的帝王将相(包公、康熙、乾隆等等)又重整旗鼓,再度纷纷登台,通过反复播放,迎合普通百姓“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心愿。反之,《走向共和》这类片子,却只播一次就销声匿迹了。为什么?耐人寻味。

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了,真理与政治民主日益融为一体,以至可以说,没有政治民主,也就没有真理。为了让真理的光芒普照大地,必须彻底铲除腐朽的皇权专制统治及其影响,建立具有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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