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在动态的所有制结构中保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所有制论文,应在论文,主体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作的基础,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又是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在多种所有制结构状态下保持和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成为我们必须做出科学回答的理论问题。
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是由社会生产力的状况和发展需要决定的,而且其具体的结构状态、表现形式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变化和发展需要而不断变化的。生产力发展需要,决定了我们必须采取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来发展生产力,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及其需要又决定了我国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在动态的所有制结构中、动态的资产经营中保持和实现。
根据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其一,绝大多数公有经济组织要转变成相互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构成市场主体;其二,作为市场主体的公有经济组织与非公有经济组织是平等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其三,市场经济规律使然,公有经济必然转入资本化经营状态。这些要求必然大大改变传统公有制的存在状态,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各种所有制的结构比例和结构状态是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变化和需要而不断调整变化的,各种所有制的比例结构不可能固定在一个百分点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只能在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所有制结构中找到自己的合适的而且是不断变化的比例。要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固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必须保持的百分点或非公有经济不得超过的百分点上,是一种先验的主观的数量标准,是违背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各种所有制结构的合适比例及其变化,只能从生产力发展中、从社会成本效益分析中找到较为理想的答案。
一、从生产资料的性质看所有制结构
人类从事社会生产活动所必须的生产资料,可以简单划分为自然资源型生产资料,如土地、森林、地下矿藏、海洋资源、空间资源等;劳动创造型生产资料,如机器设备、大型基础设施、小型农具等。这些生产资料具有不同性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发挥着不同功能和作用,因而其所有制结构也会有所不同。
自然资源型生产资料如土地、矿藏,构成人类生存、生产的经济前提,具有强烈的外部经济性(也有经济学家称具有天然垄断性)。很显然,这种生产资料构成无数生产者的经济活动前提。如果这种生产资料被个人或少数人所控制,它或许会给少数人或某个人带来财富,却会由于私人利益驱使剥夺众多生产者同这些生产资料有机结合的机会。若这些生产资料采取私有制,它们就不可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而且会导致整个社会生产低效率、无效率甚至难以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生产资料如果为少数人所垄断,实际上是剥夺了众多商品生产经营者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而没有众多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有效运作,也就不会有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效率和高效益。因此,由这些生产资料的外部经济性所决定,这些生产资料采取公有制显然比采取私有制更有利社会生产的协调发展和整体生产效率的提高,更有利于市场竞争有效发挥作用。
以我国的土地资源为例来分析一下所有制结构很有意义。在我国,城镇土地国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我国最基本的土地制度。这是符合生产力要求的,但土地必须投入经济运作才能生产财富,如果不投入经济运作,它仅仅是一种经济前提。在计划体制下,土地的使用、经营,完全是由公有经济组织及其政权组织来安排的,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安排并没能使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合理的开发运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城镇,农村土地得到高效开发和利用,就必须改革公有土地的管理使用制度,在保持土地公有这一根本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引入现代产权制度,通过在公有土地上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现土地这一地球上最紧缺资源同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高效结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农村改革很能说明问题。通过实行联产承包制,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广大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承包经营自主权,土地资源得到了更有效的开发利用。广大农民辛勤耕作,积极投资,在同样的土地上产生了和传统体制下大相径庭的经济效益。但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伴随着两权分离过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滋生出了农民个体所有制,滋生出了大量运输、养殖、编织、种植专业户;在东南沿海地区,还滋生出大量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也就是说,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形成了按一定有机结合的多种所有制的结构。在这种所有制结构中,土地集体所有是基础所有制,在这一所有制基础上,又生长出多种所有制经济,从而构成动态的所有制结构。如图所示。
下图所示虽然不能准确反映广大农村极其复杂的所有制结构,但可以明显看出,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处在多元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体系中;地下连着国有制,地上连着各种所有制经济,而且这一结构是随着经济发展而处在不断运动变化之中的。正是在这种动态的所有制结构及其运作过程中,集体所有的土地才获得了最高效的开发利用,土地的集体所有才获得了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实现形式。
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在动态的所有制结构中实现的,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要获得高效开发利用,实现土地的保值增值同样离不开多种所有制结构的作用。国有土地(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资产,虽然不允许其所有权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土地不能成为商品,一旦土地成为商品,土地为少数人私有,它必将割断大多数生产经营者同土地这一“瓶颈”资源的最直接联系,从而引起最大的外部不经济——但这并不排除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产权的切割划分,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来促进土地的高效、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土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在计划体制下,我国城镇的土地是无偿划拨给企事业单位的,由企事业单位无偿、无期限、无流动地长期行使土地使用权限,显然,这种体制下,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是严重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显得格外重要,其重要性为中外商人所重视,也为中国各级政府所认识。1986年6月, 中国制定了首部《土地管理法》,开始抑制一些工厂建设中过多的征用土地;1988年又修改了《土地管理法》,首次列入了承认土地使用权让渡的条款;1998年10月又修改通过了新的《土地管理法》,更加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制度。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公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不动产管理法》,这部法律就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让渡、拍卖、不动产开发、不动产交易等作了基本规定,并于1995 年1月开始施行。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交换和流动,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随着城镇土地产权的改革和管理的加强,国有的城镇土地正同各种所有制经济发生有机结合,在国有土地上正生长着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结构,从而导致土地资源与其他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国有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不断增大,而城镇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在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交互作用过程中,也即在多种所有制结构中,获得了比计划体制时更有效的实现形式。如1993年的土地让渡所得为1231亿元,如果以40%上缴中央来算,那么中央所得差不多占全年财政收入的10%,而地方所得则更多。至于由于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则更是难以计算。当然,在我国目前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城镇土地管理还存在大量漏洞,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大流失,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以上我们是从生产资料的性质入手,分析了生产资料因性质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如自然资源因其强烈的外部经济性必须采取公有制最为有效,而小型农具等归私人所有则更能提高其使用效益,正如公路适合公有而自行车适合私有才能发挥公路和自行车最佳效益一样。而且,社会中各种所有制是在有机的所有制结构状态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获得相对独立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性质的变化,所有制结构形式也会处于不断变化运动过程中,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只能在动态的所有制结构中保持。
二、从产业结构看所有制结构
产业是构成国民经济协调运行的各种生产行业。关于产业的划分,国际上流行的划分是依照产业历史发展程序将产业分为第一次产业(农业),第二次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各国经济学家为从不同角度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的需要,又将产业进行了不同标准的划分,划分标准甚不一致。我们根据各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相互依赖关系不同,可将我国的产业划分为基础产业、主导产业、加工制造业、金融保险业、商业服务业,以便更好地分析产业结构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关系。
1.基础产业
基础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为其他产业部门提供普遍的服务,其发展的快慢直接制约着其他部门发展的产业。基础产业部门不以其他生产部门的中间产品为基本增长条件,但是却为其他部门的发展提供了不可少的产品投入,其后向联系水平极高。基础产业在产业链中的特点在于它们处在产业链的起点,因而往往制约着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发展,成为其他产业发展的硬约束条件,或者说是“瓶颈”。“瓶颈”舒缓,则其他产业发展环境宽松;“瓶颈”收缩,则其他产业的发展环境趋紧。由此可见,基础产业往往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基础产业必须优先发展,在西方经济理论中,基础产业一般被认为是非竞争性产业,或者是比较适合于垄断经营的自然垄断产业。
基础产业主要包括农业、能源、交通、科技、教育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产业部门。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给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食品和副食等,为工业生产提供必要的原料。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经济发展提供大量的剩余资料,并为其他部门输送剩余劳动力。农业是广义的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能源是指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能量、动力等的自然资源。能源业包括石油业、煤炭业、天然气业、水利和水电业、火电业、核能业、太阳能和风能业等。能源工业是工业的基础和动力来源,工业离开能源寸步难行。交通运输业是运用工具将物资或人运送到目的地点的产业的总称,它包括陆路的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等,广义的交通运输业还包括通讯、邮电业等。交通运输业是经济活动进行资源交换、产品交换和信息交流的载体。科技产业,它是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的产业部门。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各行各业都离不开科技的发展。教育产业,它是一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期长,但收益极大的产业部门。它为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输送各种各样的劳动力资源。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它是从事市政建设、公共福利和服务的各行业,它为各产业的生产和人民的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
基础产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关系着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长远发展。很显然,国家必须控制基础产业并在基础产业占绝对支配地位,这是宏观经济效率的要求,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而运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控制基础产业的一些生产经济组织(企业),显然是国家对基础产业实施控制的有效手段。不过,在基础产业中比较特殊的是农业,农业是历史悠久的产业,农业虽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随着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它已不再是主要产业,而其发展规模、进度还要受其他产业的制约。历史悠久的农业有其自身生产的特点。在我国,农业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产分布面极广,农业人口众多,而且以自然村落为主要社区结构,这样的产业布局和特点决定了国家对农业控制不可能也没必要普遍采取国家所有制经济形式,而主要通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通过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上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及通过技术开发、投资倾斜等农业政策,保持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除农业外的其他基础产业如能源、交通、原材料、城市公共设施等资本集中、规模较大,而且因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瓶颈”地位,是不适合由众多小企业展开自由竞争的垄断行业,国家对其控制可通过直接创办的国有企业来进行。高科技产业、教育产业,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而且不能以近期盈利为目标,而以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战略目标,这些产业也宜于国家投资进行经营,分散的小资本无力或者也不愿意经营这些产业。
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的选择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主要是取决于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更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经济效率有微观和宏观之分,微观经济效率和宏观经济效率并不必然正相关,有时甚至呈现负相关。(注:参见胡钧、侯孝国:《论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 )基础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自然垄断地位,决定了这些产业不适合由非国有制企业经营,因为作为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的非国有企业必然靠其自然垄断优势,而不是首先通过生产技术的优势来获取自身利益,这样,非国有企业的盈利最大化,必然以牺牲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而且会引起国民经济整体混乱。可见,在基础产业采取国有制形式,既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需要,更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矛盾,克服私人垄断资本利益的狭隘性,站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制定和贯彻整体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大宏观经济效率。当然,这并不是说非国有企业绝对不允许进入基础产业,而是说国有企业必须占绝对支配地位,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非国有经济来发展基础产业,但其数量、规模要受到严格限制。因为只有充分竞争中才能充分显示非国有企业存在的价值,显示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否则,没有竞争压力的非国有企业,其企业行为必将扭曲,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也无从谈起。
2.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也可称作支柱产业,它指的是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增长能力,其生产发展速度较高,并能带动一系列产业发展的部门。该产业的增长效果远远超过该部门本身,对其他部门乃至整个经济的增长有着重要的广泛的效果。这一效果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回顾效应,指主导产业对那些向自己供给生产资料的产业部门的促进作用;旁侧效应,主导产业的发展会引起它周围的一系列变化,带动周围各项相关的企事业发展;前瞻效应,指主导部门对新工业、新技术、新原料、新能源出现的诱导作用,促进人们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尽管主导产业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在不同的资源环境下,其内容不同。如在传统的经济社会里,其主导产业是农业;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主导部门则是重化工业;在经济发达社会里,主导部门将由工业向第三产业演变。在我国,主导产业也发生了由棉纺工业向重化工业的转变,而且随着经济发展,主导产业还会发生变化。然而,主导产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关系国计民生,对国民经济有着多维影响,处于国民经济的核心地位。为实现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避免私人经济的盲目竞争,主导产业也应由国有制经济占支配地位,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底子较薄的发展中国家,由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积极发展主导产业,以带动整个经济发展,对实现我国的跳跃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一般加工制造业
这是一个受基础产业制约、受主导产业引导的适应充分竞争的产业领域。在国家正确的宏观调控下,该产业中各市场主体的微观经济效率和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效率发生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该产业各市场主体微观经济效率的提高是促进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效率的有效手段,而要实现该产业各市场主体微观经济效率,就必须允许各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中展开激烈竞争。显然,在这一必须充分竞争以提高效率的产业领域,只有采取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才更适合经济效率的要求,更有利资源优化配置。而且这种多种所有制结构是动态的,是随着竞争的态势、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这种竞争性产业领域,国家政府需要扮演好市场竞争的“公正裁判员”角色,以健全有力的管理手段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以保证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4.金融保险业
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民经济的生产、流通、交换、分配各环节,货币发挥着巨大的功能,金融业已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神经中枢。因此,国家在金融产业占绝对支配地位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社会稳定,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银行的三足鼎立格局。中央银行作为国家利用货币政策调控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枢纽,作为履行着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银行中的银行”,自然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以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银行由于执行着国家政策职能并不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显然应该由国家经营。商业银行作为特殊商品市场——货币市场的经营主体,其所有制结构也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在此前提下,可以有条件地引入竞争机制,引入其他经济成分。在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险业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有效保障。在社会保险业中,社会的基本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应以国家为主体进行兴办,以切实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公民、职工的最基本的权益,也就是说要以国有制为主体。但在此前提下,可以允许各种所有制经济涉足保险业,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多种渠道多形式发展和繁荣各项社会保险事业。
5.商业服务业和非公共消费服务业
这一产业的主要经济功能是为物质生产部门提供各种服务和直接为企事业单位、个体消费者提供消费服务,是服务于其他产业和直接服务于消费者的,如商品批发、零售、仓储、货运、机械修理、运输、信息、咨询、科技推广、餐饮、教育服务(非指教育产业)、法律服务(非作为制度供给的法律服务)、医疗服务(医疗行业具有一定的公益事业性质,不能列入非公共消费服务业,但医疗服务可作为非公共消费服务)、家庭服务、闲暇服务、电器修理、理发美容、洗澡、文体娱乐服务、邮电通讯服务(非指邮电通讯产业)等等。显然,这些都是需要充分自由竞争的行业,只有充分竞争才能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增加产出效率,也才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和为广大消费者服务。因此,在这些领域要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充分竞争,其所有制结构主要取决于竞争的需要和竞争的结果。
三、从市场经济运作看所有制结构
1.资本经营必然引起所有制结构变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经济必然转入资本化经营状态。在国家和集体牢牢掌握关系国计民生的实物形态生产资料的前提下,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必然追从资本经营规律,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扩张、兼并、产权交易、资产重组,通过实物形态资产和价值形态资产的相互转换和交互作用,实现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这种资本经营过程中,会出现不同所有制性质资本的联合,如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与职工股金的联合,从而使所有制结构呈现十分复杂的状态,如国有经济控股企业,国有经济掺股企业。在一个以国有资本为主的企业中,很可能存在着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职工个体股份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形成一企多制的混合所有制结构。而在以私人资本或外商资本为主而由国家参股或集体参股的企业里,又包含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要求,各种资本结构还会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在这种动态的资本经营过程中,在极其复杂且不断运动着的所有制结构中保持和实现的。
2.投资主体多元化必然引起所有制结构变化
特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特定的经济体制决定着一个社会特定的投资来源结构,而特定的投资来源结构决定相应的所有制结构。首先,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民成为投资主体,农民不再只是生活资料消费者,而同时变成生产资料所有者,促进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以及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城镇市场经济发育,使广大劳动者有了自主投资权和众多投资渠道,老百姓手中的货币不再仅仅履行储蓄功能和购买消费资料功能,有的人投资经商办经济实体,有的人投资股票证券市场等。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投资在整个社会投资中的比重必然逐渐扩大,与此相应,所有制结构中由个人投资形成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必然相应扩大。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我国还允许并鼓励海外华人、外国商人来我国投资,这也必然引起国民经济中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3.社会生产的不断运动发展必然推进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社会生产的不断运动发展,必然要求资本、劳动、土地等以不同的方式优化组合,要求和社会生产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方式,这必将导致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变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要求越来越突出,与此相应,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形式又发生了深刻变化。如允许土地承包权有偿转让;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和划分;各种与规模化、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经营组织形式应运而生,出现了公司+农户、农工商联合体、供销社+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经济等。就全国范围而言,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驱动,要求不同的商品生产者之间进行不同形式的资本联合,否则单个资本的利益就不会获得更好实现,于是公有资本和私人资本、社会集中资本与社会分散资本、本部门资本与外部门资本、本产业资本与外产业资本、本地区资本与外地区资本、国内资本与国际资本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从而产生多种多样的经济组织形式,形成跨企业、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界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只有在这种不断运动变化着的所有制结构中,各经济行为主体的利益才会获得更好实现,社会资源才会得到更合理配置和利用,也才会推动社会生产力更快发展。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只能在多种所有制结构中,而且是在动态的所有制结构中和动态的资产经营中保持和实现,离开了多种所有制结构和动态的资产经营,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无从说起,就将变得毫无意义。而由于所有制结构是动态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因而在保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一总体数量界线的前提下,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数量结构比例,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有时可以高些,有时可以低些,而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各种所有制经济比例更会千差万别。我们无需为此大惊小怪,更不必借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名义人为地限制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那只能在实际上为公有制脸上抹黑,把公有制变成同加快生产力发展格格不入的宗教信箱,最终葬送公有制,葬送社会主义事业。因此,我们必须依据“三个有利于”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如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一切有利于生产力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我们都可以利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存在着内在同一性。
收稿日期:19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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