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的空间系统_方位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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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引言

0.1整个物质世界都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之内的。与时间特征相比,“非线性”是空间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时间是线性的,总是朝着一个方向流动,人的时间知觉只表现在对客观对象的延续性的反映上,这样,时间的表达也总是离不开“过去→现在→将来”这条时间轴的。然而,位于空间的物体是立足于一个三维的范围内的,“立体”的特征使人的空间知觉表现出了对客观对象的多方面的反映,包括方向反映,形状大小反映和物质反映等等。这样,对空间的表达也就必然地会从这几个不同的角度入手。

0.2对时间和空间的认识是人类所共有的,这种认识也一定会反映到语言的表达上。人类思维的一致性和语言表达的民族性,会使各种语言中的时间系统和空间系统之间既出现相同的一面,又出现相异的一面来。讨论现代汉语的空间系统,主要讨论现代汉语有别于其他语言的一些表达形式。

0.3现代汉语的空间系统,包括三个子系统,即方向(direction)系统,形状(form)系统和位置(seat)系统。这三个系统是各自独立,又是互有联系的。对物体在空间的方向表达,只与词汇范畴中的一部分因素有关,大致可以认为是一种静态的语言表达;物体在空间的位置变化则既与词汇成分有关,又牵涉不少语法因素,不同的位置变化会在句法平面上映现出不同的句子格式,因此,这种语言表达是动态的,是和具体的交际活动中的句子联系在一起的;至于物体形状大小的表达,则介于上述两种表达方式之间,有静态的表达,也有动态的表达。同时,方向和形状又会对位置的变化起到一定的影响,很明显,位置系统将是空间系统中最主要的一部分。

一 方向、参考点和方向系统

1.1我们讨论的“方向”,是指句子中的某个物体面对的方向所显示出来的空间特点。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必须要决定某个物体在空间中所占据的那一点,“方向”是以“那一点”作出判断的,“那一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参考点”。参考点在句子中不一定有词语指称,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隐性的。“参考点”可以分为第一参考点(说话人说话时的位置),第二参考点(说话人说话时涉及到的物体或处所的位置),第三参考点(说话人说话时因语言环境而添置的位置)。(注:廖秋忠《空间方位词和方位参考点》,《中国语文》,89年1期。)二是必须要决定某个物体面对的方向,以面对的方向作为判断的标准。面对的方向是以人类生活的经验作为依据的,通常把“直立于地面”的物体“面所对的方向”及“平行于地面”的物体“头所对的方向”作为“面对方向”,(注:廖秋忠《空间方位词和方位参考点》,《中国语文》,89年1期。)然后才能以这个“面对方向”作为基础,从而判别其他的方向。在句子中,“方向”是显性的,必须有词语指称。因此,“方向”这个命题通常以“方向+参考点”的方式来表达。

1.2现代汉语中,一般用所谓的方位词来表示方向,用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表示显性的参考点。根据方位词是后置词的特点,表示方向时可以是下列两种方式:1.F;2.NP+(的)+F。(注:为论述方便,本文以F代替方位词,V代替动词,NP代替名词、代词或其他名词性词组。)从“方向”和“参考点”之间的搭配关系看,汉语中的方位词可以分成下面三类。

1.2.1东、南、西、北

这一组方位词还包括“东/南/西/北+边/面/头/方”等双音节方位词。“东、南、西、北”无须参考点的帮助即可指示方向,因为这些方位词的参考点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所共同拥有,共同认可的。例如“东”,即太阳升起的方向。有时句子中这些方位词前面会出现NP,例如:

房子东边有棵树。 电影院在邮局的南面。

尽管听话人不知道或者看不见“房子”和“邮局”,也不管“房子”、“邮局”在说话人的前方、后方或者左边、右边,“树”和“电影院”的确切位置一般都不会搞错。

1.2.1前、后、上、下、左、右

这一组方位词也包括加上“边/面/头/方”等如“前边、上方、左面、后头”等双音节方位词。三维空间中,真正指示方向的方位词是上述六个,如左图示。

一般说来,把一个物体面对的方向定为“前”,与“前”相反的方向则定为“后”。“左”、“右”是依据“前”、“后”来确定的。“上”、“下”则是相对于某个参考点而定出的高低标准,“高”者为“上”,低者则为“下”。

单纯方位词表示方向时,是以第一参考点作为依据的:

请你往上走。 同志们,向前冲啊!

到复旦大学,只要沿着这条路走,然后朝左边拐就到了。

上述例句中,是以说话人说话时所处的位置来确定“上、前、左”等方向的。“请你往上走”说明说话人把自己所处的位置定为“下”;“向前冲”说明说话人把“同志们”将要处的位置定在自己“面所对的方向”上;“朝左边拐”是朝说话人说话时所处位置的延长线的“左边”拐。

如果在“NP+(的)+F”的组合中,其中“上、下”、“前、后”是以第二参考点作为依据的,如:

请你坐到王小芳的前头。把书放在桌子上。

在这些例句中,以“王小芳”、“桌子”作为确定“前”、“上”等方向的依据。要注意的是,“NP+前”的组合中,"NP"常具有[+有生]这种语义特点。“左、右”是同时依据第一参考点和第二参考点来确定方向的。例如“讲台的左边”,通常先以说话人面对讲台的这一方为“前”,然后再定出“左”这个方向。

另外,“前、后”的方向确定有时会以第三参考点作为依据。例如:

你到轿车的前面来。

如果理解为a,则以第一参考点作为依据;如果理解为b,则以第二参考点作为依据;如果理解为c,则以第一参考点加上第二参考点作为依据。因此,说话人指的究竟是a.b.c中的哪一个,则以第三参考点作为依据,即以说话人说话时的语言环境来决定。

1.2.3里、外、内、中、间、旁

这一组方位词还应该包括加上后缀“头、面、边”,如“里头、外边”;加上前缀“之、以”,如“之间、以内”;以及两个单纯方位词相加,如“中间”等方式构成的双音节方位词。严格说来,这几个方位词是不能指示方向的,因为这几个方位词不能以单用的方式表示方向,脱离了具体语境,下列说法都是难以理解的:

往里面走!朝外撤!

因此,用这些方位词表示方向时,只能以第三参考点作为依据。例如“往里面走”可以依据说话时的具体语境理解为“往屋子里面走”,“往巷子里面走”等等。而在“NP+(的)+F”中,则必须以第二参考点作为依据,其中的NP常具有[-有生]、[+处所]等语义特点。

1.3上述三组不同的方位词与参考点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下表表示:

二 点、线、面、体和形状系统

2.1形状系统是指句子中的某个物体所占有的空间范围的形状显示出来的科技特点。物体所占有的科技范围的形状,如同数学中的几何图形一样,也有“点、线、面、体”等的区分。

点:把物体所占有的空间范围看成是一个“点”,即不考虑这个范围在长、宽、高三个维度上的特征。例如:

城墙上插着一面红旗。院子里有一棵大树。

线:把物体所占有的空间范围看成是一个“线”,即只考虑这个范围在长度上的特征,而不考虑其在宽度和高度上的特征。例如:

球场的端线上树着许多广告牌。 岸边种满了杨柳。

面:把物体所占有的空间范围看成是一个“表面”,即只考虑这个范围在长度和宽度上的特征,而不考虑其在高度上的特征。例如:

大厅的地面上铺着进口的地毯。 黑板上写着一行大字。

体:把物体所占有的空间范围看成是一个“体积”,即考虑这个范围在长、宽、高三个维度上的特征。例如:

箱子里装满了衣服。他在水里游了一个小时。

除此之外,物体所占有的空间范围还可以是四处都有边界的一种“面”形状,这种形状可以称为“面积”,以与表示“表面”的“面”形状相区分。例如:

房间里摆满了家具。她在公园里打拳。

2.2汉语在表达空间范围的形状时,有如下特点:

2.2.1必须用"NP+F"的形式。这是因为抽象的“点、线、面、体”是不存在的,形状概念是与具体的事物连在一起的。在汉语中,单纯的方位词可以表示方向,但不能表示形状。具有表示形状功能的"NP+F"组合中,NP必须具有[+事物]、[-有生]的语义特点,整个组合必须具有[+处所]的语义特点。"NP+F"的组合是紧密的,也就是说其中的"F"是不能脱落的。“县城”不等于“县城里”,“院子”不等于“院子里”,不加上方位词,即使"NP"本身是表示处所的名词,也无法体现出形状的特点来。

2.2.2光用"NP+F"表示空间范围的形状,有时较难做到精确与客观。例如:

城墙上插着红旗。

可以把“城墙上”理解为不考虑长、宽、高三个维度的一个“点”,也可以把“城墙上”看成是只具有长度特征而无宽度、高度特征的一条“线”。这固然与人们对"NP+F"组合中"NP"的认识经验有关,也和句子中与这个"NP+F"有联系的表示物体的"N"的性质有关。因此,倘若是“城墙上插着一面红旗”,那么“一面红旗”所处的空间范围的形状当然只能理解为一个“点”,倘若是“城墙上插着一排红旗”,那么“一排红旗”所处的空间范围的形状当然只能理解为一条“线”。我们可以认为,"NP+F"表示形状时是不自足的,这种不自足要靠与这个组合有关的物体的性质来加以弥补。

2.2.3汉语中与空间范围形状表达有关的方位词是“上、下”、“里、内、中”等。这几个方位词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组:“上、下”一组(可简称“上”型方位词),“里、内、中”一组(可简称“里”型方位词)。前者主要表示“点、线、表面”等具有非三维空间特征的形状;后者主要表示“面积、体积”等具有三维空间特征的形状。如上面所举各例。不过,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1)“上”型方位词和“里”型方位词表示“点、线、面、体”时的分工是不明确的,有时“上、下”也可以表示“体”形状。如:

河面上弥漫着浓雾。桌子下放了张凳子。

“里”可以表达“点”形状。如:

她留在家里。

(2)“上”型方位词和“里”型方位词都可以加上“边、面、头、方”等组成双音节方位词。双音节方位词与单音节方位词在表达形状时是有所差别的,例如“上方”,一般只表示“体”形状,不能表示“点”形状。例如:

飞机从大桥的上方通过。大草坪的上方悬挂着气球。

2.3英语中,表达空间范围的形状通常由介词担任。“选用什么介词,常常取决于怎样去看待某样东西”,(注:见[英]利奇、斯瓦特威克著《交际英语语法》,张婉琼、葛安燕译,北京出版社,1987年。)常用的有"at"、"on"和"in"三个。例如:

I met her at Gai Lin Road.(我在盖林大街遇见她。)(“点”形状)

He fell on to the floor.(他倒在地板上。)(“表面”形状)

The food is in the cupboard.(碗橱里有一些食品。)(“体”形状)

英语和汉语在表达空间范围的形状时的对立关系如下:

2.4汉语与英语相比,在空间范围形状的表达上,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说汉语的人经常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个问题。说汉语的人不太关心空间范围到底是不是“点、线、面、体”这种形状,而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物体在不在空间范围这个问题上。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汉语的形状系统应该分成下面三个部分:

(1)物体在这个空间范围内(简称“内”形状),可以用“内、里、中”等方位词表示。

(2)物体在这个空间范围的表面(简称“上”形状),可以用“上、下”等方位词表示。

(3)物体在这个空间范围的外面(简称“外”形状),可以用“外、间、旁、前、后、左、右、东、南、西、北”等方位词表示。

汉语的形状系统的表达之所以有这样“三分”的特点,显然与上述2.2.3节中所说的情况有关。因为汉语表达“点、线、面、体”概念,只是集中在少数几个方位词上,又不像英语介词那样有严格的分工,因此常带来表义上的不明确。同时,这种形状概念的表达又常要依靠占据空间范围中的物体的性质来加以补充说明。方位词表义上的不明确性和用词汇手段表达的不自足性,是形成“三分”这种结果的原因之一。将空间范围的性质分成“内”形状、“上”形状和“外”形状,要比“点、线、面、体”更加精确,更加直观。另外,汉族人的思维习惯也可能造成“三分”这样的结果。“古代中国人不善于抽象的理论思维,而善于凭经验直觉行事”,这种文化传统“在汉语的表达上和词法上都有所反映”。(注:游汝杰在《中国文化语言学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P177)一书中认为“在口语中一些较抽象的概念常常用具体的词来表达,例如‘面积一大小’、‘长度一长短’……等等”。)而“点、线、面、体”恰恰是抽象的几何图形的概括。说汉语的人选择“三分”的形状系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这不能说明说汉语的人没有“点、线、面、体”的概念,也不能说明汉语无法表示“点、线、面、体”的概念。

2.5上述方向系统和形状系统,现代汉语中都是通过方位词来表达的,但方位词在两个系统中的表现是不一致的。在方向系统中,方位词可以单独使用,用词或者短语就可以表达一个“方向”,所以方向系统可以认为是一种静态的语言表达。在形状系统中,单个方位词不能表示一个形状,非得以短语的形式来表示。而且,有时这个短语表示形状还是不充足的,要用其他词语加以补充。也就是说,有时要在一个完整的句子中,才能正确地表示出一个空间范围的形状。这说明形状系统并非是一种静态的语言表达,而是一种“准动态”的语言表达。

在英语中,方向系统和形状系统的表达是有分工的。介词"at、on、in"只表示形状,表示方向则用属于其他词类的词:如表示“上”,可以用副词"up",如"look up"(往上看);表示“前”,可以用副词"f-orward",如"going forward"(向前走),也可以用名词"front",如"the front of a building"(大楼前面)等。可见在英语中无论是方向系统还是形状系统,都只是用词或短语来表示,在静态的语言表达中,方向的概念和形状的概念就可以揭示出来。

汉语和英语在方向系统、形状系统以及位置系统表述上的差异,大致可以用下图表示:

三 静态位置系统和动态位置系统

3.1位置系统是指句子中的某个物体与另一个物体之间的位置变化所显示出来的空间特点。这里所说的“另一个物体”在句子中主要起“参考位置”的作用。参考位置可以是显性的,在句子中有词语指称;也可以是隐性的,在句子中没有词语指称。

在空间中占有一定位置的物体,有的是静止不动的,有的是运动着的,如:

桌子上有一本书。前面来了一个人。

“一本书”相对于参考位置“桌子”来说,是静止不动的;而“一个人”相对于参考位置“说话人所居位置”来说,却是运动着的:朝着说话人的方向移动。可见,句子中某个物体所占有的位置应该分成两种,即:

静态位置:物体在这个位置相对于参考位置来说是静止不动的。

动态位置:物体在这个位置相对于参考位置来说是运动着的,这种运动是有方向的。

3.2.1从物理学的观点看,任何一个客观存在的物体,总是处在绝对运动的状态下,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物体的运动不但要经历空间上的变化,也要经历时间上的变化。我们讨论物体在空间的位置变化时,不妨考虑物体运动的时空一致性的特点。虽然空间中的物体的位置变化是参照空间的某一参考点的,时间中的物体的位置变化是参照时间的某一参考点的,但是,对于同一物体来说,空间上的位置变化和时间上的位置变化是互相关联的。

3.2.2我们假设一个物体处于运动的初始状态时为"0",超过初始状态的任何运动状态均被描写为"1"。根据数学上的排列组合规律,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运动状态可以有如下四种搭配情况。如表:

这四种情况可以分别记为(0,0)、(0,1)、(1,0)、(1,1)。其中(0,1)这种组合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动作在时间特征上始终表现为初始状态,而又能使一个物体产生空间位移,这种情形的出现是很难设想的。空间位置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下面三种组合,即(0,0)、(1,0)、(1,1)上。

我们再假设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在时间上的变化表现为横向的X轴,在空间上的变化表现为纵向的Y轴,X轴和Y轴就可以建立起一个坐标系,这三种组合可以表现为:

在空间轴上表现为"0"的,是静态位置;在空间轴上表现为"1"的,是动态位置。静态位置又可以分为两类:(0,0)可以称为绝对静止的空间位置,(1,0)可以称为相对静止的空间位置。

3.3.1下面句式都是表示绝对静止的空间位置的:

山脚下一条新修的公路。(零动词句)

山脚下有一条新修的公路。/亚洲的东部是中国。(动词为表示关系的动词)

一条路在山脚下。/中国位于亚洲的东部。(动词为表示存在的动词)

床上躺着一个人。/一个人躺在床上。/床上躺了一个人。(“动词+着”表示状态的持续,“V+着”句以及相关的变换形式)

在上述句式中,动词具有[-动作]、[-移动]等语义特点。

3.3.2下面句式都是表示相对静止的空间位置的:

体育馆里进行着篮球比赛。/门外敲了一下午锣鼓。(动词具有[+动作]、[-移动]等语义特点)

路上走着一群人。(动词具有[+动作]、[+移动]等语义特点)

他在黑板上写字。(以“在+处所”表示参考位置)

3.3.3静态位置表达的必备因素是下面三个:

(1)表示关系、存在的动词,如“是、有、在”等。这些动词不表示具体的动作,是一个特殊意义上的“运动”。因此,由这些动词参与的句子,不可能有任何意义上的位移,表示的必然是一种静态位置。

(2)“V+着”形式。“着”放在动词后面,从时间上来说表示一种“持续”,“持续是状态的一个特征”,(注:戴耀晶《现代汉语表示持续体的“着”的语义分析》,《语言教学与研究》,91年2期。)而“状态”是物体在空间系统中的一种特征。另外,“V+了+时段词”表示的意思与“V+着”相仿。所以,动词加上“着”后,也只能表示静态位置。

(3)具有静态性质的“在”。“在+NP”表示一个参考位置,有“在+NP”参与的句子,特意说明物体的位置与参考位置重合。在“在+NP”中的物体,只可能有时间轴上的位移(如果有位移的话),而不可能有空间轴上的任何运动。

上述三个必备因素是有等级的,互相之间的关系应是(1)>(2)>(3)。这个公式可以解释为:

只要具备了(1)级必备因素,就可以断定这个句子是表示静态位置的;不具备(1)级必备因素,就一定会在句子中出现(2)级必备因素来进行约束,不然的话,空间位置的静态意义无法表现出来;如果(1)级必备因素和(2)级必备因素都不具备的话,则必须有(3)级必备因素出现进行约束。换句话说,有了(1)级必备因素,可以不需要(2)级必备因素和(3)级必备因素的参与;有了(2)级必备因素,可以不需要(3)级必备因素的参与。

3.4与位于静态位置上的物体相比,位于动态位置上的物体有运动的方向并显示出运动的轨迹。表示位置的移动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位移的源点和终点,二是要有位移的方向。

3.4.1现代汉语中,对源点、终点概念的表示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一部分介词加上处所词来表示;一种是由一部分动词或趋向动词加上处所词来表示。如表:

源点和终点的概念必须在“经历了一个位置的变化”(注:邓守信《汉语的及物性的语义研究》,黑龙江大学科研处译,1983。)后才能得到体现。上述源点和终点的表达中,“介词+处所词”与位移的方向没有联系,在揭示动态位置时是不自足的;“动词或趋向动词+处所词”既表示源点或终点的概念,又与位移方向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在揭示动态位置时是自足的。

在句子中,可以只出现源点,也可以只出现终点,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他从北京来。(+源点、-终点)

火车开向北京。(-源点、+终点)

他从学校走到车站。(+源点、+终点)

火车从大桥通过。(-源点、-终点)

上述源点与终点都不出现的情况,表示的是一种位移的途径,“大桥”并非是“火车”移动时的源点或终点。

3.4.2一个完整的动态位置的表述,通常要有三个条件,即源点(A)、位移轨迹(B)和终点(C)。只有源点、终点概念的动态位置是不完备的,但只有位移轨迹的句子却是完备的。换句话说,A、C无法单独表达一个动态位置,必须A、B、C三者具备;而B则可单独表达一个动态位置,无须A、C的帮助。位移轨迹显示出了位移的方向。

现代汉语中对位移方向的表达,可以单独用动词"V",也可以用动词加上趋向动词的方式,其中的"V"必须具有[+移动]、[+动作]的语义特点。单独用"V"表示的,产生位移的物体只能是动作的主体,如“他来了”、“火车开了”等等;用“V+趋向动词”表示的,可以是动作主体的移动,如“他走过来了”、“飞机飞上去了”等等,也可以是动作客体的移动,如“把水提了上来”、“扔出去一只球”等等。趋向动词“来/去”表示物体近向或远向的移动,如“他向我走来”(近向)、“火车向北京驶去”(远向);而“上/下、进/出、回、起、过”等趋向动词,既可以表示水平方向的移动,也可以表示垂直方向的移动,如“他走进家门”(水平方向)、“他上楼了”(垂直方向)。

3.4.3在位置系统中,还必须考虑参考位置的表达。在静态位置中,参考位置常以某一事物的位置作为依据,可以用下面两种方式:(1)"NP+F"的形式,如“墙上挂着一幅画”、“学校的前面是百货店”中的“墙上”“学校的前面”;(2)“在+NP+F”的形式,如“他在黑板上写字”、“一幅画在墙上挂着”中的“在黑板上”、“在墙上”。在动态位置中,影响物体位移的参考位置可以说话人说话时的位置作为依据,也可以某个事物的位置作为依据,还可以把说话人说话时的位置和某个事物的位置放在一起作为一种依据。

以说话人说话时所处的位置作为参考位置的,形式上表现为用“来/去”两个词表示。“来/去”表达参考位置时会出现各种情况,可以归纳为下表:(注:齐沪扬《空间位移中主观参照来/去的语用含义》,《世界汉语教学》,96年4期。)

以事物占据的位置作为参考位置的,形式上表现为用“上/下、进/出、过、起、回”等词表示,各种情况可以归纳为下表:

另外,“他进屋来/他进屋去”这一类有复合趋向动词“上来/下来/出来/回来/过来……上去/下去/出去/回去/过去……”参与的句子,参考位置是说话人说话时所处的位置和事物所处的位置综合起来作为依据的。

3.4.5表达动态位置的句式可以分成用“来/去”构成的句子和由“上/下、进/出……”等构成的句子两类。如:

(1)他来了。(N+来)

他从北京来。(N+源点+来)

他来到北京。(N+来+终点)

他从北京来到上海。(N+源点+来+终点)

风暴吹来了。(N+V+来)

风暴从北方吹来了。(N+源点+V+来)

他把这本书从上海带来北京。(N+源点+V+来+终点)

他走进来了。(N+V+趋向动词+来)

风暴从北方吹过来了。(N+源点+V+趋向动词+来)

(2)他下船了。(N+下+源点)

他上楼了。(N+上+终点)

他过马路了。(N+过+位移轨迹中的一点)

他从后面上楼。(N+源点+上+终点)

他走下船。(N+V+下+源点)

他拿上楼了。(N+V+上+终点)

他穿过马路。(N+V+过+位移轨迹中的一点)

他从后面拿上楼了。(N+源点+V+上+终点)

3.5位置系统中表达静态位置的句式和表达动态位置的句式可以用下表表示:

四 方向系统、形状系统、位置系统之间的关系

空间系统三个子系统之间既是互相独立的,又是互有联系的,这种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方向系统主要和表示绝对静止的空间位置的一些句式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当动词是关系动词,动词前后的名词都是处所词时,方向就变成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了。下面例句中如果要变换动词前后的处所词位置时,就要相应地更换表示方向的方位词。如:

亚洲的东边是太平洋─→太平洋的西边是亚洲

电影院的前边有邮局─→邮局的后边有电影院

大院的里面是屋子─→屋子的外面是大院

但是,如果是互为关系的方位词,如“旁边”等,则变换后不需要换方位词。如:

柴达木盆地的边缘是中国的核试验场─→中国的核试验场的边缘是柴达木盆地

方向系统中的方向与动态位置中物体位移的方向并不相同,决定位移方向的是动词或趋向动词,而并非方向词。

4.2形状相同对位置系统中静态位置的表达具有一定的影响。如下面例句:

马路上走着一群人─→*马路上走了一群人

学校里走了一群人─→*学校里走着一群人

天空中飞着一只鸟─→*天空中飞了一只鸟

树枝上飞了一只鸟─→*树枝上飞着一只鸟

上述变换之所以不能成立,除了在于“走、飞”两个动词本身具有不同的意义外,也在于“马路上”、“天空中”和“学校里”、“树枝上”所表示的空间范围的形状是不同的。前者表示的是一种“线”形状和“体”形状,在这个形状的空间范围内,可以允许出现表示动作持续的“V+着”组合;而后者表示的是一种“点”形状,只能出现一些表示“离开”义的瞬间动词。

形状系统与动态位置的表达缺乏一种直接的联系,这是因为讨论物体的位移时,要引出源点和终点的概念。这样,任何一种形状的空间范围在广义上都被看成是一个“点”了。“桌子上掉下一只茶杯”中的“桌子上”是“面”形状,但从物体“茶杯”的移动来看,“桌子上”又可被看作是移动的源点,“茶杯”是从“桌子上”这一点”往下掉的。

4.3方向系统与形状系统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现代汉语中对方向的表示和对形状的表示都由方位词担任,因此,在一个句子中,"NP+F"常常担负着双重的指示功能,既指示方向,又指示形状。例如“桌子上方吊着一盏电灯”中的“桌了上方”,既表示方向,即以“桌子”为参考点,高于桌子的那个部位;同时又指示形状,“桌子上方”表示一种“体”形状。

4.4方向系统和形状系统主要同位置系统中的静态位置发生关系,但并不是说在表示动态位置的句子中,就不存在方向概念和形状概念了。我们认为,人类对物体的空间认识,先从方向和形状开始,这是初级的认识。有了初级的认识以后,才有可能对位置有所认识,这也许可以从语言的表达方式的不同得到反证。而在空间位置中,静态位置则是一种基本的空间位置,随着物体、物体运动的方式、物体运动的处所三种参与因素的不断增加,静态位置可以发展为动态位置。(注:齐沪扬《现代汉语空间位置系统》,上海师范大学博士论文,1993年。)空间系统的三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如下:

现代汉语空间系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要对这个系统作出详细的剖析和说明,不是本文所能完成的。这里只是大致地勾勒了现代汉语空间系统的概貌,有许多问题还要留待以后解决。我们认为,空间系统的建立,是有助于对现代汉语语法范畴的认识的。“汉语语法肯定有自己的语法范畴,至于有哪些语法范畴,每一种语法范畴包括哪些内容,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注:胡明扬《实用汉语语法·序》(房玉清著,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把对空间的研究和对时间的研究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时空范畴,这是我们可以努力去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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