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社会养老问题--以北京市为例_养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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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及社会对策的设计问题引起了普遍关注。其中,老年空巢家庭是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一个方面。都市社会最易遭受家庭空巢化的挑战,这至少是因为:(1)竞争赋予了人们只争朝夕的使命感,现代社会的时间资源和精力资源是稀缺的,人们都在紧张的奔忙中为生计而忙碌。年轻人陷入了角色困境,要同时扮演好成功人士的角色、合格父母的角色和孝顺子女的角色往往是勉为其难的,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不少困难。譬如,从总体上说,中青年人的经济状况并不理想,供养老人有一定困难,无法购买市场上提供的有偿服务,承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甚至影响了对子女的教育以及正常的生活开支;工作太忙照料不了老人,而且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心有余而力不足”是普遍的感受。[1](2)现代社会使大家庭的概念淡化,小家庭的概念增强了。两代人都崇尚居住的私密空间,分居的倾向是存在的。这就使得一部分老人处在更需要自己照料自己的境地。根据1999年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北京市老年人基本需求问题调查》提供的数据,在北京,有一半以上的老年人现在与子女共同生活,有30.6%的老年人不愿意与子女共同生活。[2]老人家庭的空巢化是生育率下降和现代性因素增强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以及生命周期进入老年期,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会更高。

北京作为现代化程度较高的都市社会,其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在全国处在前列。根据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北京市老年夫妇户占27%,老人独居户占7%,合计为34%。也就是说,有1/3北京老人生活在空巢家庭之中。[3]另外,根据1995年对北京、上海、苏州、广州和香港等城市新城区老年人家庭的研究发现:生活在单身家庭中的独居老人已经占到10.4%,只与配偶一起生活的老人高达25.9%,两者相加的累积百分比为36.3%,占老人总数的1/3以上。[4]

如果加上“准(或者类)空巢”的老人家庭,那么比例就会高出许多。所谓准(或者类)空巢,是指子女工作或者出差期间老人孤独在家的情形,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代际分居所造成的空巢家庭,而是因为时间的不能共享所造成的更为普遍的空巢家庭。北京市中青年家庭养老状况典型调查发现:255位中青年人中78.4%白天上班,其中55.3%的人中午不回家,这种白天空巢的情况使很多做子女的对老年父母的日常生活感到忧虑。

统计数据还表明,虽然不少进入高龄阶段的老人又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85岁以上单身老人户比例仍高达11.8%,高龄老人二代户的比例占到85岁以上组的21.4%,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老人家庭很可能是两代老人同住。此外,有配偶老人生活在单身户家庭的比例是有配偶老人的10.7倍。[5]尤其是在知识分子集中的中关村地区,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30%。

一般地,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有几怕:一怕生了病怎么办?二怕日常生活无法自我料理时怎么办?三怕精神上孤独寂寞时怎么办?下面,笔者将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来论述都市社会空巢老人家庭的种种问题。

一、家庭养老的决定因素:“财富流”理论的延展性解说

如果我们将“家庭养老”理解成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或者说养老支持力的话,那么,家庭养老实际上就可以理解为配偶养老、子女养老甚至是亲属养老,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家庭养老”可以理解为“子女养老”。家庭养老实际上展现的是代际交换的关系。我们都说,家庭养老是一种优秀的传统,但这样的传统在现代化因素的作用下已经遭到了很大的冲击。在这样的情势下,我不得不关心如下的问题:家庭养老的功能和质量到底是如何决定的?

当大家关注到家庭养老实质上是一个代际交换问题的时候,“代际财富流”的概念和框架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因为一般地,只有当代际财富流向上流转的时候,才可以理解为家庭在切切实实地发挥赡养老年人的文化功能。但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财富”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至少包括情感资源、经济资源、时间资源和服务资源。因此,将“代际财富流”称为“代际资源流”似乎也是可以的,但由于“代际财富流”是国内外学界已经约定俗成的说法,加之“资源”一般是相对中性的说法,而“财富”存在着所有权的问题,当资源和所有权结合时,就变成了“财富”概念。所以这里就沿用了“财富流”的说法。为明确起见,我们用公式加以表示:

代际交换的“财富”=情感资源+经济资源+时间资源+服务资源(1)

当然,实际的代际关系往往是互动互助的,既有下代对上代的回报和赡养,也有上代对下代继续的帮助和关爱。所以我们需要考虑“净财富流”的情况来判断家庭养老的真假与力度。衡量公式如下:

代际净财富流=下代财富流-上代财富流(2)

显然,只有在代际净财富流表现为“正值”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肯定所观察到的是“家庭养老”,而不是“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有史以来人类社会基本的养老方式有三种,即“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如果养老支持力来自子女、配偶和其他比较近的亲属,则为“家庭养老”;如果养老支持力主要来自自己,譬如生活上能够自理、经济上能够自立、精神上能够自处,则为“自我养老”;如果养老支持力主要来自社会各界,譬如政府的保障、集体的关爱、组织的帮助以及善心者的义举,则皆可归类为“社会养老”。[6]既然现在通常将“养老”理解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大方面,那么这里所称的“养老支持力”自然也包括了这些方面。

显然,向上的代际净财富流越多,则子女对父辈的支持力度越大。当然,在研究和观察的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的问题是:非经济资源似乎不可测量。所以一般人们就采取讨巧的办法来应对,譬如只考虑经济资源的流量变化,甚至不考虑“净值”而只观察“粗值”的变化,像计量老年人平均每月从子女那里获得多少经济支持就是常用的统计方法。在理论上,还有另一种测定家庭养老的办法,这就是在老年人的养老支出中子女的支持到底是主要的还是次要的?如果是次要的,那么主要的支持力来自哪里?不能否认,即便从经济支持力这个单一的角度来看,实际的养老支持力也存在着多渠道的来源,譬如子女的供养、自己的积蓄、社会的保障(典型如退休金)。如此这般地细分下去,我们就可以剥离出真正意义的或者说相对纯粹的家庭养老(子女赡养)。

进一步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决定着代际净财富流的方向和流量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在理论上探究家庭养老的决定因素。

我认为,对于有子女的老人来说,家庭养老取决于四个变量,即情感变量、人口变量、经济变量和时间变量。

第一,情感变量是指子女对老年人的孝敬程度。这是最关键的变量。我曾经将家庭中的赡养关系区分为如下几种:一是有孝之养,就是靠自觉的孝德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二是不孝之养,就是靠舆论和法律维系的赡养关系;三是虽孝不养,大多是因为客观条件所限,有孝心但善事父母之力不足,或者是因为父母有自养的能力,无须子女赡养;四是不孝不养,这是最恶劣的,在当今中国,一般是少数。情感变量是决定性的首要变量。如果没有来自子女孝德的支持,那么即便有法律强制下的赡养行为,生活在家庭中的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也是有缺损的。而且,子代对上代的财富流归根结底取决于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爱程度,而真正的孝德总是要有所依附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动、经济上的支持和情感上的慰藉。

第二,人口变量指的是子女数对父母养老的作用。根据常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多一个子女,就多一个依靠。从人生的长过程看,生育资源终将演化成养老资源。作为生育最终的价值体现,“养儿防老”之所以成为制度化的传统,是因为它已经成为屡试不爽的文化法则。这一法则至今依然没有失去作用,只能说自我保障和社会保障能力的增强使得不少老年人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对家庭成员的依赖。但家庭养老毕竟是社会提倡的主导养老方式,而且从家庭养老的文化功能来看,在降低晚年的生存风险方面,血缘、姻缘和族缘的连接使得它具有无可替代、亘古不变的降低晚年生存风险的功能。与过去的一些研究相悖,多元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在控制了老年人的年龄及其他自变量以后,子女数对于老年人家庭供养存在显著作用,说明子女供养老人在当今中国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7]

第三,经济变量指的是子女自己劳动创造和积累的经济资源和供养能力。在一般的意义上,经济问题往往被看做是核心问题,这应该说有一定道理。因为,如果子女穷困潦倒,那么再有孝心,也很难给老人实质性的帮助。

第四,时间变量指的是子女用在父母身上的时间和精力。与老年父母共处对老年人是非常必要的,但现代性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时间资源的稀缺性。有些做子女的,有孝心,也有经济上的赡养能力,就是工作太忙、事情太多、精力不济,结果就是时间上不能保证起码的共处。这样的家庭养老自然也是有缺损的。根据1999年6月北京市政策研究室等单位联合完成的“北京市新型社区问题研究”的调查,近一半的北京中年人(48%)反映,在照顾老年人方面面临困难,其中首要的困难就是“没有时间”,其次是“精力不够”(36%)和“经济压力大”(27%)。高达70%的中年人因为照顾老人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

在实际生活中,上述的四个变量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譬如,经济变量和时间变量会影响子女的孝心表达,工作太忙容易使孝停留在情感的层面而不能落实到行动上。因为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孝与养相分离是常见的现象。所以笔者的观点是:要倡导新时代的“孝养观”来替代传统意义上的“赡养观”。[8]

如果将家庭与社会的联结加以考虑,特别是注意到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向社会替代性转移的倾向,那么还有一个问题会趁势而至,这就是在一个社会分工细化的时代,家庭成员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商品化的养老资源来满足家里老人的养老需求。家庭依然是养老责任的承担者,但已经不是养老功能的执行者,子女出资送年迈多病、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去公共养老机构养老的做法就是一例。这是完全替代的做法,既是社会化养老,也是家庭养老,或者干脆说就是两者的紧密结合。这是现代化因素作用下的必然的养老选择之一,是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和现代化。但亘古不变的是,家庭始终是养老的责任主体,只要有儿女以及他们对父母的关爱,那么家庭养老的“灵魂”就始终存在,变动不居的只是家庭养老的具体方式。这实际上是人类为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而做出的自觉的文化安排,父慈子孝,亲情无价,代代相传,血浓于水,就是这个道理。

此外,还有部分替代的做法。老年人虽然是“居家养老”或者说“在家养老”,但社会的养老资源已经引入到家庭中来,和家庭一起共同来回应生命老化的挑战。在现代社会里,商品化养老资源的出现以及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出现使得“养老资源”和“养老功能”的概念被赋予了崭新的含义。家庭所具备的养老资源是有限的,更多的养老资源实际上是由社会提供的,只是家庭成员要服从市场的法则,通过购买行为来完成对老年人的赡养行为。家里的养老资源主要是生育资源和经济资源,而社会的养老资源包括了一切可以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软件”(如服务)和“硬件”(如设施)。在现代化的浪潮中,家庭的角色和功能都在发生变化,譬如在都市社会,家庭的生产功能几乎消失了,而随着时间价值的快速上升、社会分工体系的日渐发达,家庭的养老功能也在江河日下般地趋向弱化,这就为种类繁多的社会化养老、商业化养老、产业化养老拓展了广阔的空间。由此我们也看到了现代化过程中养老问题社会化的痕迹。

二、空巢化和高龄化:新世纪的双重挑战

目前,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1200多万人,占全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的10%。人口学家早就提醒过:在总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必须引起密切关注的是老年人口的高龄化。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人口高龄化大概要到2025年以后才出现,理由似乎是中国目前刚刚进入老龄社会,目前低龄老人(60岁~69岁)所占比重还较大。[9]我以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虽然目前低龄老人占了全部老龄人口的约70%(1999年数据),但10%的高龄老人比重以及千万之众的人口已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中国已经进入高龄化阶段(见图1)。我们面临的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龄化问题,更具有挑战性的是需要长期照料的高龄老人问题。

图1 北京市人口高龄化趋势

注:“高龄化比例(1)”是指80岁及以上老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高龄化比例(2)”是指80岁及以上老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

从预测看,首先,在未来的15年里,人口高龄化的挑战具有逐步加重的趋势,2016年前后高龄老人的比重有下降的趋势,不过从预测的绝对规模看,2016年至2025年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维持在40万~43万人之间。根据高龄化比例(1)的统计口径,高龄化比例最高会超过13%;根据高龄化比例(2)的统计口径,则可能超过21%,即每5位老人中有一位是高龄老人。其次,2013年至2019年是高龄化比重最大的时候,也是在人口学意义上老年人口高龄化挑战最大的时候。其时,高龄化比例(2)超过了20%。

“空巢化”是指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高龄化”指的是人口结构的变化,这两种变化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最需要社会关照的养老问题。生活在空巢中的老人生存风险是最大的一个群体。特别是丧偶独居的老人如果与社会的互动很少,那么基本上就处在随时可能出现问题的状态之中。对1995年1%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老年夫妇户在所有老年户居类型中所占的比例是随年龄组的升高而降低的,60岁~69岁组比例达到最高值26.7%,而到85岁及以上的年龄组比例降到了4.5%,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高龄阶段丧偶事件增加,一部分高龄老人从夫妇居转向独居,另一部分高龄老人则转向隔代户,与第三代共同生活。[10]进一步地,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老龄化的发展,空巢老人的比例是先升后降的趋势,分界年龄是70岁~74岁年龄组。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与老年夫妇户比例逐步下降不同,老年单身户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只是到了85岁以上的高龄阶段才有所回落)。但不管怎样,高龄阶段独居的比例比低龄阶段高是一个事实,而且到了80岁以后,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保持在15%~24%的高比例。

那么,空巢化和高龄化的同时到来意味着怎样的挑战呢?

图2 1995年北京市空巢老人户居类型分年龄段的变化

资料来源:北京市老龄协会:《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北京市“老人、家庭与社会照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8年版,第51页。

挑战之一:生活无助。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社会医学部于1997年调查了北京市城区(宣武)、郊区(大兴)及山区60岁以上老年人2788人,结果发现:生活自理无依赖者2079人(74.6%),有IADL功能障碍(轻度生活依赖)者531人(19.1%),ADL功能障碍(中重度依赖)者176人(6.3%),总依赖率为25.4%,按年龄构成比进行加权后的总依赖率为19.1%。农村老年人的依赖率显著高于城区,躯体功能减退的危险度是城区的1.97倍。女性的依赖率较男性高,发生依赖的危险度是男性的1.69倍。随年龄增长,依赖率呈线性增高,75岁以上较高龄老人,功能衰退的比例明显加大。特别是通过多因素分析发现,增龄是老年人功能衰退的第一位影响因素。[11]生活在“日间空巢家庭”的老人日常生活面临困难。根据北京市老龄委1995年的调查发现,在生活照料中为老年人提供帮助最直接的是其配偶,当老年人生病或卧床不起时,其配偶中有高达90.1%的人能给予护理和照料,他们是患病老年人最直接的依赖者。但是,在家庭中那些提供主要照料的老年人配偶本身的健康状况也令人十分忧虑,在上述人群中,认为自己身体较差或很差的人占28.4%。实际上他们在提供照料的同时,自己也是潜在的被照料者。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提供照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显然,有配偶并不等于有生活照料的质量。

北京市老年人不仅存在着照料问题,而且有经济困难问题,而且事实上,这是因果上相连的问题。根据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1999年8月有关“北京市老年人基本需求问题的调查”,北京市老人所担心的养老问题依然是传统型的养老问题,担心今后经济发生困难的老人占到了近70%之多。其中,35.4%的老人怕没有生活费来源和13%的老人怕养老金养不了自己,另有21%的老人担心生病后没有钱治疗。这说明北京市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能力并不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怕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有病和无人照料。中国老年人口的缺乏保障(保障水平之低以及保障覆盖面之窄)仅此可见(参见图3)。

图3 北京市最担心晚年生活困难的三类老人

注:“经济困难”包括没有生活费来源、退休金养不了自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以及生病没有钱治疗四种情况;“不能自理”即担心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这一种情况;“无人照料”包括生病没有钱治疗、生病没有人照顾、日常生活无人照顾、子女不孝以及失去配偶这几种情况。

资料来源:转引自伊密:《社区——接过家庭照顾功能的第一棒》,《北京老龄问题研究》1999年第2期。

挑战之二:情感空洞。老来怕空,但空巢化和高龄化却必然要将子女的流走和配偶的丧失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北京市东城区老龄协会对16位“三不靠”(即民政救济靠不上、单位靠不上、子女靠不上)的高龄老人做了调查,发现其中丧偶者12人,单身老人4人。[12]但少年夫妻老来伴的古训告诉我们,配偶的意义是双重的:不仅是生活的照料者,而且是情感的慰藉者。独居老人如果不能很好自处,家庭的空巢化就意味着情感的空洞化。

挑战之三:心理灰色。研究证明,躯体功能障碍不仅给老年人带来生活上的困难,也影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给家庭造成一定负担,心理上产生压力,其抑郁症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无生活依赖的老年人,有依赖者其健康自评及生活满意度降低,总体生活质量下降。老年人躯体功能障碍增加了对社会的慢性病护理、家庭的基本生活照料的需求。[11]

挑战之四:死难善终。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随时都有死亡的风险。如何为空巢家庭中的老人画一个圆满的人生句号,是老龄化的社区值得关注的问题。

我们应当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老龄社会?概括来看,不外乎这么几种提法:健康的老龄社会,生产性的老龄社会,成功的老龄社会。这些提法都没有错,但忽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无论老龄社会多么健康,需要求助的老年人始终会有一定的规模,所以从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出发,建设人道的老龄社会应当成为老龄工作的努力方向。在笔者看来,一个令人满意的长寿社会必须关注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一个是对老年人群的人道关怀,即所谓的社会道德问题;另一个是老年人群的价值实现,即所谓的老年发展问题。对北京这样的都市社会来说,需要建设的当然是人道的、健康的、成功的老龄城市。

三、老年照料体系的四个环节:个人、亲属、社区和组织

在理论上,老年照料体系是根据几个环节组合起来的。首先是老年人的自我照料,对于健康的老年人来说,老年照料就是一个能否生活自理的问题。其次是亲属网络,包括了配偶、子女(含孙子女)和其他亲属。再次是社区的有偿服务或者志愿者服务。最后是来自所在组织的支持和照料。笔者等在1998年9月为北京市“老人、家庭与社区照料”学术研讨会起草《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主题报告时,曾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构想:即以老年人自助互助为原则,以家庭支助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障。

“以老年人自助互助为原则”,就是要尊重、提倡和鼓励老年人的自立自助,充分发挥老年人自己的能力和作用。社会和老年人都应当转变观念,消除以往对老年人的歧视和偏见,建立一种新型的老年价值观和养老文化。进一步说,在笔者看来,老年人自助互助是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以及更广义的老龄问题的首要原则,当然,一旦老年人失去了自助的能力,家庭、社会和政府就要承担起道义责任,设法帮助他们回应老龄化的挑战。

“以家庭支助为基础”,是指要以家庭的支持和帮助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基本途径。家庭支助是指家庭成员(包括亲属网络)要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养老支持,以及帮助老年人实现其他合理的需求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历史经验表明,家庭的养老资源才是老年人可能利用的最直接、最便利、最可靠的资源。

“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是指通过社区为老年人服务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在很多地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已经成为新型的社区养老的两根支柱,成为家庭养老社会化、现代化最可能的发展方向。对于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来说,社区才是真正的家,周到的社区服务可以赋予老年人以强烈的心理归属感。

“以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障”,是指在养老问题、老龄问题社会化的今天,帮助老年人和老年人家庭克服养老等诸多生活危机,共创美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这是国家和政府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和历史责任。国家和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度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和仲裁,为实现健康的、生产性的和成功的老龄化目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特别值得一提的,新型老年文化的建设也是政府重要的努力方向。一个健康的老龄化过程需要强有力的、积极的老年文化的支持。

根据这个框架,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论述,并试图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议。

(一)实现健康的老龄化是老年生活的第一保障

健康老龄化的真实含义是在不可阻挡的日历年龄老化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积极的措施来推迟生物性和社会性的老化。生物性的老化,是指身体机能健康的受损;社会性的老化,是指社会参与的活力退化,表现在角色的丧失和热情的下降。

老年病不一定是疾病的发生期,事实上,许多老年病是不良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多年内化和积累的结果。所以老年病专家认为,增强预防功能减退的自觉性,年轻时就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预防和减少老年疾患。健康老龄化战略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纵向性、预防性和社会性。现在不少人将健康老龄化看做是老年期的事情、看做是老年人的事情,这是很大的一个误区。

老年人的价值在社会参与和有关活动中得到体现。在美国,退休人口越来越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而且越来越意识到自身的价值。杜克大学的研究人员指出,从1982年到1994年长期需要照顾的65岁以上的人数已经下降了15%。美国国家老龄研究所对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结论是:年纪老不等于身体和精神上的衰退,也不等于是疾病。看来,打破“年龄界限”、消除“年龄歧视”应该成为所有追求健康老龄化目标的社会共同的年龄观、老年观。

特别要强调在年轻人当中开展健康的生活方式运动,使“健康储蓄”的概念能够深入人心。疾病其实并不是老年期的必然产物,事实上很多问题是潜伏在前老年期而爆发在老年期。只要我们在年轻时不过度地消耗生命资源,就可以实现养生防老的理想,即尽可能缩短带病期、延长健康期。

除非健康老龄化能从年轻时就顺利实现,否则对高龄老人来说,老年自我照料的功能到了85岁以后基本上将丧失殆尽。1994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北京市有5.85%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70岁以上老年人有13%生活不能自理,80岁以上老年人中这一比例高达32%。这样说来,所谓的健康老龄化,对于多数难以摆脱生物学规律的老人来说,只是尽可能延长独立自主的时段而已,但到了高龄阶段,还是要将需要援助的手搭在亲人或者社区的肩上。

(二)适度的生育投资是晚年的重要保障

如果说养老的第一保障是自己,是自己拥有和积累的健康资本、经济资本以及关系资本,那么第二保障就是来自配偶、子女和亲属的支持,第三保障才是社区、组织和外界的支持。

从家庭养老的支持力来源看,生育问题和养老问题存在着很强的关联性。从生育与养老相联系的角度看,不育是对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实际上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毕竟生育是维系家庭养老最基本的途径,是降低老年生存风险最可靠的投资。所以,如果我们想维持家庭养老的传统,想减轻未来社会养老的压力,那么“不育”就是不值得提倡的文化倾向了,说到底,这是顾此失彼的只顾现在不顾将来的文化选择。

(三)建立老年互助体系:社会的积极回应

老年人之间互相容易认同,老年人也有较多的闲暇时间,老年人本身就是值得开发的人力资源。关键是我们要建设好新型的自助互助的老年文化来回应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的挑战。积极的老年文化的建设也包括了制度上的创新。老年互助体系的建立就是有益的探索。

在老龄化的今天,为走出传统养老的困境,建立人类互助体系和鼓励自我养老积累的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劳务储蓄”或者“时间储蓄”的做法是人类在“自我养老”模式上的一种制度创新,是“老有所为”的一种方式,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尝试。我们要鼓励代际互助,提倡自我养老,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在全社会推广“劳务储蓄”,在老年人中可以提倡为主,对青少年可有一定的强制性。

老年人有不少是有事可做的,退而不休的情况越来越多,或者有高收入的工作等着他(或者她),或者有较好的经济保障而无需进行劳务储蓄。“预期效益的比较”是老年人自主性养老决策的前提,“预期效益最大化”这种经济理性依然会对老年人产生作用。一些老年人钟情于“劳务储蓄”是因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已经下降,他们的选择余地已经不大,如何打发时光使之有些意义成了相当一部分老人关心的话题。

应该注意的一点是,“劳务储蓄”不太可能是一种自发的行为,而是非常需要组织、规范和引导,这就给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提出了要求。但无论如何,作为一种补充的养老办法,这是值得提倡和探索的。

(四)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必须结合:以人为本的制度安排

老年人要融入社区,而社区则要关爱老年人。这种互动才可能保障晚年的生活质量。在一个比较正规的社区里,只要有足够的公共活动空间,老年人就会对社区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北京市东城区1995年提出建设“社区文化细胞”的设想,取得很好成效。所谓社区文化细胞,是指通过示范作用,把文化活动的网络延伸到胡同、门楼、庭院以及每一个家庭,从而为居住在相对封闭环境中的居民提供交往、交流的机会。群众对社区文化的需求是增长的趋势,关键是我们的社区基层组织要在场地、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加以管理和引导。

社区就是老年人的家。如果这个观念能被社区政策组织所接受,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做好社区为老人的服务工作。多数老人乐意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当中。发展社区照料服务甚至被看做是解决我国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13]社区养老已经成为中国城市老龄工作的重点。从中国的经验看,社区养老需要三支队伍:一是以老助老,低龄老人、健康老人通过互助组来帮助高龄老人,二是志愿者队伍,大中小学生、部队、单位来帮助老年人,三是专门成立了物业管理公司。

毫无疑问,家庭养老功能越是弱化,对社区养老功能的需求就越是强烈,主要是提供社会化的情感慰藉资源和生活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

(五)需要设计有差异的老龄政策

因为老年人群的差异很大,有些老年人的第一保障和第二保障系统比较健全,而有些老人则不然,譬如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就是如此。社会对那些缺乏自我保障和家庭保障(或者说亲属网络保障)的老年人需要格外关照。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自己的劳动收入往往是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其次是子女多少不限的供养。北京农村的情况也基本如此。

一般来说,社会的养老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是社区政府必须考虑的一个原则性问题。

根据老年人群的困难和需求来设置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对应点。总的来说,老年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贫困老人、农村老人、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是值得社会特别关注的群体。“困难援助”和“高龄补贴”是可以考虑的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两种方式。

毫无疑问,社会能否给老年人提供实质性帮助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实力有关。人们常说,中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言外之意是,中国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国家所面临的老龄化挑战要远远大于发达国家。为此要结合社区、单位、集体和组织确立帮扶的责任主体。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从原则上讲全社会都有责任关心低收入老人,但是责任范围太大往往形同虚设,应该具体化到子女与原工作单位。”[14]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是可行的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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