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民工形象建构与歧视集中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效应论文,形象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明显特征就是城乡结构的二元性对立,这不仅体现在经济、社会结构上,而且体现在文化模式上。目前学界讨论城市农民工问题基本上以此为宏观背景和立足点,随着社会结构转型的扩展和延伸,学界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也发生了转向:由宏观研究转向微观分析;由可见的物质性问题转向不可见的体验性问题:农民工的社会态度、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变迁以及农民工城市适应等等问题都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而这些研究的主题最终都会落到城市农民工的市民待遇这个问题之上:应该为农民工正名、赋予其正当的市民权利逐渐成为学界乃至社会各界的共识。因而,城市社会的对农民工歧视性制度理所当然地成为学界反思批判的重点,其中户籍制度更是千夫所指,成为歧视性制度之首。笔者认为在农民工社会地位改善的过程中,制度变革固然重要,但是制度供给和制度实践并不是一致的,制度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网络中作用的。本文从城市人对农民工形象的建构这一问题入手,分析了城市农民工形象生成背后的逻辑以及农民工歧视问题的影响,从而认为城市人对农民工的歧视现象逐渐演变为城市群体的行为惯习,产生了歧视集中效应,这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国家关于消除歧视农民工现象的制度安排的作用,这也为我们理解农民工的社会交往以及城市适应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城市农民工形象的建构及建构逻辑
中国城乡社会二元结构自古就有,乡村精英一直以来是联结国家与乡土社会、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社会转型加速期,城市农民工逐渐成为另一种联结城市与乡村的中介,他们是城市经济与乡土经济、城市社会与乡土社会以及城市文化与乡土文化联系和交流的纽带,同时也成为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碰撞点和承载者。虽然农民工群体绝对数量上是庞大的,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大概有1.2亿。① 但他们分散在不同的城市空间,他们的社会网络关系基本上是建立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之上,大多处于松散无序的状态。我们知道大规模群体运动需要群体内部共同的目标和兴趣和统一的组织,② 整合组织和群体性认同的缺失瓦解了农民工大规模群体运动的可能性,尽管中国农民工群体处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③ 群体社会地位处于巨大不平等结构之中,但是却无法通过动员社会运动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表达。另外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残酷竞争产生了所谓的“竞争整合”,使农民工在劳资博弈过程中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相对于城市群体而言,原子化的城市农民工群体在陌生的城市社会中不但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上弱势,而且文化上也弱势,话语权的缺失使农民工群体长期集体“失语”,这意味着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的残缺,同时也意味着农民工缺少向陌生城市人表明自我形象的路径,而且生活空间的区隔阻碍了城市人对农民工群体形象的认识,城市大众对农民工形象的认识多来自阅读和感性的体验,通过媒体和一些零散的感性接触完成了对农民工群体形象的认识。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城市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形象大部分不是农民工真实形象的自我表达,而更多是被建构的。根据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文化都会根据自身需要对异域及其文化进行正面的或反面的“形象模塑”,④ 一般而言,优势文化对劣势文化多会产生心理贬低从而对其进行贬低性“形象模塑”。因此,笔者认为,所谓城市农民工形象建构是指城市人依据自身的文化模式和实际需要(政治、经济以及心理的需要),而非建立在完全的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形象模塑”,这个形象建构过程具有如下三个特性:
1.城市农民工的形象建构代表了具有优势文化意识的城市群体对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本均处于严重落后状态的农民工群体的形象模塑过程,因此为了突现自我优势地位,城市人对农民工的这种形象模式多是贬低性的建构;
2.城市人对农民工群体形象的主观认知和感受构成了城市农民工形象建构的主要内容。虽然城市农民工的形象建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农民工实际的生活状况和工作状况,有其客观性的基础,但是它更多是经过城市人——这个认知主体主观加工而成的,与客观形象并不必然吻合⑤(张文,2006a)。正是由于认知过程的复杂性,往往使城市人处于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一方面在部分的认识了解城市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后产生一定的同情心态,但是另一方面又会对城市农民工的贬低性形象产生一定的歧视和抵触心理。所以城市人通常能够在经济物质上帮助弱势农民工,同时又会在权利和机会平等享受中排斥农民工拒绝给他们平等待遇;
3.城市群体对城市农民工形象的建构已经深刻地内化到广大的城市大众的社会心态之中,对于城市社会的普通大众来说,对于生活在相对封闭空间的农民工群体的认识更多的是一种并不完全理性的形象认识,因此这种建构属于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其中难免夸张和扭曲的成分。⑥
其实农民工给城市群体留下脏、乱、坏、笨的印象自身有很大的原因,比如农民工的犯罪频率高、社会交往局限、文化素质低等,但揭示城市农民工形象,以及歧视农民工的类型和原因并不是本文的主要学术意图。笔者试图以此为切入点分析城市群体对农民工形象的记忆对其行为以及国家制度安排和实践的影响,深化我们对城市农民工歧视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整合问题研究。下面笔者就通过以下一些数据和日常生活世界的实证经验材料来论证农民工形象的建构过程以及城市大众对待农民工的贬低性形象模塑的集中性和普遍性,笔者以为孙立平先生倡导实践方法比较适用本文的研究,⑦ 所以在资料的选择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社会中流行的口舌文化、对于农民工的媒体书写以及关于城市大众对待日常生活中农民工的态度调查资料。
农民工的产生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城市流动,形成了规模空前的“民工潮”,随之也产生了农民工这种生活在城市社会空间的这一类特殊群体,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起初,城市农民工完全是没有户口的城镇边缘人,被当作“盲流”加以遣返,为了逃避被遣返,农民工和国家遣返机构玩起了游击战术,加速他们的社会流动性,同时也意味着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城市政府、媒体以及城市人对于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表现出了极强的担忧和恐惧,“盲流”成为一个代表社会失范现象的具有很强贬义的新闻术语。
“流民潮几乎就是社会的一个火药桶。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几十万人处于一种盲目的状态下,由于相互间的情绪共振作用,可以毫无理由使每一分子都产生强烈的被虐心理和报复欲望,每一个分子的这种情绪又共同形成一种强大的破坏力,随时可能爆发为一场没有首领没有目标的死亡性运动。在此时,任何一个低级谣言都能指引这支盲动的巨大力量冲向一个无辜的目标。所以此时,任何一种偏激的、宗教的、反权威的思想和信念将记忆根植于人们的意识深处,一个极端的反社会党派往往在这时才能抓获其基本群体。而在这以后,反社会的心理将长久地影响曾一度处于流民潮的每一个人”⑧。
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媒体上,此类视“民工潮”为洪水猛兽的报道举不胜举。大量描述都市农民工形象的负面的新闻报道充斥城市媒体,在这些媒体的视野里,原来老实巴交的乡村农民来到城市后完全变成了危害城市安全的社会危险分子或者社会的反面教材。一篇《都市“盲流”面面观》集中体现了当时城市媒体对于城市农民工形象的认识:
1.车站盲流:乞讨、贩毒、捡破烂、行窃、诈骗、倒车票以及卖淫等这些形式的社会丑行在城市社会中出现;
2.给城市的交通、就业和社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破坏了城市社会的正常秩序;
3.文化素质极差,不遵守城市文明;
4.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技术差,工程质量差;
5.开放、自由、放浪;
6.构成这些盲流的主体主要有:流窜作案者、乞讨者、拾荒者、票贩子、离家逃学的青少年、精神病患者、逃避计划生育的黑户口。这些盲流者情况复杂,对社会治安扰乱极大。(《社会》1990年1期)媒体早期的关于农民工形象大量的贬低性报道构成了城市人对农民工形象的深刻记忆。2004年浙江大学三农协会搞了一个题为《城市人眼中的农民工》的问卷调查,调查显示68.58%的城市居民其生活是与农民工绝缘的,他们很少或从不与农民工接触。城市人了解农民工的主要途径是媒体,67.02%的城市居民了解农民工的渠道大部分是通过报纸和电视新闻这一传媒方式。⑨ 由于报纸和电视新闻的主导地位,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了解受到他们的很大影响,报纸和电视新闻对农民工进行怎样的报道影响着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看法。另一方面国家正式的制度和一些政策又强化了城市人对农民工形象的歧视性的心理状态。1989年初,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民工盲目外出的紧急办法》,随后,199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出《关于劝阻民工盲目去广东的通知》。地方政府的管理民工的出发点和政策重点,往往都是如何把民工管住、管严;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防止流动人口犯罪、确保城市的稳定和安全。总之,有些地方把农民工视为“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对象,视为社会治安的综合整治对象,并且把责任交给了公安机关。很多公安机关更是把“流动人口”看成是形成城市“六害”的重要原因。城市人通过媒体的宣传形成自我的认识和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记忆,而国家歧视性制度则使城市民众的这种记忆得以合法化并在空间和时间序列中不断的传播、放大。
青岛的一个市民给《半岛都市报》写信提议,说: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伙伴城市,青岛的市民素质步步提高,其着装越来越干净。而与此同时,在青岛打工的民工素质低,不讲卫生,衣服上沾满油污,乘公交车时经常碰到市民身上……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在公交车上隔出小块区域专门供民工使用,这样可以减少市民对民工的厌恶感,消除双方的隔阂和矛盾。(转自甘肃每日新闻网,2004年4月9日)
网上曾有过一则报道:江苏盱眙农民张浩林在南京鼓楼广场献血车前要求无偿献血,一位女工作人员看到农民打扮的张浩林,竟拒绝了这位农民无偿献血的要求。理由是“只有南京户口的人才能献血”。(转自甘肃每日新闻网,2004年4月9日)
城市群体最初形成对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认知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消解,每年春运期间媒体关于各大车站农民工拥挤纷乱场面的近距离呈现,强烈的冲击着城市人的感觉神经,农民工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形象进一步在城市人的脑海中深化、定格。尽管最近国家的正式制度安排出台了很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并且将农民工纳入到工会组织之中,但是农民工法律权利的提高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社会地位尤其是社会身份地位的上升,而且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歧视农民工的形式还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些记者称之为“软歧视”的歧视类型,所谓软歧视实质上就是“另眼看待”,一些城市群体或机构在仪式性完成国家规定的保障农民工权利的任务,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在国家正式制度允许或者无法监督的领域中对农民工差别对待(网易网:2004)。
2004年11月29日,网易网上有一篇题为《比拒之门外更可怕的“软歧视”》文章。文章报道了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二小学对待农民工子女的所作所为。他们将农民工子女安排到一个班级,其他班级的教材是彩色的,而农民工子女的教材是黑白的;几个班级上体育课,民工班级就会被安排在太阳下暴晒……。记者问民工子女“大海是什么颜色的”,这些孩子答“黑色”。
其实,目前政府、媒体以及社会问题专家都已认识到应该关爱农民工、善待农民工。可是媒体关于农民工下层痛苦的生活境遇的报道,还是政府呼吁要保护尊重农民工的权益,在普通的城市市民中产生的回应并不热烈。对于农民工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农民工悲惨的生活境况,很多的城市人表现出了极大的冷漠。浙江大学三农协会的调查显示,51.61%的城市居民对身边的人谈论农民工问题是不感兴趣、不怎么热心的,有6.45%的城市居民是反感的,一半以上的城市居民对别人谈论农民工问题的态度是比较冷漠的。⑩ 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普遍存在社群隔离现象,所谓社群隔离,即社会群体隔离的简称,主要指由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社会心理距离而导致社会群体间隔阂和疏远的现象,市民对农民工关心的积极性不高。(11) 这种冷漠在城市人流行的关于农民工的一句话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城市人的冷漠和麻木实质上是延续了对农民工形象的记忆,社群隔离导致的后果是城市人无法了解真实的农民工,更是依赖于以往的记忆对农民工的形象进行建构。
而政府关于农民工维权的制度目的是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犯,使全社会成员自觉的形成平等对待农民工权益的观念。但是制度的施行同样遭遇了尴尬,农民工权利有了法律保障,可是维权路上却困难重重,其中一个最大的阻碍就是维权成本。据佟丽华、肖卫东等人的调查,一件索要不足1000元工钱的农民工维权案件花费的总成本在10000元左右,其中农民工完成所有程序,至少需要直接支付920元,花费的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元~1050元。维权的成本和收益之间严重失衡,一些农民工因为维权的花费沦为乞丐。(12) 农民高额的维权成本可以通过劳动法以及法院仲裁等相关正式制度的改革得到缓解。但是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遭受的歧视和白眼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笔者在过去的访谈调查中曾接触到一个例子让人领略到城里人对农民工歧视心态的顽固。
农民李爱国,24岁,在c市某一木材厂打工。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好不容易要到2200多元的工资,可在用人单位领到的工钱都是一毛、五毛和一元的小票子,整整装了一口袋。我想换成100元的大票子,这样回家坐火车拿着方便,可是用人单位的回答是“零钱不是钱吗?不要拉倒!”,甚至给我带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拒绝接受这些钱就是歧视人民币,是违法行为”。没有办法,我只能背着这笔钱上路。
在城市群体日常的习惯称呼中也体现了城市人对农民工群体的歧视,如上海人称外地农民工为“江北人”(江北意味着贫困、愚昧、野蛮、落后)和“乡巴佬”,重庆人称农民工为“棒棒”,南京市民对农民工的“二哥、二姐”的称呼(由工人老大哥、农民老二哥演化而来),这里突出了农民的身份,有蔑视的含义,还有什么“土包子”、“洋芋蛋”等等称谓。生活中歧视性的语言体现了城市群体自我优势的意识,以及对农民工身份的歧视心态。
社会学认为群体之间的歧视不是先天产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不同的集体或群体就会有不同的记忆,在一个社会中有多少群体和机构,就有着多少集体记忆。不同的记忆都是由其各自的成员通常经历很长的时间才建构起来的。中国城市群体对农民工的形象是在长时间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并且深化为城市群体的较为固定的社会记忆。那么城市群体的这些记忆和对农民工形象建构背后的逻辑又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存在着三个逻辑:
1.制度逻辑,所谓制度逻辑是指构成一个领域中行为和组织规范的具体实践和符号结构。(13) 制度逻辑概念是针对制度参与者而言的,制度参与者指占有特定角色的个体和像组织或行会那样的集体参与者,他们的作用是创造和维系(体现)制度逻辑。(14) 在具体的事件过程中,制度参与行为的制度逻辑往往依据的是可见的制度和政策。我们知道对不同群体之间采用不同的制度与政策,是歧视行为产生的制度根源。虽然目前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隔离制度有所松动,但对进城的农民工来说,一个根本性的事实就是: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保障制度、人事制度、医疗制度等歧视性制度依旧存在,传统的城市管理制度仍然只承认稳定的居民,而不承认流动的农民工,依然将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排斥在外。这种制度性的排斥导致了在城市中农民工制度身份只能是“二等公民”身份。
城市人作为这些制度的参与者在实际的行为中受到制度逻辑的影响。虽然城市普通大众不是城乡隔离制度的创造者,但是这些制度逻辑为他们歧视农民工的行为提供合法性,同时城市群体的行为体现了制度逻辑,并在实际的行为中不断的维系、强化这些制度逻辑;
2.文化逻辑,文化解释是社会学理解社会行为的一个重要视角,它往往是相对于社会学另一个解释路径即结构解释而言的。文化逻辑关注的是影响人行为的文化因素,社会人行为的逻辑除了受到社会制度、组织和群体等因素规制外,还在于其内化的价值信仰体系、社会心理和文化生活方式之中。文化分为主流文化和亚文化,当亚文化和主流文化相悖或者无法达到主流文化的规范要求时,会遭受到主流文化的歧视、贬低甚至排斥或者改造。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举了一个例子,很生动地说明了文化逻辑对于人们行为的影响。
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地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司机拉住闸车,在玻璃窗里,探出半个头,向那土老头儿,啐了一口:“笨蛋!”——如果这是愚,真冤枉了他们。我曾带学生下乡,田里长着包谷,有一位小姐,冒充内行,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旁边的乡下朋友,虽则没有啐她一口,但是微微的一笑,也不妨译作“笨蛋”……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15)
城乡人两种不同文化逻辑完成了对方在自己心目中形象的建构,但是同样的事件上城里人和乡下朋友表现出了两种不同的行为方式。对于城市人而言,农民是远离现代化的发展环境,封闭而又被隔离的亚群体文化,因此,城里人具有强烈的文化优势感。农民工来到城市里,但是无法摆脱早已内化了的与城市主流文化格格不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等都达不到城市人的规范要求,因此会受到城市主流群体文化的歧视和排斥;
3.利益逻辑,利益是影响个人选择行为的重要因素,现实利益的冲突是产生歧视、排斥行为的重要动因。农民工进城加重了城市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的压力,恶化了社会治安,直接影响了城市人日常生活的质量。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城市底层群体担心农民工带来职业竞争压力,据零点公司1997年7月在北京、上海等地的调查显示,城里人担心农民工“冲击本地劳动力市场”达59%,“农民工抢了城里人的饭碗”,这种观点在城市里也有相当的社会基础。(16) 国外社会学者发现,有些群体的成员比另外一些群体的成员更有可能对少数民族群体产生偏见。如工人阶级中的白人往往与黑人在职业上形成竞争,所以他们往往比社会地位较高的白人对黑人更有偏见。(17) 在我国,随着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他们与农民工之间的现实利益冲突压力越来越大,因此这些群体更容易产生对农民工的歧视行为。
歧视集中效应及其影响
学界关于农民工歧视问题的研究大部分采用这样两个分析思路:一是结构主义的视角,歧视是社会制度排斥、社会地位不一致的产物,歧视的存在阻碍了农民工经济、社会地位的提升,一定程度上封闭了农民工的阶层流动,削弱了社会整合性(李强,1995;孙立平,1998;汪和建,1998;朱力,2004;聂洪辉,2006);二是城市主体——农民工行为互动的文化解释的视角,指出歧视行为是城市主体对农民工的排斥行为,这既是城市主体和农民工行为方式、价值体系冲突的产物,同时也根源于城市主体独占城市资源而农民工无权享受的权利不平等意识(何乘材,2002;王曦晨,2003;谢建社,2005)。虽然在实际的研究中,这两种视角界线是模糊的,甚至会交互使用,但是二者存在着理论上的盲点:1.对歧视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功能分析较多,但是对城市群体的歧视行为本身缺少分析。笔者以为,对农民工群体性的歧视行为已经成为一种集体意识,具有了一定的结构强制力,形塑了其中成员的行为,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再生产;2.虽然对城市群体歧视行为类型进行了划分,分为物质歧视(如经济报酬)和精神歧视(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人格歧视),但是对于二者的不同特征分析力度不够,而且往往会在实际的分析中混同。笔者以为,物资歧视的产生通常是客观的社会地位不平等或者可见的制度安排的歧视所造成的,而日常生活中的歧视行为往往是根源于已经内化在城市主体信仰价值系统中的贬低性认知,二者无论在产生的原因、作用的逻辑以及功能影响和消除路径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学者的研究已经表明精神歧视所引起农民工的心理反应要强于物质歧视,当歧视无法忍受容易导致农民工群体的反抗行为,(18) 而且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精神歧视行为更难以消除。
城市主体对农民工形象的建构,形成了其对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记忆,这些记忆构成了城市主体意识之中的一个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评价图式”,(19) 并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中得到了传播、扩散、放大及强化,且日益内化为城市群体的价值信念。城市群体这种“判断在先”的价值信念实际的行为表现就是歧视。城市群体对农民工的歧视行为多是以日常生活事件经历为主线而形成的,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融入城市社会的意义在于日常生活世界的适应与接纳。因此,笔者认为选择日常生活场景中的歧视作为研究对象更为必要也更有意义。(20) 首先,目前一些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制度已经开始松动,国家的相关制度改革也已经进行,(21) 制度的革新对于解决农民工的经济报酬、劳动就业等实质性歧视问题有很大帮助,但正式制度的安排是否能够消除农民工群体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遭受的歧视尚没有直接的实证研究,不过根据我们的观察和媒体的报道,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农民工歧视现象依然很普遍;其次,从理论上来说,制度供给和制度实践并不必然一致,制度的作用效果往往受到作用场域的文化网络影响,路径依赖理论,以及杜赞奇的权力文化网络理论都给予了充分的证明。(22) 城市主体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记忆,构成了相对独立的带有强制力的集体意识,这规制了城市个体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制度发生作用的环境。
关于日常生活场景中对农民工较为普遍的歧视现象一般将其界定为群体性歧视,(23) 群体性歧视概念凸现了空间维度,但是却淡化了时间维度;这个概念形象地表述了歧视行为发生的广度,但是却忽略了歧视行为发生的频度。因此,笔者试图提出一个新的概念——歧视的集中效应,以弥补群体性歧视概念的不足。所谓歧视的集中效应,是指这种现象歧视行为不再仅仅是个体的、偶然性的行为,而且已集中成为一个群体集体性、惯常性的行为。以此类推,城市社会产生的对农民工歧视集中效应,则是指城市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不但属于群体性歧视,而且已经成为城市群体的行为惯习。行为惯习的形成是行为模式长时间的重复的结果,行为惯习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行为规范,人们如遇到类似的情景,就会按照既有的规范来做出行为反应。歧视集中效应突出的特性就是其群体性、流动性、先在性以及顽固性。
1.所谓群体性,这体现在行为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群体大部分对于农民工存有歧视心态或行为。另一方面歧视的对象形式上是针对个人,实质上是针对整个群体;2.流动性,是指歧视行为除了存在于可见的制度、政策和法规中外,还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过程中,因此它具有很强的随机流动性。流动性并不意味着歧视发生的频率减低了,而是指歧视行为发生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突然性,而且会波及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方方面面;3.先在性,是指城市群体对农民工群体做出歧视行为的反应之前,就存在着一个歧视的价值预判,这种价值预判往往来源于以往的经验和记忆,其导致的结果就是城市群体通常会认为自己的歧视态度是客观的评价;4.顽固性,指歧视渗入人们日常行为和非日常行为之中,成为人们习惯性的行为,难以根除。
歧视集中效应是在长期的贬低性记忆作用下形成的,它是一种相对固定和集中的集体意识导引下表现出来的带有群体行为特征的现象。笔者认为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贬低性形象记忆定格化的作用。开篇,本文就分析了城市农民工形象建构的过程以及贬低性形象建构背后的建构逻辑,这同时也是城市群体关于农民工形象的社会记忆形成过程。一般来说,社会记忆的建构是情境性的,是流变的,它“总是一个持续与变迁、连续与更新的复合体”,(24) 因此社会记忆是最不可靠的东西,它既可以被有意删除,又可故意保留。(25) 但是,城市群体关于农民工的记忆却没有太多的改变,2004年浙江大学三农协会的调查显示有45.87%的城市居民同意存在对农民工的歧视(26),我们传统文化是反对歧视的,直接问及城市群体是否歧视农民工时,调查者往往会因为种种顾虑而选择“否”,所以实际的情况可能比数据统计会更高,由此可见,在城市人眼里,农民工的形象并没有什么改观。这些贬低性形象记忆通过(或多或少是仪式性的)操演,即媒介、图像、话语或各种集体活动得到了延续、重温或强化,进而内化为城市群体的规范性的认知,“过去的形象一般会使现在的社会秩序合法化”,(27) 因此城市群体关于农民工形象贬低性记忆以“意识的形态寄居于他们社会化了的身体内部,身体化了的意识随即反过来又强化他们模式化的思想和行为”;(28)
2.象征性符号传播的推动。城市群体对农民工形象的认知基本上定格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符号象征之上:“脏”、“乱”、“坏”、“笨”等贬低性的话语成为描述农民工形象的常见符号。这些象征性符号体系在城市群体的社会记忆中获得了合法性,成为城市群体认同的认知规范,它既是外在于个体但往往又会内化到个体的价值信仰体系之中。因此,它具有很强的集体性和或多或少的强制性,(29) 从而会触及到生活于其中的大部分社会成员。这种符号认知体系往往会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传播、扩散:(1)通过人们的交谈、教育以及文字的传播等作用而传播、扩散,城市群体日常生活的口述文化、媒体的文字报道都是这些符号传播的中介;(2)通过身体实践,行动者通过个体的实践来获得感性的认识,如在日常生活场景中看到农民工群体脏的穿着、公共场合不文明的行为、甚至有过被农民工侵害的经历等等,对于实践个体来说,这些身体实践往往会印证其通过外界符号描述获得的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认知,这加速了农民工形象符号的传播。可以说,现代城市社会发达的媒体通讯系统以及社会网络系统都为农民工形象符号的传播提供了平台;
3.惯习再生产的结果。惯习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实践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惯习是指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分类图式构成的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按照笔者的理解,惯习“是历史地积淀在行动者身上的一套分类体系”,(30) 对于行动的意义在于其能够提供行动合理化的标准。惯习的形成需要两个条件:(1)长时间的累积,“惯习是历史的产物”;(2)实践感的指引,实践感是指社会行动者获得的对于所处世界的下意识的把握能力,行为者设想行动的客观对象之前,实践感所提供的社会感受性已经引导其行动了。(31) 对我们分析城市生活世界中普遍存在的歧视行为而言,惯习概念同样适用。城市主体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记忆符号通过身体实践和语言、文字等媒介不断地在城市群体内传播,扩散。根据文章第一部分的研究,我们知道,城市主体和农民工的生活世界是隔离的,他们了解农民工的途径大部分来自他者的叙述,这构成了城市主体对农民工形象的认知和判断。主体对客体的认知通常是在一套价值框架指引下进行的,这种价值预判经过长时间的重复后,成为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成为一种下意识的反应,一提到农民工,城市主体的脑海中马上就会浮现出一个定格的图景。这种情况下,歧视行为可以说是城市主体对于这种贬低性形象的排斥,因为无法在城市生活世界中排斥实体农民工,日常生活世界中的精神歧视成为城市主体选择的替代方式。另一方面,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形象认知给城市群体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感,排斥农民工群体成为其自我保护的适应性选择行为。城市主体对农民工形象的感觉和体验,经过长时间的积淀,指引了歧视行为惯习的形成。在缺乏沟通的情况下,城市主体的歧视惯习得到了强化并不断地再生产,左右着城市主体的日常生活行为。布迪厄认为惯习是具有集体性、开放性的性情倾向系统,会随着场域的不同而发生形式上的调适,从而强化自己的结构,但是其抽象的本质是持久稳定的。(32) 这个理论可以有力的解释为什么歧视行为能够渗透到日常生活世界的方方面面,同时为什么随着时间和空间的转换,歧视行为的表现形式会不断的变化,产生出多种多样的歧视方式(如软歧视)。
笔者认为,无论是对城市主体关于农民工形象的建构和记忆的分析,还是对歧视集中效应的分析,都可以在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中找到理论资源和支持。上文通过梳理城市空间中普通大众对农民工形象的建构、记忆与歧视行为的关联,从理论上解答文章第一部分提到的城市群体关于农民工的社会记忆是如何传播、集中、定格的。(33) 歧视集中效应的产生是城市主体、社会组织以及城市社会网络长时间合力作用的产物,表现了城市大众心态的集中关注,这构成了独立于个人的集体意识,与此相适应的行为方式在长时间的连续重复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形式,这就是集体惯习。(34) 歧视集中效应概念对于我们理解群体的社会交往、农民工的城市适应以及相关社会政策都有积极的意义:
1.在群体的社会交往方面。群体交往主要的形式是生活世界中的交往,对于不同的群体而言,群体之间生活世界的交往是彼此了解和认同的主要途径。城市主体和城市农民工的交往主要是业缘关系为主的互动,由于居住空间的区隔和生活圈子高度的不同质性,使城市主体和农民工群体的情感性互动很少发生。歧视集中效应产生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会使城市群体在交往过程中缺少对农民工群体情感上的信任与认同,业缘关系为主的交往是非人格性,以钱易货的交往方式难以使两者之间发生生活世界的情感交往;另一方面会阻滞农民工群体主动交往的尝试,由于担心遭受城市群体的歧视,使农民工群体更倾向于同乡交往,这客观上形成了农民工的自我隔离状态。因此,歧视集中效应成为横亘在城市主体和农民工群体之间的一道心理屏障,如果这道心理屏障不消除,无论城市主体和农民工群体在业缘关系上有多么频繁的交往,城市人和农民工之间都无法形成认同而实现社会和文化的整合;
2.农民工的城市适应问题是近来学界讨论较多的话题,城市适应是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实践中按照城市人的方式和规范要求自我调适和模塑的行为选择过程。在笔者看来,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更多内容是适应城市,其实我们有必要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待农民工的城市适应问题,即从城市接纳的角度来分析。歧视集中效应概念则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笔者以为,虽然农民工群体的城市适应是农民工主体适应城市,但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城市主体的反应对农民工适应行为的选择会有很大的影响,很多的研究都说明农民工是难以适应和融入城市社会,或者说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更多的是停留在“应付城市的一般生活”的浅层次嵌入,而不是城市“现代性”的深层次获得,(35) 城市农民工往往陷入矛盾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会向往城市人的生活,可另一面对城市和城市主体难以产生情感性认同,具有“过客”心态。歧视集中效应概念可以从城市主体的角度有力的解释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困境;
3.在社会政策方面。歧视集中效应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政策:(1)社会政策的制定。社会政策是针对社会问题做出的能动行为反应,社会政策是在一定的价值判断的指导下进行的,集体意识形塑集团成员的行为选择,因此,社会政策往往是集体意识的文字表达。城市主体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记忆影响了社会政策的走向。有学者指出,我国城市化政策中的限制大城市发展,很大一部分是基于对“盲流”及其引发对“城市病”的恐惧而做出的行为选择,而这种恐惧的依据就是“盲流”形象的贬低性认知;(2)社会政策的作用。正式制度的作用过程会受到非正式制度(惯习)的影响,城市主体对农民形象的贬低性记忆的沉淀,表现为一种歧视行为的惯习。惯习的存在根源于社会记忆的支持,当它与正式制度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会以变异的形式得到延续。因此,相互冲突的正式制度和惯习可以在同一场域中共存,可是却在不同的层面形塑人们的行为方式,正式制度往往会表现成行为的仪式性规则,而惯习会成为支配人行为的潜规则。如上文所言,正式制度的安排有助于解决实质性的歧视问题,可是对于日常生活世界的歧视却无能为力,歧视集中效应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破除制度崇拜的迷信,将我们歧视问题的理论研究带到日常生活世界中来。
城市主体对农民工形象建构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歧视集中效应是城市主体、城市社会组织和城市社会网络甚至农民工群体合力作用的历史沉淀的产物。歧视行为的集中效应说明了歧视行为超越了个体行为而成为相对普遍的共同的集体行为。因而,歧视集中效应远远超出了大众心态的范畴,逐渐成为外在的客观的结构性存在,它给农民工群体所造成的紧张感和焦虑感远远强于国家社会制度安排所造成的结构紧张,歧视集中效应一方面阻碍了农民工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它封闭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空间的途径,削弱了社会的整合性,甚而加剧了“社会三元结构”(36) 的分化与断裂,一个充满变化的“无根”的农民工社会结构流荡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之间,成为社会动荡的主要生发源。歧视集中效应的消除依赖于城市主体对农民工形象的重构,而这需要整个城市主体、社会组织、媒体以及农民工自身长时间的共同努力。
注释:
①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
②〔英〕拉尔夫·达仁道夫:《现代社会冲突》,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219页。
③陆学艺:《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④〔美〕罗勃·麦克里兰:《异端的中国人,美国人对中国态度研究,1989~1905》,美国俄亥俄州大学,1971年,转引自张文:《地域偏见和族群歧视:中国古代瘴气和瘴病的文化学解读》,《民族研究》2005年3期。
⑤张文:《民族关系视野中的传统族群形象问题浅议》,《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2期。
⑥张文:《民族关系视野中的传统族群形象问题浅议》,《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2期。
⑦孙立平:《迈向实践的社会学》,《江海学刊》2002年3期。
⑧洛伊宁格尔:《第三只眼睛看中国》,转引自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第298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⑨浙江大学三农协会:《城市居民眼中的农民工调查——基于杭州市的调查研究》,http://www.card.zju.edu.cn/praa/,2004年11月20日。
⑩浙江大学三农协会:《城市居民眼中的农民工调查——基于杭州市的调查研究》,http://www.card.zju.edu.cn/praa/,2004年11月20日。
(11)浙江大学三农协会:《城市居民眼中的农民工调查——基于杭州市的调查研究》,http://www.card.zju.edu.cn/praa/,2004年11月20日。
(12)佟丽华、肖卫东:《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2005年5月。
(13)Friedland,Roger,and Robert R.Alford.1991.Bringing Society Back In:Symbols,Practices,and Institutional Contradictions." In The New Iinstitutionalism i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edited by Walter W.Powell and Paul J.DiMaggio.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4)W.Richard Scott,2003.Competing Logics in Health Care:Professional,state,and Managerial,The Sociology of The Economy edited by Frank Dobbin New York:Russell Sage Foundation,270.
(15)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3页。
(16)朱力:《群体性偏见与歧视——农民工与市民的磨擦性互动》,《江海学刊》2001年6期。
(17)〔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06页。
(18)李强:《关于城市农民工情绪倾向及社会冲突问题》,《社会学研究》1995年4期。
(19)〔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蒋梓骅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21页。
(20)这也是为什么笔者在文章的第一部分选择日常生活场景中的歧视现象作为研究材料的原因所在。
(21)如2004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22)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
(23)朱力:《群体性偏见与歧视——农民工与市民的磨擦性互动》,《江海学刊》2001年6期。
(24)〔美〕刘易斯·科塞:《论集体记忆·导言》,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46页。
(25)陈宁:《地域歧视的话语、权力与真相——记忆中的“东北人”形象及其建构过程》,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2006年4月3日。
(26)浙江大学三农协会:《城市居民眼中的农民工调查——基于杭州市的调查研究》,http://www.card.zju.edu.cn/praa/,2004年11月20日。
(27)〔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毕力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3页。
(28)符平:《青年农民工的城市适应:实践社会学的发现》,《社会》2006年2期。
(29)〔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9页。
(30)王文卿、潘绥铭:《男孩偏好的再考察》,《社会学研究》2005年6期。
(31)〔法〕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李康、李猛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22页。
(32)〔法〕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李康、李猛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178页。
(33)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了城市群体的关于农民工形象的记忆形成过程。
(34)〔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8页。
(35)符平:《青年农民工的城市适应:实践社会学的发现》,《社会》2006年2期。
(36)孙立平:《城乡关系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中国学术论坛网,200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