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石朔新语”与“抓刀”考论_英雄三国志论文

《语林》与《世说新语》“捉刀”条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说新语论文,语林论文,条考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说新语》(以下简称《世说》)“容止”首条记曹操“捉刀”故事,笔调高简。但就学术层面看,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其实不少。古今多研究“捉刀”条的真伪与演变,也有相当的进展,但不足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相互关联的两大方面:其一,多就《世说》立说,对裴启才是“捉刀”条的作者视而不见,对《世说》何以选“捉刀”条为“容止”首条的意义,也缺乏必要的关注与发掘;其二,习惯于从史学思维出发,局限于局部、零星史实的考辨,忽视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辩证关系,对裴启《语林》改造相关史实与“原型”出处的“完形”过程缺乏深入考察,对“捉刀”条的深层文化意蕴鲜有探讨。故对“捉刀”条的重要价值,实际有所忽视、贬低。在前贤今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以《语林》与《世说》为“捉刀”故事意义生成、衍生的两大阶段,试就曹操、崔琰史实补证裴启《语林》“捉刀”叙事于史为假,并就作者怎样改造曹、崔与匈奴史实关系,借鉴司马彪《续后汉书·承宫传》、《三国志·魏志·典韦传》等“原型”出处的“完形”过程及其深层创作动机,《世说》将其置于“容止”首条位置的意义等方面,做较为全面、系统的考论。

一 裴启《语林》与“捉刀”叙事于史为假补证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裴启才是“捉刀”条作者。这是探讨“捉刀”条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今勾勒“捉刀”条材料的演变线索以予确证。

关于《语林》“捉刀”条,唐刘知几所见裴松之《魏志》注所引,与《世说》内容极为相近;鲁迅《古小说钩沉》据《太平广记》所辑引《语林》,只有个别字与《世说》不同:

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当坐,帝自捉刀立床头。坐既毕,令人问曰:“魏王何如?”使答曰:“魏王信自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魏武闻之,驰追杀此使。(注:刘知几《史通·暗惑》:“又《魏志》注:《语林》曰:匈奴遣使人来朝,太祖令崔琰在座,而己握刀侍立。既而使人问匈奴使者曰:‘曹公何如?’对曰:‘曹公美则美矣,而侍立者非人臣之相。’太祖乃追杀使者云云。”但刘孝标引用材料,往往撮举概括,故刘知几所见当为刘孝标引述《语林》原文大意,《太平御览》所引才是《语林》全文。详参卢弼《三国志集解》,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页;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605-606页;杨勇《世说新语校笺》,台湾正文书局2000年版,第551页。)

可知“捉刀”条最早见于东晋裴启《语林》。《世说》作者与裴松之同时,并且在“轻诋”门记载谢安轻率贬废裴启《语林》的过失,特意指出“(《语林》)今时有者,皆是先写,无复谢语之事”。《世说》既为《语林》作者抱不平,“捉刀”条又与《语林》只有数字不同,采自《语林》应属确凿无疑。其后,梁殷芸《小说》亦予收录。裴注所引《语林》“捉刀”条材料为刘知几转述,说明唐本《魏志》裴注仍存此条材料。《太平广记》与《太平御览》分别收录了《语林》与《小说》“捉刀”条材料,只是个别地方文字稍有出入。至于明清以来诸家版本《魏志》裴注不见引用,很可能是后人认为不合史实而予以削去(注:见卢弼《三国志集解》所引诸家说解,第35页;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4-105页;王枝忠《汉魏六朝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38页。)。

但学界却多就《世说》谈论“捉刀”真伪。故确认“捉刀”条的创作权属于裴启,《世说》的价值,是置“捉刀”条于“容止”首条显要的位置,至为重要。

对曹操“捉刀”事出虚构,古今学界看法比较一致,但论述角度有所不同。论述较多也较有力的,是刘知几《史通·暗惑》:

难曰:昔孟阳卧床,诈称齐后;纪信乘纛,矫号汉王。或主遘屯蒙,或朝罹兵革。故权以取济,事非获已。如崔琰本非此急,何得以臣代君者哉?且凡称人君,皆慎其举措,况魏武经纶霸业,南面受朝,而使臣居君座,君处臣位,将何以使万国具瞻,百寮佥瞩也!又汉代之于匈奴,其为绥抚勤矣。虽复赂以金帛,结以亲姻,犹恐虺毒不悛,狼心易扰。如辄杀其使者,不显罪名,复何以怀四夷于外蕃,建五利于中国?且曹公必以所为过失,惧招物议,故诛彼行人,将以杜滋谤口,而言同纶綍,声遍寰区,欲盖而彰,止益其辱。虽愚暗之主,犹所不为,况英略之君,其岂若是……

所论四条否定理由中,第一条是说,臣代君的情形每发生在君王或国家危难时刻,崔琰代曹显然缺乏这样的条件;第二条是说,曹操正处于“经纶霸业”的高峰时期,不大可能玩这种君臣易位的低级政治游戏;第四条是说,也许人们会认为,由于君臣相代把戏被匈奴使者识破,曹操担心酿成“国际”丑闻,为灭口而杀使者,但这种可能也不存在。这些理由,都是颇具说服力的。第三条认为汉代以绥抚为策,不可能辄杀匈奴使者,由于不合“终东汉之世,未尝与匈奴结姻,北单于亦屡求和亲。虽复时有侵轶,辄为汉所击破”情势,被余嘉锡指为“张大其词”、“漫持西京之已事,例之建安之朝”(注: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606页。)。

程炎震则具体考察:曹操以魏王身份让崔琰代替接见匈奴使者,可能的时间,只有建安二十一年五月或七月。根据《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记载,此年夏五月曹操进爵为魏王,“代郡乌丸行单于普富庐与其侯王来朝”;“秋七月南匈奴单于呼厨泉将其名王来朝,待以客礼,遂留。魏使右贤王去卑监其国”。而恰当此年,崔琰被曹操处死。故认为从时间上讲,曹操没有可能让崔琰代替(注: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所引程炎震说,第605页。)。

这些研究是重要的,但还不能说从根本上解决了“捉刀”条的真伪问题。说到底,曹操与崔琰才是相代事件的当事人。弄清二人史实关系是否足以使曹操让崔琰相代,才是最为关键的。故必须予以补证。

先来仔细研读《三国志·魏志·崔琰传》的相关记载:

琰尝荐巨鹿杨训,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太祖即辟之。后太祖为魏王,训发表称赞功伐,褒述盛德。时人或笑训希世浮伪,谓琰为失所举。琰从训取表草视之。与训书曰:“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有白琰此书傲世怨谤者,太祖怒曰:“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于是罚琰为徒隶。时人视之,辞色不挠。太祖令曰:“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指,若有所瞋。”遂赐崔琰死。

显然,导致曹操赐死崔琰的导火索,是崔琰取看杨训表草事件。事件发生的时间,正是曹操五月为魏王后。而匈奴使者也分别在五月和七月来朝。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崔琰对曹操的实际态度与曹操对崔琰的真实看法,以真正理解这段史料,并断定曹操究竟有无可能让崔琰相代。

通常,受封建正统史家眼光的影响,人们多认为崔琰与曹操的关系,与他实际对曹操图谋代汉不满有关。这一看法较为笼统、浮泛。从相关史料中,我们看不到崔琰对曹操图谋代汉的不满。崔琰既与激烈反对曹操代汉的孔融等名士不同,也与荀彧等公开反对的政治实力人物不同。实际上,建安十八年,当曹操准备受封魏公,正式启动篡汉事业,荀彧因公开反对而被逼自杀,崔琰则在曹操受封后被拜为魏国尚书,并在立嫡事件中宣称以死拥立太子曹丕。可见无论内心真实想法如何,崔琰对曹操图谋代汉并无实际反对行为。最可能的情形当是:对汉末现实政治形势的认识,使崔琰在行为上只能认可曹魏;但作为深受儒家思想熏陶、以“圣贤”思想为指归的正统知识分子,在情感上不可能没有矛盾。在这种思想感情与行为举措有矛盾冲突的情形下,要崔琰本人来公开歌颂魏王之德,应是难以想象的一件事。退一步讲,即使没有矛盾冲突,生性耿直也使他难以做到这一点。关于崔琰的性格,后面详谈。

可见,考察崔琰对曹操及曹魏政权的态度,不能偏离两个基点:一是崔琰虽有感情矛盾,对曹魏仍持忠心;二是他秉性耿直,不可能对曹操阿谀奉承。明乎此,就可具体分析崔琰从杨训取看表草事件的真相了。

崔琰既不会热衷于干进及阿谀谄媚之事,当然也绝对不会肯定、认同热衷为此者。他荐举杨训,连“才好不足”都不在乎,注重的正是杨训能“清贞守道”的德行;他找杨训取看表草,也是针对人们议论杨训“称赞功伐,褒述盛德”的行为是“希世浮伪”和嘲笑自己“失所举”,故亟思弄明真相。可是,他阅看表草是直接找杨训索取,看后却不见面,反而郑重其事写信表达看法。这是值得深思的。

首先,在曹操受封魏王的敏感时刻,像“称赞功伐,褒述盛德”此类文章,不一定非写不可,尤其方正之士。杨训主动为此,其目的究竟何在?在曹操以各种欲加之罪迫害了孔融、荀彧等人之后,无论政治态度如何,只要是正直的人,对曹操的为人,都不会没有感触。何况,杨训写表本身,就与崔琰赞许他“清贞守道”相去甚远了。

其次,此种文章,除了歌功颂德,有多少直道可言?崔琰一当听说自己所看重并予荐举的“清贞守道”之人,竟也热衷谄媚干进,自会十分震惊,且不敢遽然相信,故亲自向杨训索要表草以作出判断。这正显示了崔琰耿直认真的性格。他采取写信郑重其事表达的方式,而不愿再与杨训见面,则其失望、愤慨与鄙弃之情,可想而知。故“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的潜台词,实际是说:连从前我所认识的“清贞守道”的杨训,居然也做起谄媚干进的“佳事”来,时间真会改造人!如按陈寿的解释,“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崔琰出于好意,不赞成舆论,而肯定杨训,则所用句式当不会如此峭拔、简洁,行文亦不会如此寥寥数语(注:按陈寿说当有为崔琰开脱意味。至于裴松之注引《魏略》记崔琰信被人裹作灯笼纸,故为他人诬陷,几近儿戏,似不可信。)。故曹操从“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读出崔琰语气不平,当非误读。只不过,对“会当有变时”的理解,是过于敏感而予以附会、歪曲了。推原崔琰本心,信中仅针对杨训行为,并无谈论曹操为魏王图谋篡权意味。

而曹操对“会当有变时”的误读,却正见出他对崔琰的真实思想。一方面,无论崔琰本心如何,在曹操看来,崔琰都足为心腹隐患。另方面,虽崔琰无意,实际正触着曹操本心忌讳。两方面结合起来,就导致了曹操迫害并赐死崔琰。

何以崔琰是曹操的心腹隐患?

这是由于,在曹魏官员中,崔琰以其高洁的道德人格与耿直性格、出色的行政能力以及出众的外表形象,而为朝士“瞻望”之楷模,也为曹操所敬惮。荀彧被杀后,崔琰几乎就被曹操视为阻碍其篡权的第一心腹隐患了。

首先,崔琰道德高尚、性格耿直。他深受正统儒家“圣贤”思想影响,又继承东汉党人传统,在行为举止方面处处遵循“圣贤”之道,并与耿直性格相结合,以诤谏树立了高洁耿介的人格形象。裴注引《先贤行状》称他“清忠高亮”、“总齐清议”、“推方直道,正色于朝”。这既使曹操在相当程度上不得不倚重他,甚至称赞“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厉,斯可以率时者已”,也使曹操深感疑忌。如曹操平定袁绍后,崔琰竟当面指斥曹操不以王道为先:“未闻王师仁声先路,存问风俗,救其涂炭,而校计甲兵。”使曹操“改容谢之”,而“宾客皆伏失色”。胡三省指出:“此操之所以重崔琰而亦不能不害崔琰也。”(注:卢弼《三国志集解》,第349页。)再如曹操欲立太子,崔琰以死维护曹丕。何焯以为曹操本“以密函下访,(琰)乃露版以答,非所以处骨肉之间,季珪之祸实萌于此”(注:卢弼《三国志集解》,第350页。)。故崔琰对曹操为魏王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曹操内心,对崔琰会随时劝阻他篡权这一点,猜忌殊深。误读崔琰,正是其真实心态的外现。

其次,崔琰具有极为出色的行政能力。裴注引《先贤行状》记载:

魏氏初载,委受铨衡……十有余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仁……

崔琰追随曹操,长期主持选举。考察他行政方面的出众事迹,《先贤行状》的说法应是可信的(注:关于崔琰政治上的作为,学界研究较多,也相当深入,故不赘述。)。崔琰的权威风范和在朝野较广泛的政治影响力,对曹操处心积虑的篡权事业而言,也是潜在威胁。

第三,曹操因“形陋”而心存自卑,崔琰却以人臣而形貌特异出众(第二部分详论),也增加了曹操的嫉妒。

曹操既对崔琰深存疑忌,在他受封为王的敏感时候,崔琰对杨训所言,虽非有意针对,但含义的确可作两读,不免触着其本心忌讳。对此,卢弼《集解》的分析最为精到:“弼按魏武有篡夺之心,而又欲避篡夺之名,琰与训书不暨窥见其隐衷,发泄其诡谋,故深恶之而置之死地也。”而陈寿的感慨“初,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虔见诛,而琰最为世所叹惜”,也最能代表我们对崔琰“怀璧其罪”的认识。

综上所述,就曹操与崔琰的个人恩怨关系看,那种认为崔琰在看杨训表草之前,似与曹操并无芥蒂,如看表时间在曹操于五月接见匈奴使者之后,则有可能代曹的情形,绝不存在。更何况,从时间上说,崔琰取看杨训表草,最迟也当早于匈奴使者来朝。因为欲“发表称赞功伐,褒述盛德”,争先恐后。其事当在曹操受封魏王的最早时段。时人的议论与崔琰听说而从杨训取表及写信,也都应在较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匈奴来朝,则有得到曹操受封魏王消息、派出使者与路途遥远诸时间延续问题。故可推断:取看表草事件早于匈奴使者来朝的可能性最大。退一步讲,即使此事恰巧与匈奴使者来朝同时或稍后,以曹、崔恩怨关系,曹操让崔琰相代的可能性都极小。

至于此一事件发生于七月匈奴来访时,绝无可能:此前崔琰已被处死。

二 “英雄”忌人、“原型”故事与“完形”创造

根据古今研究和我们的补证,裴启《语林》“捉刀”叙事于史为假确凿无疑。但可否据此否定“捉刀”条的创造价值?唯史实论者正这样认为。刘知几《史通·暗惑》就指斥此条材料是“刍荛鄙说,闾巷谰言”,“盖曹公多诈,好立诡谋,流俗相欺,故为此说”。余嘉锡认为“此事颇近于儿戏,颇类委巷之言,不可尽信”。可是,又怎样解释这些难以回避的问题:如仅为“刍荛鄙说,闾巷谰言”,张扬“曹公多诈,好立诡谋”,可以有多种选择,这条材料为何偏偏选择曹操与匈奴、崔琰构成故事结构?敏锐感知匈奴与曹操的对等地位关系,熟知崔琰与曹操矛盾达到高潮以至被赐死恰发生于匈奴来朝前后的史实,岂是凡庸的“闾巷”“刍荛”所可做到的?将此条材料仅看作“委巷之言”、“刍荛鄙说,闾巷谰言”类的无根游戏之辞,显然有其偏颇性:不但拔高了“刍荛鄙说,闾巷谰言”的文化智能,贬低了创作者的文化水准,也无以发显“捉刀”条的文化意蕴。

实际上,与史实合或不合,并非判定“捉刀”条有无价值的唯一标准。第一,《语林》固与今之“小说”不尽相同,但其有艺术虚构成分,毫无疑问。艺术虚构属于文学性创造,有其独特的艺术真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与历史叙述已发生之事不同,艺术真实描述可能发生、带有普遍性之事,故往往能够突破历史真实的局限,更为深刻地揭示、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第二,这些艺术虚构又非纯粹的向壁虚构,其与史实及其时代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只有充分把握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虚实相生的辩证关系,弄清何者为虚,何者为实,才有可能真正发显“捉刀”条的文化价值。

从文学创作视角看,崔琰本心虽无帝王权力欲望,也没有对曹操图谋篡权公开表态,但曹操却认他为反对、阻碍自己篡权的心腹之患,对他“性忌不堪”,故予赐死,赐死时间又恰在曹操受封魏王、匈奴使者来朝前后,的确能够给人们提供丰富的想象空间。如果由曹操与匈奴地位对等,崔琰与曹操“形陋”相比,在形貌方面更符合帝王形象标准,曹操又认他为反对、阻碍自己篡权的心腹之患,而虚构崔琰的政治潜能可与曹操匹敌,也是较有创造力的构思。但裴启的虚构想象远过于此。他改造曹、崔矛盾冲突的史实关系为二人关系正常,安排魏王曹操让崔琰暂代接见匈奴使者,曹操本人则捉刀侍立;曹操与匈奴关系正常的史实反被改为不正常;曹操疑忌崔琰道德高尚、性格刚正、才能与形貌出众等史实内容则被改为疑忌匈奴使者有超人形貌识鉴;赐死崔琰则被改为追杀匈奴使者。如此思虑周详的“颠而倒之”,岂是“刍荛鄙说,闾巷谰言”望尘能及?那么,作者刻意为此,其创作动机究竟何在?“捉刀”故事又是怎样被“完形”创造的?下面,试作具体探讨。

第一,关注、思考“英雄”忌人文化现象,是作者创作“捉刀”故事的重要前提。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体制中,“英雄”何以待人,不但直接关涉“英雄”政治人生的成败兴亡,也为广大民众所高度关注。“英雄”襟怀宽广、善以待人与“英雄”知己间的惺惺相惜,都为千古美谈(注:如秦穆、楚庄、重耳之相感相扶,刘备与诸葛孔明君臣相欢有如鱼水,唐太宗李世民之深结君臣情谊,鲍叔之深识管仲,萧何之月下追韩信等,多与“英雄”相惜义近。)。但是,封建家天下政治体制,决定了“英雄”往往从现实政治私利出发看待人际关系。因此,“英雄”忌人更能反映封建家天下政治体制的本质。故由刘邦开其端,大杀功臣几乎成为封建开国帝王的通例。“英雄”之间,也往往是敌对心理高过知己情怀(注:在先秦时代,君主忌害贤能的例子也俯拾即是。如刘向《新序》记赵简子欲专天下,而图谋杀害妨害自己成功的犊犨、铎鸣、孔子。至于同道之间,庞涓迫害孙膑,李斯谗杀韩非,也堪称千古之忌。)。“英雄”忌人文化现象,正记载了中国政治文化悠久传统中的阴暗一页。

晋人喜欢谈论汉末三国“英雄”,“英雄”忌人故事自然也每被津津乐道。即就《语林》说,除了“捉刀”条,还曾记述孙策忌遇“英雄”刘备:

孙策年十四,在寿阳诣袁术,始至,俄而外通:“刘豫州备来。”孙便求去。袁曰:“刘豫州何关君?”答曰:“不尔,英雄忌人。”即出,下东阶,而刘备从西阶上。但得转顾视孙足行,殆不复前矣。(注:《世说新语》记载了大量“英雄”忌人事迹。王敦之忌晋明,桓温之忌简文,即是显例。)

而对忌人“英雄”典型曹操,人们不但熟知他疑忌刘备、司马懿(说详后),忌放祢衡,忌杀孔融、荀彧、崔琰与杨修等的史实,也演绎传说不少相关故事。如《三国志·刘表传》裴注引《零陵先贤传》所言:

(刘)先甥同郡周不疑,幼有异才,聪明敏达,太祖欲以女妻之。不疑不敢当。太祖爱子苍舒夙有才智,谓可与不疑为。及仓舒卒,太祖心忌不疑,欲除之,文帝谏以为不可。太祖曰:“此人非汝能驾驭也。”乃遣刺客杀之。

可见,“英雄”忌人确实是当时人们喜谈的一大文化话题。《语林》材料今多散佚,而在现存材料中,就有两条与“英雄”忌人相关,说明裴启对“英雄”忌人文化现象也是颇为敏感、关注的。而且,改造曹操赐死崔琰为遣人追杀匈奴使者这一结局构思,似即受到曹操忌周不疑而遣刺客杀之故事的影响。

第二,表现“英雄”忌人的本质特征,是作者的重要创作动机。

在具体创作中,作者一是由史实之关注曹操忌人形貌,转为聚焦于忌人形貌识鉴;二是让曹操以“捉刀”身份“侍坐”,显然对“英雄”忌人本质特征有过深刻思考。

先来看作者为何由关注曹操忌人形貌,转为聚焦于忌人形貌识鉴。

众所周知,形貌特异被视为封建帝王神圣气质的重要标志。汉末三国时代,尤重形貌。帝王与各路诸侯,如刘备、孙坚、孙策、孙权、袁绍、刘表、陶谦、公孙瓒、马腾等,其容貌多有可表(注:参见《三国志·先主传》裴注引《山阳公载记》、《三国志·孙坚传》裴注引《吴书》、《三国志·孙策传》、《典论》、《三国志·袁绍传》、《三国志·刘表传》、《吴书》记陶谦条、《三国志·公孙瓒传》、《三国志·马腾传》裴注引《典略》等。),独曹操有异于此。由于“形陋”,连《三国志·魏志·武帝纪》也与正史的惯常表述不同,不提曹操的形貌。提到的,如《魏氏春秋》,就只好说:“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发。”三国时代吴人所撰的《曹瞒传》则予以贬述:

太祖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被服轻绡,深自佩小鞶囊,已盛手巾细物,时或冠帢帽以见宾客。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头没杯案中,肴膳皆沾侉巾帻,其轻易如此……

曹操与帝王的神圣形貌、气质不称,由此而有形貌自卑情结并疑忌形貌出众者,自然而然。《三国志·魏志·崔琰传》正记载曹操疑忌崔琰形貌:

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

崔琰以人臣而形貌特异出众,“甚有威重”、“朝士瞻望”,颇令“姿貌短小”的曹操自惭形秽。在《赐死崔琰令》中,曹操甚至还对崔琰的“虬须直指”耿耿于怀,即便“琰虽见刑”,仍感受到其“若有所瞋”的威胁。

可见,像崔琰这样形貌出众而又道德高尚、性格耿直、能力超人者,曹操必然视为反对、阻碍他取得帝王之位的威胁。

但有一点同样可以肯定:借崔琰并不足以深刻表现曹操“英雄”忌人的本质特征。诚然,帝王“英雄”曹操无所不忌、无所不用其极忌人。但就其“英雄”忌人本质讲,则最疑忌其篡位的潜在竞争对手或潜在敌手。如《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记曹操煮酒论英雄,评价“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先主方食,惊失箸”。胡三省指出:“备以操知其英雄,惧将图己,故惊失匕箸也。”再如《晋书·宣帝纪》记曹操查看司马懿的“狼顾相”,以及前引曹操忌杀周不疑,都是显例。而崔琰与这些人的情况有质的不同。他固有较大声望和政治影响力,但并无篡位实力(尤其是军权),其名声资本也多在以儒学与德行自守。故曹操对他可忌者多,却决不会视他为篡位的竞争对手。在曹操的思虑中,很难想象崔琰会与追求篡位沾上边。一句话,曹操与崔琰只是处于君王与诤臣关系模式中。

所以,《语林》虽关注崔、曹形貌反差对比,并由此生发曹操让崔琰相代的妙思,但偏离二人恩怨史实,虚构二人关系的正常化,体现的正是君王与诤臣非敌对关系的本质。故移花接木,将曹操疑忌崔琰形貌,改为不能容忍匈奴使者的形貌识鉴之能,正是作者借以凸显“英雄”忌人本质特征的匠心所在。作者借鉴风行于魏晋的人物识鉴、品藻理论,以传神笔触表现匈奴使者识不貌之貌的超人眼光(关于这一点,第三部分将有详论)。写曹操对如此异人,派人“追杀”犹恐为迟,故暗杀于半路。这就将“英雄”忌人话题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拓展、深化了人们对曹操“英雄”忌人本质特征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曹操以“捉刀”身份“侍坐”,若孤立来看,的确容易让人误读为游戏之笔。但一当发显曹操追杀匈奴使者所表现的“英雄”忌人本质特征,就能够明白,此乃画龙点睛之笔。因为,“英雄”忌人的本质,说穿了,就是为了争夺和捍卫帝王之位,此乃曹操志业所在。在封建王权政治体制中,帝王之“坐”因其象征帝王之位,而至高无上、不可侵犯。所谓“天下大宝曰位”,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所谓“此坐可惜”,说法各异,关注焦点其实都在这里。“侍坐”即意味着捍卫帝王之位及其尊严。安排曹操亲为“捉刀”人,正有强调其虎视眈眈、亲自捍卫魏王之位的意味。其在暗处不动声色的观察,也可令人想象他随时、随处可以发现、监控所疑忌者。

第三,“捉刀”故事的基本结构关系,明显借鉴了承宫与“侍坐”原型故事。

作者怎样借鉴承宫“原型”故事?

如前所论,曹、崔矛盾高潮,恰发生在曹操受封魏王、匈奴来朝前,的确可借以虚构“捉刀”故事结构。但仅凭此一巧合,是否足以引起作者的高度关注?能否构成今所见的“捉刀”故事关系?我们发现,曹操“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不愿以魏王身份亲自接见匈奴使者,而以崔琰相代的这一结构构想,明显是由承宫事迹巧妙嫁接改写的。司马彪《续后汉书·承宫传》:

承宫……名称闻于匈奴。单于遣使来贡,求见宫。诏敕宫自整顿,宫曰:“夷狄眩名,非识实也。闻臣虚称,故欲见臣。臣丑陋形寝,见必轻贱,不如选长大有威容者[示之也]。”时以大鸿胪魏应示之。(注:参见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72-373页。)

二者的相似非常明显。司马彪生活在西晋时代,故可以肯定,《语林》作者受到承宫事迹的启发。他转嫁“丑陋形寝”的东汉名臣承宫事迹,给予同样容貌有碍观瞻的帝王“英雄”曹操;再由匈奴与曹操对敌,将曹操疑忌崔琰之貌转为疑忌匈奴使者形貌识鉴之能,以凸现曹操“英雄”忌人本质特征;改换“长大有威容者”魏应为同样相貌堂堂的崔琰,就使曹、崔关系在艺术虚构中实现正常化,曹操甚至可以让崔琰相代接见匈奴使者。

对曹操“捉刀”“侍坐”这一形象的建构,则是对“捉刀”“侍坐”“原型”故事的颠倒。

如前所论,帝王之“坐”高度象征帝王权力,故在通常情况下,“捉刀”“侍坐”之人,多由武力超人、对帝王忠心耿耿的心腹担任。如《三国志·蜀志·关羽传》记载:

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而稠人广坐,侍立终日。随先主周旋,不避艰险。

再如《山羊公载记》记载:

超因见备待之厚,与备言常呼备字。关羽怒请杀之。备曰:“人穷来归我,卿等怒以呼我字故而杀之,何以示于天下也?”张飞曰:“如是则示之以礼。”明日大会,请超入,羽、飞并杖刀立直。超顾坐席不见羽、飞,见其直也,乃大惊,遂一不复呼备字。明日叹曰:“我今乃知其所以败。为呼人主字,几为关羽、张飞所杀,自后乃尊事备。”

而《三国志·魏志·典韦传》,也记载了典韦与曹操的这种关系:

太祖征荆州至宛,张绣迎降,太祖甚悦。延绣及其将帅置酒高会。太祖行酒,韦持大立后,刃径尺。太祖所至之前,韦辄举斧目之。竟酒,绣及其将帅莫敢仰视。

将此一故事看作作者塑造“捉刀”形象的“原型”出处,未始不可。但区别却是本质性的:君臣关系恰被颠倒。这种写法固然可与刘知几所谓表现“曹公多诈,好立诡谋”沾点边,但主要还是要对曹操忌杀匈奴使者画龙点睛:“英雄”忌人所为何来?故曹操虎视眈眈、不惜亲自捍卫魏王之位!

综上,可以肯定地说,《语林》作者的确眼光敏锐、深邃,富于想象力与整合创造能力。他抓住曹操、崔琰与匈奴这一颇有创造空间的史实关系,并借鉴《续后汉书·承宫传》、《三国志·魏志·典韦传》等“原型”故事,进行了大胆而合理的艺术虚构。如此高超的艺术虚构,就突破了历史真实的局限,赋予绝简短篇幅以令人惊异的丰富文化蕴涵,更为深刻、合理地揭示、反映了曹操“英雄”忌人的本质特征,也更为深刻、合理地反映了帝王与诤臣对帝王权力的不同态度。

三 不“貌”之“貌”与“容止”首条的重要价值

明袁褧《刻世说新语序》认为《世说》“采缉旧文”的特点是“采掇综叙”。《世说》采用《语林》“捉刀”条时,仅改动数字,基本保存原貌,说明此条是“采掇”而非“综叙”。但《世说》仅是偶然“采掇”作为“容止”首条,还是有其特殊的用意,对于以“采掇综叙”“旧文”而能具有自己鲜明叙事特色的《世说》而言,这尤其值得予以高度关注。

魏晋时代,品评、识鉴人物形貌风气大盛。相关著述颇多,还有刘劭《人物志》这样的集大成之作。《世说》专立“容止”一门,正体现了对这一时代文化风气的深刻认知。但与刘劭最为推崇“圣人”形貌相比,《世说》更认同“圣贤”淡出、重视“英雄”的魏晋文化观念(注:参见拙著《魏晋文化与文学论考》前三篇的相关论述,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容止”不记“圣人”容貌,而是采用先记载帝王“英雄”,再记载品评、赏鉴其他风流人物形貌的顺序。而在全部三十九条材料中,首条、也是唯一一条专门记载帝王“英雄”的,仍属曹操。这就需要思考:魏晋时代被目为“英雄”的帝王远非曹、刘两位,难道他们就不可以专条方式入选记载“容止”之“门”?如“容止”记载对桓温形貌的识鉴时,曾提到孙权、司马懿。二人也因形貌极有特色而获时人识鉴,却无专条事迹见收。如是以曹、刘为“善”“恶”兼备型“英雄”典型,刘备的特异形貌曾被时人大加渲染,为何也不见收?

“容止”对首篇的选择,实际触及这样一个饶有兴味的话题:根据儒家正统思想,真命帝王必然具有天命、血统、德行等“圣人”特征,自然也禀有特异形貌,那么,无天命、血统、德行等可以依凭,而是“善”“恶”兼备,纯粹以其才智追逐帝王之位的“英雄”,其形貌是否也有其特殊表征?

对此,用来阐释“圣人”形貌的天命说显然无能为力。因为“英雄”可能相貌特异出众,也可能相反。如要合理解释形貌错位的“英雄”,强调内在精神就不失为一个重要角度。众所周知,在玄风大畅、精神解放的魏晋时代,相当流行借鉴注重内在精神、气质的玄理,品评、识鉴人物形貌。既然可以认同天命而强调平淡为美的圣人形貌(注:刘劭《人物志》强调“圣人”形貌具备中和之质,平淡无味,“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察其聪明”。);也就可发掘“英雄”的内在精神、气质以合理解释那些形貌错位的“英雄”。如刘劭《人物志·七缪》:“犹妙之人,含精于内,外无饰姿”、“是以张良体弱而精强,为众智之隽也;荆叔色平而神勇,为众勇之杰也”(注:葛洪《抱朴子·外篇·清鉴》亦有精详论述,可参看。)。《世说》正与刘劭同调。在表现“英雄”帝王的外在形貌时,他以独到眼光选择内在精神气质与其外在形貌矛盾冲突的材料,作“容止”的首条。这种选择眼光,就与前所详论之裴启的主要创作意图有很大区别了。因为,《语林》“捉刀”故事主要是聚焦于“英雄”疑忌形貌识鉴以至杀人;“容止”首条的内容蕴涵,不排除表现“英雄”疑忌形貌识鉴以至杀人,却显然主要是聚焦于人们对真假“英雄”形貌的认知上(注:虽然《假谲》首四条所记曹操事迹,多非正面内容,但根据《世说》以“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为纲的体例原则,此正为下卷当记内容。“容止”作为中卷之第一门,其首条绝不可能以贬斥内容为主。此亦可佐证“容止”首条与《语林》“捉刀”条意义侧重点不同。),从而与其他三十八条所记风流人物形象的或土木形骸、龙章凤姿,或眸子精芒逼人,或耳、口、鼻、眉、手等的特异超群,形成鲜明对照,甚至造成某种反讽性效果。站在《世说》“容止”全“门”立场来看,像曹操这样一位既可“治世”又可“乱世”、一人而已的“英雄”,甚至并不具有与其“英雄”本质足以相配的外在形象!曹操的“形陋”,连他本人都过意不去,而其内在的“英雄”相,要靠真正的“识”者方可辨认;崔琰虽“雅望非常”,“识”者仍可看穿他实非“英雄”。因为,曹操的内在精神全在“神明英发”——如此领袖气质必然反映在抬首举足中,而假代者则有地位转换的不适感与气质精神的差距。这是瞒不过高明如匈奴使者的识鉴巨眼的。可见,“英雄”并不一定仅凭外在形貌可予识鉴,那些“非常之人”、“超世之杰”所具有的“真”精神,完全可能超越形貌皮相。不“貌”之“貌”才是“容止”的最高境界!

因此,除了重视曹操作为“英雄”,其外在形象与其“英雄”内在特质不相符合的戏剧化特征,“容止”首条不但以反讽手段颠覆、解构了魏晋时代重视并热衷于识鉴风流人物外在形象的固有识鉴标准,更凸显了当以才智与内在精神作为评价“英雄”的真正标准的思想观念。这样的思想,是深合“圣贤”淡出、“英雄”崇拜大盛的魏晋文化思潮的(注:参见拙著《魏晋文化与文学论考》前三篇的相关论述。)。

可见,《世说》“采掇”《语林》“捉刀”旧文,置于“容止”首条的显要位置,的确体现了“采掇综叙”“旧文”却具有自己独特风貌的鲜明叙事特色。《世说》虽然只是将《语林》“捉刀”条改了寥寥数字,但一当被选为“容止”首条,其意义蕴涵的侧重点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前者重在表现“英雄”忌人本质特征这一政治文化意蕴,后者重在表现怎样认识真“英雄”,不“貌”之“貌”才是容貌的最高境界这种审美观念。比较《世说》与《语林》“捉刀”故事的意义生成,能够发现:《世说》对《语林》“捉刀”条的选择眼光,其实正体现了作者对由“英雄”崇拜转为文化审美这种魏晋文化思潮变化的深刻把握、认知(注:参见拙著《魏晋文化与文学论考》前三篇的相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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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石朔新语”与“抓刀”考论_英雄三国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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