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许砚稳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许砚稳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143

摘要:招投标是项目发包、承包的重要形式,目前已经广泛用于工程项目,结合市场竞争,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选择有实力的项目施工、设计与设备单位。从实践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种制度属于相对成熟的发包形式。但是,目前的建筑市场并不稳定,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外加管理体系的束缚,组织单位缺少工作经验,为项目招投标带来了各种问题。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对策

1.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将工程进行肢解发包。部分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进行肢解,达到规避正常招投标程序,从而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2)擅自采用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违背“公开、公开、公正”原则;(3)控制招标公告等信息发布的途径及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针对招标公告等信息的发布媒介及时间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个别建设单位会选择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网站等媒介发布信息,擅自缩短发布时间,是为了达到限制信息扩散面,限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的目的;(4)招标时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合格投标人。为了最终使意向单位获得项目承包权,个别建设单位会通过控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等机会,违规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倾向性条款,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斥合格投标人;(5)对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等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默许,造成工程造价的升高,从而使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失;(6)评标过程存在漏洞。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取过程不够严谨,保密工作有待加强。评标专家库中成员的专业结构划分不够细,专业水平不够高,评标过程不公开,暗箱操纵等。还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评标体系,有时过分看重报价高低或以往业绩,定性、定量内容的设置及权重的划分等评分体系的科学性、完善性不足。

1.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质不够标准,挂靠现象严重。《招标投标法》对企业资质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要求,而为了达到资质要求挂靠其他企业的做法却时有发生。如果在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没有严格进行调查,就会有企业或个人蒙混过关,为后面的工作埋下隐患。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通过挂靠获取项目后会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款获得利益,这样不仅使得工程造价升高,施工质量和安全也难以得到保证;(2)为了中标,违规与建设单位接触,通过贿赂等手段谋取建设单位的特殊照顾,破坏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3)投标单位围标、串通现象严重。投标单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为了保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彼此达成默契,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达成轮流中标等目的,破坏了公平正义,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4)违法转包、分包,获取利益。个别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公司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得项目后,会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造成进场施工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而中标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实际却很少对项目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把控,造成生产出“豆腐渣工程”的隐患。

1.3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1)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更大作用。主管招投标活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秉持照章办事,严格执法,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畅通建设市场准入制度,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注重解决招投标活动指导、服务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有待规范。自从我国引入招标代理业务以来,招标代理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大量招投标活动已由代理机构来服务完成,然而招标代理市场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能很好地为这一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个别代理机构工作中缺乏自律意识,不惜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违规帮助业主选定意向单位。代理机构的工作水平、成果评价也还需要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标准予以合理评价;(3)监管措施不到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监管部门业务量大,专业力量不足等原因,招投标工作的后续监督往往存在真空,使得资质挂靠、违法转包、违规变更合同等问题没能通过后续监管措施得以纠正,这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情况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持续稳定性。

2.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2.1规范招投标行为

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应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进行分析,确定招投标的形式和具体范围。并将招投标工作放在市场的公开环境下,尽可能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个人或者单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同时应确保招投标信息的高度共享,提升招投标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落实社会监管机制,尽量保证招投标的透明化,减少和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合理的市场管理体系,屏蔽地方保护主义,拓展范围,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规范招投标机构

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我国许多地区都逐渐加大了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飞速增长,也使得招投标的应用范围越发广泛,推动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发展。政府部门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招投标监管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适当调整,要求招投标代理机构具备较高的代理水平,以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规范,严格市场准入机制,结合信用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防止出现违规违法操作的行为,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2.3规范招投标监管

招投标工作要想顺利开展,不仅需要对各方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还必须具备强有力的外部监管,避免出现不公正、不平等的现象。对于招标单位而言,在招投标活动的所有环节,都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合理设置最高限价。而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以及开标评标等活动中,行政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存在的违规行为及不合理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杜绝投标方恶意竞标的现象,维护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构建起一个健康稳定的招投标环境。

2.4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对于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相应的惩处,避免出现姑息甚至放纵的情况。构建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库,对于企业以及项目经理存在的不良行为做好记录工作,曝光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做出相应的处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如果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条款,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起到相应的警示作用。

结束语

招投标工作是建设行业最重要的活动,对规范建设工程市场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充分意识到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重视规章制度的完善,执法工作的实效,始终秉承在法制化轨道上发展招投标工作的原则,以期真正实现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初衷。

参考文献

[1]李斌.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7,01:215+220.

[2]马晓霞.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招标与投标,2016,02:50-51.

[3]卫光普.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J].建筑知识,2016,04:133-134.

论文作者:许砚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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