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几点思考_商业论文

关于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几点思考_商业论文

对搞活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思考论文,商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城乡市场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伴随着走向市场经济,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遇到了很多困难,经济效益每况愈下,经济实力不断弱化,社会地位明显低落,“主渠道”功能已经或正在萎缩,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

一、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不是一“放”就活

目前,中央经济工作的重点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从总体上说,在国家这盘“棋”上,目前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兴许都可以归类到小型企业范畴。对中央关于“抓大放小”的方针来说,现有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基本上属于“放”的范围。但是不是所有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只要一“放”就活了呢?非也。

首先,相当一部分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所建立的管理体制虽说已经被打破了,但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仍远未形成。所谓“放”,是不能让其放任自流;但“管”又如何管,且还要管得好。这却是需要较长时间去进行探索。笔者曾到几个县市进行调查,如有的县市为搞活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成立了商业总公司,但总公司多般是原商业局的翻牌,不同的只是称谓改变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总公司该起的作用,这样的“放”,实际上兴许要比过去搞的那一套还统得更死。有的改制了的商业总公司,由于始建时盲目下“海”,决策失误多多,自身负债累累,更难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使本来已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就更为艰难,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了行政干预,但较之过去的行政干预来说,兴许更丧失掉原来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所具有的经营自主性和灵活性,如此的“放”,是难以让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活”起来的。

其次,对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实行放开,究竟怎么“放”才有利于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发展?目前还是处于探索阶段。这些年来,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改革,各地都积极探索,也有取得好经验的。但往往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甲地放开的经验,到乙地推广不开。比如,有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把柜台“放”给本企业职工经营,在岗职工各人自守一节柜台,什么好卖就卖什么,那里进货的价格便宜就往哪里去进货,结果,经营商品雷同,经营品种单调,职工内部相互埋怨,人际关系也随之紧张起来,这样的“放”,同样是效益低下,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散、小、弱的状况很难改观,更难以谈得上规模经营和抵御市场风险了。一些企业职工也认为这样的“放”法,只是一时权宜之计,无法持久,最终还是走上绝路。

再则,有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已到了破产边缘,“放”与“不放”,都活不起来。

综上所述,“抓大放小”是项政策性、实践性、改革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一项工作。在搞活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过程中,必须慎重行事,切不可让一“放”就“死”的现象蔓延开去。

二、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在“放”中应自然选择合理的发

展途径

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放开的格局势在必然。现有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那么,究竟采取何种“放”的形式才能使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得以生存与发展呢?这也是当前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改革面临的难点。依笔者所见,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必须在“放”中自然选择适合于自己发展的途径。

所谓“自然选择”,即是没有任何的强制行为,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决定企业自己的改制、改组、改造形式,并充分利用政府所给予的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多种经济成份一起上的兴办企业发展的路子,使之具有灵活多变的经营策略,具有较强的管理办法,在市场竞争中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企业具有较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目前,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是面临不少困难,但也孕育着许多发展的机遇。只要树立信心,多想办法,发展的途径也还是有多种多样的。就此,笔者提出一些思路供研究、参考。

——加盟连锁企业。变企业自身自营为连锁企业的直销点,以利企业自身降低费用,减少损耗,获得更多的优质适销商品去占领市场。

——集体承包。由企业职工自筹资金、自组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自定资产增值指标。

——实行“一店多制”。允许职工带资金、带亲属承包柜组,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联购分销。由一店或多店自己商定对某些商品统一购进,分散销售,以形成规模经营,进而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

——资产委托经营。由企业或出资者委托职工集体或个人经营,对企业拥有资产论价,委托有关职工集体或个人进行经营。

——开展租赁经营。可以将企业或部分资产出租给职工经营;或将企业部分富余的场地对外实行租赁经营,以部分收入弥补自身经营的不足及其他费用开支。

——引资嫁接改造。嫁接方式可以是整体嫁接,也可以是部分嫁接,也可以合资经营。

——改建为股份合作制。吸收企业职工参股,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实施民主管理。

——组建联合体。可以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通过联合,使小变大,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改造革新经营方式。根据企业所处地理位置、所在地消费习俗,改造为特色店,如专卖店、统价店、名牌店等,以使“店有特色,生意起色”。

类似这些思路,还可以开拓。只要企业能认真研究,结合企业所制定出的市场定位,达到“合理发展”的要求,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同样是拥有广阔空间的。

三、如何保证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长期以来,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一贯具有增加就业、保证社会稳定、持续市场繁荣和形成自由竞争、推动落后地区和部门的经济发展,满足社会消费多元化需求的作用。在世界上发达国家,纵使在大商厦林立的街市,仍然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商业企业来作补充。因此,如何有效地保证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健康有效的发展,还应从几方面去思考。

首先,对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管理仍然要有具体的部门来行使对其管理的职能。现在,对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管理,有被忽视的危险。有的地方采取是“不管论”,即不再去管了,有的地方则是“多头论”,各行其事、条块结合,使得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要应付方方面面的检查、督促、培训与管理等,付出的各种负担和费用不小。这样,看上去管严了,实际上也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究竟怎么管,或采取行政部门管,或采取行业协会管。要砍掉那些老是向中小型商业企业“伸手”的机构,兴许,要从国家立法的角度上予以规定才行。

其次,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帮助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打翻身仗,并对其提高经营专业化、广泛的社会协作化,加速其现代化以及在融资方面进行有效的指导。这些指导,应是服务性的,即使需要收取一些费用,也应是象征性的,而不是摊派性的或者是强制性的。

再次,对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放”,关键还是要从放开企业改革形式,放开企业领导班子的配备,放开对企业经营(或生产)上的限制方面多考虑,只要有利于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生存与发展,就要全力支持。当然,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自身也要去创造市场,开拓市场,不能放松对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不可放松依法纳税,这样,才有可能为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取得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进而不断增进企业自身活力,解围攻坚,以闯出一条搞活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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