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市—榆林电力改革为样本,详细介绍了当地供电企业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形成改革共识,争取改革话语权、大力推进直供电交易、搭建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强化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等手段,协调推进电力改革,确保了发电企业效益增长、电力客户成本降低、供电企业利益不受损,电力改革深入推进的多方共赢局面。
关键字:电力;改革;直供电;电价
前言
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输配电价改革,电网企业的赢利模式将由原来“低购高售”转变为“合理成本+准许收益”模式,主要以“过网费”体现。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逐步明确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实质性地推动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电价机制,电力改革将对供电企业的发展和效益带来直接影响。
一、改革背景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电力改革六个配套文件,标志着改革进入试点和实施阶段。榆林是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市,改革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2018年):以国家政策框架为基本遵循,以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的改革,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完善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在电力市场体系、社会资本投资配售电业务、市场主体培育、输配电价等方面积极探索,在榆林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基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明显提高,市场主体多元化步伐加快。
第二阶段(2018年以后):力争在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运营、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售电侧改革、社会资本投资配售电业务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2020年底前建立以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体系。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份额进一步扩大,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比较健全,供应多元化和公平竞争全面实现,产业技术水平、能源利用效率、电力运行安全可靠性明显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全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改革面临的风险
1.优质客户面临流失的问题。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等高电价用电量大的优质客户,在售电侧放开后将成为售电公司争抢的焦点,部分资金和实力雄厚的售电公司主要采取降低电价方式,吸引这部分客户与其合作开展售电业务;另外,部分新建工业园等优质客户集中区域将通过直接成立配售电公司等形式,参与市场化竞争,与发电企业进行直接交易,公司将面临优质客户流失、市场占有率降低、收益减少的问题。
2.发电企业通过电厂直接出线开展发配售一体化成为可能。目前部分已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地区,提出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通过电厂直接出线开展发配售一体化的试点方案,国家能源局虽然对发电企业投资的输配电与所在供电营业区的发电企业应独立法人运营、配电网运营者不得跨供电营业区从事配电业务等进行了明确,但对发电企业投资输配电和对单一用户直接供电仍未完全限制,后期很有可能会出现发电企业通过电厂直接出线向用户供电,形成新的输配售一体化运营,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冲击。
三、主要做法
面对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榆林公司确定了“主动研究、形成意见,主动沟通、达成共识,主动参与、避免被动”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1. 统一思想,加强沟通,统筹推进
成立电力体制改革研究领导小组及其相关改革机构,统筹研究推进电改工作。建立周例会机制,及时通报协调相关事项。定期开展培训,针对国家电力改革文件要求,深入研究和培训,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动向,提出针对措施。建立与政府沟通汇报机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及时就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赢得主动;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的汇报交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争取话语权。每月编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简报》,向市上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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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强化市场调查研究
由领导带队走访发电企业、电力客户,针对直供价格、客户需求展开调研;针对新成立的售电公司,了解其机构设置、运营模式等情况;抓好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园区等配电网集中区域业扩包装、增量配售电业务;高度关注并定期汇总各利益相关方对售电侧改革的诉求和最新动态,及时研究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向上级单位、政府部门及时报告,统筹提出改革策略和具体方案建议。
3. 积极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
直接交易电量的增加有利于用电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用电量,对供电企业售电量增长有利。榆林公司引导榆林市政府向省发改委争取放开榆林直供电降价空间、执行范围,取得了较好效果。2014年以来,先后实施40户大客户直供电交易,实施范围、电量逐年扩大,2016年直接交易达57.19亿千瓦时。
4. 发挥省电力交易中心作用,统一推进市场化交易
根据省公司已成立交易中心,榆林市想成立市级电力交易中心的做法,积极向市政府解释:榆林电网符合条件的用户均已完成注册,并在平台上参与了直接交易,完全能够满足各类用户交易需求。且统一的电力交易中心,有利于公司统筹管控电力市场交易,避免了成立过多交易机构造成全省准入和交易规则不统一问题。
5. 严守政策底线
改革必须坚持底线思维,严防突破底线行为。一是坚持由电网企业统一计量、抄表、结算、收费、开票的原则,不拥有配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必须签订三方合同,由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对用户和售电公司开具发票。二是坚持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输配电价政策,坚决反对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做法,人为降低电价。三是坚持平等竞争原则,积极引导、配合政府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建立售电公司准入、退出条件及市场规则和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向所有投资者放开市场,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到交易中心办理注册、履行公示和承诺程序,让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通过交易市场形成合理的到户电价,有效释放改革红利。四是坚决反对发电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以及与其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线路,避免形成发配售一体化运营。五是坚持节能减排原则,严防公用电厂违规转自备。
6. 强化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重要客户不流失
公司领导牵头包抓49个中省市重大项目和81个大型客户,协助神华煤制油启动生产;帮助新元洁能电石项目启动。对全市新增省级及以上园区用户直供到户,实行业扩配套电网建设契约管理,简化业扩流程,以客户的用电时间倒排工期,确保用户早日用电,客户数量实现较快增长。
四、实施效果
1. 在改革中的话语权明显增强
通过打造沟通协调机制,企业在改革中的话语权逐步扩大,效果逐步显现。市政府同意取消成立当地交易中心的决定,改为在省公司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交易。同意避免形成发配售一体化运营。尽量避免
公用电厂转自备。赞成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输配电价政策,不以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做法,人为降低电价。
2. 直供电交易逐步扩大
2016年直供电交易范围扩大到40户大客户,完成直接交易57.19亿千瓦时,减少客户用电成本3.73亿元,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3. 发电与载能企业电价联动逐步扩大
2015年共推进22家发电企业、49家载能企业实施电价联动。疏导上网电量7.2657亿千瓦时,影响载能企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0.049元。2016年又有6家载能企业和5家发电厂达成“电价联动”协议,共计增供电量6987万千瓦时,减收电费209.61万元。
4. 办电效率显著提高
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2016年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降低到13.1天,同比减少1.17天,营销服务规范率100%,居省公司第一。
五、结束语
榆林公司在直供电交易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自主竞价撮合交易,逐步扩大直供电交易,实施发电与载能企业电价联动,取得了实质成效。实施以来增加效益2.23亿元,减少企业成本3.72亿元,改革红利有效释放,售电量持续较快增长。相关措施对供电企业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论文作者:仝国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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