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发展与创新:多元犯罪心理学研究述评_犯罪心理论文

勇于发展与创新:多元犯罪心理学研究述评_犯罪心理论文

勇于开拓 不断创新——《多元犯罪心理研究》一书评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书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界范围内的犯罪心理学研究,经过大约一个世纪的发展,其基本理论和体系已日趋成熟。但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尚处于空白状态。为了顺应新形势下与日益复杂化的犯罪作斗争的需要,70年代末以来,政法院校、公安院校、监狱管理工作院校先后开设了犯罪心理学课程,政法战线的广大干警也迫切要求学习犯罪心理学。面对这一形势,我们一批有志于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学者,深入实际,与实践工作部门的人员结合在一起,调查研究,并注意借鉴台湾学者和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83年出版了新中国第一部《犯罪心理学》教材。

如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在这十几年中,社会在发展,实践中犯罪问题在起因、范围、形式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期间,我们也在不断地研究和探索,用以充实、完善和发展原有的理论体系,使犯罪心理学更好地为与犯罪作斗争的实践服务,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所取得的成果受到了社会的欢迎。可喜的是:在这十几年中,许多年轻的学者不断加入到积极探索的行列中,且在辈出的人才中又不乏佼佼者,他们敢于打破传统理论的局限,提出自己的新见解,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最近我得到了一部由青年学者高锋独立撰写并经讯通出版社出版的《多元犯罪心理研究》专著。作者通过近40万字的篇幅,提出了对犯罪心理学系统的新颖独到的学术见地——犯罪心理学“扇形理论”和“网形知识点”,开拓了犯罪心理学新的理论空间,实为一本自成学术体系的犯罪心理学新著。

以下仅从三个方面来谈谈对该著的读后感:

首先,作者在文字派遣、思维途经和历史借鉴上下了相当大的功夫,可以说是文、思、史三管齐下。其“文”使学术纵向的立意、横向的挖掘与前后的呼应浑然一体,有力地为作者阐述自己的观点,表明个人独具的心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思”,使学术推导的过程、结论的引出、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与论据、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更加顺理成章,整体脉络也清晰可见,可谓言之有理;其“史”,借古以为今,使一些概念,如广义犯罪心理与狭义犯罪心理、普通心理学与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活动与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分类与刑法罪名分类、犯罪心理内容与犯罪心理形式等今昔学术状态得到对比,既注意到犯罪心理学的史学意义,又注意其良莠的取舍,更可贵的是能利用纵横双元探讨的方法来剖析犯罪心理学的历史足迹,把现代与近代以前不同社会时期的犯罪宏观动态心理进行对比,使认识问题的专业眼光投射得更远,做到了言之有据。另外,作者在表述犯罪心理现象时,找到了“时”这样一个难得的支点,将犯罪心理的变化利用时域段来定态、定度、定位,从而将犯罪心理以“全息”的形式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样,作者由于对“文”、“思”、“史”方法的运用和从“时”的角度来剖析犯罪心理,就形成了本书鲜明的理性特色。

其次,作者在本书中首次提出了犯罪心理哲学、犯罪心理法律、犯罪心理文化三个犯罪心理学新的学术概念,把他们作为分析犯罪心理问题时的一枚“钥匙”,以打开犯罪心理学的深层次殿堂而步入纯理论境地,从而得到了一种新的把握犯罪心理复杂状态的方法,也就是将普通人的哲学心态、法律感应、文化意识的一般规律,通过符合条件的思维变式而引入到犯罪心理的适用上。由此,就消除了犯罪心理的神秘感和难以表述性。前者,如犯罪心理哲学所囊括的犯罪精神和犯罪物质求向性及人格化,犯罪意识和犯罪存在虚实论及双迁观,犯罪不为与犯罪大为意志感应强弱转化,犯罪反常与犯罪正常恒常互逆得失现象,犯罪冒险与犯罪成功源流彼向态势等,这些就是通过“哲学论证”来研究犯罪心理与其心态发展、心象谱系、动力形式、行为外化相协调,从而揭露犯罪心理哲学现象的群态。中者,如逍遥法律心态,灵变抗法律心态,戏弄法律心态,亲吻法律心态等六个方面,作者将研究思维的触觉延伸到犯罪人与法律的对照关系中,敏捷地抓住了由此引发的心理能动反应现象,概括出这些法律心理特有状态,使他们在“法律心理论证”向犯罪动力转化的过程中,从各种罪案的心态内得以自然的流露,进而构合出特定的犯罪心理法律形态,准确地刻画出一张张犯罪心理法律“表情”,使读者可直视其心理的动力层和观念态。后者,作者立足于犯罪人两次社会化交构的能力与心智结合的基础上,对犯罪心理文化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透视,围绕着继承、交换、展示、认同的多种观念集中融汇的轴心,系统地研究了犯罪人的“江湖文化”、“犯罪文化”、“狱内文化”三大方面,从犯罪人的具体欲望以外来寻求高层化的犯罪心理源向与犯罪动力的主控机制。

作者在本书中所垦拓出的犯罪心理哲学、犯罪心理法律、犯罪心理文化新颖独到的学术园地,不仅为解答千姿百态、怪诞难解的犯罪心理现象提供了一把钥匙,并且在丰富犯罪心理学的基础理论与分化分支研究方面,都称得上一大学术贡献。

最后,作者在解决学科疑难、填补专业空白、探索理论框架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现今“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出现了一些难解的认识问题,它如一个既硬又重的石头横栏在前进的路上,不解答这些疑难课题,整体的专业性研究工作便受到牵制。作者在解决疑难问题时,将研究的方向重点放在了五个方面的探索上。第一,什么是犯罪心理?对于这么一个重要的入门概念,至今尚无一统,只有照套普通心理学的“心理”概念,又无以自圆其说,这一现状与学科的存在极不相符。据此作者提出了:要准确地下犯罪心理的概念,必须首先认定和处理好广狭两义犯罪心理、犯罪心理过程与形成的标志、正常心理与犯罪心理的含义和相互关系的看法;并且遵循这样三对理性范畴,作者用凝炼、浓重、明了的文字概括出了犯罪心理的概念,即“犯罪心理是个体将某种或某些非分的欲求,通过特定的负向意识论证,不断转化为准备触犯刑律的一种心理状态,再由消极情绪联想因素的描述使内心的惩罚意向抗阻渐渐淡化,而出现积极地推动犯罪意念的外化,并支配犯罪行为活动发生与发展的那一部分双向互馈特有的心理活动(摘自《多元犯罪心理研究》第5页第8行至16行)”。由这个概念的研究与提出,可看到作者的学术思路独具匠心。第二,怎样在称谓上区分个体不同的心理活动?这初看上去是个微不中道的小题,实质上它表喻着学科对个体心态变化的确定及行为阶段的划分。现有的犯罪心理学教材、专著、文章一概将内心变异者与犯罪者统称为“犯罪人”;其实这就混淆了认识的基本界限,不利于研究的精细深入。作者认为可用三种称谓来区分个体有别的内心活动:正常人(仅有非欲),异常人(已产生犯罪意念,没有犯罪行为),犯罪人(犯意、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的有机统一);并且进一步认为,这样划分就使有可能转迁、内部深化、客观外现的犯罪心理阶段性与系统过程互补,达可一言即明的认识效果。第三,何系犯罪宏观心理与犯罪微观心理?该专业认识问题在还没有进入相对深度时,便被名曰谈犯罪心理实则说的是犯罪行为活动,树题述及犯罪心理结构或过程却言的为犯罪心理特征的“跑题超围”现象引入歧途。其误差就出在对犯罪宏观与微观心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关系没有掌握而不甚了然,所以一说即“跑题”,稍论便“超围”。作者以为犯罪心理宏观与微观的绝对标准是:存在于客观环境,并能对主体发生影响、暗示,以至内化的犯罪信息当系犯罪的宏观心理,而个体的犯罪心理就是微观心理了;其相对界限为:非分欲望、犯罪意念、犯罪动机三位主体心态相对于与其联系的亚主体(如非分欲望里包含的需要变体,非行导向,内动因即为亚主体)心理便为犯罪宏观心理,后者自然成了犯罪微观心理,而犯罪亚主体心态同它更小的心体比较就是犯罪宏观心理,略逊其的便叫犯罪微观心理,以此相对移动地推下去,可达犯罪心理的超微水平。第四,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究竟以谁为研究的主体?这个问题的提出似乎很明晰: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当然要以犯罪心理为主体,而对犯罪行为的探讨只在映证、延伸其内心活动的前提下进行。但在实际的著书撰文中往往将纯粹的犯罪行为活动作为一个骨干的部分与犯罪心理研究相并列,不分大小、高低和主次。作者感到要解决这个认识“失重”的疑难问题,应从:把观察及研讨的轴点完全转到犯罪主体的心理中来,在此一内动范畴里拓开一个博大的认识世界,用先后、宏微、纵横的犯罪心理体态、犯罪心理过程、犯罪心理因素群、犯罪心理蜕化状去相互支撑、自成序列;当将研究的视线由内向外来追索犯罪心理客观化时,也要站在心理的方位上来看待犯罪行为,在情景的动态内研究犯罪的“行为性心理”;明确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的区别,掌握洞悉情绪、发觉兆头、注意说话、了解变故的测验反常心迁的规律,就不难预知犯罪心理早期化活动了。第五,犯罪过失行为是否根本不存在负心理(指类同于故意犯罪人作案后的心理)呢?在司法实践中,有这样一种认识对“犯罪心理学”很具影响,即过失犯罪是没有犯罪动机的,它同正常人的心理一模一样,系一种“害人的无辜者”,对其的司法审理尤为忽略。因此,受前述观点的干扰,犯罪心理学对过失犯罪心理研究较少、浅淡,深入不进去。作者以为:过失犯罪原则上没有犯罪动机,但在严重的肇事后果发生在眼前之际,他们为了减轻主观责任,降低法律的惩办强度而出现了一种隐瞒犯罪事实,虚构谎供肇事过程情节的行为,畏罪和侥幸心理构成了他们对待法律的主要心态(反审讯防卫动机);这种“过失犯罪后心理”与预谋犯罪人受审讯时的心理活动是殊途同归,所以可把过失犯罪心理纳入到“广义犯罪心理”的体例中,着重对过失犯罪的无动机后期的心意飞跨的心理活动展开研究。

本书作者在完善犯罪心理学理论体系,填补研究空白上的建树反映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作者从思维完整形态过程的系统意义上,全面地研究了“犯罪心理学思维方法论”,提出了面团成活效应(包括1+1=3求异公式,母鸡下蛋的繁衍法则, 建造房屋的步聚三种犯罪心理学的推导机理),三论与哲学的新遗传(包括立体宇宙,多头测向,心理量子三种犯罪心理学思维的总设计),思维套路的掌握(包括多视觉全方位思维,点状面沉入思维,直观形象与逻辑推导合一思维三种犯罪心理学思维方法),从而构成了犯罪心理学思维机制的“微态构图理论”。第二,作者针对目前社会犯罪队伍扩大,密集发生,程度加深,手法怪癖,非法袭扰已成为社会治安一大问题的现实,首次提出并研究了“特殊类型犯罪心理”,通过对几类特殊犯罪心理的解剖而构成了一个有机体系。第三,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一个人的心理原始意识的起点源于上辈的物质——脑细胞和高级神经状态遗传,它与后天社会化的特定结合就产生了犯罪心理,即“犯罪心理是先天遗传与后天社会化过程的交合体”的理论观点。第四,作者综合地对犯罪心理纵横关系、时空跃迁的变化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犯罪心理换代”的理论观点;认为它包括犯罪心理初期的压制恐惧,克服外抗阻,反适应三种换代过程及犯罪心理中晚期的变时空、跳种类、化全能的三种换代过程。第五,作者将形态思维与物理学的观点引进到对犯罪心理“物态世界”研究中,详尽地论说了犯罪心理液体,固体变化的大小、高下、厚薄、方圆、明暗、软硬、内外、静动、阴阳等10种模型,提出了“犯罪心理形态论”。

本书作者在设立一个适合犯罪心理学科的理论框架上着意于从概总论、相对论、分化论、应用论的四环框架上展开,四环中概总奠基,相对演绎,分化贯穿,应用见效,各部有机结合又不失独立性,有较高的逻辑水平。

总之,《多元犯罪心理研究》一书是高锋长期深入司法社会实践,占据翔实材料并作艰苦的原形提炼后,又与其博厚的理论功底、敏锐的学思相结合的产物,可谓是继他的“犯罪心理微观系统理论”之后又一有学术创见的犯罪心理学力作。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需要有一批“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大智大勇者。我衷心祝愿高锋同仁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中再勇攀新的高峰,更期盼我国年轻的犯罪心理学工作者齐攀犯罪心理科学的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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