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发行“盘子”敲定 市场格局待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盘子论文,格局论文,企业债券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牵头全国13家具备企业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召开了2005年度企业债券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今年企业债券发行额度,总量为512亿元。
512亿元企业债券发行额度分属26家企业,其中中央企业占300亿元,地方企业占212亿元。在这26家企业中,铁道部拔得头筹,获批发债金额50亿元;国电集团获批40亿元发债额度;大唐电力、华润集团和上海城投分别获准发行30亿元企业债券。如此算来,仅上述5家企业所获得的企业债券发行总额就达到了180亿元。另外,中国远洋集团、中石油集团和北京能源投资等21家企业,也获得了8亿元至20亿元不等的发行额度。
事实上,由于今年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长期建设国债仅安排发行800亿元,比上年减少了300亿元。目前债券市场上的状况是:长期国债发行规模减少,其他债券发行主体为了控制成本也集中于发行中短期品种,造成长期债券的需求稳定与供给不足的不均衡,这给以长期限为主的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提供了空间。另外,央行不久前下调了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使数量不少的各路资金囤积在债券市场,为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更是创造了有利条件。
众所周知,在以商业银行为主导、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金融市场体系中,如果企业缺乏适应市场变化进行自我调整的能力,就会导致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基本由银行和政府承担,造成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大量增加和各级政府财政负担的不断加重。把市场经济发展中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风险集中到银行和政府,加大了经济运行的社会成本。
目前既然市场资金过分宽裕,加快企业债券发行则是很好的时机。春节后国债、金融债和次级债纷纷“抢闸”而出,且发行结果也是皆大欢喜。但是,政策准许、市场需求并不等于企业债券就能顺利发行。从这两年的企业债券市场发行情况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企业债券也未必都会发满获批额度。2003年国务院批准了452亿元的发行额度,最终融资金额为358亿元。2004年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控制立项数量,批准了268亿元的发行额度,实际发行了326亿元。而今年引2亿元的企业债券发行额度显然比往年有了大幅增加,业内人士认为,这与央行对企业债融资的推动和债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密不可分,但最终能否发满额度,还未可知。
承销机构的人士认为,这主要还是由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在当前的额度审批制下,能获得发债额度的通常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其中有些企业可能目前的资金相当充裕,缺乏发债的动力。而对于有的大型国有企业来说,获得银行的融资轻而易举,他们可能也因此缺乏通过发债锁定长期资金来源的动力。而我国800万家企业中占80%的中小企业则资金普遍紧缺,作为社会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他们承担了我国80%的就业。如此来看,企业债券发行无法贴近市场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市场人士呼吁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能否更快一些。
稳步推动直接金融的发展,可以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措施。在商业银行改革逐步深入、信贷投放约束逐步加强、社会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我国更应加快直接融资的改革。尤其是在股票市场中一些深层次矛盾一时难以有效解决的情况下,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变得更为迫切,也有着现实意义。
从监管高层的态度以及中国金融业的现实来看,企业债券的扩容无疑也是迫在眉睫的事,间接融资远远大于直接融资给中国的银行业积聚了很大的风险。央行对于加大企业债券发行的力度早就作了很多铺垫。去年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并于12月15日起实施。此举为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铺平了道路。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大大增加企业债券的流动性。
此次,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年度企业债券的承销工作,发改委对企业债券发行的执行方案也拟作局部调整。首先,每家券商每年度担任主承销商的次数不得超过4次;其次,每期企业债券的零售规模不得少于20%;同时,发改委对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的数量和融资金额也作了相应的比例调整。具体而言,企业债融资金额不足15亿元的项目设一家主承销商;15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项目最多设2家主承销商;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的项目最多设3家主承销商。
这样的程序调整将对目前的企业债券发行格局带来深刻变革。尽管目前拥有企业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有13家,但国内的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却一直由几家老牌券商分羹。过硬的业务能力、丰厚的操作经验和长期积累的信誉造就了“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每家券商每年度担任主承销商的次数不得超过4次”的设想,就能使有资格的券商都能参与到企业债券的发行市场中,必将使企业债券发行渠道更加畅通,也为扩大直接融资、促进企业发展奠定一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