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竹藤业社会经济概况——Brief account of social economy on China#39;s bamboo and rattan industry,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经济论文,中国论文,概况论文,account论文,竹藤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在综合分析我国竹藤业经济运行机制、社会背景及政策推动力的基础上,描述竹藤业近年来的发展历程,简要评价其在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外汇收入、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并就存在问题进行了讨论,对竹藤业的运行机制、宏观调控进行了设计。
1 我国的竹藤资源
1.1 竹类资源
我国竹类资源丰富,有40多属,400多种, 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的亚热带和热带山地、丘陵地区。1993年,全国竹林总面积约700万hm[2],其中,天然竹林约300万hm[2];人工竹林面积389.68万hm[2](不包括台湾省,以下均同),蓄积9704.38万t,人工竹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增长64.7%和74.02%。我国竹类资源以散生竹毛竹为主, 其面积和蓄积分别占竹林总面积和总蓄积量的70.04%和75.95%。单位面积蓄积毛竹林平均为1800株/hm[2](27t/hm[2]),其它竹种为15—20t/hm[2]。 毛竹在适宜的自然条件下,采取集约经营措施的立竹量在2700—3000 株/hm[2],年均生长量在9.8t/hm[2]。采取一般经营措施(松土、 除草等)的立竹量约为2250株/hm[2]。年均生长量约6t/hm[2],粗放经营,平均立竹量1200—1500株/hm[2]。从1950年到1993年, 不同经营措施毛竹林面积变化如表1。
表1 不同经营措施毛竹面积变化情况
经营类型 1950 1965 1975 1985 1993
集约经营1 3 5 815
一般经营225272525
粗放经营
9772989790
从竹林资源的地区分布来看,竹林面积在50万hm[2]以上的省有福建、湖南、江西和浙江,1989—1993年间,其竹林面积分别占全国竹林总面积的17.5%、15.7%、14%和13%。面积在10万hm[2]以上的省有四川、广东、安徽、广西、云南和湖北,总面积为138.89万hm[2],占人工竹林的35.64%,上述10个主产省区的竹林总面积占10 省区有林地总面积的5.78%,其余分布在贵州、江苏、陕西和河南省。
1.2 藤类资源
天然棕榈藤主要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森林层间。随着我国森林资源环境的变化,棕榈藤日益枯竭。目前,没有天然藤林的面积和蓄积统计资料,人工林面积约2000hm[2]。我国原藤主产于海南省和云南省的西双版纳,两省最高年产量达1万t,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由于资源锐减,90年代以来,年产量仅为4000—6000t,其中, 海南省年产量 3000 —4000t,云南省年产量1000—2000t。目前国产原藤仅能满足制藤工业所需原料的10—20%。据许煌灿研究员对广东省高州县伦道藤场实地调查,造林后3年,黄藤第一次采集7865kg/hm[2],白藤1188.8kg/hm[2], 单叶省藤3445kg/hm[2]。经测算,以25年为一个经营周期,上述3种藤种的内部收益率分别为28.71%、25.95%和21.22%。
2 原竹和竹笋生产
2.1 竹材
竹材分毛竹、篙竹(围径小于20cm的毛竹)、杂竹。在竹材产量中属于林业系统生产的较少,且呈下降趋势,1981年为6607万株,占全国毛竹、篙竹产量的37.8%和8.7%,到1992年只有2234.5万株, 分别占全国毛竹、篙竹的3.99%和2.25%。竹材总产值,1981年为3.487 亿元,1993年增加到44.4亿元,其中受价格因素增加的产值为36.22元, 由于产量的增加而增加的产值为4.693亿元。
2.2 竹笋生产
竹笋是主要竹产品之一,90年代以来,由于竹笋市场需求量大,价格上涨,推动了竹笋培育技术的发展,笋竹两用林和以培育竹笋为主的毛竹笋用林获得成功。据浙江省提供的调查数据, 毛竹笋用林笋产量5—6t/hm[2];笋竹两用林的产量为1.8—3.4t/hm[2]。鲜笋产值,1981 年为6400万元(平均销售价160元/t)。1993年增加到15.24亿元(1200元/t),其中87%来自价格上涨。
由上述资料可知,竹材和竹笋生产近10 年来发展很快。 其产值由1981年的3.49亿元发展到1993年的59.64亿元,12年内增长了16倍, 在12个产竹省中,同期营林产值(竹木采伐、林产品产值、林木生长量值)只增长了4.1倍,竹材、竹笋产值在营林产值中的比重由5.48 %增加到18.33%。
3 竹藤制品加工
我国竹藤加工制品品种繁多,按产品用途划分,可分为竹藤制品、竹藤工艺品、竹笋加工系列产品、竹农具、竹藤家具以及竹浆和竹材人造板等几大类。
3.1 竹藤制品
我国竹藤制品的年产值1980年为1.765亿元,其中藤制品1.113亿元;1985年为2.437亿元,其中藤制品为1.513亿元。从1987年起,国家统计部门将竹藤制品合并到竹藤棕草业中,根据1980—1985年竹藤制品在竹藤棕草制品业产值中所占比重(22%)推算,1987年竹藤制品产值约为1.37亿元,1992年为3.87亿元,1992年产值比1980年增长1.19倍。竹藤制品的主要生产省份有广东、浙江、福建、云南。
3.2 竹藤工艺品
我国的竹编、藤编、竹刻等工艺品技艺精湛,品种繁多。从1987年到1992年竹藤工艺品总产值由2.293亿元增加到2.442亿元。其中,竹编工艺品年产值从7400万元增加到7930万元,竹藤工艺品年产值虽有增长,但增幅不大。
3.3 竹制农具
竹制农具1980年产量为4927万件,到1992年增加到16909万件, 比1980年增加2.43倍。农具产量较多的省份有广东、四川、福建、湖南和浙江。
3.4 竹材制浆
利用竹材制浆造纸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竹材纤维细长,含量在40—60%,可塑性好,适合制造多种优质纸。90年代以来,竹浆年耗竹量在130—160万t,占竹产量的12%—15%。竹材制浆造纸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利用嫩竹生产各种土纸、书画用纸,平均每4—6t 竹材生产1t竹浆;另一类为机制竹浆,主要与木浆搭配生产多种纸。据统计,土纸产量1992年为19.28万t,总产值4.82亿元。机制竹浆生产呈上升趋势,产量由1980年的8.57万t增加到1989年的13.22万t;90年代以来, 年产量在15—20万t,但不足全国机制纸浆的2%,年产值约2.8亿元。 目前利用机制竹浆造纸的工厂约100多家,其中四川宜宾地区有24家, 平均竹浆配比率达30%,机制竹浆造纸产值1992年为1.4亿元, 利税达4000万元,占全国的50%左右,鉴于中国木浆产量供不应求,开展以竹代木造纸是今后缓解木浆不足的有效途径。
3.5 竹材人造板
竹材人造板生产始于70年代中期,主要在四川等省,初期产品主要是竹编胶合板,产品主要用于包装,少量用作车辆等低档装修材料。到80年代,研制生产竹材胶合板以及竹篾层压板和竹帘胶合板。在四川研制生产竹材碎料板等产品,现阶段竹材人造板产品从低质、低值的包装材向结构型高性能、高价值的水泥模板、车厢板发展。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现根据对主要省(区)的调查估计,1988年全国有各种规模的竹材人造板厂100多家,年生产能力在10万m[2]以上。 1994 年全国生产厂家224个,主要在湖南、浙江、四川、江西、福建等省,年产量22.5万m[2],年消耗毛竹3500—5000万根(53—75万t),竹材利用率20%—30%,按1994年价格计算,年产值6.8—8.5亿元,产品利润率为8%—12%。
竹材人造板,虽然在整个林产工业中占比例很小,但仍收到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据调查,一个年产1500m[2]的竹碎料板厂可以安排150—200名职工就业。按此推算,全国224个厂家, 可安排 23000 —30000人就业。另外,中国是木材供应不足的国家,采取以竹代木, 一方面可节省木材消耗量,另一方面可降低用材单位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南京汽车制造厂生产的跃进131型汽车为例, 每辆车需消耗松木0.35m[2],改用竹材胶合板只用0.125m[2],即每m[2]的竹材胶合板可节约2.8m[2]木材。
3.6 竹藤家具制造
竹藤家具是中国竹藤传统产品,年产值1985年为1.47亿元,1992年为5.18亿元,其中乡办企业产值1992年为1.36亿元,占总产值的26.3%。竹藤家具出口值,1985年为373.96万美元,1991年为 2213 万美元,1992年出口产值占总产值的33.78%。
3.7 竹笋加工
传统竹笋加工是将鲜笋经腌渍、凉烘加工成笋干为主。进入90年代以来,以水煮清汁笋、调味笋、笋片等罐头产品为主,加工罐头产品投资少、效益高,平均利润率在25%—30%,而且市场需求量大,因此,各地发展很快。据调查,1993年每t清汁罐头笋国内售价3500—4000 元,生产1t笋罐头需鲜笋2.2t—2.5t,每t鲜笋平均收购价800—1000元,则生产1t笋罐头的鲜笋成本费用为2000—2200元,扣除水、电、燃料、包装等材料费用,每t罐头制品加工附加值在1000—1200元。
目前,全国鲜笋加工大小企业不少于700家, 总产量(不包括笋干)估计在18—25万t。按1993年价格计算,产值约为7.2—8.75亿元。浙江省湖州市1993年出口笋罐头达2.21万多t,创汇1460万美元。
4 竹藤业对外贸易
竹藤业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是中国竹藤业近年来迅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1981—1993年,竹藤业进口额变化不大,除1987年达到峰值6492万美元外,其他年份均在2000万美元上下,而同期的出口额从1.1124亿美元增加到3.1875亿美元,增长65.1%,年增长9.16%。1981—1993年,竹藤产品出口总额为进口总额的5.7倍。
竹藤出口产品中出口额最高的是竹编结品, 1992年其出口额为1.445亿美元,占当年竹藤制品总出口额的43.9%;第二和第三大出口产品是竹笋系列产品和藤编结品,1993年, 这两种产品的出口额分别达1.4亿美元和4248万美元,占总出口额的40.7%和13.3%。竹藤进口产品中进口额最多的是藤类,在进口最多的1987年,其进口额6475万美元,占竹藤总进口额的99.7%,在进口量最低的年份,这个份额也不低于90%。值得注意的是从1991年开始原竹进口增长迅速,1991年进口额为57.5万美元,1993年增长到172万美元,而在80年代原竹进口额年均不超过3.52万美元。
与传统的林产品相比,作为非木材林产品重要组成部分的竹藤产品在出口创汇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1992年不包括竹藤在内的27种主要林产品的出口值为5.433亿美元,而同年竹藤产品出口总额为3.29 亿美元,如果将竹藤产品列入所述的林产品中,1992年竹藤产品出口额则占当年林产品出口额的38.7%;即使是在竹藤产品出口额最低的1983年,这个份额也不低于34.56%。
4.1 原竹
我国原竹出口量大且呈增长趋势,出口量由1981年的36680t增加到1993年的98080t,出口额从640.1万美元增加到2122.3万美元。90 年代以前,原竹进口量很少,1981—1990年年均进口3.52万美元;但从1991年起原竹进口增长迅速,1991年进口额为57.5万美元,1993 年达到172万美元,这个数字是整个80年代原竹进口总额的4.9倍。 原竹主要出口到香港、日本、荷兰、英国、法国等,其中出口到香港的数量最多,其次是日本。
4.2 竹编结品
这是我国的传统出口产品,其出口额持续增长,从1981 年的5298.83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1.163亿美元,年均出口值为1.224亿美元。 产品出口到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有香港、日本、法国、美国、德国、英国等,其中最多的是香港,其次是日本。
4.3 竹笋系列产品
1993年竹笋系列产品出口总额达1.3亿美元, 罐头笋是最近几年发展很快的产品,1992年和1993年出口量分别为65336t和77758t,出口值分别达到6820万美元和8969万美元。竹笋系列产品的主要出口对象有香港、日本、新加坡、西班牙、韩国等,香港和日本进口量最多。其它竹产品除竹篾和竹叶外,出口基本处于下降趋势。
4.4 藤产品
由于棕榈藤资源在中国已濒于枯竭,而藤制品包括藤家具和藤编结品又是中国传统的出口产品,因此,大量进口原藤同时大量出口制成品就成为藤产品对外贸易的格局,原藤进口从1981年起不断增长,1987年到达顶峰,进口量为5147万kg,1993年进口量约4000万kg,接近1988年的水平。同时,原藤的出口也在增加,由1981年的154万kg 增加到1993年的586万kg,出口额从1981年的187.85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445.8万美元,年均增长7.46%。
1982年—1988年,我国86 %以上的原藤从印度尼西亚进口, 但在1986年印尼为鼓励其国内的加工增值,开始限制原藤和半成品出口,之后菲律宾、马来西亚等藤类主要生产国也颁布了类似的法令,因此从印尼进口原藤不断减少,到1991年,印尼进口藤只占15.4%,而从缅甸、越南等国进口原藤的比重已占48%和22.12%。总的看, 藤资源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减少,长期大量的藤进口很难维持,因此大力发展中国的藤培育业已迫在眉睫。
藤编结品出口值,1981年为3909.47万美元,1993年为4247.8 万美元,增长8.6%。藤编结品的进口量很少,但近年有增长趋势,1992 年进口值为88.5万美元。藤制家具的出口增长迅速,出口额从 1981 年的705.82万美元增加到1991年的2203.8万美元,增长2.1倍; 与藤编结品一样,藤家具的进口也很少,在进口最多的1988和1989年,进口额分别为22万美元和23万美元,其余年份进口值不超过4万美元。 藤编结品和藤家具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主要有香港、日本、美国、意大利和荷兰,香港和日本仍居第一位。
5 竹藤业运行机制
竹产业的良性运行,涉及3 方面的因素:一是政府为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二是各生产经销部门(生产、加工、流通)之间的协调发展;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经营机制。
5.1 政府与行业协会
进入8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换,政府对竹产业的管理也逐步由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1)制定各项政策、制度、法规并通过经济、行政、 法律手段进行监督和调控。(2)筹集资金对造林、 抚育等采取经济扶持以及组织社会化服务;(3)对竹林资源管理, 资源消长实行总量目标规划,宏观调控。(4)对产品销售, 政府较早地取消统购统销政策,开放竹材市场,价格放开,实行多渠道经销,并扶持组建产品交易市场,疏通流通渠道,为生产者参与市场交易创造条件。因此,从整体上讲,竹产业的运行,基本上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由市场来调节。但是,竹产业从生产、加工、流通实行多部门、多行业管理,由此而产生超限额采伐挖笋,多部门办企业争原料、争市场,从而直接影响到资源保护和企业效益。为克服上述弊病,达到协调发展,一方面应加强林政管理,另一方面有必要组建行业协会。
1993年6月,中国竹业协会正式成立,此后, 各主要竹产区的省和县也相应成立竹业协会。其性质为群众性的组织是联系政府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桥梁。协会成立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团结组织广大竹业工作者、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产品开发为龙头,保护和发展资源为基础,科技为依托,促进产供销一体化,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林业体系发展方针,承担科技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流通领域的协调等任务。因此,成立竹业协会是经济体制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步骤。但是,目前存在某些弊端,这些协会并不能达到其建立的宗旨。首先,这些协会都是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这就决定了它不能摆脱旧的行政管理方式,即直接干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次,行业协会应是生产者自愿参加的民间群众组织,协会的半官方地位使其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发挥中介作用,因而对生产经营者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5.2 制度创新
制度影响经济发展,这可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得到验证。制度创新,尤其是农村经济改革对竹藤业的发展作用主要反映在3 个方面:(1)在竹藤资源经营上,从以往传统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 统一分配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多种经营形式。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谁经营谁受益,明确了竹林资产产权,稳定了山林权属和经营者的责权利。这一重大举措,对鼓励竹藤资源的培育起了决定性作用。(2)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 由此促进林农按市场需求和比较利益,调整资源配置和经营方式,提高经济效益。(3)竹藤产区以资源优势为依托,把握发展机遇, 使竹藤加工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并反过来推动了竹藤资源培育,使竹藤业得到持续发展。
5.3 流通渠道
从1957—1979年毛竹为国家二类物资,由国家委托各地供销社统一收购,统一调拨,保证国家有关部门对竹材的需求。从1980年起毛竹实行投售任务包干,完成包干任务后允许生产者自产自销或委托供销社代购代销。1985年起,竹材被列为国家三类商品,市场放开,竹材生产者、供销社、加工单位、中间商、贸易单位、个体运销户均可以进入竹材流通市场,因此,国营供销社系统的毛竹收购量急剧下降。竹材收购量和销售量从1980年的10810万根和11710万根下降到1984年的8410万根和8930万根。到1992年收购量和销售量又下降到2679万根和 2628 万根。1992年和1980年相比,国家收购量下降了75%。与此同时,社会收购量却始终高于国家收购量,到1992年达到10151万根,几乎相当于80 年代初国家收购量。
供销社系统经销量下降和社会收购量上升的原因在于:供销社在收购价格、经销时间、收购地点等方面缺乏灵活性,加之国有单位工作效率偏低,直接影响到其经营业务的开展;而中间商、贸易公司、生产厂家在购销活动中价格弹性大,并且到村直接收购,减轻竹农运输负担,减少中间环节,对生产者与加工者都较有利。
6 社会效益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人多耕地少,经济基础薄弱的现状,尤其是在山区。那么,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发展山区经济的出路何在?一是充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发展林业;二是利用林产品发展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在我国南方山区,可利用山地资源积极培育竹林资源,发展竹产品加工企业。各地区典型经验证实,发展竹产业可为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并通过产品加工增值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因此,发展竹产业在竹产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6.1 竹藤加工企业与就业人数
据统计,竹藤棕草行业的总企业数在3万左右〔1〕,其中乡镇企业占90%以上。就业总人数在70—80万之间,其中乡镇企业人数占80%。很明显,乡镇企业近年来发展非常迅猛。典型调查材料也显示了这种趋势,浙江省安吉县私营竹制品加工企业从1992年的8家, 一跃增加到1993年的231家和1994年的330家,全县从事竹加工的劳动人员达1 万多人,约占全县总劳动力的10%,其中还不包括家庭手工业的就业人员。因此竹业的发展,确实为山区农民就业提供了机会,在不少地区形成以竹材为原料的竹产品专业村。 浙江省安吉县港口乡, 全乡劳动力不足3000人,发展竹材加工业,除本地劳动力外,还吸收外地区劳动力 300多人。德清县筏头乡,全乡劳动力6200人,其中45%从事竹业加工及营销工作。
6.2 脱贫致富
竹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经营竹林已成为我国南方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各地区已涌现出一批以竹致富的典型县、乡、村。如浙江安吉县,全县竹林年产值已达2.2亿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39.7%。人均拥有竹山0.14hm[2],1994年平均每hm[2]竹山收入达3900元,人均竹山收入579.8元,占全县农民人均总收入的28.6%。 江西省宜丰县双峰乡,1994年毛竹系列开发创产值327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农民人均纯收入1400元,其中来自竹产业开发所得收入870元, 占62.1%。湖南省浏阳市大围山乡,全乡竹林面积1900hm[2],人均竹山0.6hm[2]。1994年笋竹两项收入达700多万元,人均增收2200元。
7 问题与对策
竹业生产总的形势是好的,向着持续、稳定和“二优一高”的方向发展,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7.1 林地平均生产力偏低
以毛竹为例,当前集约经营的面积仅为总面积15%左右,将近60%的竹林仍处在粗放经营,每hm[2]立竹不足1500株,与集约经营相比相差2—3倍。从单位面积产量来看,平均每hm[2]年产竹120—220株,而高产竹林可达450—530株,我国单位面积平均竹产量与日本相比,也相差甚远,日本平均每hm[2]商品竹达330株左右,日本宫崎达到474株。由此可见,我国竹林经营水平不高,产量偏低,也说明开发竹林资源的潜力还很大。因此,对竹林资源的培育应将重点放在低产林改造上,依靠科技提高单位面积蓄积和产量,增加集约经营比重。采取多种形式,按不同用途,确定培育目标,搞好竹林基地建设。
7.2 育林基金征收与管理
表2 竹藤棕草业企业规模及经济效益
平均职工 资金利税 人均创 人均创
亏损企
人数(人)
率(%) 利税(元) 利润(元) 业率(%)
竹藤棕草制品业 55.9 8.7 999.13
502.913.85
竹藤棕草工艺品业
117.5 7.85895.8435.814.7
竹藤家具业 25.017.39390.4150.816.0
土纸制品业 49.5 8.02
1118.8384.617.3
困绕低产林改造的主要因素是资金不足。而竹林资源培育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应是育林基金。然而在育林基金的征收与管理使用上仍存在一些问题:(1)由于竹林、竹笋实行多渠道经销, 对基金的征收带来了一定难度,以多报少、偷漏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应征收的基金不能如数征收,所以基金征收率不高;(2)已征收的育林基金不能保证用于竹林资源培育上。对此,一方面要加强征收工作,特别是对竹笋的育林基金征收,可采取在挖笋前核定产量,以产量核定育林基金金额。另外应将竹林育林基金实行单收单支,达到“取之于竹,用之于竹”,实现“以竹养竹”。根据目前竹材、竹笋的年产量,按70%的产品进入市场,再以60%的征收率计算,则每年育林基金征收金额约在1.5—2.0亿元,这就基本上可缓解竹林资源培育中资金不足的困境。
7.3 宏观调控力度不足,企业“一小二低”。
以竹材、竹笋为原料的乡村加工企业迅速掘起,为竹材、竹笋销售拓宽了市场。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多部门多行业均各自为政争办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发展,形成整个竹产业的多部门管理,相对缺乏行业的协调统一管理。由此造成技术力量分散,原材料需求迅速增长,对资源保护带来不利影响。目前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低、原材料利用率低的“一小二低”状况。据1992年统计资料分析,全国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各类企业规模、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由于企业规模小,质量得不到保证,在市场竞争中有的企业被迫关闭,有的亏损,企业生产不稳定。另外,竹材利用率较低,如加工生产竹串、竹签、香柱的利用率只有6—15%,竹筷利用率也只有30%, 生产竹胶板、竹凉席的利用率略高,但也存在大量加工剩余物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的状况。
如何更好地保护、发展竹资源,保障供给,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林政管理。 无论是属哪个部门管理的新建企业都应通过林业部门对资源可供量的论证,防止盲目发展,逐步实现合理布局。(2)为加强竹业生产管理,协调发展, 对主要竹产区省、县应设立竹业生产管理机构,对从事竹材、竹笋加工企业实行统一归口管理。(3)针对目前加工企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对同类产品如竹胶板、竹席、竹笋、竹编制品、竹工艺品等,可组建联合体(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这有利于交流技术、信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积极发展以竹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竹碎料板,提高竹材综合利用率。如目前已成功开发出的竹碎料水泥模板,使用效果良好,经济效益较高。
7.4 各类竹林基地建设发展迟缓
随着加工业的迅速发展,对原料需求剧增,而现存的竹林绝大部分是以往长期延续下来的毛竹用材林。而各种竹类加工产品,因产品的不同,对原料的规格、品种亦不同。因此,有必要发展多竹种、多规格的原料基地林。尤其是一些用材大户,应建立自己的基地林。如竹材制浆厂,以培育丛生竹基地为宜;竹胶板厂以毛竹用材林为宜;竹笋加工厂建立笋用林基地。基地建设所需资金政府适当扶持,如低息贷款,而主要由生产经营者筹集,可采取厂户(林场)联合投资,收益由厂户(林场)协商分配。
7.5 关于竹林资源经营形式问题
竹林资源培育与生产不同于其它用材林,其特点是一次栽植可连续利用,并且有较稳定的生态环境效益和连年经济收益。与此相适应,对竹林生产经营形式可采取多种模式。对边远山区竹林资源,依靠林农家庭经营有困难的可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而对近山区已承包的竹山且农户有能力独立经营的竹林还是以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形式为好。因为农户从事竹林生产最为关心的是经济利益,以户经营其经济利益最直接,竹林农最放心,有利于生产发展。为解决以户经营中生产物资供应、护林、销售中的不利因素,可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护林、采购生产物资和协助销售。达到统分结合。因此,对竹林资源经营,总的原则是:充分尊重林农的意愿,应有利于资源保护和发展,有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实现公平分配,维护林农的经济利益,防止用行政手段强行扩大规模经营,推行一种模式。
总之,我国竹藤业生产,自改革开放以来已取得迅速发展。竹藤业生产的发展,对调整山区产业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林农经济收入,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主要竹产区现已把发展竹业生产作为振兴山区经济的支柱产业,已成为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生产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竹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尚需进一步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加强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依靠科技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提高林地生产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市场建设步伐,拓宽国内外市场,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来稿日期 1995年8月
注:本文是国际竹藤联络网INBAR资助项目“中国竹藤社会经济数据库”的一部分。
BRIEF ACCOUNT OF SOCIAL ECONOMY ON CHIINA'S
BAMBOO AND RATTAN INDUSTRY
Zhong Maogong and Xie ChenChina National Forestry Economics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CenterABSTRACT The study is to assemble and integrated analyzeeconomic (production,processing,market),policy and socialinformation on bamboo and rattan sector, to brief discuss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sector and its impact in ruraldevelopment,foreign exchange earning, emplovment generationand poverty alleviation in China.The results will contributeto an international data-base on the socio- economic aspectsof bamboo and rattan.
注释:
〔1〕企业数和就业人数方面的数据来源有两个:国家统计局的《工业统计年鉴》和农业部的《乡镇企业统计年鉴》。这个数据只包括了注册企业,还有大量没有注册的家庭企业及从事竹藤产品贸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包括在内另外一些新的竹材加工企业如竹质人造板可能也没有包括在内。因此,这里的数据小于实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