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速增长时期的金融体制及对中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中国论文,启示论文,金融体制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56年到1970年是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这期间日本GNP 的年平均实际增长率达到10%,经过这一段15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日本从一个落后的战败国一跃而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创造了日本奇迹。成功背后的因素很多,但毫无疑问,战后建立起来的日本独特的金融体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研究这一时期的日本金融体制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于处在经济起飞前夕并正在探索金融体制改革道路的中国来说,无疑将有诸多启示与借鉴之处。
一、日本高速增长时期的金融体制
日本的金融结构体系由以下四者构成:日本银行,普通银行,专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它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窗口指导等手段调节金融与货币,实现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最终目标。其中窗口指导是日本特有的一种调节手段,在整个高速增长时期发挥了强大的作用。它是指日本银行通过与开户金融机构的日常接触,对他们的资金周转和其他活动进行指导,要求民间银行每个季度提出贷款计划,并用设立各银行贷款增加额的形式来调节各银行贷款总量。这一制度能够实施并取得效果,是由日本当时经济,金融的特点决定的。间接金融在日本一直占主导地位,企业外部资金的筹措中银行贷款的比重相当高,因此银行贷款对企业的活动有很大的影响;同时,这一时期的超额贷款现象使日本银行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向日本银行负债,尤其是城市银行对日本银行的依赖性更强,这就使日本银行能够对其客户金融机构有效地施加影响,由此又对企业行为产生影响,调节整个经济活动。值得一提的是:窗口指导始终都是作为传统金融政策手段如再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等的辅助手段使用的,尽管其本身是一种行政调节手段,但它并未完全忽视利率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利率变动为杠杆发挥作用的。归根结底,窗口指导是在当时市场机制不能完全起作用时的一种补充性政策手段,后来随着日本经济自由化的发展,其作用就日渐削弱了。
普通银行是民间的商业银行,它在日本金融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普通银行又分为两大类:城市银行和地方银行。两者在《银行法》上没有任何区别,区分两者最明显的标志是看其是否加盟于地方银行协会,但事实上,两者的差别是十分显著的。
城市银行是以大企业为融资对象的银行,规模较大,吸收的存款中法人存款占首位,全国共有13家城市银行,在各地设有分行。地方银行各县都有一家,有的县有2—3家,全国共有60多家,它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本地区的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构成上以居民个人存款为主。与城市银行相比,地方银行规模较小,一些小的地方银行总资产仅相当于城市银行的2%左右。在高速增长时期, 许多出口和投资部门的公司都是城市银行的客户,资金需求集中于城市银行,加上日本银行优先供应城市银行贷款,因此城市银行始终处于超额贷款的地位,而地方银行资金状况一直较好,有相当的富余资金,于是出现了资金由地方银行流向城市银行的局面。
日本的经济增长是出口导向,投资引导型的,对资金的需求相当大,而日本的证券市场在50、60年代极不发达,引进的外资又相当少(据估计只占高速增长时期资金总量的10%),资金的筹措主要都是国内银行体系进行的。日本的这种二元银行结构及银行流动性不平衡的特点确保了城市银行集中资金支持出口和投资部门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地方银行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方面也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日本金融体制的一大特点是分工细致,对象明确,专业化程度高。在高速增长时期,不仅银行业与证券业、信托业严格分离,而且设有许多专业金融机构,它们与普通银行的业务也有明确的分工。普通银行绝大部分不能从事长期贷款,主要向工商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年以下),以避免因借短贷长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一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则由专业金融机构办理,包括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日本高速增长时期所需的长期贷款主要都是由它们来承担的。此外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还可以分别发行五年期的银行债券和信托投资债券,对企业提供设备投资贷款,而普通银行是不允许发行金融债券的。这就是长期金融与短期金融相分离。城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的客户主要都是大型工商企业,鉴于日本存在着大量中小企业,设立了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专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相互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劳动金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等民间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保险金库。这个以民间为主体、政府为补充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供应渠道。
日本的政府金融机构比较发达,这是日本金融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政府金融机构包括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两家银行和十家金融公库。它是为贯彻国家政策而在不同领域内设立的机构,故又称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其贷款对象主要是社会需要但民间金融机构不愿或无力提供融资的领域。如日本开发银行专门为国家重点产业提供长期资金,50年代贷款重点是电力、煤炭、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60年代对石油化工、机械、合成纤维等新兴产业进行贷款,日本输出入银行则为成套设备的出口,原料、燃料和先进技术的进口以及到国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10家金融公库的业务范围可由其名称看出来,它们是:医疗、环境卫生、农林渔业、住宅、北海道东北开发、公营企业、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及上述3个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公库 。这2行10库在行政上隶属于大藏省,业务上一般由大藏省及有关主管 省厅共同领导。他们一般不办理存款业务,资金来源主要是向政府借款和向国外借款。向政府借款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另一部分是“资金运用部资金”,主要包括邮局吸收的储蓄和政府办保险收来的保费。向国外借款则指向世界银行的借款和在海外发行的外币债券。在整个高速增长时期,政府金融机构从质和量两方面补充民间金融机构的不足,促进了各项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实现,对日本的经济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与日本50年代中期的情况有许多类似之处。同样是经济落后,市场机制不健全,也同样实行一种投资引导型的经济增长,间接金融占主导地位,政府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的干预。这些相似性使我们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体制过程中能够更多地借鉴日本的经验。
1.建立多层次的商业银行体系,国家专业银行的改革问题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中心话题。专业银行商业化已是必然的趋势,但这种向商业银行的转化应当怎样实现,适合中国国情的商业银行体系又应是何种形式呢?理论界对此争论颇多。笔者以为,专业银行的改革应当通过对其进行分解,成立几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众多区域性地方银行,建立起一种日本式的多层次商业银行体系。
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结构是四大国有独资专业银行占据垄断地位,他们在全国各地,由省至市至县都建立了分支机构。这一体制格局的弊端是十分明显的。第一,银行数目过少,高度的垄断压制了银行业的竞争,导致了金融体制的低效率。第二,四大专业银行规模过大。这几家银行的分支机构之多,分布地区之广在世界上都是没有先例的。全国两千多个县县县有支行,这样庞大的组织规模,以中国目前的信息处理手段,要想实现高效率的管理是不可能的,其结果只能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第三,这种银行体制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经济主体的融资要求。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以经济主体而论,也呈现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的大、中、小企业并存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复杂局面,这样一种经济结构特点必然要求有一个多层次的商业银行体系与之相适应,目前这种大一统的银行体制是远远不能胜任的。因此,国家专业银行的改革绝不是简单地转换经营机制就可以完成的,必须对整个银行体制进行彻底改造。
鉴于中国国家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主体多元化、多层次的国情特点,我们可以仿照日本的普通商业银行体系,将国家专业银行分解为若干全国性大银行和众多区域性地方中、小银行,分别服务于不同的融资对象。少数几家全国性大银行规模较大,但较之现在的专业银行规模已大大收缩,他们仅在各省及重要城市设立分支行,主要向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地方银行设在各市、县,规模较小,主要为本地区的中小企业服务。这样一来,银行的数量大大增加,而规模明显收缩;银行间的竞争加强了,管理效率提高了银行业务上的分工也使不同层次经济主体的融资要求得到更好的满足。这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很多出口和投资部门的大中型企业就是在城市银行的支持下不断发展,走向国际市场,促进了出口增长和投资增加从而带动经济增长的。中国企业要走向现代化,实现规模经济,跻身国际市场,没有大银行的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设立全国性的大银行,集中力量支持大型企业的发展是完全必要的。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的二元性特点,大量的中小企业成为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它们在发展经济,解决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为它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也是必不可少的。地方中小银行的建立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建立多层次的商业银行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条金融改革之路。
2.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和运作。1994年,我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三家政策性银行在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支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们在运作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其一是资金供求问题。各类投资主体对政策性资金的需求很大,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供应很不稳定。由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财政无力保证政策性银行充足的资本金,使其只能转向中央银行取得贷款。据统计,1995年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从中央银行取得贷款约3555亿元人民币,而国家财政拨给的资本金只有154亿元人民币, 央行贷款是其23.08倍。这种扭曲的资金供应渠道有悖于政策性银行的初衷, 而且造成银行软资产与硬负债的矛盾日益突出。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大,收益低,是软资产,而负债无论是发行金融债券还是向央行借款都必须到期还本付息,是硬的约束,从而使政策性银行的运行相当困难。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可以向日本学习。结合中国国情,我们可以:(1 )增加财政资金来源比重,国家财政应当成为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供应者。当然这需要配套的财政体制改革。(2 )可将邮政储蓄系统改造为我国的储蓄银行,专门为政策性银行筹集资金。(3 )积极争取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以及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在国外发行债券,筹措低成本资金。
随着我国经济中计划的成分越来越少,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许多低利产业和公用事业的资金筹措都面临着问题。市场总是选择高利产业,一些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差的产业难以通过市场获得资金支持,公用事业更是市场失效的领域,因此这些产业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的支持,日本的政府金融机构数量多,涵盖领域广,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的国情状况,我国有必要再设立一些政策性金融机构,用于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医疗卫生、住宅金融,以促进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和人民福利的增进。这也是进一步健全我国金融体制的一个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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