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曼悖论与新感应之谜_时间悖论论文

古德曼悖论与新感应之谜_时间悖论论文

古德曼悖论与新归纳之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论论文,之谜论文,归纳论文,古德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美国著名分析哲学家古德曼认为,归纳问题不是辩护或证明问题,也不是对确认或验证一个假设的事例下定义的问题,而是定义确认本身,即在假说中区分出那些可被确认的假说的问题。正是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他第一个提出了新的归纳之谜及其解决方法。

关键词 古德曼 休谟问题 类律性 投射理论 绿蓝—蓝绿悖论归纳逻辑

在英美分析哲学界,纳尔逊·古德曼(Nelson Goddman)和蒯因(W.V.O.Quine)通常被看作是美国逻辑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 相比而言,古德曼的影响诚然不及蒯因之大,但在美国分析哲学家中间也占有相当地位。艾耶尔称他是一位“与蒯因齐心协力,在掌握逻辑并且善于使逻辑服务于哲学等方面与蒯因并驾齐驱,但却有着他自己的风格和方法以及意见和兴趣的哲学家。”〔1〕确系允当之论。

在哲学上,古德曼摒弃类的概念而坚持现代唯名论的立场,主要致力于认识论、科学哲学和语言哲学的研究,特别对归纳逻辑和验证理论等问题颇有创见。他在《事实、虚构和预测》一书(系由他在1953年于伦敦大学所做的三次讲演所构成)中提出新的归纳之谜,就是由于他发现了著名的“绿蓝—蓝绿(grue—bleen)悖论”。 这个悖论和亨佩尔提出的“乌鸦悖论”都是有关确认(confirmation)或预测(prediction)的一些语言悖论。前者主要是由观察作出推测,亦即发现假设时所产生的悖论,后者主要是对假说进行辩护时所产生的悖论。正如利科所说:“关于确认悖论的讨论以及不论是为了克服还是为了避免悖论而提出的解决方法,使我们接触到了由归纳推论提出的问题的核心。”〔2〕沿此方向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 确实大大促进了现代归纳逻辑的建立和发展。

对“休谟问题”的转换

归纳法涵盖一切非证明性论证的事例。与演绎推理不同,归纳推理的前提的真并不蕴涵结论的真。既然如此,又有何理由相信它是真的呢?这就是著名的归纳法的正当性或有效性问题。古德曼在《事实、虚构和预测》一书中所要处理的“趋向问题、违反事实的论断和可能的东西等问题”均与归纳推论或预测有关,〔3〕而他在处理这问题时又放弃使用传统的哲学工具,如因果联系与偶然联系的区分,或分析陈述与综合陈述的区分,遂使他萌生了试图解决上述哲学论题的新思路。

在哲学上,归纳问题亦称休谟问题。休谟从经验主义出发,指出必然联系观念和过去经常观察到的简单联结的观念之间不存在必然的逻辑纽带:“不但我们的理性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而且即在经验给我们指出它们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相信,我们为什么把那种经验扩大到我们所曾观察过的那些特殊事例之外。”〔4〕例如:人们不能合理地从“太阳过去每天早晨都升起”推出太阳明天早晨升起”或“太阳明天早晨不会升起”,因为已发生的不能给予将发生的以任何逻辑上的约束,将来未必一定与过去相同。按照休谟的观点,“原因和结果的观念是由经验得来的,经验报导我们那样一些特定的对象在过去的一切例子中都是经常结合在一起的”,〔5〕而“根据经验来的一切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 而不是理性的结果。”习惯“使我们期待将来有类似过去的一串事情发生。”〔6〕这意味着,建立于主观习惯和信念之上的一切因果推论都是或然推论,不具有普遍性、必然性。

古德曼认为,休谟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对日常归纳活动加以描述,并对预测如何与过去的经验相联系给予心理学的说明,确令人耳目一新,表明他抓住了归纳法的最主要的问题。当然,休谟式说明也有其真正的不妥之处,但这“不在于他的描述性的方法,而在于他的描述不精确”〔7〕。自休谟对归纳推论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后, 人们已更清楚地意识到归纳法的悖论。现在的问题不在于对归纳推论的合理性进行论证或辩明,而在于把正确的归纳和不正确的归纳区别开来。“归纳问题不是一个证明问题,而是解释有效预测和无效预测之间的区别问题。”〔8〕或可确认的假说和不可确认的假说之间的区别问题。这就是说,“辩护归纳的问题已被定义确认的问题所代替”,原来由休谟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假说的肯定的事例能对预测将来的事例提供某种依据?”而新的问题是:“一个假说的肯定事例是什么?”并且,留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是:“什么样的假说被它们的肯定事例所确认?”〔9〕

亨佩尔的确认理论及其困难

在定义确认或有效归纳问题上,亨佩尔的确认理论做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他主要是从句法形式上考虑问题,认为正像演绎逻辑主要与陈述句之间的推断关系相关,而不涉及陈述句的真伪一样,归纳逻辑主要地与陈述句之间的可比较的确认关系相关。因此,定义确认的“问题在于定义,当且仅当陈述句S1在某种程度上可适当地称为确认了陈述句S2时,存在于S1和S2之间的关系。”〔10〕例如“特定的一块铜导电”(S1)从“所有的铜都导电”(S2)中推出,反过来又确认了“所有的铜都导电”。这种互逆关系导致在定义确认时,也出现类似归纳所遇到的困难,即:“我们的定义将使得任何陈述都确认任何其它陈述。 ”〔11〕其中最典型的是亨佩尔发现的乌鸦悖论:陈述“某特定对象(如这张纸)既不是黑色的又不是乌鸦”确认了假说“一切非黑的东西都非乌鸦”。而后者在逻辑上又等价于假说“一切乌鸦皆是黑的”。如此等等。

上述困难表明了演绎和归纳之间的互补循环,同时触及到法则或规律这一科学理论的核心问题,而这正是科学逻辑尤其是“说明逻辑”的重要内容。这里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能否把任何一个真实的全称陈述(命题)都看作是一个法则?古德曼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他举例说,由句子1“蓝子B中的全部苹果都是红的”和句子2“苹果A在蓝子B中”可以推导出句子3“苹果A是红的”,即对苹果A作出了说明,因为这一推导完全符合科学说明的图式。然而,从说明者(在这里是作为法则陈述的句子1和作为前提条件的句子2)合乎逻辑地推出的被说明者(句子3)却显然是一个荒谬的结论。 因为一个苹果的红颜色非由于它被放在全是红苹果的蓝子里就被充分说明了。因此,要避免把上边的推论看作是一种合适的科学说明,似乎只有否认句子1是法则了。为此,就必须规定出判断法则陈述的标准,而上述问题也就转为考察“允许把一个陈述看作是法则的必要的和充足的条件是什么?”〔12〕这个问题了。

如此,从对亨佩尔确认理论的考察,古德曼发现,“通过一事例对假说的确认与其说是依赖于句法形式,还莫如说是依赖于假说的特征。”〔13〕要进一步解决定义确认上的上述困难,就“必须发现一种区分我们的确认定义所适用的类律的假说与这种定义不适用的偶然假说的方法。”〔14〕类律(Law—Like)的陈述是可确认的, 如“所有铜导电”能被一特定的铜块导电所确认;非类律的偶然的陈述是不可确认的,如“现在这房间中的所有人都是第三个儿子”并不会由于“该房间中的某人是第三个儿子”而得到承认。因此,问题在于确定类律的或类似法则的陈述的标准。否则,不仅不能区别有效的和无效的归纳推理,而且会同样导致任何事物都确认任何事物的结果。

寻求“确定类律性”的标准

早在1947年,古德曼即提出关于可证明的假设的概念与对“反事实的条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解释有联系的理论。所谓“反事实的条件句”,系指其前件未实现的一种条件句,即所涉及的事件没有发生的条件句,或者(不那么精确地说)是指虚拟的条件句。其形式为:“如果——与事实相反——某种东西有某种性质,某种现象就会发生。”在命题逻辑中,所有前件为假的条件句都为真,所有反事实的条件句必须为真。古德曼认为,“反事实句的问题在于‘发现前件与后件的反事实性联结据以建立的必要而充分的条件’。”〔15〕只有与偶然概括相反的法则陈述(完全概括)才包含着这种反事实句,因而类似法则的一类陈述“能够从‘描述其实例的证据中’得到证明。 ”〔16〕不过,反事实句虽然有助于区别法则陈述和偶然陈述, 但并不能据此而完全做到这一点。

任何归纳推理几乎都遇到某种悖论。正是在尝试进一步区分类律的或可验证的假说和非类律的或不可验证的假说时,古德曼提出了他的“绿蓝—蓝绿悖论”。他举出“所有绿宝石都是绿色的”这个例子,并且引进了一个新的谓词“绿蓝的”,并根据熟悉的词“绿”和“蓝”来为之下定义。谓词“绿蓝的”适用于在时间t之前被查明是绿色的物体,但也适用于在时间t之后被查明是蓝色的物体。显然,所有在t之前被考察的绿宝石都表明是绿色的。这一事实同样好地支持或确认了“所有绿宝石都是绿的”和“所有绿宝石都是绿蓝的”这样两个归纳假说。但是,我们却不能无矛盾地接受这两个假设。上述证据使我们无法在“下一个被检查的绿宝石将是绿色的”和“下一个被检查的绿宝石将是绿蓝色的(因而是蓝色的)”这两个不相容的预测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前一个预测显然是真正得到确认的,但按照上面的定义,后一个预测也得到同样好的确认。这两个预测显然发生冲突。从“绿蓝—蓝绿悖论”中,古德曼得出结论:没有确定类律性的标准。

针对有人反驳说,“绿蓝的”不是一个像“绿色的”那样真正的性质谓词,因为它是通过参照一个特定的时间而被引进的,因而是在时间上定位的。古德曼巧妙地回答说:这取决于从什么东西出发。如果“绿蓝的”和它的反面“蓝绿的”被当做初始谓词,那么“蓝的”和“绿的”将用“绿蓝的”和“蓝绿的”以及一个时间词来说明,即变成定位的谓词了。艾耶尔指出,古德曼强调谓词定性的相对性,“这只不过突出了定性的谓词与定量的谓词都同样是有弱点的这一事实。”〔17〕

在试图解决类律的和偶然的假说的问题上,一种最常见的方式是把有限的概括看作是偶然假说的特征,而把完全概括看作是类律性的一个充分条件。古德曼认为这同样是行不通的。因为定义完全概括绝非易事。它“不仅要排除那些实际上包含了关于特殊个体的语词的假说,而且要排除所有那些与包含了这种语词的假说等价的假说。”〔18〕然而,只排除所有都没有个体语词的等价假说就什么也没有排除,而排除所有那些与包含了这种语词的假说等价的假说也就排除了一切。因为,即使像“所有草是绿色的”这种假说也有“所有伦敦的或外地的草是绿色的”作为其等价假说。

古德曼最终亦未能找到区分类律的假说与偶然的假说的可靠标准。他曾经提出了一个关于类律陈述的定义:“一个一般陈述是类规律(Law—Like)的陈述, 当且仅当它是先于它的所有实例的确立而被接受的。”〔19〕但他本人对此未作出进一步的解释。

古德曼的投射理论

尽管未能找到“确定类律性”的标准,但是原则上可以从是否具有归纳验证能力入手来对法则陈述和偶然陈述加以判断。由此,古德曼提出了他自己的确认或验证理论——投射理论( the

theory

ofprojection)。按照这个理论,区分上面两类陈述的标准取决于陈述中所使用的谓词的性质。那种能够借助假设从已存在的情况转用于尚未存在的情况的谓词,如句子“一切绿宝石都是绿的”中的“绿的”及各种颜色谓词是“可投射的”谓词。反之,不能合法地从已知情形转用于未知情形的谓词如句子“一切绿宝石都是可怕的”中的“可怕的”等皆系“不可投射谓词”。同时,古德曼又认为,不能“满足于只分析假设中使用的谓词,还必须考虑到由这些谓词所构成的实际投射”。〔20〕一个实际投射的假说所必需的条件是:第一,它在某一时点实际上被承认或被采用了;第二,它获得已知的经验事实的支持;第三,它还没有被详尽研究过(即其中所出现的个别情况尚未全部受到检验)。只有从这一类实际投射假说中把那些不可投射的假说排除出去,才能将类似法则的陈述与非法则的陈述区别开来。

通过对实际投射假说的考察,古德曼还对其投射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保护”(entrenchment,亦译“固定性”)作出说明。如果一个谓词比另一个谓词实际上更加经常地被投射,就可以说前者比后者受到更多的保护(或固定程度更高)。比如谓词“绿的”运用于投射就比虚构的谓词“可怕的”肯定要早得多,特别是经常得多。根据一个谓词在语言中的固定程度,古德曼提出了鉴别类似法则的或可投射的假说的办法:在同样得到证明但相互对峙的各种假说中,应该选择那些包含固定性更强的谓词的假说,而排除那些其谓词与固定性更强的谓词相矛盾的假说。这些假说受到保护的程度取决于它们的前件与后件在过去被投射的程度。

其实,古德曼的“保护”概念与休谟、康德的论点并无实质性的不同。古德曼自己说:“跟休谟一样,我们在这里也是求助于过去的重复,求助于在明确使用语词中的重复以及求助于所观察的事物的重复特征。与康德有些相似,我们也说归纳的有效性不仅依赖于呈现出来的事物,而且依赖于这种事物是怎样被组织起来的。不过,我们所说的这种组织工作是通过使用语言来完成的,而不是归因于人类认识本性中的任何不可避免的或固定不变的东西。”〔21〕在他看来,那种构成有效投射的东西即构成可验证的假说的东西,最终取决于我们事实上如何进行分类,即我们的某些分类习惯。这与休谟认为归纳或预测的有效性来自习惯有异曲同工之妙。难怪艾耶尔称古德曼的解决方法从根本上说并未跃出休谟的框架,只是把“一个至今未被违反的全称假说失效的那一点表示为两个全称假说有所不同”,以此“改装了”休谟问题而已。〔22〕

由此可见,在古德曼那里,归纳、验证皆被化归于投射,三者都指的是根据经过考察的事实对未来的事实进行推论。他说:“从过去事例推出将来事例的预测问题不过是从任意事例的集合推出其他集合的投射问题的一种限制了的说法。”〔23〕所谓“新的归纳之谜”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不妨说就是区分可投射的假说和不可投射的假说的问题,也即是区分类似法则的陈述和非法则的陈述的问题。“许许多多有关趋向和可能性的棘手问题都可以化为这个投射问题。”〔24〕古德曼的投射理论就是试图通过上述方法来区别可验证的假说和不可验证的假说,也就是对可能列入可确认(可验证)假说中的普遍陈述的数量、范围加以限制,使这些假说最终能获得被归纳验证的规律(法则)的地位,从而克服归纳逻辑中的这个主要障碍。

“新归纳之谜”的启示

综上所述,继休谟向归纳法合理性质疑后,古德曼解决归纳问题的新思路是:通过设计在直观上不可接受的、不可预测的假说,并设法使这些假说能够用同样重要的论据作出同样充分的证明,进而去发现在科学实践中排除这些假说以及选择正确的预测的方法。我们看到,这也就是古德曼提出自己的确认理论时所用的方法。因此,对这一方法的评价也就是对绿蓝—蓝绿悖论及所谓新的归纳之谜的实质和意义的阐释,二者不言而喻是等价的。

首先,从历史角度看,古德曼悖论及方法以语言悖论形式揭示了休谟式心理学说明的局限性。古典的归纳问题旨在探寻为何在我们尚未观察到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待相同的事物会显示出相同的特性来。休谟认为这是主观习惯所造成的,因而所谓有效预测(归纳)是依据过去的常规性的预测。但是,如上所说,古德曼指出这种描述是不精确的。因为它不能说明何以某些常规性产生并巩固了这种习惯,有些常规性却没有;依据某些常规性的预测是有效的,而依据另一些常规性的预测却不是有效的。“绿蓝—蓝绿悖论”即表明,所有在时间t 之前被检查的绿宝石都是绿色的,可以引导我们去期望并确认这一预测:下一块也将是绿色的。但是,所有在t之前被检查的绿宝石都是绿蓝色的, 却并不引导我们去期望并确认这一预测:下一块也将是绿蓝色的。因为很明显,绿色的常规性确认了关于更多事物的预测,而绿蓝的常规性却没有确认这种预测。由于未能发现从假说中区分出那些可确认假说的方法,遂形成了古德曼所称的“新归纳之谜”。

其次,从逻辑本身看,古德曼悖论表明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局限性:根据这一推理,会导致高度违反直觉的结论,或者导致互相矛盾的预测。古典意义上的归纳是指由经验作出的概括,而各种概括都有其不同的特定范围。由此形成常规性或合规律性在可外推性上的区别。“合理的归纳规则确实把所观察的规律性外推于未来,但仅仅限于可外推的合规律性。它确实假设自然的齐一性,假设未来类似于过去,但仅仅限于在某些方面。它确实假设在自然界中被观察到的秩序将要重复,但仅仅限于某些类型的秩序。”〔25〕古德曼悖论就是由于错误地外推一种不可外推的合规律性所引起的。因而它不仅导致一个可笑的预测,而且它导致的这个预测将和另一个合理的预测发生冲突。从归纳逻辑的角度看,它恰恰表明了合规律性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是不可外推的,同时表明了外推一种不可外推的合规律性的后果是如何地严重。

概言之,作为一个现代逻辑分析哲学家,古德曼利用“绿蓝—蓝绿悖论”形象地凸出了偶然的语言——历史的联系对我们关于世界的思维所产生的不容忽视的影响,从而深化了对语言和思维关系的认识。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古德曼悖论的发生“在于不存在语词之间的明显的不对称以使得对变化的预测显得像对相似的预测一样是合理的。古德曼的观点是,唯有历史事件才使得一个系统对我们而言是自然的,因为在事物中不存在独立于语言的相似性。”〔26〕另有西方学者指出:“新的归纳之谜毋宁说是集中于挑选适应于投射的一些特性。它断定,我们原则上能够对事物进行分类,以使事件会显示齐一性的间断,而不是显示规则性的连续。这样,变化或一致二者都可以多少与某一特殊的经过挑选的概念框架或心理的或语言的背景相关。如果这样,古老的归纳问题就变得更难处理了。因为不可能有期待这个世界遵从一种描述框架而不遵从另一种概念框架的先验理由。”〔27〕

的确,古德曼悖论提出以后引发了解决它的各种尝试,相继问世的许多理论也像古德曼本人的理论一样推进了对归纳法本质的认识。但是,它们毫无例外地都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批评。新的归纳之谜迄今仍未解决。在解决新归纳之谜和其他一些问题以建立科学的归纳逻辑学说方面,新近出现的两种倾向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种倾向如利科所说:“关于确认悖论的讨论的主要兴趣在于,它集中注意于超越语言的句法学性质和语义学性质的需要,而诉诸它的语用学性质。”〔28〕另一种倾向表现在解决古德曼悖论的各种企图中所使用的逻辑工具仍然是由演绎推理提供的,也就是说,在证明归纳法的逻辑薄弱性时,或者按某种方式从演绎法推出归纳法,或者企图赋予归纳法中使用的推理方法以某种地位。上述倾向愈来愈使人们认识到,要像建立科学的演绎逻辑那样建立科学的归纳逻辑,既必须立足于实践验证,又必须掌握归纳和演绎之间的互补辩证法。这应当是最终揭破绵延至今的归纳之谜的正确认识途径。

收稿日期:1995—09—12

注释:

〔1〕〔3〕〔17〕〔19〕〔22〕〔英〕艾耶尔著《二十世纪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87、288、290、290~291页。

〔2〕〔15〕〔16〕〔28〕〔法〕利科主编《哲学主要趋向》, 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07、106、106、107页。

〔4〕〔5〕〔英〕休谟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 年版, 第109、107页。

〔6〕〔英〕休谟著《人类理智研究》,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 第42~43页。

〔7〕〔8〕〔9〕〔10〕〔11〕〔13〕〔14〕〔19〕〔23〕〔24〕江天骥主编《科学哲学名著选读》,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第554、541、553、543、553、547、554、551、555、555、页。

〔12〕〔20〕〔德〕施太格缪勒著《当代哲学主流》(上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82、484页。

〔21〕涂纪亮著《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70页。

〔25〕江天骥著《归纳逻辑导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4页。

〔26〕Antony Flew:A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PP134—135,second cdition 1984 by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27〕Edited by W.F.Bynum, E.J.Browne, Roy Porter:Dictionary of the History of Scienee,P299,Reprinted 1983 byTJE MACMLLAN PRESS LTD.

标签:;  ;  ;  ;  ;  

古德曼悖论与新感应之谜_时间悖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