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积极倡导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及大背景下,对于经济发展势头一直良好的企业来说,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积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利于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文从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入手,对企业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从而加速企业自身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我国社会步入到了社会发展的新常态阶段,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状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只有清晰客观的认识到其所能够发挥出来的意义,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
1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缺乏针对性
一是注重宣传形式,忽略宣传实效。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是软任务,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因此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企业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没有把宣传教育与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
二是教育内容笼统,宣传效果较弱。企业廉政教育大多较为宽泛,不能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人员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怎样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也缺少必要的研究,影响了教育效果。三是教育活动计划性不强,缺乏长期规划。许多企业没有制订完善的廉政教育工作规划,没有制定专门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相应措施,对廉政教育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
1.2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缺乏系统性
一是制度建设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缺乏用系统思想建立反腐败制度体系。如有些制度看起来较为周全,但其实与其他制度互不关联,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出现制度“打架”现象;有些制度流于形式,粗框架要求多,缺乏完善的配套的实施细则,起不到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达不到“治本”目的。二是制度设计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出现制度不管用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和国家反腐力度加大,国有企业也出台了不少针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以制约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利。但是就制度的制约体系来看,制度设计尚未达到完善,刚性不强,多以“禁止”、“严禁”、“不准”等原则性语言作为制度的基本内容,对执行制度的程序、量化评价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因此在制约效果上并未发挥应有的力度与作用。
1.3 案件惩处和问责追究不够严,缺乏震慑性
惩处严与不严,公与不公,关系到自律警钟强与弱。而在企业中,惩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在追究问责方面仍有严格不到、严肃不足、严厉不够的情况。由于惩治力度不够,对贪腐行为震慑度有限,使一些党员干部仍抱有侥幸心理“前腐后继”,甚至纵容或助推了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特别在一些企业中还存在偏袒风的问题,对违法违纪者心慈手软,用感情代替政策,或以教育代替惩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使违法违纪者逃避查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 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探索
2.1 提高认识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国有企业生死存亡,因此,作为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要将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企业全局发展的战略角度去考虑,要坚持在企业党委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为长期性的工作,狠抓不懈,要将其纳入到年度工作重点当中,与国企其他工作一起统筹安排部署,紧接企业实际,才能更好的发挥出作用和价值。
2.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以制度建设为前提,建立权利运行的制约机制,防范滥用权力。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加强完善监督体系,避免产生权力滥用现象,对各个权力实施有效的制约,不能出现集权现象。监督机制建设中,要以“防”为主,一方面要加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于一部分重要决策、监督程序应当透明化,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应当明确统一的工作标准,完善行政程序,对于行政决策和执行的过程,要做到公正和透明。此外,还应健全完善党内民主程序,推进党内民主,使得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化、流程化、规范化,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进而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2.3 坚持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管,有助于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这也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行使的有效方法。应强化监督国有企业一把手对权力的运作行为,避免产生领导干部利用自身职权为自己谋利等一些腐败现象,用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采取多样化措施、多元化监督,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按照“阳光防腐、利益导向、源头治腐”的总体思路,积极强化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制约国有企业领导人权力的运作,自觉接受监督,谨防腐败滋生蔓延。
2.4 严格责任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了明确的制度部署,党员干部领导应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逐层监督,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相关党组织的最高领导应当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关键关节要重点对待,同时加强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在强化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责任层层下分,实行定期谈话、问责追究等监督制度,构建完善的问责机制,加强监督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和常态化运行。
2.5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
纪检委部门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觑,应该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纪检监察队伍。国有企业中应该配有相关的纪检人员,要充分发挥纪检人员职责作用,监督工作不同于其他,对相关人员的素质要求极高,纪检部门要有一定的权威性,纪检部门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这样才能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运作,因此,纪检部门应该加强对其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建立高水平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
3 结束语
以上所述党风廉政建设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不断上新台阶的关键所在。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是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凝聚人心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李琳。浅谈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J].中国科技纵横,2015,(20):249.
[2]赵杰。国企反腐倡廉策略微探[J].大东方,2016,(06):
[3]党管国企 有理有据[J]. 江宇.中国盐业.2017(02).
[4]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 陈青.低碳世界.2017(06).
论文作者:王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5
标签:国有企业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制度论文; 反腐倡廉论文; 企业论文; 工作论文; 宣传教育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