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商品定价研究_商品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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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需求趋于多样化和社会化,信息及其信息商品开始进入市场流通并成为商品,由原来的无偿消费发展为有偿消费,信息商品的交换日益频繁。然而信息商品又不同于物质商品,由于信息商品不同于物质商品的特殊性从而增加了信息商品流通和定价的复杂性。本文欲透过信息商品与物质商品的区别,通过对信息商品定价问题的深入具体探讨,试图为现实的信息商品定价提供一种实用的定量化的定价模型。

1 信息商品区别于物质商品的特性分析

虽然信息商品与物质商品在本质上没有根本的区别,但信息商品是非物质的产品,具有一系列与物质商品不同的种种特性,正是这些特性导致其在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过程中与物质商品有着不同现象和规律,特别是价值与价格表现形式以及定价模式上的不同。信息商品具有以下区别于物质商品的特性:

(1)非物质性。信息商品是信息的有序结合,是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产品及服务,生产过程的实质是知识生产。这说明信息商品是一种非物质的知识商品,无论存在于何种物质载体中,都表现为非物质的信息状态,也就是说,信息商品具有非物质性。人们利用信息的目的并不在于使用信息的载体,而通过载体得到信息,同类信息记录在不同的载体上,始终是等价的,而载体只是决定信息传递和利用的方式,并不影响信息的实际使用价值。信息商品的非物质性使得信息商品生产活动的成果难于衡量、效率难于评价,产品本身的价值和效用测度变得复杂化,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固定的模式可循。

(2)消费无损耗性。物质商品在消费和使用中是以自身的消耗和磨损为代价的。人类的消费行为把物质产品的独立实体毁掉,使之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完成其作为商品的功能。这就是物质商品的消耗性。信息商品在使用和消费中表现为信息内容从一种物质载体转移到另一种物质载体,无论怎样转移,都不会对信息商品起消灭作用,也不会使信息商品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效用。这就是信息商品的消费无损耗性或称非消耗性。与非消耗性对立的是无形损耗,但它不是对信息商品本身的消费和利用所引起的消灭作用,而是由于为先进的同源产品出现而使得原来的信息商品价值下降。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所引起的新陈代谢现象。

(3)非占有性。物质商品能进入市场交换的先决条件是能够有效地控制其使用,亦即能保持其所有权。物质商品的消费表现为占有和损耗。生产者要消费它,就不能用于交换;受让者要得到它,生产者就必须在不占有、不消费的前提下将商品转移给受让者。这种交换必须以商品的转手来实现,也就是说,物质商品具有占有性和转手性,占有是实现转手的前提。信息商品由于对物质载体的独立性,其消费和使用表现为载体转换,这种转换不会引起信息商品的损耗和丧失,交换的结果不是转手而是共享。

(4)超流动性。在人类社会中物质商品的流通受运输、仓储、分配等具体条件的限制,其流动速度和范围有限:信息流动却是跨时空的,其流速和流量远高于物质流动,表现为超流动性。基于此,物质商品的市场营销无一例外地辅以信息流动,即以信息商品活动辅助物质商品活动。

(5)累积性与再生性。物质商品是可消耗的,在消费和使用中最终消灭其独立的物质形式和使用价值,因此物质商品不会在使用中再生,也不会表现为任何方式的积累。信息商品具有非消耗性,信息商品一旦生产出来,不仅可以满足同时期人类的需要,而且可以通过信息的保存、积累、传递达到时间点上的延续,满足后代人们的需要。每一代信息商品生产者都不是白手起家,他们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自己的工作,这就是信息商品的累积性。

与累积性密切相关的是再生性。信息商品在满足社会需求和利用的同时,不仅会被消耗掉,还会生产出新的信息商品,而且信息商品利用得越多越广,其效用发挥就越充分,创造出的新信息就越多。

(6)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性、排它性。即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动态关系。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性与排它性表现在使用价值和价值两者不可兼得。由于信息商品具有共享性,生产者在通过交易活动实现其价值的同时,仍然可以占有其使用价值,而且还可以多次出售或多次转手从别的购买者那里得到补偿价值。信息商品的这种特性使得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方法难以解释,甚至因此而否定信息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排它性和对立性,不承认信息能成为商品。

(7)信息商品价值量的复杂性。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此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复杂劳动可以分解为简单劳动。但是由于信息商品生产过程的特殊性,无论是将其个别劳动消耗看作社会必要劳动,还是通过把复杂劳动换算成简单劳动以确定社会必要劳动量都是不可行的,虽然这些劳动从理论上来说凝聚着信息商品的全部价值。这是因为在生产信息商品的复杂劳动中,脑力劳动是生产过程的主体,是无形的、看不见的、无法计量的,也是无法分解的。体力劳动是生产过程得以物化的条件,它虽然是有形的、无可计量的,但它却不能决定信息商品本身的性质。由此可见,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理解和看待信息商品生产的劳动消耗,都不能据此确定信息商品的价值量。

2 信息商品的价格理论探讨

信息商品的上述特殊性为其价格的确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复杂性。由于信息商品定价的困难带来了信息商品流通交换的困难,造成了现实信息市场的相对无序性和难控制性,使之成为长期困扰我国仍至世界信息市场发展的现实难题。目前,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理论界提出了以下几种信息商品价格理论:

(1)价值价格论。这种观点认为,信息商品的生产中劳动的物化形成其价值,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其价值量,价值进一步决定它的价格。生产信息商品的单位成本是信息商品价值和价格的基础和依据。但是,“价值价格论”没有考虑信息商品的特殊性,没有看到信息商品的剩余劳动能创造巨大效益,信息商品生产者除补偿劳动消耗外,还要获取利润。

(2)效用价格论。信息商品的生产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程度的实际需要。而信息用户使用某信息商品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利益或给社会效益,才是信息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和依据。信息商品在市场上的售价,主要应看它对用户效用的大小。

(3)供求价格论。信息商品价格的决定因素是供需关系,正是买方和卖方在市场上相互制约决定着信息商品的价格。用户有关信息预期利润的额度,构成了信息商品理论价格的上限,用户有关生产成本的额度,构成了理论价格的下限。

(4)垄断价格论。由于信息商品生产具有唯一性、独创性及非重复性,并存在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形成了信息商品价格的垄断性。这种观点认为,信息生产的非重复性和交换的排他性,使其生产和销售具有明显的垄断性,信息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卖者的垄断性、买者的需求程度和支付能力。

笔者认为:以上任何一种价格理论都没有全面反映信息商品的特性,不能独立指导好信息商品的定价。因此我们在具体运用这些价格理论时必须具体分析当时的社会条件、信息环境、目标市场的具体情况和其他相关条件,从实际需要出发采用合理的价格理论与价格策略。在合适的价格理论与价格策略的基础上,根据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的形式,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如信息商品成本、难度与风险、信息商品的寿命期、信息商品转让的次数和范围、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的经济效益、信息用户的价值观和信息意识等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经济学、市场学、价格学的基本原理,参照目前通行的知识产品和智力服务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才能制定合理的价格。

3 信息商品定价模型的研究

3.1 信息商品定价模型设计

在以上对信息商品特性及其价格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信息商品的特点,从信息商品生产者的角度出发,根据信息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情况和预计的产出效益两方面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具有可操作性的定量化信息商品价格定价模型。

在确定具体定价模型前,我们先作如下分析:

(1)就信息商品的供方而言,所指定的价格不仅要求维持“简单生产”,也要求为“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因此,价格的构成一方面要补偿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也要根据信息商品的预期效益大小来提取发展再生产的资全。

(2)根据信息商品自身的特点,对于开发研制风险、复杂程度、无形损耗等因素,要利用各种修正系数反映在定价模型中。

(3)供方定价时必然把信息商品的先进性作为重要因素。先进性不同的信息商品在价格上的差距很大。

(4)从定价的角度出发,我们把信息商品分为两大类:创新型信息商品和成熟型信息商品。创新型信息商品是指从未有过的、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的深化型信息商品,它是完整意义上的信息商品。而成熟型信息商品是指那些实际上不具有创造性,但利用时间、地区和行业间的差异,移植到落后地区和行业的广义的信息商品。本文研究的信息商品定价模型主要是针对创新型信息商品,它是信息商品的定价是基础,后者可以通过对前者定价模型的修正来得到。

根据以上分析,以公式P=C+V+m为原型,我们可以建立创新型信息商品的定价模型为:

式中:P—创新型信息商品的价格;

C—信息商品的物化劳动;

V—信息商品的活化劳动;

M—信息商品合同期内的年均经济效益;

N—信息商品合同期;

K1—信息商品的无形损耗率系数;

K2—信息商品的开发研制复杂性系数;

K3—信息商品的开发研制风险率系数;

K4—信息商品无形收益率;

K5—买方新增经济效益中信息商品所占的份额;

K6—供方对经济效益的分成比例系数;

对于成熟型信息商品的价格模型,我们令上式中的:K2=1,K3=0,K4=0,得:P=(1-K1)(C+V)+K5K6MN

3.2 定价模型中变量的确定

(1)信息商品的物化劳动消耗C:是指在信息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物质资源消耗,包括材料费、专购设备费、设备折旧费、专利费;收集获取各种情报、资料、文献等原始信息资源的费用等。

(2)活化劳动消耗V:它是指具有较高知识层次或技术层次的信息劳动者在信息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付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信息商品生产是一种高智能和高创造性、探索性的复杂劳动。一般商品,在确定活化劳动消耗V时,通常是以简单劳动时间为计量基础的,而在确定信息商品活化劳动消耗V时,必须将复杂劳动时间转化为简单劳动时间,模型中K2×V也即表示此转化。

(3)信息商品寿命周期内买方单位的经济效益M:是指买卖双方对运用该信息商品后产生的社会效用量(只计算买者直接受益部分)减去买者为运用该信息而投入的劳动量的余额的分享。对信息商品的经济效益往往要买方的购买目的来确定。

3.3 定价模型中的系数的确定

(1)无形损耗率系数K1。无形损耗率是指在某一时刻信息商品价值的损耗量与原有价值量之比,它是时间的函数。由于当代科技发展呈加速趋势,信息商品的无形损耗率必然也随时间呈加速增加。

(2)开发研制复杂性系数K2。这是一项很难用客观公式来确定的系数。我们通常应用专家评估打分,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确定。

(3)开发研制技术风险率系数K3。开发研制技术风险是信息商品的一个特性,众所周知,技术风险与商品的复杂性有密切的关系,产品越复杂,风险越大,反之,风险越小。所以我们在定价模型中引入K3,以反映技术风险大小对价格的影响。

(4)无形收益率系数K4。创新型信息商品一经问世,原有的信息商品价值就会受到无形损耗。这就使得新信息商品相对得到一个价值增量,从而使创新信息商品获得无形收益。定价模型引入K4,反映无形收益对价格的影响。无形收益表示两种使用价值相同或类似的信息商品,由于科技进步所产生的比较价值差。无形收益率系数K4表示上述比较价值差同新旧信息商品生产成果之和的比值。

(5)买方新增经济效益中信息商品所占的份额K5。是指信息商品消费者得到信息商品后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效益多少对信息商品定价的影响。由于这一指标要等到信息商品流通市场并给消费者带来效益后才能确定,即相对信息商品定价的滞后性,所以它的确定应根据信息企业的历史资料,采用回归的方法取得。

(6)供方对经济效益的分成比例系数K6。K6表示信息商品供方对信息商品经济效益的共享程度,供需双方对它的取值十分敏感。这一系数可利用同类信息商品的有关资料,采用回归分析法或视买卖双方谈判情况而定。

4 结束语

由于信息商品不同于物质商品的特殊性,信息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度量和确定是一个很复杂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本文只是作者在近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粗浅看法。作为一个可操作的定价模型,对信息商品的定价问题作了一个定量化的研究,希望为现实的信息市场的信息商品定价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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