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连锁经营比较研究_连锁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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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是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组织方式,连锁经营的水平反映一国流通体系的发展程度。比较主要工业化国家连锁经营状况,研究其发展规律和特点,对中国连锁经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连锁的定义

连锁的定义可分为经济学上的定义和统计学上的定义。就经济学意义而言,连锁是指在统一所有权或在统一战略决策下的、批零一体化的多店铺零售体系。从连锁类型而言,各国的连锁类型可分为正规、自愿和特许连锁,它们分别代表了企业内部完全一体化或企业内部一体化与市场体制的结合水平。但在统计学上,连锁类型及总体状况往往与经济学定义有区别。

美国根据零售商场的所有权状况,将连锁类型分为:1.连锁,相当于正规连锁,是指在统一所有权下的、具有多家分店的连锁组织,包括百货商场、专业商场、折扣商场、超级市场等。但在统计上,美国的连锁一般仅指专业化的中小商场,不包括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和大型超级市场;2.特许代营,是指生产者、批发商或服务企业作为授权者,在一个确定的时间内,给予小企业或个人以权力,将其业务以一定的契约关系与授权者相联系。在统计上,美国的特许代营口径较宽,既统计轿车,也包括饮料灌装厂等。同时,美国没有自愿连锁的专项统计,将其也纳入特许连锁中;3.消费合作社联盟,是指以消费合作社为基础的合作联盟,这种连锁类型在美国零售业中没有明显的影响,统计中亦不作单列。因而,美国连锁的统计口径仅指中小商业的正规连锁以及生产者、商业和服务业的特许代营。

欧盟的连锁经济学定义和统计口径大致相同,其差异主要表现为:1.自愿连锁是统计中的重要类型,而特许代营在统计中基本是空白;2.欧盟的消费合作社联盟有长久的传统,现虽已有了较大的变化,如从消费合作社的连购分销向建立股份公司方向发展,但在统计上仍将其单列。因而从美欧的统计指标看,两者的正规连锁口径大致相同,而美国的特许代营包括自愿连锁,合作社联盟,欧盟则单列统计。

正规、特许、自愿和合作社联盟分类,实际上是日本参照美欧的分类而予以综合的。就正规连锁的统计口径而言,日本与美欧基本相同。而就特许和自愿连锁来看,日本则同具两种统计口径。如日本的方便连锁店,既有购买美国7—11方便店特许权的, 亦有学习欧洲自愿连锁模式,加盟“国际节约自愿连锁中心”的,两者均各归入不同的统计口径。

统计口径的差别实际上也反映了各种连锁类型发展的区别。从理论上讲,特许代营的企业一体化程度要高于自愿连锁。从零售发展史上看,美国是自愿连锁的发源地,但从流通体系的现代化进程看,特许代营却在欧盟和日本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从这里可看到,人文精神和社会传统对连锁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自愿连锁,合作社联盟能否得以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合作传统。欧盟和日本具备相应的契约型合作的人文基础,有助于降低合作型连锁的协调成本,而美国的人文精神中,似乎更重视人的独立和严格的契约关系,特许代营更符合美国的国情。

二、连锁发展阶段比较

连锁经营是与经济发展相伴随的。根据罗斯托对经济发展阶段的描述,一国的经济发展可分为传统、起飞准备、起飞、稳定和大众高消费五个阶段。 根据钱纳里的经验模型, 起飞准备和起飞的分界大致以1976年人均国民收入600美元为界,进入稳定发展阶段, 则其人均国民收入相当于1976年3000美元,若折合为1993年美元,则大致相当于1300和6500美元。连锁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伴随,大致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连锁兴起阶段,大体上与经济发展阶段中的起飞到稳定阶段相对应,主要特征有三。一是正规连锁发展较快,中间零售商和批发商竞争压力增大,自愿连锁和特许连锁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如美国1914年约有连锁商店2000家左右,其支店也不过2万家,营业额近10亿美元 ,占零售额4%,至1929年,连锁销售额所占比重达到25%; 二是连锁以“商标商品”连锁为主,主要籍助于批量和规模优势,在经营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管理效率不高;三是超级市场与连锁相结合,但还不普遍。

2.连锁高速发展期,大体上与经济发展阶段中的稳定发展及大众消费阶段相对应,主要特征有三:一是连锁经营迅速发展,在零售业中取得主导地位。如美国1950年连锁总公司仅29家,到60年代, 增至143家,连锁经营占零售额的比重上升到48%;二是管理上产生飞跃,主要表现为内部分工更加深化,组织结构的合理化,以及现代信息、物流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了“统一进货、统一库存、统一组织物流、统一核算、统一经营”的原则;三是连锁与超级市场的结合更加紧密,并进一步扩展至郊外市场,超级购物中心以及服务业上。

3.稳定发展阶段。这是指现代流通体系形成后的连锁发展阶段,大致相当于美国七十年代以来的发展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连锁总公司的数量已相对稳定,分店数还在不断增长,连锁大型企业成为零售业的垄断者,垄断竞争格局基本形成;二是零售连锁向国际化,全球化发展,零售垄断竞争由国内向国际扩展;三是连锁的行业范围不断扩大,向服务业、旅游业及咨询业等扩展,形成新的连锁系统。

作为连锁经营的后起者,日本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后发知识优势,于六十年代开始引入连锁经营。六十年代,正是日本实施国民经济倍增计划时期,连锁发展是随其经济起飞而不断成长的,尽管由于“大店法”等的限制,连锁经营并未象欧美那样占据主导地位,但也走出了一条具有日本本土文化和经济特点的路子,其发展有以下特点:首先引入自选销售方式,其以1995年开设的“主妇之店大荣”为标志,而只是在六十年代才使超市与连锁相结合。这是因为连锁经营容易遭受零售商的反对,而销售形式的改变却能提高单体商店的效率,具有诱致性仿效效应。其次,六十年代后,连锁化超级市场发展迅速,并进入了批发和生产领域,对日本传统流通体系进行了局部性改革和冲击,如大荣公司在1972年销售额超过了日本最大的三越百货商场,标志着连锁化超市已在日本商品流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此外,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自愿连锁发展迅速。自由连锁自1966年日本政府提出零售商业连锁化政策后,得到了政府在连锁教育、税收、贷款、营业场所等方面的支持,至1991年,已占零售额的3.5%,成为改造小型独立零售商、 提高组织化水平的重要手段。

日本的连锁业虽然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从总体看,还处于连锁发展的第二阶段,随着“大店法”的废除,凭籍其雄厚的经济基础,日本连锁经营势必在流通体系改造中扮演主要角色,成为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

三、各国连锁经营发展的比较

根据美国商务部1977年的资料,从总体上看,特许连锁销售额要远高于正规连锁,特许销售总额1975年为1536亿美元,连锁为287 亿美元;特许代营销售额为连锁的5倍多;从动态角度看, 特许代营发展要远快于连锁,1970至1975 年特许代营销售额增长近一倍, 而连锁仅增长15%左右。这里除统计上特许包括自愿连锁外,还在于汽车、汽配和修理、加油站以及饮料灌装厂等在美国均进入零售统计;从生活资料零售看,连锁则要高于特许,如方便商店销售额中,特许由1970年的约8 亿美元增加至1975年的16.7亿,增加了1倍左右,而连锁则由9.3亿增加至22.4亿,增加了1.4倍。在不含食品的零售额上, 特许的发展则要快于连锁,特许1970年的销售额为35.5亿,1975年为64.7亿,增加了0.82倍,而连锁则从95.9亿降至25.6亿。

从欧洲的状况看,根据《欧洲备忘录,1987》的资料,欧洲五国中,连锁经营总体水平最高的为比利时与荷兰,已基本上不存在独立零售商。最低的为法国,独立零售商零售额所占比重高达46%;在各类连锁类型中,中小商场连锁水平最高的为英国,达47%,而自愿连锁水平最高的为比利时,高达71%,原德国的合作社联盟则在五国中销售额所占比重最高,达30%。所有五国中,大型商场所占的零售额比重均不高,最高的为荷兰,也仅占22%。

日本连锁经营状况若与美欧比较而言,总体水平尚有一定差距。但近年来发展迅速,如伊藤洋货和大荣均进入了1993年全球最大零售企业行列,名列第四和第五位,其中大荣是专营超市连锁的公司。从正规连锁来看,与欧美不同的是日本首先发展连锁超市,这与日本零售业已有一定基础,超市不属于“大店法”限制之列,而属政府鼓励发展之列有关。1989年,日本有正规连锁企业135家, 商店数6829 个, 销售面积1172万平方米,每店面积平均为171.58平方面,与欧美正规连锁主要为中小型商场的统计定义大致相同;日本的自愿连锁由于与日本的国情相吻合,发展较快, 目前其店铺平均面积还大于正规连锁, 每个加盟店1991年的平均店铺面积为386平方米,其销售额已达零售额的3.5%。与欧美相同,日本的特许连锁具有行业分布广,发展迅速的特点。从销售额看,特许连锁1988年比1975年增长4.7倍,而同期自愿连锁仅增长2.2倍。从特许连锁的行业看,零售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方便店,1990年其店数达1.8万个,占连锁方便店总数的59%。

从以上比较来看,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以下一些结论:

1.专业化的正规连锁在主要发达国家中均不占主导地位,但在流通体系的发展过程中,却起到促进和推动其他类型连锁发展的作用。一国只有当正规连锁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形成竞争压力,促进自愿连锁和特许连锁的发展。

2.大型零售商场虽然具有单体销售额高规模大的特点,但在总零售额中并不占主导地位,各种零售连锁的销售总额要远高于大型零售商场,这是与零售的分散性特点相吻合的。

3.特许代营的主体并不是生活资料零售,主要集中在工业前向体系,特别是价高值大或加油站等领域,以及第三产业中的饮服业中。从零售的业态看,主要集中于方便店等中小零售商场上。

4.在主要工业化国家中,连锁在零售业中占主导地位。若从经济学意义上看待连锁,应当包括大型连锁零售商场,连锁的地位也就越显重要。因而,连锁发展程度,可衡量一国流通体系的发展水平。

四、国际连锁经营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中国的连锁经营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参照国际经验,可有以下启示:

1.中国已具备连锁经营发展的条件,但还难高速发展。首先,从经济发展水平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中国国民收入的评估,1992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为2485美元,在经济发展阶段中,处于由起飞到稳定增长的中期阶段,按国际经验,属连锁发展的兴起阶段;其次,基于中国的多元经济状况和收入的区域差异,大中城市和东部地区连锁经营的基本经济条件已具备,有可能得以较快发展;最后,由于国有和供销社商业的产权分割状况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待时日,民间资本积累还不能支撑连锁经营的扩张要求,跨区域、大规模的连锁企业还难以在近期内产生。

2.近期的连锁发展应以正规连锁为主导,但不必强调形式上的统一。首先,从国际经验看,资产一体化连锁是连锁发展的始作蛹者,只有通过正规连锁的示范效应和竞争压力,才能促进其他类型连锁的发展;其次,就中国的人文精神和社会传统看,契约型合作往往难以成功。“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行为模式是契约型合作的大敌,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压力才能予以调整;最后,连锁的“四统一”等是连锁发展较高阶段的产物,在连锁发展的初期不必强求形式上的统一,只要能做到统一进货,统一价格,就抓住了连锁经营的实质,使其能得以较快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走向规范。

3.连锁经营应以大众商品为主,超市连锁还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连锁经营是与大生产体制相适应的流通组织方式,是解决生产的集中性和消费分散性矛盾的有效方法。从国际经验看,连锁行业主要集中于食品饮料和日用工业品上,主要适应大众消费需求。从超市发展看,国际上超市发展一般滞后于连锁。日本之所以发展超市,既与其六十年代经济高速增长相关,亦因日本的流通政策是以保护中小商业为主导的,正规连锁的发展受到限制。因而,中国的超市发展还只能局限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特大和大型城市,难以得到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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