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子昂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摘 要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持续进步,法学教学已经逐渐变成我国十分重视的对象之一。根据调查可以了解,普遍国外教育十分重视法学实践教学。相比而言,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却没有得到有效重视,不但课堂时间偏少,而且内容的系统性也不足。为此,教师理应做好改进工作,以此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进行学习,进而提升课程教学的整体质量。本篇文章将阐述当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于具体对策方面提出一些合理的见解。
关键词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对策
从现阶段发展而言,法学实践教学能够针对学生自身的知识以及理论体系进行全面检验,以此锻炼学生的专业性思维,从而提升其理论修养,进而将职业技能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未能得到重视
在当前法学教学课程中,普遍教师过于重视基础知识和理念方面的讲解,而对于实践教学层面有所忽视。不仅如此,许多教师并没有在法律相关的岗位中工作过,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导致对学生们的培养不够到位。如此一来,学生的综合水平自然会有所下降[1]。
(二)法学实践教学不够规范
尽管当前法学实践课程的形式有很多种,但绝大多数仍然以毕业实习、审判模拟、法律咨询以及旁听审判为主。每一个环节的开展很多时候取决于教师自己,因此具有很高的随意性。如此一来,学生们学习的知识内容便会变得五花八门,很难做到有效统一,进而无法完成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法学实践教学缺乏条件支持
对于法学实践教学来说,往往需要资金以及场地方面的投入。然而普遍学校相关场所的数量偏少,具体经费往往得不到相应保障。不仅如此,实践教学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从而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做到融会贯通。但是显然,目前绝大多数学校并没有此方面的基础条件,进而影响了实践教学开展的效果。
(四)法学实践教学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当前市场就业的形式非常严峻,然而法学学生在进入到学业第四年时,往往需要面对大量的考试,很少有机会投入到实践工作活动之中。如此一来,学生们的实践操作水平便受到了严重影响,在进入市场的时候,无法适应环境的需要。
实践教学对于教学投入方面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重要基础。例如,学校应当对实践教学中合理的费用投入进行报销,同时对参与活动中的教师和学生予以一定金额的补贴,以此能够有效激发师生的积极性。不仅如此,在信息化时代中,法学教育也需要体现出国际化以及网络化的特点,促使学生们能够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接触更多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件。为此,学校理应创设互联网信息平台,以此为学生们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让其自主下载并学习,从而帮助学生们提升自身的实践水平[3]。
二、改进我国法学实践教学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转变原有的教学理念
传统的法学教育过于重视基本知识和原理的讲解,而对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方面的培养有所忽视。为此,当前法学教育模式理应做出全面改革,从而加强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方面的培养。首先,教师自己应当树立正确的理念,从法学教育以及职业性特点出发进行思考,通过课程引导的方式,鼓励学生们自主进行思考,并且完成问题解答,从而提升其自身的主动性、独立性以及应用性能力[2]。
(二)完善教学计划
计算采用SATWE,程序中选择按中震(大震)不屈服进行结构设计。验算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中震取值(2.8倍小震=2.8×0.04=0.112),不考虑地震组合内力调整,荷载作用分项系数取1.0,组合值系数不变,材料强度取值标准值,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1.0。底部加强区墙肢按中震不屈服及多遇地震(一级)分析结果的较大值进行设计。验算表明主要墙肢在此种工况下不出现整体受拉情况,保证了墙肢抗剪的有效性。
在进行法学教育的时候,教师理应制定一个具有较强系统性以及可实践性的计划,合理设置相对独立的综合性课程,以此将教学内容纳入到计划之中。通常而言,法学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庭审旁听、法律咨询、社会调查、模拟审判以及疑案讨论等。以此从多方面出发提升学生们的综合水平,促使学生们能够真切感受到法庭的现场氛围,从而能够更好地面对未来的知识学习。
(三)增加资金成本的投入
4.特定项目的特定风险。PPP项目的适用范围较广,每类项目均有其特定的风险。比如公路类项目的交通流量预测不准、收费标准的调整、项目成本增加、出现竞争线路等各类风险;轨道交通项目涉及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合作风险、收费标准风险等;供水、电、气项目存在价格受限、非法偷用风险、施工风险等。
(四)完善评价考核体系
在对教师进行评价的时候,由于实践学习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以此其评价体系自然也十分复杂,而且处于动态变化的状态。为此,必须从多方面展开思考,以此对原有的体系进行全面完善。对教师的考核方面,主要包括课程内容的合理性、教学大纲的完善性。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及教师的教学态度。而在对学生们进行考核的时候,需要设计量化指标,要求每一名大学生在校四年之间,至少代办一起案件,促使学生们能够对案件认定到法律诉讼的全部过程能有更为深刻的认知和体会。
案例1门楣涉及官员存在时代冲突,这在当地并非孤例,如位于黎川县城人民路“进士第”(图14)门楣分别将正德、正统和万历的3个知县题刻上去,以表追思先贤之意。据江西省进贤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文先国考证,“昼锦”二字为明初名臣解缙手书[19],但永乐年间解缙沦为罪臣[20],故当时不敢将他的题字刻在牌坊上,推断为第三类——先立后题:永乐八年立坊,门楣空白,宣德之后,高旭主持重新题刻门楣,并将永乐22年进贤知县佘耀加刻上去,直至今日(“昼锦”已由当地文物部门佐证建于永乐八年)。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法学教学工作仍然存在大量的问题,从而影响了课堂教学的质量。为此,教师理应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对原有的不足进行全面优化和改进,增加实践教学的占比,以此提升学生们的实践操作能力,进而使其能够更好地面对未来的学习生活。
[ 参 考 文 献 ]
[1]邢绡红,薛菊道.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为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6(4):146-148.
[2]李小鲁,牛和刚.本科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及改革对策——以法学实践教学为例[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6(6):18-21.
[3]李德进.法科学生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探究——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系列成果之九[J].高教论坛,2015(1):26-28.
中图分类号 :D 90-4;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6-0294-01
作者简介 :张子昂(1997-),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河南警察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