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物学哲学与传统科学哲学间的张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生物论文,科学论文,学哲学论文,与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9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08(2014)02-0020-04 我们已经渡过了美国遗传学家克雷格·文特尔(Graig Venter)和其他人所称谓的“生物世纪”[1]的头十年。伴随着生物学里的众多新进展而来的是一系列本体论的,认识论的,以及伦理的问题。 1 生物学哲学的研究传统概述 “生物学”一词也来源于两个希腊词:“Bios”,意思是“生命”,以及“Logos”意思是“理性的说明”,或“科学”。因此,生物学是某种类型研究生命的科学。而生物学可以被定性为科学下的一组子学科,其范围包括生命物体的描述、分类、分析、解释、预测,以及最终控制;生物学哲学可以被称作是哲学的一个子学科,其关涉的主旨是,为了更好的澄清生物科学和它的及其实践的本质和目的,部分的哲学家,生物学家和其他思想家理解、评估以及批判生物学相对于其它科学,学科,以及生命活动的方法,基础,历史,和逻辑结构的元层次的尝试[2]。 生物学哲学从对物种的形而上学源头讨论开始,其间鲁斯(Ruse),赫尔(Hull)质疑是否生物学拥有类似于物理学那样的自然规律,以及格林和布兰登对于目的论和功能论的讨论(Grene 1974,Brandon 1981)。时至今日,生物学哲学已经成长为一个包含巨大论题范围的领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由第一波生物哲学家(例如,玛乔里·格林(Marjorie Grene),莫顿·贝克纳(Morton Beckner),戴维·赫尔(David Hull),威廉·威姆萨特(William Wimsatt)以及其他)所设定的与科学约定的模式,哲学对生物学产生了一个重要的影响。第二波生物哲学家,例如詹姆士·格里赛默(James Griesemer),约翰·比蒂(John Beatty),威廉·贝克特尔(William Bechtel),罗伯特·布兰登(Robert Brandon),伊丽莎白·劳埃德(Elisabeth Lloyd),以及埃利奥特·索伯(Elliott Sober)等所提供的动力。事实上,哲学家通过和科学家合作,在科学杂志上发表文章,以及通过处理生物学领域的核心概念问题,这些都有助于理论生物学这一领域的建立。这样也导致了,当今生物学哲学中的某些部分与理论生物学难以区分。对于第三波的生物哲学家,现在还有一个广泛的生物学和哲学论题领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他们去探究。这里对这三波生物哲学家的概述是为了表明,什么类型生物哲学问题正被探究,以及这些问题是怎么被介绍的。生物学哲学里的绝大多数问题是认识论的问题,例如,关于特定生物学解释、模型,以及概念的特征,而且有时和关于科学方法和实践的问题结合在一起。 2 生物学哲学对于传统科学哲学问题的新阐述 2.1 还原还是整合? 在心灵哲学里,还原的说明以本体论问题为中心。相比来说,当认为某些本体论还原的概念理所当然时(例如每一个特定生物系统只能是由分子和它们的相互作用组成),生物学哲学里的还原论争论已经打开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简言之,认识论的还原是这样的观点,关于一个科学领域的知识(典型地关于更高等级过程知识)可以被还原为另外一个科学知识的主体(典型地关于一个更低层次的知识)。 许多反对认知还原的论证专注于以下两个类别中的一个[3]。一类考虑是生物系统的作用,特别是更低层次的分子过程的作用,依赖于它发生其中的整体生物环境。如果这个分子种类是不同整体系统的部分,那么一个分子种类可以和大量更高层次种类相符合。因此,还原通常必须能够考虑分子实体和过程中的环境。第二个论证从这样的事实着手,即一个更高层次生物结构或过程可以被不同种类的分子过程所实例化,由于这样的事实,大量分子种类与一个更高层次种类相符合。这些论证对于反对理论还原的说明是有效的,而且可能对于反对一些解释还原的模型也是有效的。 关于理论还原,其假定不同生物学领域还原到一个理论,不能公正对待不同生物学方法的多样性。与此同时,多元主义或者科学的不统一未能研究存在于不同学科间的理智关系。因为这个原因,在过去几十年里关于不同概念、模型,和解释的协调和整合成为了最有希望的哲学方法。例如,达登和南希.莫尔[4]提出了一个模型(正如他们称谓的,“非还原统一性”),他们认为整合被两个所谓场间理论(Interfield Theory)连接的领域推进。例如,遗传特征的染色体理论是一个场间理论,其在20世纪早期达成连接孟德尔遗传学和细胞学。这是一个非还原的整合,因为既不能将遗传学还原为细胞学,也不将细胞学还原为遗传学。生物学里整合的哲学研究经常在分子,细胞,以及实验生物学的语境里被处理,与学科变化和体制因素相关。在这些生物领域里生物学机制的说明显示机理的解释经常同时诉诸于几个不同层次生物组织的实体。同样地,进化生物学里选择单位的争论达成了某种一致,即选择的单元可以被发现在不同层面上,所以,没有任何单一层面,将一个先验作为进化解释里最基本的一条,但在每一种情况下,在选择发生的那个层面它是一个经验问题。洛夫认为:“进化生物学和发生生物学的新兴整合的研究暗示由生物学家介绍的问题的认识论意义”[5]。一个复杂科学问题,例如新颖结构的进化起源解释需要不同思路和途径的整合。除了激励整合,一个通过决定哪个学科,方法,概念,和模型将被整合的问题也构造整合。对于生物学家,整合(或统一)本身不是一个规范的理想或目的,但可能需要解决一个特定的生物学问题。 2.2 物种是自然类吗? 很长一段时间,物种被哲学家视为典型的自然类。然而,如今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当代对于自然类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普特南指称的因果理论(Putnam,1975)以及克里普克的可能世界的严格指称(Kripke,1980)里。从那时到现在,自然类概念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尤其是在物理学里。自然类的传统概念与物理学和化学里的种类紧紧联系在一起。在生物学和化学里,人们认为一个种类被一种称为“本质”的属性所定义,本质决定这个种类的形而上学同一性。一个物体属于这个种类,当且仅当这个物体拥有这个本质属性。本质属性因果地引起这个种类的其它各种属性特征,确保自然类的解释的重要性。 然而,与此同时不熟悉生物学哲学的哲学家仍然习惯于把物种和更高的分类看作是自然类的一个首要的例子,但是我们很容易看出,按照以上解释,物种不可能是自然类。因为物种要经历无数的进化变化。人们选择一个生物的无论什么内在性质,但是这个物种未来成员可以不具有这个性质。同样地,将传统的自然类的观点应用于物种并不能充分地评价生物变异。虽然认识到了物种成员之间的差异,但是所谓的本质论还是认为,存在一个支配其所有成员的物种的自然生物状态。 在20世纪70年代,生物学家迈克尔·盖斯林(1974)以及哲学家戴维·赫尔(1978)认为物种不是自然类。相反,一个特定的物种是一个个体,一个使那个物种的生物成为它的部分的整体。最近,根据理查德·博伊德(1999)的观点,一些哲学家已提出了一个自然类的改进的概念,其被设计用作捕捉在生物学和社会科学里发现的种类,也被认为适用于物种;而且有些哲学家和生物学家已经留意到它[6]。根据这个方法,一个自然类是一个所谓的自我平衡属性群(Homeostatic Property Cluster)。自我平衡属性群理论的主要的假设是这样的,即一个自然类不是被所有种类成员分享的一个单一属性(一个本质)所定义。相反一个种类被一个由许多或多或少有相互关系的属性集群所表征,其间一个种类的成员不必拥有所有的这些属性,而且属性中任何一个都没有被所有种类成员所分享。事实上,对一个确定的生物种类而言,展现一个确定种类的变异,可能是其典型地特征,而且这样一个相互作用和变异结构是需要解释的。属性的相互作用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某些因果特征(称之为“自我平衡机制”)。集群的属性之中的统计关系或因果关系使这个种类在科学归纳和解释里推演成为可能。种类的自我平衡属性集群解释明确主张表征一个自然种类的集群属性不需要是本质的,但可以恰好是相关的属性。如果像物种和更高级的分类这样的实体的同一性至少部分由相关属性所表征,那么它们都可以是自然类。 在生物哲学里的这些新的发展对于建立一般的自然类理论有一些暗示。首先,自我平衡属性群方法突出强调相关属性的关联。虽然生物实体的因果关系的能力(包括像基因一样的分子实体)部分以它们的内部结构为基础,仅仅在确定生物学语境里或者假定与其它生物实体一个适当的关系时,这些因果力才能获得。许多非内在属性的因果力,生物的解释必须还要求助于相关属性。其次,物种是个体的解释指出了传统的本质主义者的自然类概念的严重缺陷,而且提出了一个关于思考生物实体的全新方法。另外,种类的自我平衡属性群解释发展了一个改进的新颖的自然类的概念,其被一种自然主义所激发,根据自然主义观点,既然这样种类像它们发生在生物学里一样,哲学概念应该与科学实践相联系。布利金特(Brigandt)认为:“某些事物(例如物种)可以同时是一个个体和一个自然类”[7],这提供了新的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并且指向了成问题的哲学二分法。 2.3 科学发现和证实的形式抑或经验? 在传统科学哲学里发现和证实的大量说明聚焦于推理的形式规则,形式化的推理通过抽象,远离特定的应用于任何科学领域和范围的经验内容。首先,在传统科学哲学里,证实的说明典型地试图提出一个理论,其尽可能地普遍,而且涉及所有科学领域和经验领域。假设科学里的证实是归纳法的,这样一个归纳逻辑描述证据命题和理论之间的证实关系的形式结构,抽象开包含在一个特定证实的实例的特定经验内容——正如演绎逻辑根据形式,而不是根据涉及到的命题的内容来决定是否前提推导结论;其次,对于科学发现,起初,产生于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根本不把科学发现看作是一个哲学问题。当时科学发现的语境与科学证明的语境之间的区别是如此解释的,即科学家可以通过所有可能方法(包括非理性的心理过程)提出假设,一个假设的随后证明总是必须按照理性的标准。所以,只有证实被看作是一个哲学主题,而发现的过程可以有心理学或者社会学研究。 然而,近来物理哲学家约翰·诺顿(2003)指出,“寻求归纳推理的形式格已经被证明大半是无意义的”。[8]根据诺顿的建议,即通过在一般科学哲学里提出归纳的形式上的图式的不成功尝试是有积极性的,最近的生物学哲学为这个观点提供了更直接的支持,即科学里的证实不是建立在普遍的图式之上,但是依赖于具体经验内容的领域限制和条件限制。例如,韦伯[9]在实验生物学里提出了个证实的详细的讨论。他仔细检查了氧化磷酸化的争议,一个在生物化学领域开始于1961年拥有两个竞争的说明但是直到1977年还不能够被解决的争论。韦伯拒绝贝叶斯证实理论,认为在这个科学实例里曾经做出过关于理论接受的错误的规范检疫。依赖于实验生物学的实践,他得出结论,生物学家使用的认识规范不是普遍的规则(正如在贝叶斯主义和错误统计理论里一样),而是特定领域的经验条件。 一个类似的情况适用于在生物学里的发现。假定传统哲学的观念,理性存在于形式逻辑以及普遍性规则的使用中,生物学里,科学发现的早期说明曾经遵照这个哲学模型。然而,韦伯(2005)确实反对这样的主张,即认为这没有解决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是否普遍的以及领域专用的规则实际上正在被或者已经被哲学家应用在发现的例子里。以他的实验室生物学的研究为基础,韦伯常怀疑这点,并且更喜欢如下的说明,即其在科学发现里的推理包含仅限于某些领域的策略,而且不可能是普遍的,因为这种推理是建立在特定经验条件上的。 我们发现科学家的在发现和证实方面的推理是以对于一个特定实例的具体经验内容为条件的,并且因此至少遵守局域的以及特定范围的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当代生物学哲学的实践一致。生物学哲学家几乎很少以一种直接形式介绍“证实”和“发现”——至少他们通常没有以这些来自一般科学哲学里的术语叙述他们的研究。但是他们大量的关于生物学问题的实例研究和讨论揭示生物学不同部分使用的科学方法和推理。 3 生物学哲学的自然主义方法论启示 通过生物学哲学家介绍,我们看到了来自生物科学对于传统哲学问题的新阐述。维姆萨特认为:“一个方法论类型的自然主义尤其与生物学哲学有关。”[10]这个观点说明,首先假定科学哲学的任务是要理解科学和它的成功,哲学说明必须公平对待并考虑实际的科学;第二,科学哲学的实践与科学实践一起是连续的,并且科学的经验方法能够成为,而且正在尝试形成哲学概念的哲学家们的有用工具。假设多种类型的说明被使用在生物学里,并且假定这样的事实,即“还原”正被生物学家用来在不同语境里表达不同具体承诺,那么自然主义哲学必须抓住这个多样性。如果生物学家的涉及发现和证实的推理依赖于经验条件,并且发现和证实的特殊形态可以穿越生物学范围而变化,发现和证实的哲学说明必须适应于这点。在心灵哲学和其它一些领域,提供一个自然主义的解释常常被理解为根据一个所谓“科学”词汇给出一个哲学概念的还原定义。其目的是提供一个语义的和意向性的概念(例如,“指称”,“意义”,“心理表征”)的自然主义还原,特别是还原为与正确与不正确表征相连的规范性。(一些这样的尝试是指称的因果理论,或者福多的表征非对称说明)。然而,这样一个自然主义词汇是有点哲学家的虚构的。因为,正如我们在“还原论”讨论部分所看到的,科学家使用指称多层次的组织实体的概念,而且并不试图根据一个特定领域的词汇(如,分子生物学)还原的定义他们的概念。生物学家只有在这样做是经验上有利时,才提供还原的解释。因此,科学哲学里一个方法论的自然主义方法——试图类比于科学实践来搞哲学研究——不承诺根据一个特定词汇设置一个先验理论,并试图将哲学概念还原为它。 同样,自然主义科学哲学也不是很关心根据必要和充分条件定义“命题”,而是要理解知识生产的各个方面。这包括经验的问题,诸如包含在信念形成里的认知因素。科学研究组织的各种社会方面是现代科学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生物哲学家重视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社会的和其它经验因素的使用与处理规范性关注的科学哲学(诸如,科学发现的理性以及理论的合理支持……)是不抵触的。劳丹认为,“自然主义哲学家可以在他们的主题,以及科学研究里从事规范性考虑”[11]。正如生物学家卓有成效地研究在组织的几个层次上的实体的因果相互作用,科学哲学家的目的应该是要阐明哲学(包括规范)概念提到的现象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认知,自然和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现象。而不是被还原或消除,规范性因此是众多因素之一。由于它的自然主义方法论解释以及它与生物学家,历史学家,以及社会学家的相互作用,生物学哲学已经成为一门跨学科方法。 收稿日期:2013-08-04标签:哲学论文; 科学哲学论文; 科学论文; 自然主义论文; 生物科学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哲学家论文; 生物技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