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能源与排放现状、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对策论文,气候变化论文,启示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20/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10)06-0025-11
一、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日益加剧,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降低等温室气体的排放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热点。从1988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成立,到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通过,再到2007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确立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关键议题的明确议程。根据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应当就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达成协议,并通过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的方式加以确定。英、美等发达国家是历史上温室气体排放贡献最大的国家,理应采取积极态度与措施,为温室气体减排做出应有的贡献。英国政府根据本国的能源状况,将风力发电作为其可再生能源战略的核心,重视发展潮汐能和太阳能等绿色能源,计划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英国发电总量的20%;同时,英国结合本国的排放情况,在发展理念、发展计划、法律政策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对策,系统分析英国的能源现状、C0[,2]排放状况以及相关对策,有利于启发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我国低碳技术发展。
二、英国能源现状
(一)英国能源资源情况
英国的化石能源资源有限,下面分述如下。
1.石油储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石油储量不断下降(图1)。从1980年的8.4TMB(thousand million barrels,10亿桶),逐步降低到1989年的3.8TMB,之后又逐渐增加到1997年的5.2TMB,最后降至2008年的3.4TMB,占世界总量的0.3%,储产比(R/P)为6.0[1]。
图1 英国1980-2008年石油储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BP统计年鉴2009(以下如不特别注明,数据均来自BP)
2.天然气储量 20世纪中后期,英国的天然气储量基本维持在0.6TCM(Trillion cubic metres,万亿立方米)左右。如图2所示,先由1980年的0.74TCM,缓慢降至1991年的0.54TCM,之后逐步增加到1998年的0.76TCM。虽然1999年迅速增加到1.27TCM,但随后快速降到2008年的0.34TCM,占世界总量的0.2%,储产比(R/P)为4.9。
图2 1980-2008年英国天然气储量变化情况
3.煤炭储量 英国煤炭以无烟煤和烟煤为主,2008年煤炭探明储量为155Mt(Million tonnes,百万吨),不足世界总量的0.05%,储产比(R/P)为9。
可见,化石能源的有限资源迫使英国在能源生产与消费上不得不另谋出路。
(二)英国能源生产情况
1.石油生产 1965年至1974年间英国的石油产量很低,均不超过0.4Mt。1975年达到1.6Mt后开始快速增加,1985年高达127.6Mt,此后逐渐降低至1991年的91.3Mt。1999年增加到137.4Mt,为历史最高,之后又逐步递减至2006年的76.6Mt,2008年降低到72.2Mt,占世界石油生产总量的1.8%。如图3所示,长期以来英国石油产量总体上呈M型的变化状态。
2.天然气生产 英国天然气产量自1970年的9.4Mtoe(Million tonnes oil equivalent,百万吨油当量)缓慢增长到1990年的40.9Mtoe后,快速增加至2000年的97.6Mtoe,为历史最高。此后逐步递减到2008年的62.6Mtoe,占世界天然气生产总量的2.3%,长期以来总体上处于先增后减的变化状态(图4)。2003年英国提出“低碳经济”后,天然气生产也随之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从2003年的92.6M减少了30Mtoe。
3.煤炭生产 英国的煤炭产量自1981年的75.7Mtoe,锐降到1984年的29.1 Mine,1986年恢复到63.6 Mtoe后又逐年降低,2008年降低到10.9Mine,为历史最低,仅占世界煤炭总产量的0.3%。长期以来煤炭生产总体上处于递减的状态(如图4所示)。
4.电力生产 英国的电力生产自1990年的319.7TWh(Terawatt-houn,太瓦时,1太瓦=瓦)逐步增加到2006年的398.1TWh,占世界电力生产总量的2.1%,到2008年又有所降低,为390TWh,占世界电力生产总量仅为1.9%,长期以来电力生产总体上处于缓慢递增然后递减的状态(如图5所示)。
(三)英国能源消费情况
1.石油消费 英国的石油消费自1965年的74.2Mt增加到1973年的113.2 Mt,随后逐年降低,1983年只有72.4Mt,为历史最低。此后缓慢增加到2006年的82.2Mt,占世界石油消费总量的2.1%,2008年的78.7 Mt,占世界石油消费总量的2%,80年代以来石油消费总体上相对稳定,维持在80Mt左右(图6)。
图5 1990-2008年英国电力生产变化情况
图6 1965-2008年英国石油消费情况
2.天然气消费 英国的天然气消费自1965年的0.7M逐步增加到2004年的87.3Mtoe,再降低到2006年的81.1Mtoe,占世界天然气生产总量的3.2%,2008年虽然增加84.5Mtoe,但仅占世界天然气生产总量的3.1%,长期以来总体上处于递增的变化状态(图7)。这说明作为一种清洁的化石燃料,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其消费比例有较大比例的增加。
图7 1965-2008年英国天然气、煤炭及核能的消费情况
3.煤炭消费 英国的煤炭消费1965年为117.4Mtoe,此后逐年减少,2006年只有40.8Mtoe,占世界煤炭消费总量的1.4%,2008年更是降低到35.4Mtoe,占世界煤炭消费总量的1.1%,长期以来煤炭消费总体上处于逐步递减的状态(图7)。
4.核能消费 英国的核电消费自1965年的3.4Mtoe快速增加到1998年的22.5Mtoe,之后逐渐降至2006年的17.1Mtoe,占世界核电消费总量的2.7%,2008年更是降低到11.9Mtoe,仅占世界核电消费总量的1.9%(图7)。可见,20世纪后半期英国的核电消费总体上处于快速递增状态,进入21世纪以来呈逐步递减的趋势。
5.水电消费 英国的水电消费自1965年的4.7TWh波浪式降低到1971年的3.4TWh,然后一直较为平缓地增加到1992年的5.3TWh,之后又呈现较大幅度的震荡,自2003年以后又缓慢增加到2008年的5.0TWh,仅占世界水电消费总量的0.2%,长期以来水电消费总体上处于不断变动增长的状态,大致维持在5.0TWh左右(图8)。
图8 1965-2008年英国水电消费情况
6.一次能源的消费 英国的一次能源消费自1965年的196.8Mtoe增加到2001年的211.6Mtoe,随后又缓慢增加,2005年以来开始较大幅度的降低,2008年降低到(其中,石油78.7Mtoe,天然气84.5Mtoe,煤炭35.4Mtoe,核电11.9Mtoe,水电1.1Mtoe),占世界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9%,长期以来一次能源消费总体上处于波动的变化状态(图9)。
三、英国排放状况
英国是世界发达国家,已经走过高能耗的工业化发展阶段,目前逐步进入低能耗的后工业化发展阶段。这可从IEA的相关统计数据得到验证。根据IEA的统计数据[2],1971-2006年英国的人均排放情况如图10所示。由图10可知,英国自1971年以来人均排放量呈现递减趋势,从1990年到2004年降幅为7.9%,2006年降低到8.86t。这说明在保证英国居民目前生活水平的前提下,降低人均的排放量将越来越困难。
图9 1965-2008年英国一次能源消费情况
图10 1971-2006年英国人均排放
资料来源:IEA. Emissions from Fuel Combustion(2008Ed).
如果从单位GDP的排放量来,则英国从1971年以来总体上就呈现递减态势,而且1971-2000年为下降较为明显,2000年之后下降则较为平缓(图11)。由图11可见,从1990年到2004年单位GDP(2000年美元价格与汇率)的排放量呈现递减态势,减少了31.6%,2006年降低到0.32kg,1990年到2006年单位GDP(2000年美元价格与汇率)的排放量减少了34.3%。这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经济的发展,英国经济处于工业化后期,经济总量大,经济增速缓慢,因此,21世纪英国降低单位GDP的排放量将越来越困难,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是未来有效途径之一。
图11 1971-2006年英国单位GDP的排放量
按部门法计算,2006年英国的C02总排放量为536.48Mt,1990-2006年期间降低了3%,其中分布在供热与主要电力176.87Mt、未配额的自动生产者30.13 Mt、其他能源工业34.59 Mt、制造业与建筑业63.90 Mt、交通(公路)130.58 Mt(118.%Mt)及其他部门(居民)100.40Mt(76.90Mt)。英国的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20%,到2050年减少60%。1990年至2006年,英国最终能源消费减少9.5%,同期GDP增长47%。
四、英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对策
英国作为老牌的工业发达国家,在逐步失去先发优势之后,并不甘心在国际舞台上被边缘化,而是一直积极寻找机会重新崛起,提高自身国际地位,重拾国际话语主导权。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不仅是英国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气候问题,缓解英国的减排压力和经济危机,而且有助于英国在国际上塑造良好的道德形象,成为国际气候政治领域的主导者。因此,英国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推动者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英国在科学研究、立法、政策措施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深入研究,提出新的发展理念
2003年英国在能源白皮书《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中率先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开启了全球利用低碳技术、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先河。2006年10月底,英国财政部公布了由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组织撰写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报告指出,如果让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含量相当于550ppm(1ppm即百万分之一)的,那么气候变化产生最坏影响的风险就可以大大降低;超过了这一含量将会给全球带来不可逆转的灾难;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全球需要在未来的50年内每年拿出相当于全世界GDP1%的资金用于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带来低碳能源技术和其他低碳商品和服务方面可观的商业机会,每年形成数千亿美元的新市场,并提出全球应该气候变化应采取碳排放贸易、技术合作等举措[3]。斯特恩报告引起了世界各国政治家、企业家及普通百姓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广泛关注与高度重视。英国科学家首次计算出了“碳预算”——即在不触发全球变暖的灾难性“临界点”的前提下,全球能够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研究将这一“预算”设定在大约1万亿吨碳[4]。2009年4月,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约束“碳预算”的国家,明确提出2008年至2022年期间,每5年为1个周期,设立3个减排周期;降低碳排放的宏伟目标是到2020年减少34%,到2050年减少80%。
从“低碳经济”,到碳排放贸易及“碳预算”等一系列新理念的提出,离不开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正是这些超前的理念为英国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扮演领导者角色奠定了基础。
(二)实施科技计划,鼓励可再生能源与低碳经济发展
为了使理念及其相关理论付诸实施,近年来,英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研究报告,实施了大量的科技计划,鼓励可再生能源与低碳经济发展。通过对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官方网站[5]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析相关文献[6-7],归纳如表1所示。
上述一系列计划与政策的出台,彰显了英国政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与决心。由于英国的大力推动,近年低碳经济的理念在全球迅速传播,并得到广泛的认可。
(三)加强能源与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英国十分重视能源与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除2001年英国开始征收气候变化税与2002年实施《可再生能源义务法令》外,2007年3月13日英国议会公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气候变化法草案文本,公开向公众咨询。2008年英国通过了《能源法案2008》(Energy Act 2008)、《气候变化法案2008》(Climate Change Act 2008)以及《计划法案2008》(Planning Act 2008)。第一,《能源法案2008》于2008年11月26日正式成为法律[8],主要包括离岸汽油供应设施、碳捕集和封存(CCS)、可再生能源、回购电价(Feed-in Tariffs)等内容。第二,《气候变化法案》的实施几经周折[9]。2005年工党连续执政后,下院646名议员要求制定气候变化法。2007年3月13日,英国公布了全球首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专门性国内立法文件——《气候变化法案》草案,并在2007年3月13日—6月12日向英国议会和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反应非常积极,共收到大约1.7万份反馈意见,绝大多数公众都对草案给予了肯定和支持。2007年11月14日,法案在英国议会正式发布,并进入立法程序。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关气候变化的立法,其目标是提高碳管理,帮助英国实现向低碳经济转型,到2050年实现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少80%。第三,2008年11月英国政府提出了《计划法案2008》[10],26日得到英国皇室的确认。该法案提出了一个国家重要基础设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计划委托;进一步改革城市和乡村计划;建立一个社团基础设施税。
总之,英国通过一系列立法,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确保了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战略长期实施的法律基础与制度保障。
(四)成立专门机构应对气候变化
英国除了从科技计划与立法方面着手应对气候变化,还成立了相关机构,从加强管理到低碳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这类机构主要有4类。
1.专门的管理机构 主要包括成立气候变化与能源部与独立的的气候变化委员会。2008年10月3日,英国首相布朗改组内阁,成立了能源与气候变化部(The Department of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DECC),负责能源政策和减缓气候变化政策,其目标有3个:确保英国能源安全、有效与使用得起;转向低碳社会;确保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达成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DECC的机构设置旨在确保实现其目标,并以有效、高效和符合伦理的方式运作。DECC做出有关治理事项制度与程序的决策,并提出监管绩效的方式。管理董事会为DECC提供战略性领导,制定战略,分配资源,批准商务计划并监督实施绩效,加强DECC内部的能力建设,制定标准、价值及控制体系。2008年12月1日成立了独立的气候变化委员会,并提交题为《建立低碳经济,英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的“减排预算”报告,对英国重点领域的减排路线进行了情景分析,要求政府自2008年起公布5年碳预算,并提出到2050年至少减排80%的目标。
2.专门的研究机构——能源研究机构(中心) 2003年4月,英国工程和科学研究委员会(EPSRC)、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ESRC)和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NERC)共同建立英国能源研究中心。前3年该中心共获得政府资助2800万英镑,其中800万—1200万英镑用于建立能源研究中心,其重大课题包括:是否通过发展高效能的燃料电池鼓励发展氢经济;是否能够通过发展生物燃料、风能、潮汐能、波浪能和太阳能来提供更多的能源;将新能源系统并入现有供应网络的障碍。2006年6月英国政府投资1000万英镑在曼彻斯特建立能源研究中心,重点推进新型波浪能、潮汐能和微水电技术等低碳技术研发。2006年下半年,英国政府宣布成立国家核试验室(NNL),以保障英国核研发的核心技术与能力。目前,英国现有的12座核电站供应着国家20%的电力需求[11]。
3.专门的实验基地——欧洲海洋能源中心该中心在距离苏格兰大陆最北端大约100公里的奥克尼群岛上,自然条件优越,岛上最大风速可达到每小时190公里,是英国境内发展风能、波浪能和潮汐能最理想的场所。这是世界上首家海洋能源试验场,主要对波浪能、潮汐能和风能等新型海洋能源技术和设备进行试验和推广,寄托科学家和能源界对未来新型能源发展的希望。
4.伦敦气候变化行业协会 为了推动创新,促使英国政府在气候谈判中采取有利于业界的立场,2008年成立了伦敦气候变化行业协会,致力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伦敦碳交易市场。该协会目前已有49家会员,基本包含了伦敦所有从事碳交易的企业,不仅涉及会计、保险、金融、法律、培训、市场咨询、公关传媒、风险管理等传统行业,还涉及碳交易、碳中介、碳管理、碳登记、碳排量跟踪等业务。
(五)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第一,英国在利用气候变化税、排放贸易机制等政策工具及低碳交通、“清洁煤炭”、碳预算等计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种政策工具与计划的特色,组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政策计划体系,低碳技术研发推广计划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已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体企业、公共部门和居民为主体的“低碳经济”互动体系,突破发展“低碳经济”的瓶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第二,英国设立各种专项基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碳基金作为由政府利用每年大约有6600万英镑的气候变化税作为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商业化基金,有力地促进英国商业和公共部门减排,加大投资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17]。2008年英国政府启动“环境改善基金”,可以将政府对低碳能源和高能效技术示范和部署的支持以及对能源与环境相关的国际化发展结合起来,提供相应的基金资助[12]。为了在绿色运输和能源项目中加大投资,2010年3月英国设立10亿英镑(7.49亿欧元)绿色能源基金,改造运输体系使用清洁燃料,提升低碳能源(如风能、海洋波浪能和太阳能)的利用,为数千人创造新的工作岗位。
第三,加快能源设施工程建设。2007年英国政府共批准了建造世界最大的生物质能发电厂、世界上最大的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等8个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出投巨资兴建拦海大坝、开发潮汐能的设想等。而在塞文河上兴建一座拦河坝,利用潮汐能发电,工程造价高达140亿英镑,预计建成后可为英国提供5%的电力,同时不会释放任何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12-13]。在东海岸上投资兴建4个CCS示范项目,到2010年在西南康沃尔郡北海岸运营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波浪能示范项目,投资新的基础设施,发展智能电网,发展热电联产,提供低碳供暖系统,允许私营能源公司建设与运营新的核电站[18]。
第四,运用宣传与教育等多种手段鼓励大众参与低碳经济,引导人们向低碳生活方式转变。政府公开建议政府官员购买使用环保汽车,要求所有新盖房屋在2016年达到零碳排放,目前新建房屋中至少有1/3要体现碳足迹减少计划,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鉴于英国每年6.1万吨CO[,2]排放量中的40%直接来自个人和家庭的活动,英国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排放量计算器,让公众可以随时上网计算自己每天生活中排放的量,有效地帮助公众知晓、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的排放量[19]。英国著名工程顾问咨询公司科进集团(WSP)约两年前开始尝试“按人头分配”碳排放的“配给制”,每个居民都可分配到一定数量的碳排放“指标”,多余指标可转让。结果发现,首批参与实验的80名英国员工第一年内碳排放总量减少10%。相关社团组织在提供和传播低碳经济信息与知识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鼓励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英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节能和环保等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际合作。
首先,主持或参与各种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活动,开创了气候变化政治议程。2002年5月31日,英国和欧盟其他成员国签署并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英国是最早达到规定目标的国家。2003年英国积极参与国际氢能经济合作组织(IPHE),组织和实施国际氢能研发合作。2004年11月英国参加“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部长级会议,讨论回收和利用煤矿、垃圾填埋场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的甲烷,减少其引起的温室效应。2005年6月英国主持召开了G8峰会,首次将气候变化列为两大议题之一,并以G8+5(5国: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与南非)形式加强工业化国家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对话,达成了“气候变化、清洁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计划”,开创了气候变化政治议程。2007年G8+5峰会主题是“增长与责任”,其中气候变化是主要议题之一;2008年G8+5+3(3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尼)峰会主题是“温室气体减排”;2009年G8+5+1(埃及)的峰会主要议题之一也是气候变化、能源安全问题。
其次,签署政府间合作协议,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2008年1月英中签署了10个合作文件,其中能源环保类协议占了7个,包括生态城、清洁能源、气候变化,以及将英设立的“环境变迁基金”用于中国环境改善项目等[13]。2009年9月24日,中国与英国等发达国家首个适应气候变化多边国际合作项目——“中国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就在北京启动,旨在提高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相关科学研究、规划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活动。项目从2009年开始执行,2012年结束,总投资675万美元[14]。
再次,利用企业、大学、金融机构等组织促进气候变化及其相关方面的国际合作。2006年BP和GE决定联合开发并部署氢气发电项目,汲取两家公司在煤气化、重整技术、燃气轮机和碳捕获及存储方面的技术实力和经验,目的是大量减少发电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16]。2008年1月,英国BP集团与中国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签署一系列能源合作协议,涉及的领域包括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的战略整合和商业化、风力发电以及醋酸生产[15];英国汇丰银行、奥雅纳公司与中国上海实业集团、同济大学等合作方签署了上海东滩生态城项目谅解备忘录,并将合作建设“东滩研究院”,这是英中相关领域合作的全新尝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五、英国应对气候变化对策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上述对英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对策的系统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我国应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基础研究,重视从提出新理念、发展新理论上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与解决方案。英国的经验表明,系统、深入的基础研究至关重要,没有自己的研究,就不可能提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理论与对策。事实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07年成立由总理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是全球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级方案。2009年9月22日,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的讲话中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并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气候变化问题提出了4点新思维:①履行各自责任;②实现互利共赢;③促进共同发展;④确保资金技术。这是我国领导人首次就气候变化问题表态,显示了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因此,相关科研机构应以此为契机,围绕低碳技术、低碳经济、低碳发展、碳预算、碳市场、碳贸易等主题,从理念、理论与实践上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从我国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关于我国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可行的应对策略。
第二,英国组建气候变化与能源部等专门的管理机构,注重从国家宏观管理体制进行顶层设计,从微观管理机制上进行制度设计,通过宏观与微观二者的有机结合,构建完善的制度框架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英国的做法启发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我国要重视整体设计,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之中,实施低碳经济的全国战略和综合规划,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作为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的重要依据,落实到地方和行业发展规划中;从主管部门、执行主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考虑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机构,建立与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例如,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探索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建立碳市场开展碳排放交易等,利用新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来引导低碳能源技术、环境友好型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
第三,英国重视能源与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体系的建设,先征收气候变化税,后实施《可再生能源义务法令》,2008年又通过《能源法案2008》、《气候变化法案2008》以及《计划法案2008》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低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我国应借鉴英国的经验,在2003年的《清洁生产促进法》、2006年的《可再生能源法》、2008年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和2010年4月1日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基础上,积极着手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法律法规,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气候变化不仅是环境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但归根结底是综合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需要在落实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的决策部署基础上,把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促进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加大绿色投资、促进绿色增长,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措施的实施保障能力,创造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发展。
第四,为了培养与提升持续的创新能力,英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非常重视相关创新体系的构建,这种做法值得借鉴。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计划等多种形式,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投入与税收优惠力度,积极推进低碳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利用国家税收优惠、加速折旧、设立企业创新专项基金等方式,引导企业增加对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与产业化技术的开发、示范、推广应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研发促进基金、创新信贷基金与技术推广基金等业务,建立与完善金融机构对低碳技术的投资方式;通过政府、企业、研究型大学与科研机构以及金融机构与科技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和相互协作,建立全方位、分层次、多渠道的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及推广的运行机制,以促进低碳技术多出成果,并早日实现产业化。
第五,英国政府、企业、居民等社会各界注重舆论宣传和更新理念,让决策者和公众了解低碳经济,切实减少碳足迹,以实际行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低碳经济与低碳社会,践行低碳生活。这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方面可以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不同的新闻媒体,介绍我国碳足迹流量大存量小、全国总量大而人均量小的基本国情,大力宣传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在企业开展低碳行、在学校开展低碳校园、在小区开展低碳社区等活动,让更多的企业、学校与个人积极参与进来,倡导不用洗衣机甩干衣服、多住低碳建筑、多乘低碳绿色公交和地铁、多用绿色环保袋与绿色节能设备、少喝瓶装水和饮料等“低碳生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上海世博会、各种博览会等平台,向国人与世界展示我们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LED照明、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工业等方面低碳发展的最新进展。这样,既可彰显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与绿色经济的信心、勇气与行动,又可塑造我国可持续低碳发展的新形象,为我国未来低碳社会争取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与空间。
第六,英国注重通过国际合作来应对气候变化,力图发挥领导者的角色。英国不仅是《京都议定书》的积极推动者,也是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推动低碳经济、促进低碳发展的践行者。我国应本着“主动参与、互利共赢、合作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参与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我国领导人充分利用联合国会议、G20峰会、G8+5峰会、G8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亚峰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场合,阐述中国政府对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立场、观点以及合作规划,大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积极参与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等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计划;广泛与欧盟、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建立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机制,争取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设计、标准制定等问题上有更多的发言权,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将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体制、机制、技术、人才与资金等作为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并着重围绕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减缓和适应、应对政策与措施等内容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外研究机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研究,推动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海洋能等低碳能源技术的研发和示范等,提升中国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收稿日期:2009-10-26 修回日期: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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