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摄影在“概念艺术”中的作用看“概念摄影”一词的建构_观念摄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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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Ben Yu

美国摄影史学者万·德里恩·科克(Van Deren Coke)从影像的意图、内容及形式特质等方面出发,将现代摄影分为四大走向:1.与立体派和结构主义结合的“形式主义”(Formalism);2.盛行于1930年代欧洲和稍晚美国的“超现实主义”;3.经由影像呈现对周遭心理及情感反应的“表现主义”;4.从“极限艺术”脱颖而出,结合“身体艺术”(Body Art)、“观念艺术”(Conceptual Art)以及语言为一体的多元论综合方向。

20世纪中期“现代艺术”出现许多非传统艺术体系的思想,而到了科克所言的极限艺术之后的多元论时期,艺术家的创作甚至环绕于几个革命性的议题:1.以大地为创作的场所,取代传统个人的室内工作室;2.以各式“现成物”来顶替以往艺术家亲手创作出的成品;3以机械量产,相对于单件、限量及作家签名的美学。

纯粹的艺术风格原本就不易局限,以现代摄影为例,其中的形式主义、超现实主义及表现主义的特质便经常交迭出现。因此,科克上述第四条中虽有所谓的“多元论及综合”,但事实上他有关现代摄影的论述比较类似某种特质的描述,而不适于称为某种成熟风格。再者,从现代摄影和现代艺术间的紧密互动来看,由于表现主义后最重要的代表风格便是观念艺术,而科克的论述中并没有明确细说的影像特质,是否就是指摄影术在观念艺术中的角色,还是仍有其它含义?以下是本文的探究。

一、观念艺术的理念与历史演进

1960年代的“激浪派”(Fluxus)艺术活动,艺术家们视创造与破坏为一种循环的共生体,部分作品的形式成了观念艺术、表演艺术和极限艺术的先驱。“观念艺术”一词自激浪派运动的作家和音乐家亨利·弗林特(Henry Flynt)于1961初建以来,为纯粹创作理想立出诸多新的标杆,除了认定艺术不一定要有华丽的形式,艺术家的思想与观念就是艺术活动之外,更将其社会文化使命推至挑战讯息、系统及认知的理论。“观念艺术”最纯粹的定义如美国艺术家约瑟夫·科瑟斯(Joseph Kosuth,1945- )所言:追究艺术这个观念的基础。

对艺术家而言,没有什么比创造艺术新观念更具创意了。总体而言,观念艺术旨在质疑任何有显著特征的艺术流派的产生,包括已有媒介(绘画、雕塑,甚至摄影)习惯性的认知与传统面貌的分野。1960年代的观念艺术的活动打破了传统艺术的特定呈现形式,把绘画、雕塑以外的“非图像艺术”(no pictorial art form),如“偶发艺术”(Happening)、“地景艺术”(Earth Art)、“系统艺术”(System Art)等包括其中,以满足对新意象表述的需求。由于其中的改变太大,也不难理解“观念艺术”如果受到指责,往往都不是作品的品质有问题,而是观者对艺术有认知上的差异。但这也一直都是历代艺术的特质之一。研究者对观念艺术曾有诸多的定义,但其中美国观念艺术家劳伦斯·韦纳(Lawrence Weiner)1968年秋的条例式陈述,对其艺术操作性有更为明确地表彰:1.作品不一定要被塑造出来;2.艺术家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建构作品;3.作品可以是捏造、杜撰的。韦纳说明观念艺术中每个元素都是艺术家的意图,包括它的观众对抽象概念的领悟,不但取决于接收的场所和时机,甚至也是和艺术家之间的创作承诺。

观念艺术是否只是一种哲学式的形而上的存在?科瑟斯认为个人早期的哲学研习的确对开拓艺术观有影响,但他仍坚信,观念艺术是讨论艺术问题,而非哲学的辩证。因此观念艺术家无论如何追求形而上的理念,但终究得借用某种素材(哪怕只是口语或纯文字描叙)完成其作品。可见,观念艺术是哲学的具体化。

1960年代以来,观念艺术在不同区域、国度起起落落并延展至今。当下,如果说观念艺术是当代艺术的独特面貌,意义似乎不大;不如说,观念艺术是创作者通过长期的领悟,“反任何传统艺术固有、熟悉、一致风格的创作信念,而改以积极实验、冒险的创新行动力”,并不断滋养出具有当代文化特质的艺术结果。

二、早期观念艺术对摄影术的应用

观念艺术中应用摄影术(photography as concept)的情形,在中文的艺术用词里常简称为“观念摄影”,但该词的使用将碰触下述议题:1.摄影史中“观念摄影”还未成为一通用的风格论述名词;它所指的是观念艺术家以摄影为主要工具,尤其是经拍照来表现或记录个人观念的特殊方式;2.即使观念艺术成员中有人自许为“观念摄影家”(Conceptualist-based photographer),但事实上他们是以摄影技艺和形式,延伸观念艺术创作作品的信念,探索影像在传统叙事、记录之外是否有其他可能性的摄影家。

虽然在“观念艺术”之后才明确地强调,观念在艺术品中的地位远胜于形式;艺术家的职责在于批评艺术的生产与制作过程、讯息、知识系统和结构等。但是,在此之前,有创意的艺术品可能都在观念方面呈现某种程度的批评。也因此,观念艺术家对摄影的应用态度总是让人混淆。之前的现代摄影风格,诸如:形式主义、超现实主义、表现主义等,并不强调在影像内容或艺术思维上寻觅新意,而把追求形式表象的改变作为创作的主要目的。但是,杰出的现代摄影家,例如曼·雷(Man Ray)、米诺·怀特(Minor White)等人,除了在形式本身的现代化之外,影像内容往往也是让后人缅怀的主要因素之一。可见中文的艺术学界对观念艺术中摄影术的应用本质,还得更深入地厘清,才有可能“轻松”地使用“观念摄影”一词。

以下本文将逐一探究观念艺术在摄影术应用实践上,两个交迭呈现的方向。

(一)照相机作为记录个人作品的工具

观念艺术在影响了各艺术领域之外,亦明显加速摄影艺术从各种影像表现或纯粹记录等分类中的解放。1960年代的现代摄影由于尚未被认定为高价的艺术品,因此有利于观念艺术的艺术策略。但这也是对摄影的挑战:如何脱离自己早先的美学,刻意限制影像的表现力,改以中性、纯视觉资讯式的影像态度,让照片成为观念的呈现或记录。

1.表演艺术的记录照片

1960年代末的“表演艺术”包括“身体艺术”、“偶发艺术”和“行为艺术”等。

在早期表演艺术的代表作品《跳跃1960》(The Leap of 1960)中,呈现了法国艺术家伊夫·克莱因(Yves Klein)从两层楼高的围墙跃下。这张暗房合成的照片在视觉或心理所产生的效应,开启了摄影术在观念艺术中虚构故事的重要地位,并对“超现实摄影”或“编导式摄影”(Fabricated Photography)都有相当程度的启发。

身体艺术家以血肉之躯为材料,表演时常需有惊人的勇气投入,以造成戏剧性,甚至威胁感及被虐待狂式的张力,精神上被视为对极度冷漠的“极限主义”的反动。

在美国艺术家布鲁斯·诺曼(Bruce Nauman)的“身体艺术”作品《自扮喷泉》(1967)中,平凡的吐水动作,变成神秘、崇高的艺术表演。影像上强调局部肢体动作是诺曼作品的另一特质,可见他的表演记录已不只是现场的代言者,也是独立的影像艺术品。

跳跃,1960 作者:伊夫·克莱因

自扮喷泉,1967 作者:布鲁斯·诺曼

2.过程艺术的记录照片

如果将“行动绘画”画家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在大画布上泼洒颜料的行为视为一种“作画过程的记录”,观众似乎更容易了解,为什么会有艺术家关心艺术制造的过程远胜于结果。对表演或文学艺术而言,时间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显而易见,而创作者或观众的领悟和感受也来自一个完整的过程而不是片断。但观念艺术中以视觉为主的艺术家又如何诠释“过程”呢?以下有几个例子。

美国艺术家道格拉斯·许布勒(Douglas Huebler)在地图上六个不同的点,从高角度记录海浪冲刷沙滩的痕迹,让该组照片表现大自然的力量。而《持续作品6号》(Duration Piece No 6,1969),则是在纽约的画廊外面设置了一个方形的沙堆,让行人自由地践踏。期间他再用宝丽来相机,每隔半小时记录沙堆所残留下的痕迹。整个过程达13个时之久。在此,沙堆并不是一般“机会性雕塑”的素材,而是特定的人(路过画廊的行人)路过特定场所(画廊外的沙堆)的过程。从哲学的角度来看道格拉斯这两件和沙粒相关作品的共性是:参与者在作品中所留下的遗迹,就如同光在照片上的成像一般。更重要的是,照片在这些“小地景艺术”中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都可被视为某种照片式的艺术文本。

同样是论述艺术产生的过程,简·迪贝兹(Jan Dibbets)是以数张照片记录光线在画廊窗户边所造成的图像变化。以光线为内容的摄影作品无以数计,但迪贝兹的概念类似《持续作品6号》,也在传统展现艺术品的画廊内发生。迪贝兹提出“艺术场域中的任何物质都比较有意义吗?”的哲学议题,让人深思,与其展现有形的光影照片,画廊内的“自然光作品”反而有光线灭失后就从展场中消逝的特质。可见展场中照片和光线图像的本质并没有绝对的关系。他的另一幅作品《在我阿姆斯特丹房间中1970年里最短的一天》(The Shortest Day at My House in Amsterdam,1970),以固定相机,每隔8分钟拍摄一次,以80张照片记录了其房间窗口在1970年12月21日这天从日出到日落的场景,画面从黑暗到光明,再复归黑暗。迪贝兹让光线和时间的变化过程成为艺术品创作的主角,给观众留下巨大的诠释空间。

杰克逊·波洛克,1950摄影:汉斯·纳姆斯(Hans Namuth)

在我的阿姆斯特丹的房间里1970年最短一天 作者:简·迪贝兹

3.地景艺术的记录照片

地景艺术的观众(当代或后人)大多得透过照片、地图、计划案等文件记录来赏析,照片的重要性无需赘言。尤其当原作产生变化甚至消逝时,早先的记录影像反而成了作品原创的正本,变化后的实质又成了另一种过程艺术。

谁拍的记录照片?是作者本人?还是委托他人?照片本身是讯息,抑或是另一件独立的影像作品?大多数在绝佳视点下拍照的地景艺术记录照片,往往胜过现场的样貌。拍照在记录过程中渗入了媒材自身的艺术语言,例如特殊视点,让人猜测这是否是为拍照而制作的“镜头式地景艺术”,或根本是结合两种艺术语言为一的作品?1960年代许多“地景艺术家”如米歇尔·海泽尔(Michael Hazier)、丹尼斯·奥本海姆(Dennis Oppenheim)、罗伯特·西蒙森(Robert Smithson)等人的作品之所以动人,仰赖摄影术的透视特质是一不争的事实。

从以上所述不难了解照片在观念艺术中的记录角色。只是世上并无纯粹中性的记录照片,因为照相行为是由对象、器材及摄影行为,在特定时空、文脉下共同组而成。因此,任何拍照的结果都只会是事实的部分与片段;若追溯观念艺术记录照片的根源,那么媒介的诠释性将胜于直译结果。

(二)照片作为作品中的实际元素

虽然绝大部分的视觉艺术一旦有文字介入,常会将原作转移到另一层次,但以概念为材料的观念艺术和文字结合时,就变成以语言为材料的艺术。针对文字议题,艺评家约翰·佩勒尔特(John Perreault)认为观念艺术大多以非物质为材料,自然得靠文字存在;看似去芜存菁的艺术淬炼,在艺术史上是常有的现象,而纯化的文字结果也并非新理念。但观念艺术家许布勒也指出:在个人作品中,文件并没有必要独立吸引观者,因为它们不是艺术;他想制造的是意象和语言绝对共存的艺术。科瑟斯认为单独使用文本、照片或字典定义所完成的“观念艺术”都不尽理想。直觉上,科瑟斯只回应达达主义的表现概念,将文字视同视觉造型元素操作,却进一步将文字概念化;刻意使其在印刷品或文化实质的两难中搅拌。

螺旋码头,1970 作者:罗伯特·西蒙森

牧场设施,2006 作者:丹尼斯·奥本海姆

一把和三把椅子,1965 作者:约瑟夫·科瑟斯

照片在观念艺术中的特殊角色,科瑟斯称之为“照相式观念主义”(photographic conceptualism),并且以好几件作品来诠释自己的理念。以1965年创作的《一把和三把椅子》为例,表达了如何把艺术的视觉形式直接向观念过渡的思路。这个作品是由一把真实的椅子、这把椅子的照片,以及从字典上摘录下来的对“椅子”这一词语的定义三部分构成。他想要表达:作为实物的椅子可以被摄影或者绘画再现出来,成为一种“幻象”(椅子的照片),但无论是实物的椅子还是通过艺术手段再现出来的椅子的“幻象”,都导向一个最终的概念——观念的椅子(文字对椅子的定义)。而科瑟斯在另一件作品《一张和三张照片》中采用的粗陋影像,质疑、反讽了讲究高度质量的现代摄影美学,而刻意并置两张浓度不同的影像,则宣示两个个体的完整性;强调其中无一是同一底片的复制。显然照片在此是构成“观念艺术’作品的元素,而不是观念的记录。

《一张和三张照片》的“文字影像”虽延续科瑟斯早期直接影印字典的形式,但此次他将文字的内容集中在构成传统艺术的三个要素:材料、艺术家和观众对作品的评估,以文字的实质内涵,彰显他对艺术本质的质疑。这件作品文字图像的精妙处在于刻意挑选了“坏”字来和在一旁的“坏照片”呼应。

照片在创作“观念艺术化”初期,也就是侯瓦金元(G.H.Hovagimyan)所谓“古典观念艺术”(Classic Conceptual Art)时期,摄影家逐渐撇开图像作为证物的功能,以影像创作者的身份重新思索摄影艺术的真谛,因此不但打破照片为世界之窗的观看理念,更让照片的新形式成为“观念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

三、近期观念艺术中的摄影观

纯照片或文字能传达多少观念?艺术解读的复杂性是否在采用精简、朴素的形式之后就得以简化?萨考夫斯基(JohnSzarkowski)对观念艺术中特殊影像形式的看法是:深信摄影在其中是一种视觉探索与发现的绝佳工具。但他接着在《一种不一样的艺术》(1975)一文中,却仍以写实绘画,夹杂“现代主义”精致美术的态度低调表示:由于摄影术特别适用于记录人类无限与多彩的经验,因此,照片也成为能快速欣赏创意及观念的媒材。即使萨考夫斯基无法全然地接纳“观念艺术”中摄影的独特角色,他仍进一步分析这些不在意照片是否完美的快速“纯影像”(pure image)具有四种特质:1.虚构故事性;2.自创式剧场;3.藉由文字来延伸摄影的意义;4.探测媒体记录能力的瑕疵。可见,“观念艺术”对摄影术的应用,对萨考夫斯基而言,的确有它独特的样貌,不同于早先的各种摄影风格。

新一代观念艺术家应用摄影的态度和“古典观念艺术家”亦不尽相同。新一代观念艺术家不迷信形式会混淆观念,反而从形式的角度来审视摄影艺术的本质,并且应用新摄影科技,创作出“观念化的纯粹摄影影像”。在“镜像”写实哲理方面,新观念艺术家也从成像过程及商业应用机制中提出影像议题。我们隐约看到传统摄影家在“观念艺术”提携下,逐步走出影像记录而被纳入观念艺术家之中,积极地以影像创作者身份进入当代艺术。

(一)通俗、业余影像为基础的影像应用

前卫艺术和高级文化间关系密切。所谓的高级,按照美国社会学家赫伯特·甘斯(Herbert Gans)在《流行文化与高雅文化》(Popular Culture and High Culture,1974)一书中的定义,通常是指那些以传统美术为基础,强调能解决相关技术的艺术;而大众文化的通俗美学特征,则是藉由“程序”重复地再制美感。

家庭照片的讨论虽可扩展至社会意义、集体影像等文化议题,但艺术家较有兴趣的往往是其中的个人私密历史与空间观。艺术家洞悉这些原属个人的影像札记,其实也表征了艺术和生活交会点的本质,进而结合“即兴快拍”(snapshot)美学,思考新的影像艺术。

艺术家肯·伦(Ken Lum)过去的作品集中在影像和语言的探讨,近期的《镜中的照片》(1997)则在展场中朴实表现出起居室联想的愉悦。温馨的氛围和真真假假的影像映现,让人联想到“达盖尔摄影术”。原本静态的作品和观众互动后,亦蕴含相当程度的动感,为较少被人视为艺术可能的家庭照做了最精辟的应用。

(二)非单一,定格“世界之窗”的照片形式

作为一位懂得应用相机的观念艺术家(the Conceptualist-based photography),在艾德·罗斯卡(Ed Ruscha)的《二十六个加油站》(1962)、《多变的小伙》(1964)、《洛杉矶的部分公寓》(1965)及《夕阳小径上的每一栋建筑》(1965)等作品中,艺术家的相机以某种固定的频率来决定快门启动的时刻,与以摄影者为主轴,在现实环境中精挑细选的现代摄影美学相抗衡。在罗斯卡那里,照相机成了中性的图像记录工具。

二十六个加油站,1962 作者:艾德·罗斯卡

这种把照片几近视为影像信息的观点,对1970年代的“新地志式摄影”(New Topographics,又译为新地形学摄影)具有精神宣示效应。而且罗斯卡将照片作为图像元素,紧密相连成如同卷轴画般的“书本形式”(picture book),对“世界之窗”的单一影像和人类透过镜头观看世界的方式提出深层探索。观看长条型照片的经验和摄影家拍照走动的经验产生共鸣,移动视点的照片经验,也是对“决定性瞬间”说法的质疑。

水塔 作者:贝歇夫妇

蓝眼睛M.V./B.E,蓝眼睛M.B/B.E.,蓝眼睛L.C./B.E.,蓝眼睛C.F./B.E 作者:托马斯·鲁夫

(三)“杜塞多夫学派”(School of Dusseldorf)

以执教于杜塞多夫艺术学院的贝歇夫妇(Bernd Becher & Hilla Becher)和他们的学生托马斯·鲁夫(Thomas Ruff)、托马斯·斯特鲁斯(Thomas Struth)等人为核心,“杜塞多夫学派”从影像的形式特质为观念艺术创出新思维。

贝克夫妇的单一照片具有现代式的纯粹与精致,但以多张格状并置时,一组组影像呈现出超时空的比对;透过“记录照片”显现了欧洲人对造型的高度共识,展示出无法明视的社会美学与文化秩序。贝歇夫妇藉由镜头将环境中众多类似的对象,透过照片形式呈现如同复制般的图像结果,也是一种另类复制艺术的观念化。

托马斯·鲁夫(1986)将木讷、朴实却显露自信的小人物肖像,以广告明星般的巨幅彩照(1.6m×2.1m)呈现。相较于商业肖像,这些大照片保有最多的人像真实原貌。其中冷静的机械性特质,似乎也暗示影像真实的不可碰触;真实并不来自拍摄者个人的美学专制,而是观众认知的问题。

(四)虚构、自创式剧场的“编导式摄影”

新的“观念艺术”摄影家,虽保持了“镜像”的成像过程,却不再是纯粹的观察者,而是虚构了镜头前的事物。早先的摄影家,摇身一变成为镜头前事件的导演,也让拍照成为一种影像想象;而非真实的再现。初创于1970年代的“编导式摄影”(Fabricated Photography),早期以工作室和生活中的台面(例如厨房的餐桌)为影像表演场所。法国摄影家伯尔纳·佛孔(Bernard Faucon)以自己的童年经验为本,用小人偶布置出一系列作品。此后,类似的童话影像便大量出笼。辛迪·舍曼(Cindy Sherman)编导的影像内容和佛孔极为不同。舍曼的影像是大环境中的女性自拍照,显现了大众媒体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及女性自我认同问题。

(五)探测媒体记录能力的瑕疵

现实生活中,“应用摄影”并不只有辛迪·舍曼的女性议题。从文化角度来看,这类影像事实上很少与客观真实相关,充其量是主事者对价值与理想的臆测。反思商业及广告影像,当代观念艺术家除应用其特殊的形式语汇,同时也对其进行了犀利的艺术批判。

丹尼尔·布堤(Danielle Buetti)的《超级巨星回家了》(1988),把点状图案加在广告模特儿肖像上。由于大众对这些人的媒体形像是如此熟悉,因此这些被整形过的肖像仍会回到现实世界里,接受更残酷的美、丑比照。这些重新制造出来的时尚影像不但质疑了世俗对美丽的标准,也彰显了现代人在商业体制下自我认同的困境。另一探讨大众媒体中形象议题的作者瓦妮莎·贝卡芙(Vanessa Beecroft),让专业模特儿穿着名服装设计师的作品,在美术馆进行拍摄广告般的“表演活动”。贝卡芙的作品融和了影像和表演,向观众提出了真人与假人、真实与虚构的严肃议题。

瓦妮莎·贝卡芙作品

菲利克斯·龚萨列兹-托利思(Felix Gonzalez-Torres)除传统照片外,也使用多种印刷媒材讨论“应用摄影”的议题,分析“再制真实”的现象。1993年的《无题》(203cm×813cm×122cm)是以整叠孤鸟飞翔的印刷品砌成,看似自由、理想与希望的感性作品,但若从海报的文化观点来看,作者其实是批判讽刺了媒体影像“自由幻象”的虚拟不实。1994年制作于纽约康尼岛孤鸟飞翔的巨型广告牌,并未以任何词句来引导阅读,该广告牌处于贫穷、杂乱的环境中,艺术家藉由户外商业形式,将潜在的讯息与感觉公开,以广告摄影形式反讽了资本主义。

四、结论:观念摄影的定义

观念艺术的精神不是以探究媒介和形式的差异的活动,而是艺术家藉不同艺术媒介质问“什么是艺术的本质?”。如果早先的艺术是让观众在模糊意象中延伸无限的想象空间,许多“观念艺术”作品只是将“艺术行为”(产制过程)用各种精确的数据(例如:拍摄的各个角度、细密时间、场域、情境等)加以记录、表述。然后,观众在这些“科学性资料”中,以自己的知识和艺术专业涵养,重新建构出个人的艺术。“观念艺术”这样做法,和传统艺术品中,总蕴含有作者明确意识的创作思维截然不同。策展人安德鲁·米勒-科勒(Andrea Miller-Keller)归纳出某些观念艺术家的操作喜好:使用重复法则;使用真实时、地、比例和过程;认知本质的探索;自我描述;不完整或疏漏,和以“非常极限的动作来看艺术”(the very act of looking at art)。米勒-科勒上述所论“不完整或疏漏的特质”的确引人思考:观念艺术放弃传统形式本身完整概念的做法,是否只是一种刻意的艺术史策略?“非常极限的动作”本身是否只是一种艺术上标新立异的操作手法?

回顾摄影术在观念艺术中扮演质疑艺术本质的角色,形式方面从极限艺术脱颖而出,结合为身体、地景等观念艺术的影像记录,其中当代的“新观念艺术”摄影大都不是用来对镜头前原有物象的特质或内涵的再修饰。相对地,照片如同语言一样,扮演讯息的传递者,只是一种记号或形体的标示。“标志性”影像讯息只是“观念艺术”对照片应用的特质之一,事实上,总括“观念摄影”一词的建构还包括以下种种含义:1.以照片来记录“表演艺术”、“过程艺术”、“地景艺术”等;2.成功地应用通俗、业余影像于艺术创作之中;3.另类非单一、定格式的照片观;4.以新影像科技挑战视网膜、大脑对影像记忆力的极限;5.在镜头前虚构故事、自创剧场,让拍照成为一种影像想象;6.在“应用影像”的范畴中,藉由影像刺探媒体记录能力的瑕疵;7.打破传统图像与文字之间的指征关系,藉由文字延伸影像的旨意。

艺评家格里高利·白特考克(Gregory Battcock)认为“观念艺术”不是一种大众艺术,乍看之下似乎不是艺术,对大众而言甚至是丑陋、无聊的。因为它是对传统艺术(包括摄影)的内容、形式,甚至“艺术定义”所作出的最大改变。对“观念艺术家”而言:“创作者应不断质疑(当下)艺术是否为艺术”,才是其核心信念。因为这些显著的特质,观念摄影才得以相异于前期的各式摄影风格。摄影术和生活的紧密性虽有点类似工艺的范畴,但可喜的是在20世纪中期之后,藉由观念摄影的理念,逐渐牵引着摄影术和其他艺术运动互动,进而迈向当代艺术之林。观念摄影于是从一种影像记录,或约瑟夫·科瑟斯的“摄影式观念主义”中,再独立、成熟为摄影艺术的专业语汇。更重要的是,因为“观念摄影”使用了非常多的摄影专业知识、美学观念,使其结果得以成为“观念艺术’的独立旁支。

宴会,1978 作者:伯纳尔·佛孔

无题电影剧照#96,1981 作者:辛迪·舍曼

就当下当代的摄影创作者而言,“当代摄影”在全球各地本就是众多面貌纷扬的状况,它们可能(或应该)是复古内容和新科技形式的共存,而其中如真能以“观念艺术”为本的“影像家”、“摄影家”也只是某个类项,而不是统称、概述。更精确的说,“观念摄影”是长久以来,以影像创作为本“美术摄影”(Fine art photography)中的一环。至于传统专业的摄影创作者,在承接“观念艺术”的学理之后,是否也能在此“艺术一家、大锅饭”里生存或冒出头,便更加考验其史学、技艺、相关美学(非单纯美感)等艺术专业的深度。换句话说,当下如果有“观念摄影家”的存在,至少是熟悉过去摄影史中的影像美学,试以摄影“影像创作活动”独有的特质,包括:成像技艺、过程、呈现形式、作品观看情境、影像存废的概念等等,而提出革新的影像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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