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加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助推器论文,城乡论文,经济发展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速城乡一体化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条件已基本具备。尽管目前存在种种障碍,但它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实现城乡互融、协调发展目标就必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打造城镇产业,创新投入机制,强化载体建设,优化政策环境。
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长期的、整体的、全局的、城乡互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发展战略,它贯穿于城乡现代化全过程。结合上犹实际,笔者就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以下思考。
一、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分析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发展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截至目前,上犹县个体工商户达4千户,私营企业达144户。随着发展领域的放开、投资身份的打破,以及在自主经营机制的推动下,一些城镇居民陆续下乡搞农业开发,许多农民纷纷进镇进城、务工经商、城乡联动、工农互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民、市民、工人、商人的身份界限日渐模糊,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民营化改革的推动,拆除了阻碍城镇与农村发展的“樊篱”,为城乡经济的交流融合疏通了渠道。
——“打工经济”的兴起为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多地少,劳力过剩,是农村不容回避的现实。上犹县人口28万,其中农业人员24万,目前进入非农产业和流动就业的农民将近5万,处于半就业状态的剩余劳力仍达一两万人。一方面,打工者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增加了城市容量,扩大了城市规模,促进了城镇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离土人员的增加,必然使务农人员减少,扩大人均拥有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实现了农民增收。无论是离土农民创业,还是守土农民增收,都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
——农民对城镇生活的向往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根本动力。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更加强烈。城镇相对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满活力的发展气息,对农民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城改善生存环境意愿十分强烈,相当部分剩余劳力急欲进城做工经商,加快了向城镇流动转移的速度。
——实施共同富裕目标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政策保障。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各级政府都着力从政策等方面扶持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比如,在投资方面,通过增发困债、提供信贷、安排项目等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小城镇;在社会保障方面,通过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同时,粮棉油等供应市场的放开、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也为农民进城提供了衣、食、住、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障碍解剖
目前,推进城乡一体化虽然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大好机遇,但也还存在一些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农民观念落后,城乡之间的“鸿沟’需要逾越。突出表现为三种心理:一是“恋”,留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认为“种田是万本利,进城是找苦吃”,既不愿意离土,也不愿意离乡,既不愿意进厂,也不愿意进城;二是“怕”,怕离开土地失去生活依靠,怕进入城镇找不到就业门路,怕转移住所不适应环境;三是“靠”,尽管有发展经济、进城致富的愿望,但不是奋发进取,而是等待观望,寄希望于政府扶持。
2.政策环境不优,农民进城的“门槛”需要降低。在户籍管理方面,现行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没有彻底改变,户口迁转手续繁杂,并且在计生管理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在发展环境方面,部分单位对在城镇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同时,就业、教育、医疗等制度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城乡差别”,抑制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
3.城镇规模过小,城镇本身的“容量”需要扩大。目前,小城镇发展普遍存在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少、面积小、功能不全、缺乏产业支撑,导致对人口的吸纳力降低,对要素的聚合力减弱,公用设施建设形不成规模效益,进而制约了城镇的进一步发展。上犹县建制镇已达5个,平均每个城镇不到3万人,平均每个城镇建城区面积不到2平方公里,全县城镇化水平不到20%;县城由于四面环山,中间为河,可供开发的土地相当有限,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扩张及城乡一体化进程。
4.建设投入短缺,城镇发展的“瓶颈”需要突破。资金投入是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关键。目前,城镇建设的筹资渠道窄,建设投入少,金融方面,随着基层金融机构的撤并和收缩、以及贷款条件越来越严格,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杯水车薪。截至目前,上犹县存款余额9.2亿元,贷款余额仅有4.7亿元,存贷差达4.5亿元。引资方面,受经济基础薄弱、流动人口少等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回报率不高,对外商的投资吸引力不大。财政方面,由于欠发达地区财政大都是“吃饭”财政,用来保工资,保运转已经吃力,难以拿出更多资金用于城镇建设。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对策措施
1.以转变观念为突破点,理清城乡一体化工作思路。转变观念要做到“四破四立”,即破“经济二元结构”思想,立城乡一体化观念;破“城堡经济”思想,立城乡市场化观念;破厚城薄乡思想,立城乡协调发展观念;破行政推动思想,立市场运作观念。总的工作思路是立足经济、社会、生态以及城乡空间发展的整体性,统筹安排社会劳力,合理配置城乡生产要素,调整城乡产业结构,把城乡市场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统一的城乡社会经济网络,做到城乡互融、协调发展。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繁荣农村与发展城镇相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应强调发展小城镇,但不能忽视繁荣农村,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农民才能进城,才能缩小城乡差别。二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应整体推进,在有效利用现有城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中心镇和边贸镇建设。三是坚持凝聚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既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发展水平。挖掘自身潜力,走特色发展之路,又要按市场经济要求,广泛开辟投融资渠道,增强城镇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四是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以打造产业为支撑点,夯实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基础。当前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原因是城镇产业发展不完善、不配套,难以满足农村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需要。为此,要以建城兴业,以兴业带动建城,增强城市就业吸纳能力。一是发展民营经济。从实践看,民营经济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最有效途径,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制定优惠政策,拓展融资渠道,破除行业垄断,为民营经济创造商机。二是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加大主攻工业力度,做强做大工业经济,重点发展引进一批制衣、电子等“三来一补”劳动密集型或制造加工型企业。三是大力发展诸如建筑业等必须使用本地劳动力的产业,在产业技术路线选择上,多用技术人力密集型技术。四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服务业既是劳动容量大的产业,也是农民容易进入的行业。在推进城市建设过程中,逐步加强物业管理,积极推行弹性大、灵活性强的社会服务项目。
3.以县城建设为着力点,优化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抓好城镇建设,增强城镇对人口的吸纳力。一是充分发挥县城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带动示范作用,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在完善老城区功能的基础上,大力扩张城市规模,根据“一江两岸、一城四片区”的发展格局,走新区开发与老城改造相结合的路子,力争在2-3年内把县城建设成环境优美、格调高雅、规划有序、功能齐全的山水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到“十五”期末,县城人口达到6万人,城区面积达到8平方公里。二是根据区位优势、自然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城镇发展定位,重点建好三个特色小城镇,即将黄埠工业小区与备田工业区连成一片,使黄埠成为“工业小城”;发挥营前、社溪商贸活跃、辐射力强的优势,使营前、社溪成为“个私经济区”;依托陡水湖旅游风景区,新上一批有档次的旅游项目,使陡水成为别具一格的休闲中心,由此形成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的城镇体系。三是完善城镇管理体制,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坚持市场化经营,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实行资本营运,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滚动发展之路。四是加快通村水泥公路建设,力争经过3-5年努力,全面实现村村通油路目标,通过改善交通条件,进一步密切城乡经济往来,加强城乡思想文化沟通,做到城乡互融、协调发展。
4.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筹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投入。突破小城镇发展的“瓶颈”,必须创新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资体制。一是创新土地运作机制。坚持政府高度垄断一级土地市场,放开搞活二级、三级土地市场,建设统一征用和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存量、限量批租、滚动开发,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从而达到以地生财、以地换资、以地增资,加大对城镇建设的投入。当前,上犹县城土地存量盘活还有空间,重点应加大新区开发。始终保持“饥饿”用地,使土地价格不断上扬;乡镇的小城镇建设要杜绝盲目开发,乱占耕地行为,提高土地价格和利用率。二是对公用设施经营权、城镇道路冠名权和广告经营权等实行转让拍卖,鼓励和吸引个私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城镇的公用设施。同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鼓励农民带资进城、兴办项目、建设城镇,支持他们领办、创办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广开资金渠道。三是要善于经营城镇有形和无形市场,引进市场机制建设公路、供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可大胆采用BU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激活民间资金,实行有偿投入,有偿使用。四是对收益可观、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优势项目,应加强编制申报,加大运作力度,争取金融部门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
5.以完善政策为立足点,营造城乡一体化的良好环境。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农民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农民进城与否,归根到底是一种利益选择,无利可图或者得不偿失,农民肯定不会进城。因此,要完善有关政策,为农民进城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完善户籍管理政策。放开农民进镇落户的限制,逐渐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彻底消除户籍制度“等级烙印”的功能,最终实现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二是完善土地使用政策。以稳定农村现行土地政策为前提,妥善处理农民离土进镇与稳定土地承包政策的关系,解决好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问题。大力推广合伙经营、土地入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逐步到割断农民同土地的“脐带”。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失业、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镇落户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