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吸纳更多精英到国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谈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经营管理者(论文文献综述)
李洋[1](2019)在《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旨在破除全球化时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国有体制发展前景的质疑。“公有制必然不如私有制”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把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视为中国经济的枷锁是很危险的,也是不公正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经济发展历史的回顾,以及与全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国有企业成功案例的对比分析,寻找出我国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国有企业不仅存在于具有社会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连私有化至上的美国也并非没有国有企业。学界常有观点认为西方国有经济的比例比中国低很多,但是以新加坡为例的不少完全市场经济体也拥有着很高的国有经济比例。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可以说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为何也能够实现经济成功呢?这些都是简单支持私有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所以说,草率的把所有的经济问题归咎于国有体制是不负责任的。回顾历史,那些不立足本国国情就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试图通过激进的私有化实现经济发展的失败案例比比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拉美国家、菲律宾等经济体陷入长久的“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例证。而这些国家也基本失去了实现工业化的机会。反观同时期有着更高国有企业比例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却完成了脱贫和赶超。国有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是与所有制无直接关系的。很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私有企业,尤其是在股权分散的大型私有企业里一个都不会少。如此可见,简单的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帮助。从西方成功的国有企业经验中可以看到,如果能够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按照市场规则有效治理国有企业,所有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管控和规避,完全不会比私有企业做的差。从对法国国有经济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在承认国有企业贡献和地位的同时,法国政府不推行激进私有化,而是通过积极改革保持企业竞争力,使其成为国家核心技术的掌握者。德国的国有企业也在战后恢复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在经历了几轮私有化后,近年来德国在电力等行业开始出现重新国有化的呼声。而北欧国家的国有企业则是支撑其高福利经济的重要部分,且在创新能力上走在世界前列。亚洲的新加坡和韩国则更加是利用国有企业实现经济腾飞,完成工业化的典型案例。甚至在完全信奉私有化的美国也有着数量可观的国有企业,除了在公共事业部门外,也不乏涉足军工、金融、地产等行业。这些都说明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虽不是新问题,但目前大部分研究都只停留在企业微观治理的层面,并没有从全球化内外联动的视角,以及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直面指出坚定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理论基础和信心来源。只有跳出西方经济学范式的框架,从例证分析的角度才能更好找到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本文在绪论中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动态及论文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创新点;第一章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客观总结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历史贡献。同时回顾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诞生及推广的原因和过程,阐明了这一趋势对我国经济在逐渐融入全球体系后的影响。为了解释这一影响,本文在第一章第二节阐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第二章首先总结和分析了质疑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些理论,包括“委托-代理”“搭便车”“预算软约束”等问题,揭示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否与企业的产权归属公有或私有并无关联。随后,本文对推行私有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陷阱”进行了梳理。最后,本章指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私有化改革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第三章,本文通过对法国、德国、北欧国家、美国等经济体的国有企业发展历史的分析和对比,总结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四章则主要分析了与中国更为接近的韩国、新加坡等经济体的国有经济成分和私有化改革的尝试,试图找到可供我国采用的改革路径。本文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就当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可能的应对举措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第八章则是对全文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展望。
沈根泉[2](2017)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古今中外许多政权都兴办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职能的延伸,拥有财政金融调控功能的现代国家更是如此。以建立公有制为目标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社会主义政权广泛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不仅是为了实现经济赶超战略,更是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技术基础,选择国有企业制度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必然性,并赋予国有企业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与功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国营企业制度,在诸多方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但存在生产经营机制僵化、政企不分等问题。与计划经济相匹配的国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出现诸多不适应,形成大面积的亏损,由此开启市场化方向的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为目标,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出现了社会主义性质弱化问题。国有企业死守旧体制不改革,将难以生存;但在改革中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将失去其存在价值。市场经济强调利益驱动机制,社会主义方向强调价值取向,既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又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并非易事。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定位,重新认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作用,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内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赋予国有企业特殊的经济政治职能,其社会主义性质功能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在改革中不断巩固和放大。因此,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至关重要,要研究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对策措施,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壮大。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宏观上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确保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微观上要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等社会主义基因植入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之中,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市场经济中的骨干企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支柱。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仅涉及指导思想、意识形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国有企业制度设计,还要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符合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现实问题。论文的总体框架分为导论、主体和结语三部分,主体部分为论证过程。第一部分是导论,阐述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之间的关系,介绍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归纳近年来与论题相关的研究成果,界定论文中常用的几个基本概念,概括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重点与创新之处等。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共有五章内容:第一章,国有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必然选择。本章分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国有企业”,即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来源。探讨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论述,分析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之后的经济建设探索历程,论证为什么会选择国有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制度为什么对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端重要性,国有企业制度从理论走向实践,再从实践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必然选择。第二章,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促使国有企业改革。本章分析“国有企业为什么要改革”,分析公有制理论付诸实践后国营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为什么会促使国有企业改革、改革的逻辑是什么。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许多国有企业陷入困境,促使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逐步探索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的渐进式改革路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融合。第三章,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及原因。本章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出现什么问题”,这是国有企业改革争论的核心。着重分析国有企业私有化、资产流失、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弱化、领导干部腐败、行政化倾向、职工主人翁地位弱化、垄断经营、功能偏离等问题的存在原因与严重后果,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博弈过程。第四章,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功能定位再认识。本章论述“要不要国有企业”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出现了多样化趋势,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发生深刻变化,市场化改革之后的国有企业还存在哪些体现社会主义方向的性质与功能,如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定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实现共同富裕,等等。第五章,确保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若干对策。本章分析“要什么样的国有企业”问题,怎样才能使国有企业体现社会主义方向。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论述确保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若干对策,对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提出对策和建议。第三部分是结语,通过归纳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之间的理论与逻辑关系,得出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理想的基石、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通过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的结论。
李翃楠[3](2016)在《公平竞争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国有企业并非中国的独有专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国有企业,故国有企业具有现实的正当性。各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实践也已经证明国有企业是政府克服自然垄断问题、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实现快速工业化的有效方式,故国有企业也存在充分的理论正当性。然而,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在近百年间所推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在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越高,决定了其对国有企业的需求程度越低。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仅是市场机制的一种极为有限的补充,其通常是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而存在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干预始终持有谨慎的态度,以降低比重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控制,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也是对公权力限制的客观需要。从1978年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至今已走过三十余年历程,回顾既往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种种措施,可以发现,对企业微观经济效率的追求是贯穿于整个改革中的“主旋律”,当“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搞活搞好国有经济”成为国家政策的正当表述,“保值增值”被确立为国有资产运行的法定目标时,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流学术研究也多以如何提高企业效率为中心展开。从目前国有企业的业绩表现来看,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是成功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是,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的成功与否,必须放置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框架下进行评判,如何协调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关系则是重点与难点。然而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我国做的并不够好。关于国有企业的争论并没有因为国有企业的效益改善而停止,近年来,公众对国有企业的诟病已从企业效率低下转向其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经济,公平竞争也是市场经济的最突出特征,相比起其他市场主体而言,国有企业目前享受着更多非市场性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在市场准入制度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制歧视现象,部分行业只允许国有企业进入并实行垄断经营;其次,在政府补贴中,国有企业总能够以低价甚至无偿方式占有稀缺性资源,并获得大量的政府专项拨款;再次,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国家会为国有企业度身订制专属性的政策,实现对特定国有企业的税收减免;最后,在企业融资市场中,无论是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渠道还是以股票证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渠道,国有企业都能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本。在国有企业所享有的非市场竞争优势中,部分是因为法律与政策的规定显失公平,部分是因为貌似公平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天然紧密关系而走样。从1992年我国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二十世纪末,宣布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过短短数年,并且,我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追求从未懈怠,这彰显了国家的决心,但仅靠宣示并不足以证明体制改革的成功,制度变迁必然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在我国构建市场经济制度的过程中,由于意识形态认知以及既有利益格局已然形成等复杂原因,本应作为约束国有企业的市场法律制度,却异化成为保护国有企业的武器。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实质性保护显然偏离了市场化改革之本意,这是造成国有企业目前与市场经济机制不协调现象的根本原因,并且,对国有企业的过度保护是危害极大的,其是以侵蚀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竞争机制为代价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新时期中央高层释放的积极信号为下一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从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制度的现实问题来看,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决定了将“公平竞争”理念融入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公平竞争的实现需要做到国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间的起点竞争公平、过程竞争公平、结果竞争公平。从完善市场经济的长远目的来看,未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总体方向是适度收缩规模。鉴于我国依然拥有庞大国有企业群体的事实,收缩规模的具体方式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法治化的分类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国有企业与商业类国有企业。其中公益类国企应当进行专门立法,严格控制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保证企业切实履行公益职能,并制定与企业职能相符的考核标准。商业类国有企业应当通过引入民营资本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实现优化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绩效的目的,也为在未来,国有资本渐进式足价退出商业性领域,以及防止国有资产不当流失提供良好基础。此外,还应当禁止行政机关以履行部门职能为名,以实现部门利益为实,擅自新设竞争类国有企业。在未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家还应当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竞争法律制度,践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本意。竞争法律制度需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是其对国有企业的适用以及对政府行为的控制,为此,我国应当修订反垄断法中相关内容,以实现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平等适用。强化对政府行为的控制,在反垄断法中引入竞争中立政策,增设对国家援助行为的控制,细化行政垄断法律规定,严苛法律责任,构建竞争推进制度以弥补刚性执法存在的不足,完善行政垄断私人诉讼机制。
肖帅[4](2016)在《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文中提出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新时期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地方政府按照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陆续出现了诸如广东模式、上海模式等地方试点经验。201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创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然而,由于缺乏深度理论研究的指导,实践中对于如何更好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适应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各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制约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展开分析。遵循“范畴界定——理论总结——历史变迁——实践探索——国外借鉴——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建国以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迁和改革历程,归纳各个阶段模式与特征;在上述历史考察与分析的基础上,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出发点,探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比较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方实践模式,剖析其难点和不足;借鉴国外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经验,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导向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李德强[5](2016)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命题,其中的许多问题颇受社会关注,但系统性研究甚少。本文从国有企业党建的重要性谈起,提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论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并回应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文分为6个部分:绪论提出国有企业党建关乎社会主义制度成败,同时论述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评判标准。国有企业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功能,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实现国有企业功能的必然要求。单纯注重国企经济功能的观点影响较大,对国企党建评判有着负面影响。本章还交代了研究涉及到的基本问题。第一章阐述如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直接决定着党委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既是《党章》的规定,也是企业领导体制变革和党建经验的总结。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文明成果,公司法人治理是其主要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法人治理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但公司法人治理与现代企业制度不是对等的概念。现行法人治理结构照搬西方模式,突出了经济效益标准,弱化了党委作用,背离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把党的领导、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与发挥公司法人治理的管理优势结合起来,使党组织和群众组织成为法人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章阐述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的工人阶级属性。国企干部队伍是企业的实际管理者,现代企业制度带来干部队伍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复杂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必要。目前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水平、党风廉政建设、分配激励、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必须坚持党管干部,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干部队伍的阶级立场和政治方向,防止国企干部队伍的蜕化变质。第三章阐述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传统和优势,是巩固党在国有企业执政基础的需要。社会思潮多样化、文化交融、信息化、职工队伍结构变化等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问题。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引领和动员职工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在企业的执政目标。第四章阐述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保持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国有企业的作用十分关键。目前党员队伍在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引领能力、组织活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当通过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引领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委班子的领导力,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结论主要是在全文的基础上做出的概括和总结。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本在于用马克思主义统领国企党建,把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贯彻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刘安[6](2015)在《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维度》文中提出由于公司嵌入在一个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关系维度所经纬而成的社会性网络之中,公司因此内生于所处的制度环境。忽视公司所嵌入的域,缺少对公司嵌入域中的制度结构以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解而进行公司法律制度的设计,难免发生所得非所欲的结果。公司法的技术性特征使得公司法理论天然倾向于关注公司法内部技术细节,可能导致见木不见林的研究盲区,造成公司法基础理论研究的贫困。补强公司法的制度理性,提升公司法的制度实效,都需要我们把公司法律制度所身处的制度环境纳入研究视角之中,在公司法律制度的设计工作中有效地反映公司所嵌入的社会性网络环境与公司之间的复杂交互关系,并审慎地或制约,或顺应这些关系。不察社会背景全局者,自不足以察公司法之一域。从对公司法合同解释理论的继承出发,论证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或合同理论的基本前提中最终都无法回避政治权力的存在:有效产权的界定依赖于政治国家的权力;政治治理活动影响到各种合同的履行和可以缔结合同的范围。无需法律因而无需政治国家的自发秩序其作用只能局限于社会的一隅,现代市场经济的正式规则是由政治体制来定义和保证实施的,因此政治体制是决定经济绩效的基本因素之一。公司合同的规则受限于政治生成的法律所划定的边界;特定的市场制度有相应的政治生成过程;政治强加给经济的约束正如生产技术强加给经济的约束一样真实。因此公司法基础理论在合同解释这一侧重经济分析的范式进路之外,依循“政治—经济”协同演化事理逻辑展开的政治经济学进路值得探索。从而提出全文的核心问题:嵌入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之中的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怎样从政治经济学维度进行解说?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嵌入中国的政治经济运行背景之中,而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基础制度(上位制度或“元制度”),因此构建准确描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规范模型是全文的逻辑起点。这一规范模型从多个方面形塑了中国公司法律制度(下位制度或被生成制度)的供给、变迁以及在实际运行中的制度绩效。因此各章布局结构和功能如下:第一章是全文的总论部分。基于前人理论总结提炼,提出贯穿全文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模型(政治结构—产权形式—意识形态的“三位一体”模式,官僚化行政协调机制贯通三个相位)。其中政治结构是决定性的,带有整个社会主义体制的“基因图谱”,因此是生成“三位一体”模式的基础;政治结构与意识形态互为因果;政治结构界定特有的公有产权形式,三要素彼此紧密耦合,相互需要。而在“三位一体”模型的转型语境中,中俄两国从类似的转型起点出发,采用类似的转型技术手段,由于走上了不同的转型路径,相应不同的政治制约条件(以及意识形态影响)对于公司所有权再配置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化路径的影响判若天渊。从而引出三条分论的分析线索: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法律制度生成和变迁过程。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法律制度的生成供给和变迁过程都与政治结构紧密相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官僚主导的行政协调机制紧密相关。意识形态问题则在各章节中穿插论述。第二章研究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变迁史。本章不是简单的描述式编年史,而是力图构建中国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力学。制度变迁研究范式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基础并不足以为复杂历史问题建模,因此尝试采用了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性叙述研究工具,以修正传统理性选择理论的“反历史”倾向,在具体的历史事件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并基于历史事实对理性选择的前提假说与结论进行修正。得到如下结论:(一)公司法律制度的演进方向与改革的大政方针高度正相关;(二)中央政府理性选择公司法律制度变迁路径的标准是改革的稳定性、可控性和意识形态合法性,对于公司法律制度关注的归依始终是国企改革——这是公司法律制度变迁的核心逻辑。(三)所有权结构(“谁拥有公司”)和控制权结构(“由谁控制,又如何控制或治理公司”)是公司各参与方利益攸关的问题,也是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围绕这两个问题所展开的政治博弈因此最为激烈,在国企改革议程中表现尤为明显。而籍由“新兴加转轨”特征性资本市场展开的,以市场化方式表达的政治博弈,是观察公司法律制度政治形塑过程的窗口。进一步提出三对政治经济学矛盾决定了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变迁路径:(一)意识形态矛盾;(二)国有与非公经济矛盾。与第一对矛盾紧密联系;(三)中央-地方矛盾。政治性因素因此直接形塑着公司法律制度的演化发展。第三章研究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供给生成——立法过程。本章旨在回答“中国公司法怎样通过立法过程而被国家创制”这一问题。以往公司法研究大多都把立法过程视为“黑箱”,但实际上立法黑箱中的运作过程十分复杂,包含多维度的关系性质;立法过程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政治过程,立法是政治的产物。成文法的法典立法模式强调建立在绝对理性基础上的整体主义的立法取向,社会成员总是依赖某种完美和一劳永逸的方法来为社会生活提供规则。对国家所扮演的立法者的期望和信赖成为法典立法模式下法律发展的动力。不仅如此,法典立法模式也建立在市场社会不成熟而由国家自上而下推动形成的现代社会结构,和以国家权威为导向的国家理性弘扬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因此,成文法的立法模式和立法过程是与国家政治权力的运行模式、运行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研究公司法律制度的供给便不可能忽视生成法律制度的政治领域。本章基于对中国现行立法程序和过程的梳理,比较评析了立法过程的若干政治决策理论模型,型构“压力—反馈”循环式立法政治决策模型,指出公司法立法的结果关键取决于三个环节:一、党中央如何解读改革待解决的矛盾这一政治议题,公司制度的变革能否成为解决矛盾的备选方案之一;二、公司法立法草案的组织起草单位如何吸纳、平衡各方意见和观点,形成相关草案平台;三、中央领导人对于草案平台的立法注意力和观点如何,对于最终方案能否(以及怎样)形成比较一致的决议。然而这三个环节却都是扑朔迷离,相对隐秘的政治过程。第四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公司法质量理论认为:公司法律制度的质量改善(技术性改善,即缓解三对代理问题的各种制度如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治理内部人控制)和公司法司法水平的提高对于保护分散化的小股东避免公司内部人和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其利益,从而能够促进所有权分散化,扩大社会投资,形成一个活跃的资本市场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社会民主主义,“左-右”翼政治因素所诱发的代理成本问题可能同样是决定公司所有权能否分散化的重要原因。本文基于中国语境检验并发展了这一理论,初步证明了中国公司所有权结构有其政治基础,而且政治基础的主要作用机制并非在“股东—经营管理层—员工”委托代理链条上影响代理成本从而间接形塑所有权结构,而是一种直接的决定作用。通过多元回归检验,证明中国公司法质量的提高确实很可能促进了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分散化,这与法与金融学理论的研究结论相符合、也部分证明了公司法质量理论的中国适用性。其次,在中国的转型语境中,间接测量偏离经典体制程度的政治变量与公司所有权结构之间显着相关,省域政治结构越接近经典体制,则该省上市公司的所有权集中度越高。这一实证结果印证了总论部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的定性分析结论。再次,实证检验的结果证明:政治约束对于公司股权集中度的影响远较公司法质量变化的影响力度为强。这再次说明在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中虽然已经建立了市场体制,但市场体制运行的机理与西方语境中的经典模式有着重要的差异:它依然受到政治基础的有力制约和控制。此结论同样与依照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进行的定性分析结论一致。从而发展了公司治理的政治理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徒良法不足以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种种技术性改革举措可能并未触及问题症结,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政治改革的走向,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模型偏离经典体制的程度,也决定了包括公司所有权在内的产权形式的样态。公司法等依循市场逻辑的改革构建虽有明显作用,但终究难以触及“制度硬核”的实质。因此政治改革很可能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没有政治改革的配套和支撑而在坚持单纯依靠市场化技术手段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位一体”经典体制就必然要顽固地窒碍改革的效能。混合所有制改革因此亟需政治维度的再审视与再设计。第五章探讨官僚化行政协调机制对于公司法律制度设计所依赖的市场机制的异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中由于官僚主导行政协调机制与市场自发协调机制的并存,官僚制便可能异化公司法律制度所设计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也可能使公司法律制度发挥治理绩效所依俾的产品、控制权、经理人市场机制被虚置。首先通过自古至今的历史沿革分析,指出中国公司中的官僚阴影已是中国公司制度的路径依赖。在之后的独立董事官僚化分析中,通过实证检验证明:具有政府官员背景的独立董事(“官员独董”)对于上市公司内部人的监督力度可能小于非官员独董的相应监督力度。这说明官员独董很可能无法实现设置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所欲的监督目的;而官员独董对于上市公司的作用可能相对更符合独立董事作用的资源依赖理论。这一实证结论结合中组部规范禁令出台之后官员独董离职潮的事实,更能说明问题的微妙。经理人市场假说是公司法授予经理人几近“空白支票”巨大权力的理论基础。该假说认为经理人市场机制本身能够有效减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代理成本。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价格,因此高管薪酬在公司内部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因为高管薪酬发挥着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激励配置功能。因此高管薪酬在公司内部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董事会除了选任和解任公司高管以外,最为重要的职责就是设定高管薪酬。然而在国企中,这一市场假说能在多大程度上成立颇需商榷。在国企高管“限薪令”事理与法理的讨论中,指出由于自身发育程度存在严重先天不足;缺乏谈判力量,易于受制于人;制约高管薪酬的激励并不充分,使得国企董事会难于和高管就薪酬问题达成公平交易。而寻求股东的直接干预或司法介入同样是此路不通。因此国企高管薪酬事实上处于半失控状态,公司内外治理机制均告失灵,公司法对此无能为力。这样就让“限薪令”行政乃至党纪干预这一“闲不住的手”获得了长驱直入的正当性。这种进退失据的深刻悖论之中的矛盾症结值得深思。类似的矛盾还表现在国企高管的聘用问题上。公司法所设置的“股东聘用任免董事——董事聘用任免高管”的委托代理链条在国企中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虚置化的,取而代之的是党管干部原则支配下的党官任命制度(Nomenclature)。尽管党官任命系统扩大了董事会选聘高管的选择面,起到了加强外部交流,引进外部人才的作用。同时组织内严格的纪律与全面的监督能力,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董事会监督所不能达到的监督效果。但无论如何党官任命系统对于高管所实现的监督管理,至少无法做的比董事会更好。官僚异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分析证明:经济转型过程同时是一个政治过程,这一政治过程是政治精英的利益集团在特定的政治体制中经过博弈和“投票”所决定的,而其博弈和投票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一个有利于政治精英阶层的市场结构,在这样被有意识组织起来的市场结构中,经济利益的分配必然有利于政治精英(例如可以将政治权力兑现为经济资本)。结论部分指出:现代公司制度与现代国家可能有着某种重要的,然而尚未被充分揭示的深刻渊源。当两者能够彼此耦合,互相匹配时,公司制度就能有效的发挥作用,而两者彼此摩擦,互相悖离时,制度之间的张力就会使得公司治理出现种种公司法律制度自身无法有效调整的问题。公司是政治的产物,政治共和国与经济共和国(公司)在制度设计本质上是高度同构化的。因此,对于公司制度(包括法律制度)的研究不可忽视政治维度的影响。我国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有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一切已有社会制度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社会主义制度完全有能力在既有的政治结构体系内吸收、利用和发挥公司制度的作用,而不必要去削足适履地倒退上与公司制“匹配”的所谓三权分立等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邪路歪路,但是,这同样不妨碍我们在充分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共同规律的基础上,在政治结构中合理吸收真正能够促进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从而使中国公司治理问题中过分强势的政治逻辑更多的让位于市场逻辑,从而使依照市场逻辑构建的公司法律制度能够彻底内化于公司运作的方方面面,从而更为充分有效地发挥治理绩效。单纯从公司法律制度法条本身的“市场化”质量水平来看,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本身已属于比较先进的公司法,向西方学习、借鉴、移植的后发优势已然不大;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公司法治理绩效的潜力,改革前景不在于单纯技术性的变革,治本之策在于政治改革的配合。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总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积极贯彻党内民主,积极构建党内的多元化利益表达和整合机制以促进公司所有权的分散化;以党内民主对于权力的制约,消除、屏蔽官僚协调机制对于公司活动的过度渗透,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宪政的持续发展,最终推动政治结构的成功转型,彻底使社会主义体制摆脱经典体制的桎梏,从而与公司制度实现相协调、相适应。这一反思的意义可能不仅局限于公司制度本身。公司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微观制度核心,小中见大,如果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前三十年的总体设计思路的机巧之处在于“政治问题,经济解决”;那么在改革步入深水区,已经处在一个与出发时迥然不同时空方位的当下,时移势易则法变,时代在呼唤着政治家设计、实施降低交易成本的政治制度,以此发展出一个适应性的制度结构,从而诱致同样降低交易成本的,包括公司制度在内的各种经济制度的涌现及其提升效率的持续变迁。改革应已走到了沿着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经济问题、政治解决”的新路径再度出发的转折点。
梁上坤[7](2013)在《行政级别对国企高管的激励与控制效应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文中认为当下中国,处于转型兼新兴经济制度背景之下,相比西方成熟经济体,有两方面显着特点:一、社会运行的契约基础中,显性契约(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相对薄弱,隐性契约较为重要;二、政府与个体间自上而下的契约居于主导,在社会各项事务中发挥推动作用。这两方面根本背景的差异具体到高管激励与监督领域,有如下表现:第一,隐性契约的历史根源使得隐性激励在我国历史上的传统由来已久,相比其他国家也更为重要;第二,国有企业只能视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内部劳动力市场,行政级别机制的激励和控制效应在其中得以放大并居于主导;第三,货币薪酬管制的存在降低了货币薪酬的激励作用,使之不能达成全部的激励目标,而需要隐性的行政级别激励和在职消费激励的补充;第四,通过行政级别机制的激励和控制效应,国家既可以达成经济增长目标,也可以达成经济增长外的其他目标。假定当前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外生约束,那么,对于政府而言,行政级别的制度设计有助于国家整体战略的实现,并且可以降低契约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行政级别机制,国家将全国的成千上万国有企业按重要程度置于较低成本的监管之下。而对于高管而言,更高的行政级别意味着更大的收益权、更大的期权式期待与精神激励,但同时也意味着接受更加严格和全面的监管与控制,这会吸引高管在锦标赛竞争中付出更多努力,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概括为行政级别机制的激励效应与控制效应。而随着级别的逐步攀升,更强的“锁住”效应和更激烈的竞争,则对上述效应起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作用。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开展了行政级别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激励和控制效应的实证研究,具体包括如下四方面:首先,分析和检验高管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的关系,只有发现行政级别对高管薪酬正向影响的证据,行政级别激励效应的论断才有说服力,这是激励效应存在的基石;其次,分析和检验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如果发现高管行政级别机制与会计业绩和股票回报显着正相关,则将为行政级别激励效应的论断提供直接的支撑;第三,分析和检验高管行政级别对公司过度投资和投资效率的影响,如果发现高管行政级别机制有效地抑制了公司过度投资、提高了投资效率,则既描述了行政级别机制对公司业绩影响的具体路径,又暗示了行政级别控制效应的存在;最后,分析和检验高管行政级别对公司股价风险的影响,如果高管行政级别机制的控制效应足够重要,那么我们会发现高管行政级别的升高会抑制股价风险,这将是行政级别控制效应的进一步证据。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研究发现分述如下:(一)高管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在研究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业绩之前,首先检验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的联系,结果发现高管的行政级别越高,其在职消费越高。这表明行政级别为高管带来了更多的隐性收益。考虑到目前高管隐性激励的相关研究主要停留在高管的在职消费上,我们的发现有望将高管隐性激励的理解推进至更深层次的高管行政级别上。本部分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正向关系的发现,为行政级别机制的激励效应提供了前置证据。(二)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业绩。在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正向关系的基础上,本部分研究了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业绩的关系,结果发现,国有企业的高管行政级别越高,公司业绩越好。在得出这样的结论前,我们在所能想到的范围里尽可能地控制了内生性的影响,比如比较了不同约束条件下行政级别的激励效率,结果发现,当高管年龄较小、任职年限较短时,行政级别的激励作用更强。本部分行政级别对公司业绩的促进为行政级别机制的激励效应提供了直接证据。(三)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公司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若高管行政级别有助于公司价值的提升,那么我们至少会在投资效率方面观察到一些证据,同时公司的过度投资状况也一定程度对应了公司的股价风险特征。本部分的实证结果显示,高管行政级别越高,过度投资水平值越小,过度投资与自由现金流的敏感度越小,投资效率越高。本部分还比较了不同约束条件的影响,结果发现,上述关系主要存在于高管年龄较小的情况之下。本部分行政级别对过度投资的抑制为行政级别机制的控制效应提供了初步证据。(四)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股价风险。行政级别激励不仅会影响公司的业绩,还会影响高管的风险态度,继而影响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特征。出于职业生涯关注,行政级别越高的国有企业高管会更谨慎地选择其行为。具体的,我们检验了高管行政级别对股价崩盘风险和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结果发现,高管的行政级别越高,未来的股价崩盘风险越低,股价同步性越小。本部分还比较了不同约束条件的影响,结果发现,上述关系也是主要存在于高管年龄较小、高管任职年限较短的情况之下。本部分发现了行政级别降低股价风险的证据,这为行政级别机制的控制效应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总的来说,上述结果表明行政级别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的激励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会对高管的行为产生激励和控制的双重影响。文章可能的意义或价值在于:(一)明确提出行政级别机制在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激励和控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对其开展了实证检验。独特的制度背景使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西方激励模式的理论与实践,而要努力地认识到两点:一是隐性激励的产生和兴盛有其理性经济的一面,源于深刻的制度背景,在没有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方案之前,不能贸然打断;二是这样的隐性制度安排地处上游,会对企业内外的一系列决策产生深远影响,比如未来的业绩,风险的选择等等,不容忽视。(二)在理论上阐释了这一制度安排如何构成高管激励与控制的内在机理,提供了高管行政级别激励与控制作用的理论框架和经验证据,扩展了我国高管激励与控制的研究,为理解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及公司的微观治理基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性解释。并且这一研究还提出了较为系统和可信的高管行政级别的度量方法,有助于启发这一领域未来的经验研究。(三)行政级别激励与控制的制度性解释为我们理解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稀缺的微观层面的经验支持。这可能是对联邦主义(如Qian和Roland,1998)和对区域行政领导人的激励(如Li和Zhou,2005)宏观层面解释之外的有效补充。
林春华[8](2013)在《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9年7月,中组部和科技部召开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会议,计划在未来5-10年内吸引1000名左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入华,进驻国家级的科技系统、金融部门、创业园区及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等。广州市在《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用5到10年时间,面向海内外并重点面向海外,引进扶持300名左右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广州市国有企业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较大的进步。但是,人才引进环节上的薄弱,成为国企人才匮乏的最大原因。一直以来,内部选拔、定向分配等单一的引才渠道,不能够有效地为国企输送最合适的人才,特别是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国企存在引进方式欠缺多样,引进模式尚未确立,高端人才略显不足,人才缺乏科学测评,沟通理念尚存问题,激励措施难以留人等问题。为此,广州市国有企业迫切需要设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机制。本课题选取广州市国有企业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其问题及原因,并针对问题对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进行设计,希望通过制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帮助公司提升人力资本竞争优势,并能带给其他国有企业启发和思考。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简述本文选取的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以及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第二章文献综述,阐述了本文研究所参考的理论基础,包括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理论、现代猎头理论和高层管理团队(TMT)理论等。第三章ZG公司情况介绍。第四章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现状与问题分析。第五章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设计,根据ZG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设计出合理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一个系统的管理机制。
张子键[9](2013)在《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在国家海洋战略的影响下,我国船舶工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的难得机遇。2010年,中国跃居世界第一造船大国,国有船舶企业功不可没。作为典型的外向型企业,国有船企先于其他行业接受国际化洗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必然需求。相对于其他类型企业,船舶企业规模庞大,涉及的法律事务广泛而复杂,风险性高。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船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降低法律风险,完善管理体制,实现决策的合法合规性,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国有船企在国家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基本都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经营服务。但仍存在着对制度本身认识不足,对法律风险警惕性不高,总法律顾问实用效能较低等问题,导致了国有船企在诉讼、仲裁等一系列纠纷中面临窘境,以上出现的问题需要从立法保护、制度保障、人才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管理,予以解决。本文从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当前我国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立法缺失,人才选聘与配置等问题,提出解决和完善建议。文章重点介绍美国、欧盟等国家地区大型企业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的历史进程和先进经验,力求能使国有船企在内涵性及实用性两个方面重视国有船企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其严格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针对当前国有船企出现的总法律顾问整体素质待提高、信息获取不畅、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提出从人力资源制度保障到工作机制改革等几个方面的完善建议。
赵秀丽[10](2013)在《国家创新体系视角下的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也正处在一个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阶段,迫切需要把自主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使自主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和行业发展的龙头,理应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但纵观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发展,其整体创新能力还比较弱,竞争力还不强,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不仅事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对提升我国整体自主创新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确立和强化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就成为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本文在对自主创新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发现国内学者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研究已有不少进展,为继续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发现,已有的研究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微观角度进行的,并且主要集中在企业自身建设的研究上,而很少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进行分析。实践中,现代技术的综合性与复杂性,科技、经济全球化的态势也决定了企业不能单打独斗、自我封闭,而应通过合作创新、开放创新,形成创新网络体系,有效降低研发风险和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益。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的主体,随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需要在其中承担更重要的任务,发挥更重大的作用。同时,国家创新体系从国家、制度和效率层面上外在地决定着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构成了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外在制度框架。因此,本文选择从国家创新体系这一角度深入研究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等基本方法搜集大量相关资料并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首先,综合国内外创新理论,架构了国家创新体系视角下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阐明了国家创新体系和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理论,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个维度分析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并从宏观和微观角度界定了自主创新的科学内涵。分析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特性。进一步研究了国家创新体系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关联性。重点分析国有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论证国家创新体系下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对影响自主创新的几个重要因素进行了细化的相关性分析,目的是为国有企业与国家创新体系各部门进行紧密的创新合作提供理论依据。其次,结合我国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论析了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以便找到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并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将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归结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完善、支持创新的社会环境尚不成熟三个方面,使国有企业自主创新问题的研究更具针对性。最后,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战略思路。特别强调科学的创新理念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性,提出了企业自主创新应突出的四个基本理念,即创新驱动理念、协同创新理念、持续创新理念和立法先行理念。坚持“四个结合”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在此基础上,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提出了实现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可供选择的基本路径,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方向。本文重点分析了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三条具体实现路径。第一,分析强化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使其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是实现自主创新的基本前提。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其创新主体地位确立的关系,为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确定方向和重点,立足解决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探讨了如何加强国有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建设问题,重点解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强调了文化软实力建设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并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高度,更加紧密地把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企业自主创新的氛围和环境问题。第二,论述了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实现企业自主创新,健全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有利于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各种创新要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指出了要进一步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发展,必须注重长期长效产学研合作形式的探索和实践。运用案例分析方法重点探讨了国有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三种主要方式,即项目合作、共建研发实体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论述了推进国家发展战略核心重要举措的产学研合作,必须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必须积极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加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的金融支持体系。结合国有企业实际,从重视政策性银行的引导作用、加大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措施。第三,突出了社会生态环境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支撑作用。提出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是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着重就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文化环境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完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为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提供体制保障。主要探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需求激励政策两个方面。突出了政府采购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为政府制定出台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提供参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提供法律支撑。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分析了营造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人文环境的两个着力点,即在全社会培育和营造一种持久而深入人心的创新文化,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精神文化氛围。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开展创新教育,为创新型人才的成长创造适宜的教育环境。通过以上研究,不仅可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加强国家创新体系相关理论的建设,同时也对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通过以上研究,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必须强化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与国家创新体系各主体的协同合作,努力实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新提升。随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进一步凸显,围绕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研究也将会更加深入。
二、2004:吸纳更多精英到国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谈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经营管理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吸纳更多精英到国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谈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经营管理者(论文提纲范文)
(1)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及研究动态 |
一、经济全球化相关理论综述 |
二、“华盛顿共识”的含义及影响 |
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四、发达国家(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及案例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及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
一、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分析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贡献 |
第二节 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一、新自由主义推广下的经济全球化 |
二、全球化对不同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三、西方国家的“逆全球化”倾向及其影响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误区 |
第一节 “国企病”不专属于国有企业 |
一、委托-代理问题 |
二、搭便车问题 |
三、软预算约束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陷阱” |
一、陷阱一:行业的选择 |
二、陷阱二:企业的定价 |
三、陷阱三:合适的收购者 |
四、陷阱四:腐败的问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同于私有化 |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 |
第四节 发展国有企业不代表“民营经济离场” |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现实依据 |
二、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论依据 |
三、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依据 |
第三章 欧美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法国:社会主义文化土壤下走出的全球性国有企业 |
一、法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法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德国国有企业:经济国家主义的有效实践 |
一、工业化中功不可没的德国国有企业 |
二、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德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芬兰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楷模 |
一、“红色政权”下的芬兰国有企业 |
二、芬兰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改革 |
三、芬兰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美国国有企业:美国“无国企”的真相 |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分类及特点 |
二、美国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
三、美国经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和思考 |
第四章 亚洲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韩国:经济起飞依靠集权政府下的国有企业 |
一、韩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韩国的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 |
三、集权政府下的经济起飞 |
四、韩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反思 |
第二节 新加坡:国有企业治理的成功案例 |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三、淡马锡模式的成功和借鉴意义 |
第五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及评估 |
第一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
一、《指导意见》的改革思路 |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足 |
一、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型问题 |
二、实行有效监督的问题 |
三、选人用人的问题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五、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统一 |
第六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第一节 “前全球化”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一、“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
二、“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 |
一、全球化带来新挑战的原因 |
二、全球化给我国国有企业带来的新挑战 |
第三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 |
一、政策机遇 |
二、改革叠加期机遇 |
三、“逆全球化”倒逼机遇 |
第七章 全球化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适应全球化趋势改革的基本路径 |
一、党的领导 |
二、法人治理结构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国有企业走出去 |
五、国有企业道路自信 |
第二节 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主要改革对策 |
一、应对政府经济管理功能相对弱化的改革对策 |
二、应对生产要素不对等流动的改革对策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第三节 基本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必然选择 |
第一节 公有制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
一、公有制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基本设想 |
二、私有制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根源 |
三、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 |
四、公有制生产关系将为推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创造条件 |
第二节 苏联社会主义国有制理论与实践 |
一、列宁对社会主义国有制理论的突破 |
二、斯大林时期的国有化改造运动 |
三、斯大林模式国有制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关于国有经济的探索与实践 |
一、争取国营经济对私营经济的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
二、建立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单一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
第四节 社会主义实践必然选择国有企业制度 |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
二、国有企业为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奠定基础 |
三、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 |
四、国内外形势促使社会主义国家选择国有企业制度 |
第五节 国有企业制度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原则 |
一、国有企业制度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
二、国有企业制度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促使国有企业改革 |
第一节 计划经济时期国营企业的运营模式与主要特征 |
一、国营企业的经营机制: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 |
二、国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行政化管理模式 |
三、国营企业的劳动关系:“铁饭碗”和“大锅饭” |
四、国营企业的非经济职能:企业办社会 |
第二节 国营企业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
一、传统的国营企业制度脱离我国生产力的总体发展水平 |
二、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划分和基本路径 |
一、建立生产责任制阶段 |
二、实行承包制阶段 |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 |
四、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阶段 |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阶段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 |
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二、市场化改革 |
三、理顺政企关系 |
四、抓大放小 |
第三章 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企业过程中的资产流失问题 |
一、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企业案例分析 |
二、如何看待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流失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日常经营中的资产流失问题 |
一、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内部原因: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
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外部原因: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
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出资人职责履行不到位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存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问题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变化情况 |
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运转中缺乏制度保障 |
三、管党治党不严使得国有企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
第四节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腐败问题 |
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政风险较高 |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腐败行为极大地削弱了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
第五节 国有企业行政化问题 |
一、国有企业行政化管理的合理性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行政化倾向 |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行政化倾向偏离市场化改革的初衷 |
第六节 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弱化问题 |
一、改革前国营企业工人的政治经济地位比较高 |
二、“理顺劳动关系”导致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弱化 |
三、国有企业职工“碎片化”影响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的发挥 |
第七节 国有企业功能偏离问题 |
一、国有企业垄断经营问题 |
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问题 |
三、国有企业集体性福利腐败问题 |
四、国有企业劳动用工世袭制问题 |
五、国有企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
第八节 为什么会出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 |
一、市场化改革与社会主义方向之间的矛盾 |
二、政府与改制企业之间的博弈 |
三、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博弈 |
第四章 重新认识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功能定位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
一、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 |
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关系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
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共产党长期执政的经济基础 |
二、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
三、现阶段发展非公经济是适应生产力发展需求调整生产关系 |
第三节 国有经济主导国民经济发展方向 |
一、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
二、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骨干作用 |
三、国有企业引领国家科技发展 |
四、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关键要看影响力、控制力、带动力 |
第四节 国有企业决定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一、国有企业改革为培育市场经济创造条件 |
二、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 |
三、国有企业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
第五节 国有企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力军 |
一、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 |
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逐步透明合理 |
三、国有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贡献 |
四、真正的共同富裕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才能实现 |
第六节 国有企业与非公企业的关系 |
一、准确理解“两个毫不动摇”的内涵 |
二、辩证看待国有企业垄断与集中问题 |
三、国有企业为非公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
第五章 确保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若干对策 |
第一节 维护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性质特征的基本思路 |
一、如何认识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国有企业怎样表现出社会主义性质 |
三、为什么强调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
四、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
第二节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
一、建立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的国有资本经营体制 |
二、将社会主义基因植入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
三、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本特征和制度优势 |
四、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必须落实在公司章程中 |
第三节 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与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
二、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把握的几个原则 |
第四节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
一、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劳动关系 |
二、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
三、切实维护下岗分流职工权益 |
第五节 锻造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
一、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
二、树立符合国有企业特征的选人用人导向 |
三、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政治担当 |
第六节 构建体现社会主义方向的国有资产监管格局 |
一、现行国有资产监管格局及存在问题 |
二、国有资产监管格局必须承担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职责 |
三、国有资产监管格局必须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
四、对国资监管机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监管绩效进行考核监督 |
第七节 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创新举措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构建和谐共享的劳动关系 |
第八节 从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 |
一、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
二、落实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管责任 |
结语: 国有企业在从严改革、返本开新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后记 |
(3)公平竞争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国有企业的正当性考察 |
2.1 国有企业的国际考察 |
2.1.1 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发展历程 |
2.1.2 发展中国家(地区)国有企业发展历程 |
2.2 国有企业的理论基础 |
2.2.1 自然垄断理论 |
2.2.2 外部性及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国家安全理论 |
2.2.4 收入分配理论 |
2.3 我国国有企业的正当性依据 |
2.3.1 我国国有企业的理论基础 |
2.3.2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依据 |
2.3.3 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律与政策基础 |
第3章 国有企业改革法律制度变迁及其评价 |
3.1 《公司法》颁布之前的国企制度变迁及其评价 |
3.1.1 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改革阶段(1979~1984 年) |
3.1.2 国有企业“两权分离”与承包制改革阶段(1984~1989 年) |
3.1.3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探索阶段(1989 年至 1993) |
3.1.4 早期国有企业改革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思 |
3.1.5 早期国有企业改革制度设计缺乏体系性和长效性 |
3.2 《公司法》下的国有企业改革 |
3.2.1 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与《公司法》颁布 |
3.2.2 国有企业的战略性布局调整 |
3.2.3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3.2.4 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扶持 |
3.2.5 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
3.2.6 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结果及现状 |
3.3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的评价 |
3.3.1 公司化改革并未显着改善国有企业效率 |
3.3.2 公司化改革弱化了国有企业的应然性质 |
3.3.3 公司化改革不能解决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公平竞争问题 |
第4章 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制度优势 |
4.1 市场准入优势 |
4.1.1 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
4.1.2 我国在促进市场准入公平方面所做的努力 |
4.1.3 国有企业市场准入优势的表现 |
4.2 国有企业获取的政府补贴优势 |
4.2.1 政府补贴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 |
4.2.2 国有企业享受的非货币性补贴 |
4.2.3 国有企业享受的货币性补贴 |
4.3 国有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 |
4.3.1 企业合并纳税优惠政策仅惠及少数国有企业 |
4.3.2 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偏袒国有企业 |
4.3.3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偏袒国有企业 |
4.4 国有企业的融资优势 |
4.4.1 国有企业在间接融资市场享有的优势 |
4.4.2 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 |
第5章 公平竞争与国有企业改革法律规制制度的构建 |
5.1 国企改革法律制度的构建必须贯彻公平竞争理念 |
5.1.1 公平竞争理论的基本内容 |
5.1.2 公平竞争对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法律制度的意义 |
5.2 建立控制国有企业规模的法律制度 |
5.2.1 收缩规模是世界各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流趋势 |
5.2.2 公平竞争机制的完善需要收缩国有企业规模 |
5.2.3 制定规制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国有公共服务企业法》 |
5.2.4 加大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力度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
5.2.5 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新设竞争性国有企业 |
5.3 建立平等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竞争法律制度 |
5.3.1 建立并落实竞争中立政策 |
5.3.2 修改《反垄断法》第7条 |
5.4 完善行政垄断控制制度 |
5.4.1 将国家援助纳入《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政垄断 |
5.4.2 完善行政垄断控制的实体法内容 |
5.4.3 完善行政垄断诉讼制度 |
5.5 构建竞争推进制度 |
5.5.1 竞争推进可以弥补反垄断刚性执法之不足 |
5.5.2 竞争推进制度构建的具体内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目录 |
(4)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研究范畴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资产的类别与功能 |
一、国有资产 |
二、国有资产的类别划分 |
三、国有资产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与特征 |
一、混合所有制的含义 |
二、混合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理论 |
二、西方的产权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沿革(1949-1977)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7) |
一、国有资产的初始来源 |
二、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形成与确立 |
三、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形成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大跃进”时期(1958-1960) |
一、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提出 |
二、“大跃进”运动的兴起 |
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大幅下放 |
四、简要评价 |
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1-1965) |
一、“大跃进”运动给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
二、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 |
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集中上收 |
四、简要评价 |
第四节 十年“文革”时期(1966-1976) |
一、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集中下放 |
二、文革期间国有资产的损失评估 |
三、简要评价 |
第三章 转轨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1978-1992) |
第一节 以放权让利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78-1984) |
一、以利润分成为主的放权让利改革 |
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改贷” |
三、相继推出实行的两步“利改税”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以两权分立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84-1988) |
一、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
二、承包经营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初步探索 |
三、简要评价 |
第三节 以专职管理机构成立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88-1992) |
一、“政企分开”是实现“两权分离”的必然 |
二、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的成立与工作 |
三、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积极开展 |
四、简要评价 |
第四章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1993年至今) |
第一节 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阶段(1993-1997) |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 |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的启动 |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实施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改革攻坚与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1997-2002) |
一、对股份制认识上的理论突破 |
二、组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试点 |
三、推进股份制改造 |
四、简要评价 |
第三节 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阶段(2003-至今) |
一、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
二、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取得重大进展 |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
四、简要评价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 |
第一节 经济体制转轨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 |
二、混合所有制的功能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 |
二、股份制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
第三节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与意义 |
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
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近年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模式 |
一、上海模式 |
二、广东模式 |
三、深圳模式 |
四、北京模式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第四节 混改背景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足 |
一、国资委成立后遗留的国资管理体制问题 |
二、混改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出现的新问题 |
第七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实践经验 |
第一节 英国模式 |
第二节 美国模式 |
第三节 日本模式 |
第四节 法国模式 |
第五节 韩国模式 |
第六节 简要评价 |
第八章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基本原则 |
一、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动摇 |
二、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
三、建立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体系 |
四、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
第二节 宏观体制:“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
一、构建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框架性思路 |
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改革对策 |
第三节 微观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
三、逐步推进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第四节 制度环境:营造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
一、提高认识 |
二、完善制度与政策 |
三、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 |
四、建立保障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关乎社会主义制度的成败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及其功能 |
一、国有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经济基础 |
二、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责任 |
三、国有企业承担着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责任 |
四、对我国国有企业职能的再认识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目的任务、重要性和评价标准 |
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目的和任务 |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
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评价标准分析 |
第三节 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变革及党建工作的成果、经验 |
一、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变革历程 |
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取得的成果、经验 |
第四节 本题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研究方法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
第一章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及其依据 |
二、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 |
第二节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优越性 |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本质 |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优越性 |
第三节 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的建设的关系 |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需要党的建设 |
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对国有企业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制约 |
第四节 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面临的挑战 |
一、国有企业党委难以实现有效决策 |
二、职工的民主管理权难以实现 |
三、经济效益标准掩盖党建工作缺失 |
第五节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保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
一、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不是固定模式 |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的矛盾与缺陷 |
三、目前关于创新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主要观点和做法 |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司治理的设想 |
第二章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的工人阶级属性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二、干部队伍要求的多样化 |
第二节 当前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 |
一、存在思想政治水平不高、党性不强的问题 |
二、存在作风不正、贪污腐化的问题 |
三、存在分配失当、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
四、存在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 |
五、存在管理方法不科学、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
第三节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工人阶级本色 |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
二、加强党性党风建设 |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
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 |
五、完善干部工作机制 |
第三章 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执政基础 |
第一节 思想政治工作是巩固党在企业执政基础的需要 |
一、国有企业的职工群众是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 |
二、思想政治工作是巩固党在企业执政基础的需要 |
第二节 当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一、转型期的社会思潮多元化影响国有企业职工队伍思想稳定 |
二、全球文化碰撞给中国文化安全带来挑战,影响国有企业文化建设 |
三、信息传播的网络化给意识形态教育带来冲击 |
四、思想教育的内容、对象、方法和体系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加强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道德 |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活力 |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工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
五、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和理念 |
第四章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作用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
二、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应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执政能力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
一、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存在一定的问题 |
二、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存在一定的问题 |
三、班子建设、组织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 |
第三节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
一、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引领型党组织,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领导力 |
二、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
三、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规范组织运行 |
四、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内容 |
结论 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统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
一、坚持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 |
二、坚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动摇 |
三、坚持干部队伍的工人阶级属性不动摇 |
四、不断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执政基础 |
五、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学术成果 |
(6)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非理性繁荣:公司法基础理论研究的贫困 |
第二节 问题的界定:从对公司法合同理论的继承出发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一、法律的政治理论(法哲学) |
二、新制度经济学、经济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等综合性理论 |
三、公司治理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
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转型理论 |
五、金融、政治与法律(法与金融理论的发展) |
第四节 选题价值、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一、选题价值 |
二、结构安排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第一章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经典体制与转型语境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元制度:经典体制的三位一体模型 |
一、根本前提 |
二、经典体制组成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经典体制的变迁:转型之谜 |
一、转型的两种路径与相关理论述评 |
二、转型路径差异对于产权配置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影响:中俄比较 |
第三节 理论模型对于中国公司治理现实的概括性解释 |
第二章 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变迁史:分析性叙述的启示 |
第一节 分析性叙述:对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扬弃 |
第二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1979-1993)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归纳演绎 |
第三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奠基(1993-2005)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归纳演绎 |
第四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再造(2006-2013)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演绎归纳 |
第五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十字路.(2014- )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演绎归纳 |
第六节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立法学:政治观点 |
第一节 中国当代立法制度概述 |
一、立法权限制度 |
二、立法程序制度 |
第二节 中国当代立法制度的政治决策模型 |
一、命令模型(“Command model”) |
二、精英博弈模型(“Elite struggle model”) |
三、体制内部门政治模型(“Organizational model”),或官僚政治范式 |
四、垃圾桶模型(“Garbage can model”) |
第三节 公司法立法的政治决策:模型构建 |
第四节 结论 |
第四章 中国公司法质量与政治约束的影响:基于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的检验 |
第一节 问题的背景介绍与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理论演绎与待检验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二、主要研究变量的定义 |
三、模型设定和控制变量 |
四、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四节 实证结果 |
一、公司法质量对于股权集中度的影响 |
二、省域公司法实施绩效对股权集中度的关系 |
三、政治变量与省域公司法实施绩效对股权集中度的区别性影响 |
四、分样本回归:基于所有制的差异 |
第五节 结论与启示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异化:官僚化治理 |
第一节 公司中的官僚 |
一、中国公司治理范式历史中的官僚阴影 |
二、新时代,旧景观? |
第三节 独立董事官僚化研究 |
一、独立董事法律制度之法理基础 |
二、“官员独董”作用的实证检验 |
第四节 经理人市场:在假说与现实之间 |
一、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限薪令”的事理与法理 |
二、国有企业高管聘用问题:Nomenclature(党官任命系统)与董事会权力之争 |
三、小结 |
第五节 小结 |
结论 |
第一节 反思:现代公司制度与现代国家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瞩望:公司法律制度治理绩效提升与政治改革 |
参考文献 |
附录:第五章公司法质量法条统计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行政级别对国企高管的激励与控制效应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结构框架 |
三、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四、研究范围和重要概念的界定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一、内部劳动力市场 |
二、级别、晋升与经济发展 |
三、级别、晋升与公司行为 |
四、在职消费与公司业绩 |
五、过度投资与投资效率 |
六、股价崩盘风险与股价同步性 |
第三章 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制度背景 |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第四章 高管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 |
一、样本选取、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二、高管行政级别与高管薪酬 |
三、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比较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业绩 |
一、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业绩 |
二、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比较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高管行政级别与公司投资 |
一、样本选取、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二、高管行政级别与过度投资 |
三、高管行政级别与投资效率 |
四、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比较 |
五、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高管行政级别与股价风险 |
一、样本选取、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二、高管行政级别与股价崩盘风险 |
三、高管行政级别与股价同步性 |
四、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比较 |
五、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本文总结 |
一、主要发现和结论 |
二、本文的研究意义、讨论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和荣誉奖励 |
(8)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Contents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2 人力资本理论 |
2.3 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理论 |
2.4 现代猎头理论 |
2.5 高层管理团队(TMT)理论 |
第三章 ZG公司情况介绍 |
3.1 公司总体介绍 |
3.2 公司业务介绍 |
3.3 人力资源规划 |
3.4 公司未来规划 |
第四章 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现状与问题分析 |
4.1 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现状 |
4.1.1 引进概况 |
4.1.2 引进方式与吸引因素 |
4.1.3 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 |
4.1.4 绩效考核与激励措施 |
4.2 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存在问题 |
4.2.1 引进方式欠缺多样 |
4.2.2 引进模式尚未确立 |
4.2.3 人才未进“千人计划” |
4.2.4 人才缺乏科学测评 |
4.2.5 沟通理念尚存问题 |
4.2.6 激励措施难以留人 |
4.3 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问题原因分析 |
4.3.1 广州引才欠缺品牌 |
4.3.2 引才政策利用不够 |
4.3.3 “官本位”思想仍盛行 |
4.3.4 行政委任配置为主 |
4.3.5 激励机制略显单一 |
4.3.6 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
第五章 ZG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设计 |
5.1 设计思路 |
5.2 政策机制 |
5.2.1 以用为本制 |
5.2.2 柔性引才制 |
5.2.3 创新促进制 |
5.2.4 团队引进制 |
5.2.5 保姆服务制 |
5.3 运行机制 |
5.3.1 多样化渠道 |
5.3.2 市场化选聘 |
5.3.3 现代化测评 |
5.3.4 契约化管理 |
5.3.5 运行流程设计 |
5.4 监管机制 |
5.4.1 项目管理 |
5.4.2 风险管理 |
5.4.3 危机管理 |
5.5 考核机制 |
5.5.1 试用期考核 |
5.5.2 团队建设考核 |
5.5.3 日常工作考核 |
5.5.4 选聘考官考核 |
5.6 激励机制 |
5.6.1 物质激励 |
5.6.2 精神激励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附录 |
(9)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概述 |
2.1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述 |
2.1.1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概念 |
2.1.2 企业法律总顾问制度发展史 |
2.1.3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地位及特点 |
2.2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特殊性及意义 |
2.2.1 军民合用的企业性质 |
2.2.2 船舶企业国际风险性较高 |
2.2.3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 |
2.2.4 建立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西方国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及其借鉴 |
3.1 国际性组织—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 |
3.1.1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性质和历史 |
3.1.2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职能定位 |
3.1.3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组织结构 |
3.1.4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目前开展的工作 |
3.2 美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概况 |
3.2.1 美国法律风险管理组织队伍建设经验 |
3.2.2 美国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经验 |
3.3 欧洲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概况 |
3.3.1 欧洲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团队建设经验 |
3.3.2 欧洲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经验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现行规定 |
4.1.1 规范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规范性文件 |
4.1.2 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性质和职能 |
4.2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
4.2.1 立法层级的制约 |
4.2.2 律师制度与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冲突 |
4.3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4.3.1 总法律顾问队伍专职人员较少且法律背景欠缺 |
4.3.2 企业法律事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
4.3.3 总法律顾问任职资格缺乏统一管控要求 |
4.3.4 船舶企业专业法律人才有待充实 |
4.4 国有船舶企业法律顾问在权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
4.4.1 总法律顾问独立性地位堪忧 |
4.4.2 事前参与机制和信息获取权缺失 |
4.4.3 排斥总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法律救济措施缺位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 |
5.1 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立法完善 |
5.2 完善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管理体制 |
5.2.1 严格区分社会律师与企业总法律顾问权责制度 |
5.2.2 建立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交流机制 |
5.3 完善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人力资源体制 |
5.3.1 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的选任机制 |
5.3.2 建立健全法律人才激励机制 |
5.3.3 着力培养复合型船舶法律人才 |
5.4 完善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责任制度 |
5.4.1 深化总法律顾问的绩效考核制度 |
5.4.2 建立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问责制度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国家创新体系视角下的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
(二) 自主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 |
(三) 国有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导力量 |
二、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 |
(二) 国内研究 |
1. 关于自主创新的基本理论 |
2. 关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问题 |
(三) 国内外研究述评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三、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特色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创新体系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内涵及其相关性 |
一. 国家创新体系分析 |
(一) 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内涵 |
(二) 国家创新体系的构成主体及其定位 |
(三) 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分析 |
二. 企业自主创新分析 |
(一) 自主创新相关概念界定 |
(二) 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特性 |
三. 国家创新体系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性分析 |
(一) 国有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二) 国家创新体系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动力的影响分析 |
第二章 国家创新体系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 |
一.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总体背景 |
(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科技创新提出新需求 |
(二) 世界新科技革命带来新机遇新挑战 |
(三) 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提出新要求 |
(四) 国有企业进入转型升级新阶段 |
二.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条件和基础 |
(一) 国家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持 |
(二)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进展 |
三.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
(一)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 |
第三章 国家创新体系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战略思路 |
一.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理念 |
(一) 创新驱动理念 |
(二) 协同创新理念 |
(三) 持续创新理念 |
(四) 立法先行理念 |
二.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 |
(二)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
(三)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 |
(四)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支持相结合 |
三.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路径 |
第四章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前提:强化主体地位 |
一. 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
(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
(二)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三)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二. 加强国有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建设 |
(一) 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 |
(二)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
(三) 培育高水平研发队伍 |
三. 加强国有企业文化软实力建设 |
(一) 培育创新文化 |
(二) 塑造品牌文化 |
(三) 强化责任文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深化产学研合作 |
一. 探索国有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有效形式 |
(一) 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项目合作 |
(二) 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研发实体 |
(三) 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二. 加强国有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有效支持 |
(一) 加强国有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政策支持 |
(二) 加强国有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中介支持 |
(三) 加强国有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金融支持 |
第六章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保障:培育社会环境 |
一.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
(一)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
(二) 完善政府采购等需求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 |
二.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 |
(一) 国外科技立法保障企业创新的成功经验 |
(二) 构建法律环境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对策建议 |
三.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文化环境 |
(一) 大力建设创新文化,营造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人文环境 |
(二) 大力发展创新教育,造就自主创新的人才队伍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闻及答辩情况表 |
四、2004:吸纳更多精英到国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谈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经营管理者(论文参考文献)
- [1]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D]. 李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2]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问题研究[D]. 沈根泉.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3]公平竞争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李翃楠. 湖南大学, 2016(06)
- [4]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D]. 肖帅.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4)
- [5]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D]. 李德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12)
- [6]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维度[D]. 刘安. 华东政法大学, 2015(03)
- [7]行政级别对国企高管的激励与控制效应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D]. 梁上坤. 南京大学, 2013(08)
- [8]ZG公司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研究[D]. 林春华. 广东工业大学, 2013(10)
- [9]国有船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问题研究[D]. 张子键.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3(04)
- [10]国家创新体系视角下的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研究[D]. 赵秀丽. 山东大学,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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