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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成人教育司 供稿
一
成人教育普被称为工农教育,又称业余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范围的扩大和形式的多样化,它被正式定名为成人教育。
二
1949年,首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1950年,政务院(即后来的国务院)发布指示,确定把工农教育列为国家教育工作的重点。针对当时文盲占人口总数80%以上的严重状况,同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出了“开展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的号召。从1949年至1966年,是新中国成人教育的起步和发展时期;1966年至1976年,成人教育因受“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的影响难以正常开展,自1978年中国进入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成人教育迅速恢复,蓬勃发展。
198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成人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确定了中国成人教育“一要改革,二要发展”的方针。1993年1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支持、积极兴办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增加和拓宽社会成员接受高中后教育的机会和渠道的改革和发展目标。1993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4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同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重申了关于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在于把发展经济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以及要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等重要指导思想,再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各种层次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还将“到本世纪末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并列为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则对成人教育的发展、扫盲规划目标的完成等提出了具体方案。
1995年3月,中国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成人教育制度,“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提出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从法律上保障和推动了成人教育的发展。
三
中国成人教育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已经走上工作、生产岗位,或需要转换岗位的人员,以及正在谋求就业的待业者进行他们所不具备的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和实际能力的教育和培训;
2.对文盲进行扫盲教育;
3.对已经离开正规学校的人员,根据他们所具有的文化基础和实际需要,继续进行基础教育或高等教育,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4.对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更新和扩展知识、提高能力的继续教育;
5.开展法律常识、妇幼卫生、老年保健、家庭生活、美术书法、美容美发、烹调营养、花卉栽培等内容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为老年人、妇女乃至全体公民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供教育服务。
四
中国成人教育的主办单位,有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机械、电子、城建、环保、化工、轻工、煤炭、冶金、铁路、交通、农业、林业等经济主管部门,有厂矿企事业单位,有县、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也单独或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面向本系统或本地区的进修、培训学校或机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学术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也可举办补习或辅导文化课程、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课程的成人教育机构。
办学形式,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教育(函授部、夜大学、教师进修班)、卫星电视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专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举办的职工干部中专班,成人中学,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中专自学考试等成人中、初等教育。此外,还有各种进修、培训、辅导性质的函授、面授学校。上述办学机构给求学者提供多种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课堂集中讲授的,有通过提供教材、录音录像资料远距离指导自学的;有全脱产、半脱产学习的,也有采用业余方式学习的。这些办学机构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的条件,开设了文、理、工、农、医、财经、政法、教育、体育等科类的多种专业,在保证学历教育规格的前提下,尽可能根据求学者的需要确定教学内容。以农民教育为例,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致富的要求,农村成人教育已由以往的单纯识字、学文化,发展到文化知识与发展生产所需要的农、林、牧、副、渔,以及乡镇工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业等方面知识并举的培训体系。
办学规格有学历教育,也有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中学,非学历教育包括扫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单科合格证书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等。
五
中国的成人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78年至1996年,全国共扫除文盲7220多万人,建国以来累计则达到近两亿人。全国有10个省、直辖市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有2078个县(市、区)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5%以上,城镇职工中基本扫除了文盲。1984年以来我国先后有10个单位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国际扫盲奖。根据规划,至本世纪末将完成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1979年至1996年参加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达4亿人次,近年来各级农村成人学校年均培训规模已达4000万人次以上。全国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成人教育培训网络。
全国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人数稳步发展,1986年至1995年,仅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参加培训人数即达2.9亿人次。国务院60%的部门制定了本行业(系统)的岗位规范,有的行业制定规范达上千种。近年来,对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进行知识补充和更新的大学后继续教育广泛开展,每年有数百万人参加学习。
1980年至1996年,成人高等教育共毕业本、专科生709.2万人。至1996年上半年,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的有130余万人,获得中专毕业证书的约20万人。1996年,成人初、中、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673.14万人、6018万人、265.57万人。
近年来,成人教育办学单位的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师资等方面的条件有了较大的充实和改善,办学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目前,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有1138所,教职工21.42万人,举办函授、夜大学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829所;各类成人中等学校45万余所,教职工68.93万人;成人初等学校16万余所,教职工19.83万人。成人教育学校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教育资源。
在国家办学之外,尚有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1200余所,其中21所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还有举办短期培训、进修、补习、辅导的学校3万余所。
六
中国的成人教育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国家教委成人教育司具体负责各项事务。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教育机构中均设有管理本部成人教育的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乡(镇)都在教育部门中设有成人教育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非政府部门的合作机构有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共青团中央,它们分别负有保障并促进职工、妇女、青年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的责任。中国科协亦担负着在成人中进行科技知识和应用技术推广方面的教育与培训任务。此外,成立于1981年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是全国成人教育工作者的群众性、学术性社会团体,其任务是宣传、组织、协调成人教育活动,提供咨询,进行培训,出版刊物,开展国内与国际的交流。该会1983年加入国际成人教育理事会,1988年加入亚太地区成人教育总会。协会下设直属研究组织,如扫盲教育研究会、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企业职工教育研究会、农村成人教育研究会等。此外,还有中国职工教育协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合作团体。
七
国务院、国家教育委员会以及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等有关部委颁发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成人教育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要在本世纪末扫除15—45岁人口中的文盲;在工人、教师、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岗位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分步骤实施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岗位的人员上岗或任职前必须取得岗位考核合格证书的制度;在农民中开展“绿色证书”制度的教育培训(对从事某项农业生产的农民进行的专项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等。从1987年起,国家在预算收支科目中增列成人教育科目;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掌握开支,不足部分,可以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和税后留利中开支。城市区域建设和新建企业,都要同时规划成人教育基础设施,列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农民教育中有关扫盲、师资培训、教材编写、表彰奖励等方面费用,由各级教育部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成人学校的专职教师与普通学校教师一样受到全社会尊重;在职务聘任、晋级、分配住房、奖励和生活福利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教师的待遇相同。在国家制定、颁布有关成人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同时,一些省市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审定通过亦分别颁布了区域性的成人教育方面的条例或规定。
八
成人教育的研究工作,随着成人教育实践的发展正日益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有12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成人教育对象广大,形式多样,门类众多,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在发展上存在着不平衡。近年来,成人教育的研究工作普遍开展起来。参加单位有国家和地方的教育科学研究所,有国务院部委和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和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参加人员有专业教育科学研究人员,也有长期从事成人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的专家和教师。列入国家重点研究项目的有:中国高中后教育研究,中国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研究、农民技术教育与农村发展的关系研究、中国岗位培训制度研究、社会力量办学问题研究、大中型企业继续教育研究,中学后教育多样化模式研究,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要教学手段的远距离教育研究和面向21世纪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研究等。同时,还有为落实《世界全民教育宣言》而开展的有关对策研究等。
九
至本世纪末,中国的成人教育将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实现以下规划目标:至本世纪末,重点扫除建国(1949年)后出生的年龄在15周岁以上的青壮年文盲,平均每年扫除文盲400万人以上,脱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全国90%的乡镇、80%的村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完善农村成人教育制度;高等教育本专科在280万人,年递增率1.7%;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通过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使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有较大发展,使农村和城市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各种培训的人数的比重分别达到50%和70%。
至2010年,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1%左右,成人识字率提高到90%以上;通过学文化和学技术相结合巩固扫盲成果。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增加到950万人左右。进一步发展各种类型的职前、职后培训和继续教育,逐步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不同层次教育相衔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特点的现代社会教育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确定的至本世纪末成人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推进成人教育的制度化
成人教育在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加快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成人教育制度和各个组成部分,如岗位培训制度、继续教育制度、扫盲和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制度、成人学业证书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代企业教育制度、自学考试制度和成人教育的评估制度等,都将逐步加以完善并得到普遍的实行,以推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完成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
按照规划和目前的进程,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将在本世纪内完成。此后的工作重点将转向高标准扫除剩余文盲和大规模开展扫盲后继续教育。
——继续将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成人教育的重点
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在完善培训制度和实行多种证书制度的同时,以新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发展,并与现代企业制度等的建立紧密结合。
——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进一步向多样化、职业性、开放型方向发展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稳定规模、成人中等学历教育在适度发展的同时,在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和效益、努力办出特色上下功夫。各类成人学校加强同普通学校、职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各种远距离教学形式为中小城市、乡镇企业、农村以及边远和教育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服务。还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逐步实行自考与广播电视教育和函授教育的沟通、合作,为社会成员创造更多的学习、成才的机会。
——对社会力量办学继续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形成在政府的管理和适当资助、扶持下,成人教育主要依靠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以及由各方面和公民个人联合举办的格局。
——进一步重视成人教育的文化功能
成人教育在进一步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同时,其所具有的文化功能将受到广泛的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开发,用之于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促进人们文明修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建立,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以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
——成人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
与《教育法》相配套,以《成人教育法》为核心的成人教育法规将逐步建立,以法治教、以法施教、以法促教将蔚为风气,成人教育活动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选自国家教委外事司1997年5月编辑的《中国教育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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