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城市贫困的特征、成因及对策_贫困人口论文

社会转型时期城镇贫困人口特征、成因及测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城镇论文,贫困人口论文,特征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消除贫困是困扰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难题。贫困人口不仅在农村地区存在,在城镇中也存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困的内容和贫困人口的特征及成因都在发生着变化。本文以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为背景,从我国消除贫困的重点一直放在农村地区,而对城镇贫困人口研究重视较少,但其数量却日益增长的事实出发,详细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城镇贫困人口的一些基本特征,具体探讨了导致城镇贫困人口日渐增多的主要原因,并对城镇贫困人口的划分判断提出了具体的测度方法。

1 贫困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经济问题。 人类社会目前已进入到科学技术和生产力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令人遗憾的却是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伴随着与其极不协调的阴影,即世界性的贫困。贫困人口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大量存在,在发达国家中也存在;不仅在农村地区存在,在城镇中也存在。据世界银行1995年在关于发展状况的社会统计报告中的估计,发展中国家仍有11亿人口每天的生活费不到1美元, 按目前的增长速度,到2000年将达到13亿。作为世界首富的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也由1978年的2450万上升到1991年的3570万,贫困人口的比重相应从11.4%上升到14.2%。贫困已经带给人类以严重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后果,消除贫困成为各国政府主要的发展目标。进入90年代以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一直把消除贫困与可持续发展作为国际发展战略的首要目标和国际合作的优先领域加以考虑。1992年12月,联合国把每年10月17日确定为“国际消除贫困日”,1995年3 月联合国哥本哈根社会发展问题首脑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如何消除贫困和缩小南北差距,1996年将是一个“国际消除贫困年”。

消除贫困和饥荒,公平地分配社会财富和资源,是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所面临的重要挑战和责任。我国消除贫困的行动作为整个世界反贫困斗争的一部分,在过去的40多年间,特别是80年代初期以来,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在农村消除贫困方面,为整个世界特别是贫困人口数量巨大的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的努力树立了榜样,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1995年的700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由1993年的10%下降到7.8%。 我国政府已把消除贫困作为二十一世纪议程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每年减少1000万贫困人口,作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之一,到本世纪末,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目标,即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扶贫的重点一直是在农村。虽然80年代后期以来城镇也存在数量及力度极小的扶贫救济,但毕竟是杯水车薪,影响不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贫困的内容和贫困人口特征都在发生变化,消除贫困的任务及反贫困方式仍十分艰巨,又必须有所变化。我国进行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在政策上采取了两方面的策略:一方面为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允许并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个人率先富裕起来;另一方面,也实施了更加积极的消除贫困政策,并鼓励和提倡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帮助扶持落后贫困地区和个人尽快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我国进行了长达近二十年的改革之后,这一消除贫困的政策确实收到良好的效果,不仅大幅度地减少了农村贫困人口,也从根本上打破了“共同贫困”的恶性局面。然而,“共同富裕”却仍旧是纸上的蓝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所谓“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这一过程中,最明显的变化,也是为目前消除贫困所忽视的,便是城镇中绝对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增加。而城镇贫困人口的增加,不仅使我国消除贫困已取得的成绩打了折扣,而且更重要的是增加了消除贫困的难度,也给将来消除贫困带来了新的挑战。更为严峻的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则有导致贫富分化的自发趋势,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转型期内如何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避免两极分化,消除城镇贫困人口,成为困扰政府和社会的又一迫切问题,也是中国贫困问题的又一热点。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目前我国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针对农村贫困的,而从整个社会宏观看,城市贫困人口的比例在逐渐上升。

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府和社会都把消除贫困的重点投放在农村,农村扶贫的力度也逐渐加大。我国的学术界对贫困及贫困人口的研究,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北京大学人口所组织协调的联合国P04 贫困县研究,就是以我国23个特困县为对象,其它一些零散的研究也以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主旨。可以说很少有研究涉及城镇贫困人口问题,造成了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研究的贫乏与空白。政府为解决农村人口贫困问题,1986年专门设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贫困地区的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设有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事务,贫困面较大的省、自治区和地、市、县,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如“两西”扶贫领导小组等。本文是针对城镇贫困人口日渐增多而消除贫困问题重视研究较少的情况,就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的一些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2 从理论上讲,贫困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⒈生存型贫困, 表现为生活资料匮乏,满足不了基本需要,吃饭穿衣成了奋斗的最大目标,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生存受到威胁;⒉温饱型贫困,表现为正常条件下,基本解决了温饱,但生活水平依然很低,经济上还相当困难,抵御灾祸的能力较差,温饱还没有稳定的保证,进一步发展更受到收入水平的限制;⒊发展型贫困,是在稳定解决温饱之后,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分层而出现的相对贫困。按照地域划分,贫困及贫困人口可划分为户村型及城镇型两种。对于城市化水平较高及经济发达的发达国家而言,它们所拥有的贫困人口多集中于城镇之中,城镇贫困人口占绝大比重;对于其它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它们拥有的贫困人口则城镇和乡村皆占相当比重;中国贫困人口的主体在农村,但是目前城乡贫困人口并存的局面发生了较大变化,城镇贫困人口的比重和绝对数皆有大幅度上升,且发展趋势似有加快的可能。

纵观我国的历史,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及人口发展过程,我国城镇贫困人口的发展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中国。虽然这一时期相当长,自城市人口出现一直到1949年,经历较漫长的历史,城市贫困人口发展过程有不同的起伏与变化,但总的特征却是城镇贫困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是相当高的。这一阶段虽然城镇贫困人口数量有大的起伏,但其占城镇总人口比重则不低于60%,城镇贫困人口是相当普遍的。

第二阶段,自新中国成立到80年代中后期。这一时期内,我国城镇贫困人口数量是极其小的,可以称得上是微乎其微,基本上不存在城镇贫困人口。当然这种说法是否合理还有待讨论,因为这一段时间内,除城镇极少数特殊原因造成的绝对贫困外,还有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与全国农村基本一致的“共同贫困”的相对贫困问题。解放后,国家为解决城镇大量失业人口的现实,组织发展生产,安排解决城镇绝大部分的失业人口,使居民安居乐业。其后又为制止农村人口流入城镇而制定了严格的城乡割裂的户籍制度,此后对城镇居民又采取了负责就业,实行公费医疗、养老保险、劳动保护、住宅及副食品与燃料供给等制度,政府对城镇居民生、老、病、死几近全部负责,贫困人口自然而然并不大量存在。城镇居民的贫困问题并不显得突出,大家在“共同贫困”的状态下生活着。从某种意义上讲,城镇贫困人口又是相当严重。

第三阶段,八十年代末至今。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政策的确打破了“共同贫困”的局面,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出现了许多的百万富翁,但随之却也出现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城镇中贫困人口逐年上升。根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城镇贫困人口由80年代中期的1 %左右上升到目前的3.6%左右(郭志仪,1995)。按1989—1993年城镇贫困人口的平均增长率保守地预计1995年为2800万人(经济研究,1995),这还不包括进城的农民工中的贫困人口。关于进城工作的农民工中的贫困人口是否计算进城镇贫困人口之中,我认为由于很大一部分进城的民工几乎长期生活在城市之中,虽然他们不具有城镇户籍,但他们的生活已与城镇发展息息相关,按农村贫困人口对待处理,显然已不能完全反映实际情况,其它国家也多把这类贫困人口纳入城镇贫困人口之中,因此计入城镇贫困人口更合理些。即使不能完全计入其中,也应该把流动人口中常年生活在城镇中的一部分计入,有人(周天勇,1994)估计属于农民工进城镇的贫困人口——流民贫困人口约有1000多万人。两者合计,城镇贫困人口约有4000万人,国有企业职工成为贫困人口的主体部分(何青涟,1995)。城市人口的贫困问题也就成为阻碍城镇发展,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大问题,一个比农村贫困人口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依据户籍关系,城镇中的贫困人口可划分为城镇居民贫困人口和农民工贫困人口两部分。城镇居民贫困人口家庭生活的特征是:收入低,入不敷出,食品消费处于最低水平,基本生活失去保障;绝大多数贫困家庭主要依靠困难补助或亲朋、同事资助,或举债维持生活;住房水平低,日常衣着用品少,家庭生活设施简陋;家庭成员患病不能及时就医治疗;困难使子女辍学或未成年参加劳动;其食品消费占收入的66%,粮食消费比全国城镇职工家庭平均数高24.6%,副食品则低26%。

相当比重的城镇贫困人口还产生于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之中。外出寻找就业的农民工贫困人口的贫困特征则是:日工资收入极低,甚至许多天没有收入;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健康条件受损害;饮食水平较低,按时所付出的劳动强度不能有相当的热量和营养摄入,有时因许多天无收入而不能进餐;居住条件极差,冬不挡风寒,夏不挡雨淋,或通风光照不良;没有能力医治大的疾患;除去日常消费外,收入不够往返务工地和家乡的探亲费用等。

与农村贫困人口相比较,城镇贫困人口目前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

⑴分布较广。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虽然分布也较广,但却有相对集中的地域特征,集中分布在中、西部的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而又以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黄土高原区、地方病高发区为特征。典型的极贫困区有两片,一片是“三西”黄土高原干旱区,另一片是滇、桂、黔喀斯特地貌区。城镇贫困人口则集中性较弱,从大城市到中小城镇,贫困人口遍布散布其中,只不过是城镇化水平高城镇人口比重较高的地区数量和比重大一些。

⑵区域差异较大。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城市化水平的差异,城镇人口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因此散布于城镇人口中的占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也必然带有区域差异的特征。而且,由于我国流动人口的地区差异,流动人口东多西少,那么归属流动人口一部分的城镇农民工贫困人口必然东多西少,也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城镇贫困人口区域差异。可以说我国城镇贫困人口具有东多西少的区域分布特征。

⑶具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其趋势明显。这一特点与农村贫困人口逐步减少的发展趋势形成极大的反差。由于全国把消除贫困的主要精力集中投放入广大农村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之上,农村贫困人口逐年减少。据最近召开的扶贫工作会议透露,“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也下降了1.2个百分点。城镇贫困人口则逐年增长,由八十年代中期的1 %左右上升到目前的4%左右。 并且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提高及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与实施,流动人口增多和失业人口增长以及社会分配不均的继续存在,城镇人口中贫困人口的比例还会增长。

⑷集中于中高年龄段人口,有相对较高的年龄特征。尽管构成城镇贫困人口的农民工贫困人口年龄相对较低,但是城镇居民贫困人口则作为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而具有较高的年龄特征。从这部分贫困人口划分看,离退休的老年人口因离退休时退休金低,近年物价上涨较高,生活困难。失业或企业停工、半停工的准失业人口也因停发或减发工资而出现生活困难,而这部分人大都是年龄较高的人口或职工。湖北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处联合进行的调查显示,下岗职工中有52.6%的人生活比较困难,16.6%的人很困难。下岗困难职工多数为中年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重。值得注意的是,下岗生活困难的职工由于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大,更加重了生活困难程度。

⑸城镇贫困人口具有素质较低特征。和城镇居民人口素质相比较,进城的农民工的素质较低,他们中成为贫困人口的素质更低。大部分失业者的素质也较低,而离退休人员中的贫困人口也因年龄高素质低。很明显,人口素质与年龄之间的关系是年龄越高素质越低。

⑹国有企业职工成了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据国家统计局资料,从1986年到1992年,国有单位职工的人均收入水平和增长速度,远低于非国有单位,前者增长率为36.5%,后者则为138.1%, 如果考虑到后者的收入实际远没有前者透明度高,那么其增长率决不止此数。由于国有企业长期亏损,1994年亏损面达40%以上,全国有100 多万退休职工领不到、领不够或不能按时领到退休金,约有400 万在职职工未领到足额工资。据有关方面透露,由于企业亏损面在继续扩大,许多国有、集体企业陷入停产、半停产状态,这些双停企业的职工被停发或减发工资和退休金,断绝或削减了基本生活来源。1994年全国生活困难职工比例比1993年占城镇人口的5%上升到8%左右,已达到2000万人,人均月收入不足103元。 劳动部信息中心提供的信息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国营职工贫困人口增长的事实和趋势:90年代以来,靠领取失业救济金生活的职工由1991年的10万人,1992年的34万人,增长到1993年103万人,1994 年180万人。增长速度相当高。

3 关于贫困的原因,有不同的观点。不同学科的学者如人口学家、 社会学家及经济学和地理学家等从各自研究的领域出发,阐述了形成贫困的根源,包括人口压力论、资本短缺论、环境条件恶化论,自然资源贫乏论,人口素质低下论,收入分配不公论以及贫困文化论等。这些论点皆从不同的角度对贫困形成原因作了相当有价值的分析,然而现实中贫困的形成及贫困人口的存在却远非某一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综合影响相互叠加的结果。

目前我国城镇贫困人口增多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与城市化加速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关的农民工贫困人口的形成。大批进城的农民处于寻找就业之中或处于失业状态,自然而然没有收入,成为农民工贫困人口的一部分。即使那些寻找到就业岗位的农民工,也多从事收入较低的“苦、脏、险、重、粗”的行业,其中一部分人的收入与生活所在的城镇生活所需的费用差距较大,也成为贫困人口。例如在深圳,《深圳经济特区务工条例》明文规定,劳务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但1993年劳务大检查发现,部分企业的工资水平大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龙华某厂,90%以上的工人连加班费在内月工资仍不足200元; 公明镇一家来料加工厂,工人加班工资1小时,有0.4元。调查表明,打工者的月工资有33.3%的人低于300元。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规模又要受到投资规模、 经济增长速度和物价变动的影响,变化较大。当投资规模紧缩时,农民工贫困人口规模要扩大,经济增长速度下降2个百分点,将会减少550万个左右的就业机会。另外外出农民工的雇工单位支付的工资增长速度往往低于物价的增幅,物价上涨过快,导致农民工收入的贬值,使其实际收入下降。根据周天勇研究城镇农民工贫困人口的状况及发展,列表1。到2004年的10年内,其规模在1099~1356万人之间变化增长。

表1 1995~2004年城镇农民工贫困人口

年 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人口数(万人) 1099 1148 1188 1222 1249 1296 1300 1325

年 份

2003 2004

人口数(万人) 1344 1356

3.2 物价持续上涨,幅度快于工资增长幅度。 前文已讲过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是靠工资性收入作为最主要生活来源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物价持续上涨使贫困家庭难以承受,1994年全国物价上涨的总水平已超过20%,尤其是与居民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菜的价格和服务居高不下,1993年消费品零售物价上涨17.3%,35个大中城市居民平均减收30%,哈尔滨、福州、兰州等城市低收入居民户减收70%;1994年又上涨27%,又使实际收入下降,给居民和职工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纵观建国以来,1965年和1988年都因物价上涨太高,分别为16%和18.5%,而曾导致严重后果。据统计,1994年因物价上涨而导致收入减少的城镇居民占城镇居民总数的20.7%。 城镇贫困家庭消费性支出的2/3均用于食消费,但饮食水平仍很低下,量少质低,营养不足。1993年黑龙江40%的城镇居民入不敷出,其中10%的最低收入户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与生活支出比为1∶1.2。更令人担忧的是40%以上的企业亏损,职工得不到工资保障,不能按月足月足额发放工资,相当部分国有企业的职工长期以来只能领到40~60%的工资,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同时,物价上涨也会带来更多的农民工贫困人口。

3.3 收入低,入不敷出。 城镇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的成因主要有二点:一是家庭中主要经济负担者失去;二是企业开工不足,导致工资收入的不稳定。失业与贫困是对孪生因素,失业的直接后果是失去收入,没有收入生活必然困难。目前,虽然居民收入结构呈多元化的趋势,但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仍是以工资收入作其主要生活来源,作为家庭主要经济负担者的失业,带来的不仅是自身生活的困难,而且其家庭其它成员也随之处于生活困难的境地。1993年我国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构成中,劳动性收入(即工资收入)占79.7%,转移性收入占18.3%,财产性收入1.96%。据国家劳动部统计,到1994年底,我国城镇失业率为2.8%,失业人数由1993年的420万人增至500万左右。这2.8 %的失业率只是显性失业率,同时,由于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潜在失业人员,更由于不少国有企业面临破产,不少员工将失去工作,而在我国这种半封闭式的就业体制中,失去工作就意味着相当长的时间内可能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因种种因素,如收入低微而重新沦为失业者。《报刊文摘》1995年10月12日报道,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区劳动局曾联合举办了两期下岗、待岗人员定向培训班,三十六名学员通过双向选择后上岗就业,然而四个月之后,据区总工会的反馈信息,二十三名宾馆服务员中已有二十一人离岗而去,原因是她们被单位当作廉价劳动力,工资低且工作重,超时工作。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城镇国有单位职工1.09亿人,闲置富余的职工约1500万,达12%,有的国有企业的冗员已达50%左右,有关专家预测,随着我国企业现代制度的逐步建立,在今后5年内(1995~2000年)新失业人员总数将达到2130万人,平均每年355万人。如此庞大的失业人口,对我国城镇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有些人即使不失业,也会因所在企业开工不足和企业亏损部分地削减工资或长期欠发职工工资,致使收入减少和不稳定。据统计, 1991 年就有300万职工被削减或欠发职工工资,到1994年达到500万人,仅辽宁省就有200万人。领取40~60%工资的国有企业职工已有相当一部分。1994年一些地市县因财政收入困难,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被拖欠工资达2—5个月不等。

另外一种入不敷出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是离退休人员。目前我国有离退休人员约有2800万人。一部分早年离退休的老职工,因离退休时的工资较低,离退休后领取的离退休费用少,而这几年物价又上涨较快,导致这部分人生活发生困难,有的老人每月只领取100元左右的退休费,且有人常因单位亏损或欠发或迟发,他们的医疗费用也同样因单位亏损或经费紧张得不到及时报销生活更加困难。

3.4 分配中的不平等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镇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1980~1993年,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的财产收入差距以每年52.3%的速度扩大。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统来衡量居民收入差异程度,基尼系数0.3以下为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合理状态,而0.4以上则属于收入差距过大,如果达到0.6则暴发户与赤贫阶层同时出现,社会动乱随时可能发生。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自身形成、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来看,我国城镇收入分配差别无论是用洛伦茨曲线来度量,还是以基尼系数值表示,在总趋势上呈现上升态势。据世界银行测算,在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165,这个指标在全世界几乎是最低, 这说明当时我国平均主义大锅饭体制盛行,“共同贫困”严重。而到80年代中期以后,收入差距迅速拉开,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1983年为0.146,1986 年0.19,1990年0.23,1994年为0.370。 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在八十年代就已存在,当时社会舆论主要是针对个体、私营业主收入过高、脑体倒挂,承包承租者和一般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到了90年代,情况有所变化,由于行业和所有制不同,造成了收入差距扩大,如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的行业垄断性,建筑业的不公平竞争,导致这些行业的职工相对于其它行业职工收入偏高;国营企业和私营及三资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拉大。据统计,邮电通讯业职工工资最高,其次是交通运输业,第三位是建筑业,高低相差近2000元,1995年4月13 日《中国劳动报》报道北京20多家外资公司中方雇员月平均工资为3620元人民币,副总经理达到9974元;1995年《改革》2期撰文说,在大中城市中16.4 %的私营企业主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然而,1994年城镇居民年生活费收入仅3179元,月平均收入265元,尤其是许多企业效益下降或停工停产或面临破产,拖欠职工和退休人员工资问题严重。此外,90年代到来以后,我国出现了几大投机行业,如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使得一部分人可以依靠资本和权力的投入,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而进入这些市场的人,绝大部分是在80年代积累了大量资金的人,他们通过这几大投机市场加速财富积累。目前中国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就是在这一轮积累财富的竞争中涌现出来的。1995年3月23日《报刊文摘》中指出占全国不到3%的高收入户的存款为2900多亿元,占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的28%。 据《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4月19日报道,存款的差距正以每年10 %的速度在扩大。1994年我国最贫穷的20%的家庭仅占全部收入的4.27%,最富有的20%的家庭则占全部收入的50.24%,差距已超过了1990年的美国水平,美国相应数据是4.6%和44.3%。 令群众不满的是致富方式,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48.5%的人认为靠正当手段致富的人不太多,10.7%的人回答几乎没有,20.8%的人则不知道,仅有5.3%的人认为很多。 九十年代几次致富的机会中基本上都是权力圈中的人或与他们有关的人得到,他们靠权力和关系大搞原始股票,批地炒房地产,用特权获得期货市场的准入资格,批各类紧俏物资和外汇额度等,这些机会与权力条件下的致富最为不平等。可以说,我国收入差距在90年代后期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还会扩大,在高收入者与贫困者之间必然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

3.5 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在城市, 我国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是通过两种渠道解决的:一种是作为国家优抚对象,主要是没有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而无人赡养的孤老病残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救济;另一种是作为福利待遇的享受对象,主要是贫困职工及其家属,在工作单位依靠“生活困难补助”来满足生活需要,我国城市中的贫困者主要是通过后一种渠道和办法救助。这种救济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按有关规定,职工困难补助费主要来源于按职工标准工资总额14%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的一部分,企业行政不定额拨付,那些特困企业或面临破产企业连工资都无法兑现,整体贫困的职工群事实上已得不到本企业的救济。据一些地方调查,在目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中,约有1/3 左右由于所在单位经济困难,无力施行补助。即使那些有救济能力的企业,标准虽几经调整,但大部分企业仍执行国务院1988年(51)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由于该标准仅以城市规模来划分,既未与当地经济发展相联系,也未与物价指数挂钩,结果在市场物价猛涨的情况下已实际难以保障困难职工的生活,因此急待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社会性比较强的低收入者基本生活保障的贫困线制度。1994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50个县市的15万居民1993 年全年的生活资料进行抽样调查,测算出城镇居民全年标准为人年收入1130元,困难标准为1355元,据此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城镇居民约为370万户1200万人。

以上各种因素远非单独起作用,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对城镇贫困人口状况及形成发挥作用。

4 贫困的判断与界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 各国和一些国际组织利用贫困线来划分和界定贫困。世界银行对发展中国家以人均收入370美元作为贫困线,而以人均275美元作为赤贫线来估算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美国1991 年的贫困线为年收入四口之家13924 美元。 中国1994年农村贫困线标准是440元人民币, 城镇居民贫困线标准为人均年收入1130元,困难标准为1335元。这种以贫困线也称为最低生活标准线制度最早出现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关,目前已被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虽然说贫困线对贫困人口的划分具有简单明了的作用,但不能不说由于贫困具有既绝对又相对的双重属性,这种标准带有某种缺陷,至少对相对贫困及贫困程度的判断不明。

贫困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上达不到社会可接受的最低生活标准。贫困具有绝对和相对的双重属性。贫困本身是一个历史概念,随着时代、国家或地区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贫困有不同的内涵。 同是我国城镇居民, 上海市和厦门市1993年制定职工及其家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50元和130 元、 考虑到1994年和1995年价格上涨20%和13%,两市1994和1995年调整为180 元、203元和156元、176元,从全国城镇平均水平看比这两市要低些。 同时,在确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上贫困标准则是确定的。贫困的测度要体现贫困的相对性和绝对性。

贫困程度可反映在许多方面,如消费结构特别是食物消费结构,收入状况等。测度的方法既要考虑到消费结构的影响,又要顾及收入状况。

目前,比较通用也是比较流行的测度贫困的方法是选用恩格尔系数,即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联合国粮农组织把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的人口称绝对贫困人口。我国的一些研究也借用此作为评价贫困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用恩格尔系数作为测度贫困的指标具有几点不足。

4.1 恩格尔系数强调的是绝对贫困,没有考虑相对贫困。 绝对贫困固然很重要,但相对贫困相比之下要更具意义。目前,中国城市的贫困并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前的贫困,经济的迅速发展,任何人的生活都较改革以前要富裕得多,但是,每个人的贫富状况,不仅仅要与其以往的情况相比较,是更好或更差,还要看它在整个社会中与其它阶层相比的相对差距。

4.2 在我国,由于目前居民消费支出中多半用于食品支出, 其它比重相对较小。这种居民消费支出去向的单一性,仅用恩格尔系数的变化说明贫困程度敏感度不高,存在一定的失真性。

4.3 在我国城镇居民全年消费支出中,分食品、衣着、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通讯交通、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八大类。通过因子分析得出食品支出构成不是反映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首位因子,食品支出构成处于第四位,处于第一位的是杂项商品支出构成(蒋萍等,1995)。因此恩格尔系数这种仅用食品构成作为贫困程度测度法就不完善,使用吃、穿、用等八类消费支出构成共同作为贫困程度的测度变量更具代表作用。

尽管如此,即使用6类消费支出构成共同作为贫困程度测度变量, 可以全方位地反映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也能反映出相对贫困的程度,且计算出的贫困程度不受价格变化的直接影响,但是仅用消费作为测度贫困的程度,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因为随着收入的变化,消费结构会发生一定程度的相应变化。居民的收入水平主导着消费水平,不考虑收入因素而仅从消费结构内部比例关系考察会在一定水平上弱化贫困程度。

由于不同收入水平家庭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是不同的,高收入家庭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要低于低收入水平家庭,而且,随着不同家庭收入水平差异的扩大,收入水平高的家庭消费支出所占比例与低收入水平家庭消费支出所占的比例的差距也在加大。那么,随着收入差额的扩大,在测度贫困程度时必须考虑收入水平对消费支出构成的影响,也就是要把收入因素纳入测度指标之中。

测度公式如下:

式中,P[,iH]和P[,iM]分别表示按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收入构成计算的困难家庭对于最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贫困程度;Y[.iJ]表示困难家庭第j(i=1.2.3……8)种消费支出占生活收入构成;Y[,Hj]和Y[,Mj]分别表示最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第j种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收入构成。

当Y[,ij]=Y[,Hj]=Y[,Mj]时,说明困难家庭与最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消费支出占收入构成结构完全相同,这时P[,ij]=P[,iM]=0; 当困难家庭与最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按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收入比重计算的消费结构完全不同,此时P[,iH]=P[,iM]=1;P[,iM]和P[,iH]越大,贫困程度也越大。

根据上述测度方法,利用1985~1993年按收入水平分组的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资料,得到按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收入比重测度的城镇家庭贫困程度表,表明1985~1993年贫困程度为21.9~34.2%之间,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12.3个百分点,并且九十年代后贫困程度加重,其趋势与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一致。

表2 贫困程度测度表(%)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贫困户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106

115

107

107

108

105

中等收入户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 98.2 96.7 97.2 99.4 97.0 94.3

最高收入户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 919491948883

全国平均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 97.3 96.5 96.6 98.6 96.1 92.2

P 25.0 22.6 24.2 26.1 21.9 25.9

P[,iH] 13.8

13.2 13.7 14.9 9.8

14.8

1991 1992 1993

贫困户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108

111

111

中等收入户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95.5 93.9 92.5

最高收入户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858178

全国平均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 94.1 91.6 90.3

P

24.5 30.7 34.2

P[,iM]13.5 18.2 18.7

来源:蒋萍等,贫困程度的综合判断。

* 感谢导师张善作教授的悉心指导

收稿日期1995—10

Poverty Stricken Urban Residents in the Context of Societal TransformationThis paper addresses the issue of poverty stricken urbanresidents in China,to which little attention was paid inprevious population research.In the context of societaltransformation and increasing numbers of this sub-population,basic characteristics,causes of increasing,and measuresidentifying poverty stricken residents are discussed.Zhang Maolin,Born 1966,is Doctoral Candidate,East ChinaNormal University;Cheng Yusheng,Born in 1963,is DoctoralCandidate,Associate Professir and Deputy director,Departmentof Geography,Hangzhou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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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城市贫困的特征、成因及对策_贫困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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