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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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完成于1927年,次年由新月书店出版,原拟写上、中、下三卷,此时只完成了上卷,后来续完此书就成了胡适的学术心愿之一,但终其一生,终于未能得偿所愿。这其中的原因颇费揣测,或以为胡适身为名人无法忙中偷闲,或以为胡适年迈力衰心有余而力不足,或以为胡适作为学者却身陷政治之歧途终被政治所误,或以为胡适自度续作难以做得漂亮知难而退……上述诸种猜测各有道理又各有偏颇,综合起来,似乎可以得出个比较合理的答案,但这一答案并不完备,笔者以为,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创作激情随着时过境迁而不复存在,也是使得胡适辍笔不续此书的原因之一。这里所说的“创作激情”不单是指理智的“学术激情”而言,而更倾向于指涉激发和维持文学创作的非理性的情感冲动。小说作家(尤其是长篇小说作家)经常会因创作激情的消退而使作品流产。

这里提出创作激情这一因素,绝不是暗示胡适的《白话文学史》是文学作品而非学术著作,《白话文学史》的学术性质毋庸置疑,已为学术界所公认,笔者要指出的是:它是一部富有文学性的学术著作。这样的著作早有《史记》作为先例,《史记》并没有因其文学性而使自身的史学价值稍有损耗,同样道理,《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不但没有损及它的学术价值,而且使它独具特色,于史学界反而更有特殊的意义。

无论胡适是有心栽花,还是无心插柳,《白话文学史》确有其文学性的一面,这种文学性在80年后的今天更为彰显。

《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首先就表现在本书的命名上。无论“白话文学”这一词语在“五四”时期是怎样的脍炙人口,其含义对于仁人志士而言是怎样心照不宣,作为今天的一个普通读者,在读解本书的过程中却发现“白话文学”就如同一个神秘的标符,含蓄暧昧而难以索解。尽管胡适在其他著作中对“白话文学”的概念作过描述,但在本书中却显得另有所指而语焉不详。本书中的“白话文学”显然不是指顾名思义的解释——用白话写的文学,胡适在本书中用许多名词来指代它——“活文学”、“真文学”、“田野的文学”、“平民文学”等,但“白话文学”究竟意味着什么仍是悬疑。胡适固然在《自序》中一本正经地举出白话的三个标准:“一是戏台上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晓畅的话。”但是,这三个标准的界定能力实在有限,试问“说得出,听得懂的话”就不能加以粉饰了吗?如果可以,那它算不算白话呢?即使我们这样来理解,这三个标准之间并不是“或”的关系,而是必须同时满足三者,我们还是不能明白究竟何为“明白晓畅”,也不能准确理解本书所举的大小例子中为何此为白话而彼为古文,为何同为杜甫的易读好懂的诗作,古体诗则为活文学而律诗则为死文学呢?可见白话的标准之判别不清、限定不明。假如我们按照这三个标准去逐一检阅中国千年以来的文学作品,并认真地为之标注上“死”、“活”,那么这项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其实际意义可谓荒诞。由于指称的模糊性,《白话文学史》的题目与卡夫卡小说《城堡》的题目相仿,“白话文学”像“城堡”一样在文本中没有确指而具有多重含义、难以把握而分明存在,使人困惑迷惘如置身于迷宫之中,语词与现实的关系因而像文学作品中一样富有多种可能性。

第二,《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在作者所持的文学史观上有所体现。胡适的文学史观,简单地说,就是进化论的文学史观。中国对于进化论的接受自严复的《天演论》始,主要关注的就是社会进化而非自然进化,师从斯宾塞而非达尔文。中国先贤志士受命于危急存亡之秋,首先考虑的自然是如何救亡图存,因而对于人是不是从猿变来以及人的直立行走是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并不真的关心,那时一切学理的输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救国救民、“再造文明”,而社会进化论一经输入,中国人就仿佛立刻明白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也顿悟出祖国落后挨打的原因,也知道了怎样才能成为能够生存的“适者”。进化论之于近代中国的重要意义勿庸置疑,那时几乎所有人都受到了进化论的正面影响或者负面冲击,或欢欣鼓舞,或摇头叹息。胡适不但是挥舞进化论的大旗拼命呐喊的一位勇士,而且是一位智者,他的对时代敏锐的感受力、对社会问题明晰的洞察力常使后来人赞叹不已,胡适的过人智慧使他能够迅速地举一反三,将社会进化论推广延伸到文学进化论,并且用自然进化论的通则作为文学进化论的通则,例如他一再提到的“渐进”原则。这一推广延伸并不基于科学的推理和分析,更多的有赖于胡适的聪明和灵感,是“文学化”的联想思维能力的发挥。

时值今日,随着自然科学尤其是生化科学的发展,达尔文进化论的基本通则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并不笃信进化论的科学家通过分子研究发现,组成生命基础的生化系统的复杂精密程度使得进化论无力解释,也并没有证据证明分子会不会进化,更无法捕捉所谓一点一滴的“渐进”的影子;[1]即使是进化论的信仰者也有了“间断平衡”理论,不再认为生物的进化是一个缓慢的渐变积累的过程,而是长期的稳定与短暂的剧变交替的过程。[2]自然进化论尚且如此,对于社会乃至文学进化论的挑战就更加此起彼伏了。与胡适同时代的就有章太炎的“俱分进化论”与之分庭抗礼;此后20世纪50年代更有大陆学者对胡适“站在帝国主义文化的立场上,提出白话文”进行彻底批判,严厉谴责胡适的“文学观点、历史观点都是反进步、反人民、反历史的”;20世纪70年代有学者批评胡适的“庸俗进化论”,认为胡适“机械地搬用生物进化来解释人类社会和文学现象”,只认可“慢慢的渐渐的进化,否认质变和革命”,并进一步指出胡适宣扬渐进的庸俗进化论,是“为推行改良主义张目的”;[3]20世纪90年代有学者举出反例证明文学演进的形态除了渐进外,还有飞跃,比如屈原及其所代表的楚辞的诞生,那种带“兮”字句的朴拙的楚地歌谣与屈原的瑰玮巨制实在相去太远,只能用“飞跃”来形容,又如从先秦两汉发展到六朝骈文,其演变的方式为渐进,而再从六朝骈文转变为唐代古文,其演变方式则为飞跃;[4]243-245还有学者含蓄地指出:“白话文学的历史进化,其核心价值的增长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作者似乎并未加以必要的注意。”[5]12-13

如此众多的批评意见事实上丰富了解读本书的多种可能性,正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白话文学史》所具有的多义性,这种多义性的产生,部分依赖于作者的颇具争议性的进化论文学史观。客观地说,指责胡适只认可渐进而否认革命是以偏概全,胡适在《白话文学史》的《引子》中明确指出:“历史的进化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自然的演化;一种是顺着自然的趋势,加上人力的督促。前者可叫做演进,后者可叫做革命”,并且强调演进“难保不退化”,而革命的“成效可以增加十倍百倍”,不遗余力地赞美“有意的鼓吹”、“有意的人力促进”,乐观激昂地宣称“中国文学永远脱离了盲目的自然演化的老路,走上了有意的创作的新路了”。除此以外,他一面宣称“这一千多年的白话文学史,只有自然的演进,没有有意的革命”,一面又在上卷的终章写到元和、长庆时代时情不自禁地感叹:“只有这一个时代可算是有意的、自觉的文学革新时代”,而终于找到了文学革新的历史证据。由此可见,胡适对于文学进化的“渐进”与“突变”(革命)并非没有清醒的认识,但他在本书中确实没有对此作更深入的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突变”与他所依据的进化论文学史观的“渐进”原则发生抵牾,他既想用“渐进”原则说明“白话文学”、“文学运动”古已有之,是一点一滴形成的,不是一时的“突变”,又清楚地看到文学史上无法回避的“突变”现象,既想为自己所倡导的文学革命找到历史的依据、可行性的证明,又感到文学革命具有与众不同的意义而不免有几分自豪,所有这些,使得胡适把相互矛盾的对立面杂糅在一起,并且言之凿凿地描述出来。文本自身的这种矛盾性使文本更富于张力,使文本的意义多元化,其文学性也体现于此。所以在读解《白话文学史》时,对于其进化论的文学史观的探讨,不能仅限于争论它是否科学合理,也应注意到它所具有的文学性的一面,也就是说,这种文学史观包含一定的文学虚构,在作者对文学史面貌的描述中,作者本人的主观情感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胡适曾经把历史比作一个可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尽管胡适说此话时意不在此,胡适所描述的文学史却的确经过了精心的装扮。考虑《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同时还应联系到它所造成的文学功效,历史表明,《白话文学史》在当时真有梁启超所描述的小说之功效,仿佛有“支配人道”的“不可思议之力”。

第三,《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也表现于作者的方法论上。胡适一以贯之的方法论是实验主义的方法论,胡适本人曾用14个字来概括,即“拿证据来”和“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6]前者主要强调科学的精神,后者主要强调科学的方法。胡适所标榜的科学方法,以及“拿证据来”中所蕴涵的怀疑精神,究竟是继承传统来自钱嘉学派,还是来自西方的科学实验精神,历来学者众说不一;还有学者根据伽达默尔的阐释学评述胡适的方法论,认为历史阐释者与历史事件均有其历史的偏见和局限,那种“一旦掌握了唯一正确的科学方法就可获得客观真理”的见解大谬不然,胡适不能避免自身视野的历史局限性,胡适的方法论的正确性不能脱离其历史性。[7]所有这些争论,都为胡适的方法论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白话文学史》的产生自然不无怀疑精神,即对于正统文学的怀疑使得胡适有了挑战它的勇气。但其文学性主要表现于假设之“大胆”和求证之“小心”。胡适所谓大胆的假设,用他的说法,乃是一种“艺术”,一种“想像的功能”。[8]正是充分发展了这种想象的功能,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中才充满了令人瞠目结舌的惊人之语。他在《自序》中感慨万分地得出结论:“这样宽大的范围之下,还有不及格而被排斥的,那真是僵死的文学了。”一句话就将辞赋、骈文、律诗打入阴曹地府。他在《引子》中断言:“这一千多年中国文学史是古文文学的末路史,是白话文学的发达史。”一句话就将一千多年的文学史梳理成一条直线。古文死于何时的结论得自于一个简单至极的材料——小吏不能明白皇帝用古文写的诏书因而古文就死了,以至于有学者认为胡适“这里的论证未免有武断和取巧之嫌。原文不过是说小吏不能明白朝廷诏书律令的深意,重点并不在文字的难懂”。[5]9胡适在第三章中振振有辞:“一切新文学的来源都在民间。这是文学史的通例,古今中外都逃不出这条通例”,但他所概括的通例却没能逃脱学者的质疑,“诗歌、戏曲、平话、说唱起于民间固多,古文、骈文、赋颂、铭诔、笔记、志怪则不能这么说,甚至近体诗、新乐府、长篇歌行和一部分曲子词亦属文人自造”。[4]183胡适的惊人之论在《白话文学史》中比比皆是,难以尽列于此,对于这些结论的证明,胡适并不像他所主张的那样一味小心,而是大胆与小心兼收并蓄,时而豪放粗旷,时而婉约细致。但无论是大胆求证还是小心求证,胡适一贯重视逻辑性,因而求证的过程一直有着连贯的逻辑,尽管其逻辑有时会产生自我悖谬。胡适的结论的得来固然得益于他的科学方法,但也部分地归功于胡适的极强的艺术想象力。这些艺术想象的结果,常常使读者产生阅读卡夫卡小说时的感受。卡夫卡擅长用理性的、逻辑的语言描述非理性的、反逻辑的事物,格里高尔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这无疑会使读者震惊,但接下来卡夫卡就极其小心地利用各种细节来证明这一假设,许多只舞动的细腿,棕色肚子上的弧形硬片,无法翻身下床,亲人、上司见到自己的惊惶,发出非人的叽叽喳喳的尖叫,喜欢腐烂的食物……通过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读者不但逐渐相信、接受了格里高尔变成甲虫的事实,并且如同感同身受般的体会到主人公的痛苦和忧伤,不禁为他的不幸遭遇一掬同情之泪。胡适运用“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法创作出的《白话文学史》,在今天看来,就如同卡夫卡创作小说的技法一样,用理性的、逻辑的语言来论述可能并非理性的、逻辑的论点,具有相当独特的艺术魅力。在胡适充满理性、逻辑的论述中,暗蕴着他难以控制的情感的急流。

第四,《白话文学史》的文学性表现于作者的历史叙事。胡适在《白话文学史》中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组相互对立的词语,“白话文学”/“古文文学”、“活文学”/“死文学”、“田野文学”/“庙堂文学”、“平民文学”/“贵族文学”、“不肖子孙的文学”/“肖子肖孙的文学”……这些词语事实上可以分别归结到“白话文学”与“古文传统”的名下,构成势不两立的两大“家族”——白话家族与古文家族。《白话文学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白家与古家相互斗争冲突的历史。

阅读《白话文学史》的读者,看到对于世世代代缠斗不休的白古两家的描述,不禁会联想起《白鹿原》中的白鹿两家,或者《故乡天下黄花》中的孙李两家。但胡适与这两部小说作者近于中立的态度截然不同,他的同情明显在白话文家族一方。在胡适笔下,白家代表真诚、美好、善良,而古家代表虚伪、丑陋、凶恶。清贫淳朴的白家受尽权势显赫的古家的欺侮和压制,而白家则前赴后继地与古家展开了一场“压迫与反压迫、奴役与反奴役的斗争”,[9]其结果是白家走向发达而古家濒临末路,这就如同阳光驱散乌云、生命战胜死亡。“庙堂的文学终压不住田野的文学;贵族的文学终打不死平民的文学”,这里可以看出胡适的乐观主义精神和对邪不胜正的坚定信仰;“庙堂的文学可以取功名富贵,但表达不出小百姓的悲欢哀怨”,这里显出胡适对于“尽管时髦,但没有生气”的古家的极度蔑视;“做白话诗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却也要个敢于率真的人格做骨架子”,这是对白家的高尚品格的由衷赞美……从胡适的历史叙事中,不难看出他对白古两家的情感归依和价值取向。

随着对白古两家的矛盾斗争史的描述,两家一些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如古文家族的司马相如、陆机、谢灵运、韩愈,白话文家族的鲍照、陶潜、王充、元稹、白居易等,还有一些性格复杂身份特殊的人物,例如杜甫,他似乎是白家中人,但也时常到古家作客以“消愁遣闷”,因为自身的高尚品格反而助长了古家的气焰,用胡适的话说,“老杜晚年作律诗很多,大概只是拿这件事当作一种消遣的玩艺儿”,“在他只不过‘陶冶性灵’而已,但他的作品与风格却替律师添了不少的声价,因此便无形之中替律诗延长了不少的寿命”。

胡适所写的《元稹白居易》一章是本书的末章,也是本书的高潮。在本章中胡适的情感抒发到了极致。这样一个“月圆固好,日落何悲”的理性的作者,也禁不住要借元白之口发自己心声:“他们觉得这不是‘嘲风月,弄花草’的时候了,他们都感觉文学的态度应该变严肃了”;“元白发愤要作一种有意的文学革新运动,……‘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最末十四个字便是元白的文学主张。这就是说,文学是为人生作的,不是无所为的,是为救人救世作的”;“这种文学的里面,其实含有一种政治理想。他们的政治理想是要使政府建立在民意之上,造成一种顺从民意的政府”;“他们只希望两种‘民意机关’:一是许多肯说老实话的讽刺诗人(报馆记者),一是采访诗歌的专官(议会)”;“‘尚质抑淫,著诚去伪’,这是元白的写实主义”;“‘……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这样轻轻的十四个字,写出一个人道主义的主张”,等等。只需对胡适写作此书时的社会环境与时代背景稍作了解,便不难看出胡适这里的“托古改制”、“借古喻今”之意。“文学革新运动”、“为人生的文学”、“民意政治”、“写实主义”、“人道主义”,胡适说的哪里是元白?分明是夫子自况,分明是“五四”精神的呐喊和回响。到这里,胡适写作《白话文学史》的意旨更加彰显,推动他写作的激情和内驱力的来源也被揭示,透过他理性、平静的外表,我们分明可以看到那个振臂高呼“文学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的激情洋溢、斗志昂扬的胡适。

在某种意义上,《白话文学史》的写作正符合新历史主义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论断,胡适的历史叙事最终指向胡适所生存的现实。《白话文学史》中僵滞和简单的两极对立模式,正是现实中意识形态斗争严峻性和紧迫性的形象反映;胡适所作出的种种有失偏颇的结论,正是当时启蒙主义者救世心切、力促革新而不惜“深刻的片面”的结果;胡适所留下的种种疏漏与悖谬,正是当时动荡不定的现实与激奋躁动的心灵的投映。没有写完的《白话文学史》成为一个开放的文本,它停止于现在,意义却延伸到遥远的未来,把对未来的真实描述留给未来的每一个读者,而不同时代的读者读到它,都会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它诞生的时代,都会重新感受到作者字里行间喷薄欲出的革命激情,都会对它作出新的理解和阐释。

《白话文学史》是史学界的一部石破天惊之作,一扫以前“复古论”、“新变论”、“通变论”的文学史观,既有刑天舞干戚的反抗革新意识,又平白晓畅,令人耳目一新。《白话文学史》问世之初,就使人惊叹“原来文学史可以这样来做”,其对文学史创作的影响可谓深远,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等多种文学史著作都深受它影响。胡适所言“为中国学术谋解放”的心愿基本实现。作为一部开山之作,《白话文学史》自然瑕瑜互见,但无论是利用其智慧结晶,还是吸取其经验教训,它都能给我们以多方面的、深刻的启示。本文着重论述了它所具有的文学性特征——指称的模糊性、联想的思维方式、艺术的想象力、文本的多义性、叙事的虚构性,从一个新的视角为这部开放性的历史名作提供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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