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经济结构 加强竞争能力——日本将修改禁止垄断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经济结构论文,竞争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东京专电(记者乐绍延)为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经营多元化,提高企业活力,日本政府日前决定修改“禁止垄断法”,解除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禁令。
战后,日本在美国的主持下解散了所有的垄断财阀,并禁止设立控股公司,以防止垄断财阀复活。近年来,国际市场竞争加剧,日本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减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迎接新的挑战,日本政府和执政党决定放松限制,允许设立控股公司。
根据日本执政三党和政府于今年3月向国会提出的修改案,允许企业自主组建控股公司,总资产在3000亿日元以下的控股公司实行完全自由化,不需申报;超过3000亿日元的控股公司事后必须向公正交易委员会报告,以后每年报告一次,如公正交易委员会认为有问题,可命令控股公司采取减少股份等措施,排除垄断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控股公司的总资产不得超过15万亿日元,否则将对其实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已发展成象战前的垄断财团,则强行解散。
另外,法案还规定大型金融机构不能同一般事业的企业组成控股公司;相互关连的大企业之间不能组建控股公司;金融行业的控股公司设立的手续、范围等问题,由大藏省通过修改“金融业法”或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来决定。
为了促进控股公司的发展,日本政府还决定修改税制,确立控股公司联合纳税体制,减轻控股公司的税收负担。日本舆论认为,日本控股公司的开禁,将会进一步加剧国际市场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