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难点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难点论文,贯彻执行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难点有六:
其一:观念偏颇,认识统一难。一是“对立观”。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是多元经济,实行的是平等,竞争,强调的是放权搞活,再讲民主集中制,就会束缚人们的思想,妨碍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最终会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立起来。二是、“过时观”。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而民主集中制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只适用于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搞市场经济就过时了,不适用了。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对立起来。三是“片面观”。一些同志以偏概全或一知半解,不能全面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和基本内容,看不清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工作中往往把两者对立起来。上述观念的存在,使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意识不浓,信心不足,自觉性不高,在工作实践中,协作精神差,形成共识难。
其二:理论老化,实践导向难。一是民主集中制的某些理论缺乏时代内容。虽然民主集中制的基础理论经历了各个不同时期的实践检验,其原则的正确性是无可置疑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理论的某些局限性已经显露出来,主要是民主集中制理论几十年“一贯制”,没有充实和丰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时代内容。二是缺乏对民主集中制应用理论的研究。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仅凭《党章》规定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去驾驭,已显然不够。如:“四个服从”从总体上确立了党内生活的制度和准则,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操作,没有过硬的措施;党的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是防止个人独断和无人负责的有效手段,但运行中界限不清,往往难于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重大问题”必须讨论决定,但是什么属“重大问题”没有明确界定。由于理论与现实严重脱节,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规范少;总体性措施多,具体性细则少;理论性探讨多,制度性规则少,致使理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实践难于导向。
其三:程序紊乱,过程控制难。一是照搬照抄。把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一套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秩序沿用下来,形成了传统秩序与现实秩序的脱节。二是空档空位。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传统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方法秩序已明显滞后,新的较为科学的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秩序和方法还没有及时建立起来,造成了秩序的残缺不齐,呈现出许多“空档”和“空白点”,使操作失去了客观依据,随意性增大。三是假转空转。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调控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容易走入三个误区:即注重秩序的合法性,忽视内容的正确性;注重显性的条文,忽视隐形的操作;注重形式的完整性,忽视落实本地、本部门之实,明知不对,但还是利用合法秩序作出错误的决策,甚至为了局部的利益削弱和损坏全局利益;有的把有关制度,规则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有的我行我素,唯我所用,搞“假民主”和“假集中”。
其四:利益摩擦,处理关系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经济权力的分散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给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践中处理诸多关系增加了难度。一是自我意识,自治权力的增大,也增大了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难度。一方面,局部要按市场经济原则,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追求和实现本地本部门的最大效益;另一方面,又要维护上级和中央的集中统一,服从全局,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关系协调难。二是同级政治权力的相互制约,增大了党委处理几大班子的关系的难度。不少地方党委采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套班子联席会议的形式来研究和解决问题,虽可广泛的听取意见,但它造成了决策主体的多元性,决策秩序的非规范性,易产生决策后的责任模糊和混乱的问题。三是随着个人责任的加大,增加了处理班子内部之间关系的难度。班子内部的“班长”与助手之间的工作矛盾日益突出。
其五:体制相悖,要求“一统”难。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得领导体制由单一型向多样化转变,这无疑给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统”要求增大了难度。一是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个人负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这种领导体制使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集体领导”原则难以实施;二是在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单位,“一把手”要扮演党政双重角色,也缺乏一个“把握”和“结合”的具体标准;三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新构建领导体制后,企业党组织要处理好法人代表的独立地位和新、老“三会”的关系,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也因无具体实施细则,而无法操作。此外,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新经济组织中,如何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还是一个空白,亟待切实完善。
其六:环境制约,贯彻落实难。一是舆论宣传的误导。有的地方把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视为有“开拓精神”加以肯定,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屡禁不止;有的把“会吹、会拍”视为有能耐,有政绩,加以宣扬,导致一些地方脱离实际,“假大空”盛行;有的把“独断专横”视为“有才干,有魄力”,加以提拔重用,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听不得不同意见,压制民主;二是由于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市场经济原则也逐渐渗透到了党内政治生活,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现象突出。如有的违背干部人事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打招呼,写条子;有的以局部和个人利益,金钱“公关”,“关系”开路,使个别领导干部不讲原则,“民主”可以“自由”,“集中”可以“分散”,“一般”可以“特殊”;有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忽视群众利益,使党群、干群之间的“离心力”加大。种种不良风气和作法,给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设置了严重障碍;三是社会经济保障机制不健全,客观上使人们崇尚“权力”,助长了某些领导干部的“个人专断”,形成了其不可分割的人身依附关系,严重制约了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的进程。
因此,必须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当务之急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起:
一、立足根本,强化思想教育。当前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继续深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的教育,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和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要进行以“四个服从”为核心内容的组织纪律教育,切实规范班子和成员的行为。要努力解决好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中央与地方,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要切实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维护组织的威信,坚决执行集体的决定,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进行党性教育。要教育党员增强党性锻炼,不断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二、夯实基础,健全相关制度。民主集中制是由根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规范三个层次构成的科学体系。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必须坚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还要加强理论研究,根据现实情况和实践经验,科学地揭示理论内涵和客观规律,规范运用秩序和行为准则,在健全和完善各项具体制度上多下功夫。一是正确处理上下关系的制度。主要有常委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负责报告工作的制度;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执行工作的制度;机关党委向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二是党组织内部坚持集体领导的制度。主要有议事规则,交心通气、民主生活,考核评议等制度。三是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的制度。主要有目标管理责任制,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紧急情况临机处置和报告制度,碰头会制度,互通情报制度。总之,要根据新的任务和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职权、工作范围、决策程序、表决方法、检查落实措施等进行调整、充实和修订。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科学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作秩序,使之具体化,明细化和制度化,使民主集中制在贯彻执行中有可操作的制度保证。
三、抓住关键,发挥“一把手”作用。一是要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一把手”作为领导班子的核心,其基本职能就是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和智慧,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发挥民主中体现出来,形成一个团结的集体,真正建立起相尊、相容、相帮、相让、相补、相促的同志式关系。二是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要善听,善断,力求把每一个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议论,在分析的基础上予以综合概括,使决策准确无误;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更不能随意改变或推翻集体决议;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督促、检查和保证集体决议的严格执行。三是要正确处理内外部各种关系。作为党组织一班人的“班长”,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与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关系,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要遵循当“班长”不当“家长”的原则,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自觉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武断,注意协调,不搞替代,使每个班子成员找到自己的位置,使一班人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四是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把手”在带头并组织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要严于律己,身先士卒,要虚心谨慎,豁达大度;要努力营造平等、民主、和谐的共事气氛,充分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
四、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一是要形成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常运作。首先要建立监督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党组织自身的监督,纪检与组织部门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其次要明确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上级党组织的监督,要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党组织自身的监督,要列入议事日程,定期自查;纪检、组织部门的监督,要赋予权力,与干部的奖惩、任免挂钩;群众的监督,要列为民主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三要在量化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对监督结果作出明确规定,运用组织、纪检等手段,体现奖惩严明,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二是上级党组织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强化对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责任制,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的重要内容,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要突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考核监督。要把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培训、选拔党政“一把手”的具体标准之一,促使党政“一把手”真正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一项根本制度坚持下去,并带动班子成员主动、自觉地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五、注重完善,搞好配套建设。当前,要在制度自身的内容、制度之间和外部环境的衔接配套上下功夫,做好完善工作。一是要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领导班子成员素质高,整体功能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高,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就大。成员素质低,班子团结,民主集中制就很难贯彻。二是要搞好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使以民主集中制为框架的党的组织制度自成一体,包括规范党内生活正常运转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和促进党的各项制度健康发展的调节机制三个方面;要使组织制度与领导制度、干部制度、工作制度、思想作风制度配套,形成完整严密的党的制度体系;要使党的制度建设与行政法规、国家法律衔接,推进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三是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原则,适用所有单位的党组织。但由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组织所在单位的性质不尽相同,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层次、环境和条件不完全一样。因此,要按照“坚持方向,统一要求,划分类型、区别对待,灵活掌握”的思路,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总原则下,制定不同体制,不同类型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细则,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类实施,使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到每一基层党组织。四是要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不仅在舆论上宣传好的,曝光差的,而且要在事实上鞭策后进,鼓励先进,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要注重社会全面进步,为民主集中制在更大范围内,更高程度上发挥作用创造物质文化条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根固本,消除不利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的土壤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