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阶层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阶层论文,社会保障制度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12)01-0098-08
一、引言
随着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人们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关注民生问题,迫切要求重塑仍然碎片化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转型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必然会出现优胜劣汰、两极分化的情况,这种收入分配中的“马太效应”会逐渐扩大收入分配的差距,导致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因此,收入分配不能单靠市场机制的调节,否则将难以实现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仅是再分配领域中调节贫富差距的关键因素之一,从更加长远的目标来看,人们更期望通过它来实现一个公平、普惠,切实维护个人自由、平等与尊严的福利社会目标。本文分析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其中,列入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的社会福利并没有体现全民同等受益,在实际运行上更类似于社会救济,而优抚安置体现的是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不好评价。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二、分析模型和方法
(一)模型选择
本文采用洛伦兹曲线及其衍生的基尼系数分析社会保障收入与支出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
若收入是连续分布的,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的表达如下:
记x是单元收入随机变量,其概率密度函数记作f(x),分布函数为F(x)
可以证明这时的基尼系数:
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分配数据,通常是由抽样调查按分组形式提供的,往往提供的是属于不同收入区间的人数百分比(或人数)和每个不同收入区间里总收入占全体总收入的百分比(或区间里的总收入),许多关于居民家庭或个人的收入抽样调查数据就是上述的两个百分比,因此离散形式运用比较多。
(二)模型运用
社会保障收入支出对个人收入分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很多收支情况是线性形式,具体可以有以下情况。
1.按收入比例实行负所得税
2.对低于最低收入水平的社会成员实行收入补齐到最低收入水平
这个模式与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实行的低保政策类似,这是社会救济制度,特别是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代表模式。其与上面模式的区别在于负所得税的形式,如果我们假设正所得税情况不变,则该模式的第i个社会成员净纳税为:
本模式不是线性模式,不能直接运用上面结论。但我们可以利用洛伦兹曲线和离散型基尼系数的计算公式与负所得税方案进行比较。如果两种模式的边际税率β和个人收支平衡水平Q一样,可以得到第二种模式财政救济支出总量增加,并且增加的部分都在收入低于Q的人群,这样收入低于Q的人群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会上升,因此该模式的社会公平程度好于第一种模式。
3.社会成员无差异受益(受损)的财政模式
社会成员无差异的财政模式是将所有人等同看待,每个人都会从政府得到相同的收入,或交纳人头税,基本模式体现在,当对每个人进行数量相等的现金补贴时,即可以设补贴前个人收入分布为X,补贴后的收入分布为
4.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综合模式分析
设享受财政支出之前个人收入分布为X,享受财政支出后的收入分布为
(三)分析思路
为了分析社会保障收支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要建立一个测定社会保障利益分配的框架。其基本思路是:首先,界定各收入阶层人均家庭总收入(收入中不包含转移性收入中的社会保障收入),依据这些数据计算收入总量、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分布和基尼系数。其次,计算各收入阶层缴纳的社会保障情况,分析缴纳社会保障后收入总量、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分布和基尼系数及其收入总量、收入分布和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第三,计算各收入阶层获得的各类社会保障收入情况,分析获得社会保障收入后收入总量、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分布和基尼系数及其收入总量、收入分布和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进而得到社会保障收入支出的综合效应,从而判断社会保障政策的政策效应。
三、数据选择与测算
由于农村居民没有转移性收入的详细数据,本文分析城镇居民情况家庭人均收入情况。数据主要来源于《2009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该年鉴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支出主要有不同收入阶层的社会保障支出,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和其它社会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收入主要是转移性收入中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失业保险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财政性转移收入。
(一)养老保险的分析与测算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比较复杂,目前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以下几项:一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企业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四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外,还有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养老保险制度层面上尚有“城镇居民”这一群体没有纳入进来,也就是说还有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和保障标准不一,并且待遇差别大,不同的人群养老金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下表是不同收入阶层缴纳养老保险及获得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的收入分布情况。
项目A的含义是总收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即总收入中没有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时的收入。
项目B是总收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即获得收入A时,要将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扣除。
项目C是总收入—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即A+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这样形成了养老保险收支的综合效应。
收入总量是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之和,以项目A为100%,项目B和C收入总量分别与项目A比较就得到收入总量的变化情况。
我们的数据是家庭人均数据,按照《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的指标解释,工资收入中不包括单位出资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费,因此上表中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还应当包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如果假设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成比例,项目B依据基本结论各收入阶层的收入分布没有变化,基尼系数也没有变化。而项目C中个人得到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除了个人缴纳的部分外,还要包括单位缴纳的部分以及财政补贴的部分。由上表中看到,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后,从困难户到中等收入户五个阶层收入分布比重都下降,中等偏上户比重没有变化,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两个阶层收入比重上升,基尼系数扩大。由项目C与项目A比较看,虽然基尼系数有所下降,总体公平程度变好,但困难户、最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户以及最高收入户四个阶层收入分布比重下降,其他阶层的收入比重上升,说明养老保险综合效应总体提高了公平程度,但对三个低收入阶层是不利的。从收入总量上看,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占项目A的3.23%,而个人获得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占项目A的19.12%。多出的15.89%就是单位缴纳和财政支付的。如果按照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养老金20:8计算,那么财政支付的比重为4.585%。
(二)失业保险的分析与测算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下表是不同收入阶层缴纳失业保险及获得失业保险金的收入分布情况。
项目A是总收入—失业保险金收入,即总收入中没有失业保险金收入的纯收入。
项目B是总收入—失业保险金收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即获得收入A时,要将缴纳的失业保险扣除。
项目C是总收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即A+失业保险金收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这样形成了失业保险的综合效应。
与养老保险类似,上表中只列入了个人缴纳的失业基金,而没有单位缴费,如果假设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成比例,项目B依据基本结论,各收入阶层的收入分布没有变化,基尼系数也没有变化。比较项目C与项目A,项目C中困难户和中等偏下户的收入比重微升,最高收入户微降,基尼系数略有下降。从收入总量上看,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占项目A的0.18%,而个人获得的失业保险金占项目A的-0.12%,国家支付的失业保险金数量还少于个人和单位缴纳的费用。
(三)社会救济的分析与测算
社会保险部门所进行的收入分配主要遵循了市场原则,它具体地表现为保险原则,即个人的缴款与他的受益或他所面临的风险相一致,然而市场原则并非单纯地表现为社会保险中的“受益原则”,它同时还表现为社会救济中的“量能原则”,即在社会救济的收支两个方面分别表现为:(1)在筹集社会救济的收入方面,贯彻“支付能力原则”,收入多的人所缴的款项就多;(2)在安排社会救济的支出方面,贯彻“受益能力原则”,收入少的人所得的款项就多。这样,社会救济是纯粹地将社会上收入较多的人的一些收入转移给另一些收入较少的人的过程。社会救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取决于征收的社会保障费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累进性以及对低收入者的保障水平。下表是不同收入阶层获得社会救济后的收入分布情况。
项目A是总收入—社会救济的收入,即总收入中没有社会救济收入的纯收入。
项目B是总收入,即包括社会救济的总收入。
由于社会救济是单方面进行的,因此只考虑财政对不同收入阶层的转移性支出效应。从收入分布比重的变化看,社会救济的效果与弗里德曼的负所得税方案相像,中等偏下户占总收入的比重没有变化,收入低于中等偏下户的阶层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都上升,高于中等偏下户的阶层的都下降,但从收入总量看,通过社会救济仅使收入总量增加0.2%,基尼系数下降0.512%,社会救济的效果不是太理想。
(四)社会保障的综合分析与测算
本文分析社会保障政策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因此在进行社会保障政策综合分析时,只考虑家庭总收入中转移性收入里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失业保险收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扣除只有受调查户有的记账补贴。下表是不同收入阶层缴纳社会保障及获得社会保障收入后的分布情况。
项目A是总收入—社会保障收入,即总收入中没有社会保障收入的纯收入。
项目B是总收入—社会保障收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即获得收入A时,需要扣除已缴纳的社会保险。
项目C是总收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A+社会保障收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这样形成了社会保障收支的综合效应。
由上表中看到,个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障后,困难户的收入比重下降,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的比重上升,中等偏下户的收入比重没有变化,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收入分布比重都下降,基尼系数扩大。由项目C与项目A比较看,虽然基尼系数有所下降,总体公平程度变好,但只有困难户和最高收入户收入比重下降,其它阶层的收入比重都上升,这对困难户是极不公平的。从收入总量上看,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项目A的7.95%,而个人获得的社会保障收入占项目A的16.19%。多出的部分就是单位缴纳和财政支付的。
四、政策设想
首先,应做好社保体系的建设与长远发展的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现在,我国的社保体系建设在总体上还相对滞后,不仅许多人尚未能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即使已经推出的制度安排也存在着城乡分割、地区分割、群体分割等缺陷,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发展失衡、差别太大、体制机制及技术手段跟不上发展要求,以及长期试而不定,不仅阻滞了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的全面有效发挥,而且对未来发展将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迫切需要基于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国情,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对整个社保体系的建设与长远发展做出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
其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尽快解决社保管理制度建设严重滞后问题,为全体劳动者提供统一、基本的参保平台。在省级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保基金运营机构,或委托可靠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在继续加大政府社会保障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支出结构,加快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适时调高城镇居民各项最低收入标准,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优抚待遇、最低工资标准等,既调节高低收入的差距,切实保障了最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又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们的测算表明,社会救济投入总量不足,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比较小,因此要求各级政府要继续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帮助贫困家庭应对物价上涨,应推广“低收入价格指数与补贴的联动机制”。也就是说,当低收入家庭每月或每季所承受的物价压力高于CPI一定幅度时,政府便可启动价格补贴机制。
再次,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确保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要合理调整国有部门的分配关系和分配秩序,对国有垄断部门和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要加强监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收益向全民所有者的转移机制。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理论上应当选择“全民模式”而不是“成人模式”,即人人有份,这应当是所有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的最终目标。目前社保资金有一定缺口,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拿出部分国有资产收益,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也是合理的。如果绝大多数公民同意,也可以考虑向低收入者发放的“选择性全民模式”,比如用国有资产收益改革目前的低保,如果将社会分红额定在低保水平上,从公平、效率两个方面来说都是有利的措施。
标签: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救济论文; 收入分配论文; 新农保论文; 企业退休养老金论文; 社会保障论文; 社会保障支出论文; 社会保障资金论文; 项目分析论文; 养老金调整论文; 实证分析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