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以人为本论文,社会主义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人为本”正在成为当下中国主流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正在发展着的中国的政治文明,也将是以人为本的政治文明。当然,“以人为本”并非新创词汇,但对于当下中国所有的社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而言,意味着诸多新的法律法规将由此牵引而纷纷出台,各级党政领导的施政也被置放在它的面前接受检验,而利益被损害者据此可以获得大声疾呼的舞台。在不同的场合,它可能会被表述成“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为所谋”,“群众利益无小事”等。在不同的时代,它可能会被描述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或者是“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在过往几千里的岁月里,它代表了普通中国人对清明政治的渴望,也代表了一群富有人文关怀和良知官员的远大理想和宏伟抱负。在当下中国,我们党适时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人才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等等。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反映。在宪法修正进入法定程序后,确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标志着以人为本已成为执政的重要观念。
如上这些表明以人为本的执政方略亦已成型,并已确立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思维,它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理论与实践中的合理表达。
一、以人为本的价值动因
我们知道,以人为本在今天之所以越来越成为国家和社会各级管理事务中普遍认同的原则,是因为一切管理行为只有以人为本,才能实现人的价值和尊严、体现人性关怀;也只有发扬人文精神,才能使事业兴旺、国家富强、社会繁荣,从而保证人民能够和谐幸福地生活、自由全面地发展。
以人为本的观念表达了这样一种洞识,即人和世界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洞识指明了人与世界的同一,又指明了人与它自身的同一。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就应该克服凌驾或外在于人的世界的超人主宰的对象意识,应该弘扬人作为类存在物的自我反思、自我觉醒所达到的自由意识。这种自由意识也就是人关于自身的本质和主体的自觉把握。简言之,以人为本,内在地要求人自由地占有它自己的本质。
马克思说:“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因此,“国家的职能和活动是人的职能……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这就从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上指明了人与国家、社会和历史即人的世界的内在同一性,指出了它们的属人本性。可以说,这是对以人为本原则的最充分最彻底的把握与说明,同时表明以人为本原则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观念是完全同一的。
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但只有在社会性的交往与生活中才成为可能。作为一种高级的感情动物,人有着复杂、敏感的内心世界与丰富的情感生活,这决定了人需要关怀,需要人与人之间互相的合作,需要彼此在物质与精神上的关怀。这里就有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
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在现实生活中正日益被异化、被隔离、被奴役,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各种卑劣的非人道、反人道现象:片面强调物的现代化而漠视人的现代化;因商品拜物教而导致道德失落;宣传内容上庸俗唯物主义盛行,信仰、道德等教育缺失;因盲目追求经济发展总量与速度而乱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因追求个人权力并藉以寻租,致使践踏人权、强奸民意、无视法制的丑恶腐败在一些地方出现,等等,这一切使得以人为本原则和人文关怀诉求愈发显现出它的价值。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和弘扬人文精神是人道主义精神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必然体现。马克思主义对于人道主义的批判和继承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现实批判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弊病就在于它把人当作手段,敌视人、摧残人、压迫人,使人性受压抑、人格遭扭曲,是一个畸型的、病态的社会,致使人道主义蜕化成为对资本主义残酷现实的抽象控诉。正是马克思主义将人道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控诉推向了历史深处,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本质出发,发掘蕴藏在它自身之内的革命性的颠覆力量,促使对人道主义的抽象理论批判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现实革命转变。所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应是一个以人为目的,关心人、尊重人,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显然,作为占有自身的自由本质、以自然作为自身实践关系和实践活动的对象规定的人,是历史得以展开自身的原则和本质,也是马克思构筑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理想大厦的基点,所以,人的自由和解放始终是马克思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根本目的。
也许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教训会给我们有所启示。从某种意义上说,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恰恰在于没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即大大损害了人民的权利和尊严。严格意义上讲,后期的苏联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是一个已蜕化为具有极权主义或官僚主义性质的社会。
对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法兰克福学派有较为深刻的揭露。霍克海默在1933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的独裁和无产阶级的组织》中,就指责苏联布尔什维克党的集权倾向,把党和官僚式的国家管理等同了起来,这就摧毁了党内的民主主义以及党同下层人民群众在革命初期的那种血肉关系,意味着恐怖。霍克海默在1940年发表的《独裁主义国家》中更进一步把法西斯主义的德国、实行新政的美国和社会主义的苏联相提并论,统统称作“独裁主义国家”。马尔库塞在1958年发表的《苏联的马克思主义》中,称苏联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苏联领导集团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了统治的意识形态,变成了控制人们思想的工具。苏联的社会主义也不是马克思本来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在这个社会中,统治者已经成了与人民利益分裂、具有自己特殊利益的官僚阶层。他说:“只要官僚阶层是劳动分工中一个特殊部分,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地位,它就具有独立的、特殊的利益。”“当然,对苏联官僚阶层来说,传统的经济力量的源泉是没有用的,它不拥有国有化了的生产资料。显而易见,是‘人民’,他们在法律上拥有生产资料,但是并不控制它们。因此,控制,而不是所有制,必然成为决定性的因素。”[1](p.157)弗洛姆说:“这种类型的‘社会主义’的原则基本上与资本主义的原则是相同的:最大的经济效益,规模巨大的官僚工业机构以及在这个既官僚又具有经济收效大的体系中个人的绝对服从。”[2](p.81)这些揭露、抨击,有的虽然有些极端,但也触及了苏联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当时存在的一些弊病。
马克思认为,在无产阶级国家里劳动者是一切权力的主体;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劳动者通常不能行使全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只能将其一分为二:能够和愿意行使的自己行使,剩余部分委托代理人——如国家机构行使,从而形成“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并存的格局;对委托出去的权利必须进行监督,以确保其符合劳动者的利益和意愿,即“直接民主”制约“间接民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条件的完善,劳动者直接行使的权利将逐渐增加,相应地,国家不断趋向削弱直到完全消亡,即“直接民主”不断扩展并最终替代“间接民主”。
但在苏联七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发展历程的后期,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有了越来越强烈的民主要求;而另一方面,僵化的苏联政治体制却没有对这种要求作出因势利导的回应。于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并与日俱增地积累和尖锐起来,进而催生出苏联民众对现实政治的不满与反感。这也注定了一个疏离人民的政权必定避免不了被人民抛弃的历史命运。
今天,中国共产党将以人为本确立为执政党的治国方略,这也就是在实践上确认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指导意义。尽管有人认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离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差距甚远;当前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人的全面发展是建立在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之后才可谈及。至于因重视经济建设,注重改善物质生活,从而出现人的精神沦丧、畸形发展等现象,是正常的,是经济发展必定要付出的代价,不这样中国便不足以富强。以为中国真正在经济上强大起来了,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对此,波兰学者沙夫曾指出,这是一种标准的唯生产力论、经济主义。这里涉及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即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否一定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以人为本是否必须成为现代化遵循的准则。
二、实现以人为本的途径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其“经济学笔记”中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人们使用手工工具,从事小生产,实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但这是建立在物的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这种表面上独立性的自由又被物化的关系支配和奴役。第二大社会形态的发展准备了下一个新社会形态的到来,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pp.102-104)到达这一新社会形态,人创造出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极其丰富的劳动产品,从而消除了剥削与压迫,并摆脱旧式分工的限制,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按照马克思的这一“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人们可以断定:当代中国即处在由第一大社会形态向第二大社会形态过渡,又同时在向第三阶段前进。因为中国既在建立着市场经济体系,使中国人获得依赖于物的条件下的人的独立性的同时,又在推进着人的全面发展。近现代中国的历史课题是:以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以民主政治取代专制政治等。中国从19世纪中叶以后就一直在这样做,但还远未完成这些转变。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是从现实的人出发,为自己的学说确定现实的逻辑起点。这里“现实的人”既不是淹没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之中的大类个体,也不是费尔巴哈关于人的那种抽象的“类”的概念,而是处在现实的社会关系和历史进程中并不断创造着这些关系和左右着这一进程的活生生的人。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这种现实的人出发,批判地考察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揭示人从现实的生存条件中解放出来的自然历史进程。这样,马克思主义也为历史找到了真正的主体,使历史不再是抽象概念的运动了。“现实的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它贯穿整个学说的其它主要范畴之中,这些主要范畴是“现实的人”的合理展开。生产力、生产方式、社会关系、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等范畴,都不过是从某种角度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现实关系的抽象。“现实的人”既是这些范畴形成和演进的原始起点,又是这些范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现实中介。离开了“现实的人”,马克思主义就不可能建立起自己的科学范畴体系,更谈不上认识和改造现实的世界了。
正是从“现实的人”出发,马克思主义对人本身始终有着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实践关怀,所以,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不仅仅在于为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生存与发展等问题提供一种真理性规定,而且通过反思和批判,以引起人们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反人性、反人道的现象的关切,并借助“应当怎样”的价值理性和“必然怎样”的历史理性对“实然怎样”的实证理性进行批判和变革,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拓展新的历史空间。
因为,社会主义按其本质来说,应该比以往任何社会都更加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和主体地位。因为正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将人道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空洞批判转换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展开的现实革命过程,从而为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由拓展了崭新的历史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既继承了人道主义的根本精神,又超越了它的狭隘的历史形式。如果我们忽视甚至违背人道主义原则,陷入庸俗的实用主义,由此出现反人性、反人道的灾难,社会主义就完全丧失了它的固有本质和历史价值。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把能否实行以人为本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然而,受传统观念和西方思潮的影响,许多人将以人为本仅仅看作是一种外在于社会主义,仅仅出于某些策略的考虑才加以肯定的伦理要求。因此我们还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倡导和实行以人为本对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不可逆转的必然性和内在的价值诉求。
我们今天大力宣传和实行以人为本原则,有利于彻底消除封建主义的遗毒,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本思想和人道观念,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消除传统观念的消极影响,尽快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相适应的现代意识形式;还有利于我们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果说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人格素质低下构成了现代化的严重障碍的话,那么,现代的科学知识、伦理道德、政治态度和价值观念,则构成了现代人必备的心理基础。强调以人为本,弘扬人的主体性,提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然会促使我们克服落后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塑造适合现代社会生活的人格素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实行以人为本原则,其现实途径是无法超越的。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必须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因为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才能保证“人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发展和运用”;只有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促进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变革,实现社会制度、社会形态的完善和更替,使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和高度丰富成为可能;也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才能消灭旧社会的生存条件,消灭阶级、消灭旧的分工,实现“自由个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现、发明及其运用,必然是劳动时间的缩短和“自由时间”的延长,而这正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条件。[4]
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以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基础,而且取决于合理进步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来自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他指出,工人之所以是片面的、畸形的发展,生产力是根本原因,而生产关系则是直接原因。因此,要改变资本主义对工人的奴役,减轻劳动力的巨大浪费,就必须改变其生产关系,废除私有制,使社会全体成员得到全面发展。
因此,只有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解放和发展,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创造历史条件,才能真正实行以人为本原则,走出中国现代化之路。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既有不可超越西方现代化的共性历程,更要体现自身的制度特质。这种制度特质便是中国现代化道路的社会主义属性,是体现人本思想和人道观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它必然体现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观念。
三、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生成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它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一个方面是它不需要完全重走已经实现现代化的西方资本主义的老路。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根本不同之点在于,它致力于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生产是人的目的,人的发展要服从经济的发展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情况正好相反,经济生产的目的和经济的发展要服从于人的发展。也就是说,不是一切工作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而是一切工作包括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必须围绕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经济发展并不能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所有问题。社会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人们在个性、需要和才能发展方面提出的种种问题,是经济发展远远不能解决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比较竞赛,不应被仅仅看作是一场经济水准和物质财富的比较竞赛,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是主要体现在更高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增长率上,而是体现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促进上。
如果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忘记了社会主义属性,把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丢在一旁,实施“单纯经济增长”战略,那后果是难以想像的。尽管人们现在对这种严重后果已经开始觉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逐渐感觉到其更加深远的危害。现在人们普遍有这样一个认识: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经济,社会主义国家也在发展经济,好象两者在做同一件事。只是前者比后者做得更早、更好。因此着眼于把经济搞上去只是一个前提,但如果仅限于此,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说明我们为什么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事情非常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即使真的把经济搞上去了,依然无法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异质性,也就是无法体认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所在。
中国的富强必定要以人的“精神沦丧”、“畸形发展”为代价吗?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是否一定得亦步亦趋地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后面?中国必须要富强,中国当然致力于发展经济,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我们是否一定要等到国家富强了,经济发展了,再去解决其他问题,再去考虑人的全面发展?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性,既发展经济,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与此同时又不失时机地促使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这种可能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现代化建设,能够做到使经济与其它领域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五个统筹”和以人为本的新型的科学发展观,正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现实路径,也是纠正片面化发展和畸型化发展的科学选择。
马克思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p.283)以往的革命与运动都是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而马克思主义政党所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则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彻底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解放。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艰巨的事业,必须经过全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英勇斗争,才能实现这场人类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阶级为了谋取自身的解放,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新社会,“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4](p.60)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以人为本都是共产党人应该具有的政治品质。
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中国共产党,已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目标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如果说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只是为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和前提,那么社会主义建设将使人的全面发展逐步成为现实。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还是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其最终落脚点都在人的发展上,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或者直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这表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就是建设有利于促进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促进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为着眼点和归宿;是否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也是评价各项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
邓小平提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的成败得失,“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p.372)在这里,“三个有利于”标准,落脚点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至此,以人为本的执政方略便完成了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进行合理的逻辑生成与转换。以人为本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和内在实现,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制度的优越性,这既是一种新型社会发展观的形成,丰富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视域,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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