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自杀及其预防_自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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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623(2004)02-0019-05

一、自杀及其危害

1.当代危机干预研究认为,自杀是一种试图以自己的生命解决生存意义问题的行为。自杀者有正常人,也有精神异常的人,如精神分裂症、各种抑郁症、酒精中毒、人格障碍等。在病理性激情、幻觉或妄想影响下都会产生自杀行为。据国外统计在不明原因的自杀者中,约有半数是原发性抑郁症患者。约10%-15%的自杀者患有原发性精神疾病。

2.自杀的一般心理行为过程是:挫折→虚无感→对现实的泛化性曲解、反感→对人、对社会的报复心理→绝望→自杀强迫意念→自杀。楚霸王项羽兵败垓下,遭遇严重挫折,仰天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以为自己有盖世之才,撼山之勇,然而时运不济,天不助他,只能徒唤奈何,产生虚无感,对现实产生曲解,作了错误的归因,只看到自己的长处,而看不到自己的短处。项羽由强变弱最终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战略思想错误,指挥不当,性格又刚愎自用,听不进正确意见造成的。最后绝望自刎于乌江。

3.自杀是四种死亡方式之一(另外三种是:自然死、意外死和他杀),其类型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法国著名学者杜尔凯因根据诱发自杀的不同社会根源,把自杀分为三种类型:利己型、利他型和动乱型。利己型自杀是由于个人与社会联系脱节,缺乏集体的支持和温暖,遇到挫折就滋生孤独感、空虚感和生存的悲剧感所造成;利他型自杀是个人为某种信念、主义或群体竭尽忠诚而舍身的结果;动乱型自杀则主要发生在社会动荡时期,因为此时个人觉得失去改造社会、适应新的社会所要求的能力,失去与社会的联系,在挫折感驱动下产生极大的恐惧和困惑而自杀。

按自杀的心理状态,可分为心理满足型和心理解脱型两种类型。心理满足型,如宗教徒的绝食坐死,美国圣殿教的集体自杀,为坚持某一主张的示威性自焚,赌气性自杀等。这类自杀有挫折的因素,但精神空虚感往往是主要原因。心理解脱型自杀,是由于自卑、悲观、厌世、空虚、羞辱、悔恨以及畏惧、绝望等原因的自杀,用以解脱各种各样的心理负荷。这类自杀大多为挫折因素所引发。

此外,也有人把自杀分为有意的自杀、无意的自杀和潜意的自杀,也有人把自杀分为理性自杀和非理性冲动自杀等。

4.自杀的阶段划分。有预谋的自杀可分为3个阶段:(1)自杀被认为是一种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法;(2)一旦想到自杀,自我保护和自我破坏这两种力量之间就开展斗争,产生向外在世界求助的举动(例如,谈论自杀、温和的暗示、威胁和预言等);(3)做出坚决的决定,走向自杀。

5.自杀不仅对家庭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同时也是一种触目惊心的社会事件。如果自杀未遂,还会给自杀者造成难以挽回的残迹,留下终生遗憾。因此,自杀已被全世界所关注。自杀已成为许多学科研究的课题,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自杀行为。神学家认为自杀是一种罪过,篡夺了上帝掌握的生杀之权。哲学家把自杀看做是丧失生活意义的一种表现。社会学家认为自杀起因个人和社会联系的强或弱,如为群体利益的自我牺牲或因陷入绝境而自杀。心理动力论者对自杀驱力的分析是多方面的,包括自杀和被杀的愿望、愤怒、内疚、焦虑、被遗弃感、无助感、绝望等。心理学家着重分析构成自杀的心理特征,主要有:强烈的不安;敌意的增强,包括自贬、自恨、自责、羞愧等;认识的狭隘;想逃避不能忍受的情绪等。

二、青少年是自杀的高危人群

(一)自杀在当代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

近几十年来,自杀率在世界各国以及各个年龄阶段普遍具有上升的趋势。尤其在年轻人中显得特别突出。青少年已成为自杀的高危人群。在美国15-24岁青少年中,1980年自杀率是1950年的三倍多,1950年自杀是第五位主要死亡的原因,1980年上升为第三位,1989年上升为第二位,仅次于意外事故(B.E.Gilliland,1997年)。从1982年到1989年青少年自杀呈一种惊人的增长趋势。与一般人群增长17%比较,青少年自杀率增长超过200%。有研究表明,在1961-1991年30年间,青少年自杀率增长300%。在所有青少年中,10%-15%的人有过自杀未遂史,14岁(9-10年级)学生中自杀未遂发生率占9%-10%。从1971年至1975年美国每10万人中,由11.6增至12.7人自杀,而印第安人则由15.9/10万增至21.6/10万(弗里德里克,1978年)。

众所周知,日本大学生自杀率也是比较高的。近年来自杀已成为日本大学生死亡的首要原因。据日本警察厅资料,1978年至1981年间日本大学生的自杀率为14.3/10万,一般青年(20至24岁)为18.6/10万。在各个时期尽管更多的女性试图自杀,但是男性自杀者几乎是女性自杀者的3倍。12岁以下的儿童试图自杀的情况还很少被报道。

国内外对自杀死亡率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较多。据世界卫生组织1994年公布的各国的自杀资料显示,匈牙利、斯里兰卡、芬兰等国自杀率较高,其自杀率可达30/10万以上。而瑞士、奥地利、法国等国的自杀率也高达20/10万以上。我国城市约在8/10万—12/10万,农村约在16/10万—22/10万,个别农村可达40/10万以上。山东省1994年的自杀流行病学资料表明,年均自杀死亡率为16.66/10万。

(二)我国每年自杀人数占世界自杀总数的1/5

据2003年1月9日中央电视一台报道,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占世界自杀总数的1/5。有200万人自杀未遂。90%的自杀者未经心理咨询,只有7%的人发出求救。据1992年首届危机干预暨自杀预防研讨会的研究估计,我国的自杀率约为10/10万。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自杀率相对较高。据南京危机干预中心对南京部分大学的调查发现,大学生的自杀率约为20/10万,而且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有人在北京某区对青少年自杀占自杀总人数中的比例做了统计:1977年为41%,1978年为37%,1979年为55%,1980年为61%。据刘克礼等对昆明市1990-1992年237个自杀案例调查,发现年龄最小者为7岁,最大者为90岁。40岁以下占68%,20-30岁组最多。

据国家教委统计,1987年全国高校共有50名大学生自杀。北京市1986年有6名大学生自杀,而1987年竟有12名大学生自杀。北京16所大学中因病死亡的17例中有9例为患重度精神病而自杀,占52%。因心理疾病而导致自杀的现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上海市在1979年至1989年10年间,高校发生大学生自杀事件97起,死亡32人。而1988年一年内上海3所高校就有6人自杀。武汉市1989年共有11名大学生自杀,广东省1990-1994年共有10名大学生自杀。内蒙古自治区1992-1996年共有6名大学生自杀。华南理工大学1995年调查发现,在一年内有11名大学生有过自杀念头。北京医科大学1993年对600名新生采用人格健康调查表(UPI)进行调查,发现有20名大学生有轻生念头。

(三)自杀人群中,20-24岁青年,占90%以上。

西安市第一医院韩沙滨等人对1999年10月以来,接诊的各种自杀未遂者91例调查,其中83例自杀是20-24岁青年,占90%以上。山东省淄博市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128例农村女性自杀未遂者(17-39岁)共95人,占74.2%。

三、自杀原因分析

自杀行为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一种复杂行为。导致自杀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客观和主观两种因素。

(一)客观因素

1.随着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贫富差距明显,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的心理负荷不断增加,心理障碍者日益增多,增大了自杀的隐患。

改革开放以来,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各个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假冒、欺诈、暴力垄断、抢劫等不断出现,给受害者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和挫折。

2.现代科技信息革命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同时也给年轻人带来了新的问题,网络信息量大,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使年轻人着迷受污染,甚至教唆自杀,为网上能见到《完全自杀手册》,网站详细介绍自杀常用的方法及其痛苦值、致死值、麻烦值等内容,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坏的影响。

3.报刊、影视等媒体为猎奇,淋漓尽致地描写自杀行为,大肆渲染悲观厌世情绪,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鉴别力和抵抗力的青少年,成为自杀的潜在的社会因素。

4.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学业上的压力,青春期的困扰,人际关系紧张,家庭压力和升学就业问题所产生的心理失衡,也是引发青少年自杀的重要原因。据南京危机干预中心调查,恋爱和学习压力分别占大学生自杀的44.2%和29.8%。

(二)主观因素

自杀的客观因素只是一个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主观因素才是自杀的依据。某些看来微不足道的事,却引发出自杀行为。

1.性格脆弱,挫折承受力低是自杀的重要内因。挫折是人人都会遇到的,人生挫折十之八九。但人的挫折承受力有高有低,挫折承受力高的人,对较大的挫折也能应对自如。而挫折承受力低的人,很小的挫折也会看成是不可克服的障碍,导致对人生和前途丧失信心,甚至酿成自杀。

2.情绪抑郁性格孤僻也是自杀的主观因素,情绪不好是人人都会有的。人有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因此,很快能改变这种消极情绪,这是正常心理现象。如果长期调整不过来,无精打采,缺乏兴趣,拒绝交往,回避朋友,反应迟钝,还会伴随食欲减退,失眠健忘,导致抑郁症的产生。研究表明,2/3的抑郁症患者有自杀的意念,长期随访表明,抑郁症患者的自杀死亡率约为15%-25%。在我国抑郁症及其自杀造成的疾病负担之和已排在各种疾病的首位。

3.由生理缺陷、才能不如人、社会经济地位差等均可产生自卑,长期自卑不能自拔,怀疑自己的人生价值,严重的自我否定,悲观沮丧以至产生绝望,走上自杀的道路。

4.气质本无好坏之分,但每种气质都有弱点,如不节制任其发展,再和别的消极因素相结合,也会产生轻生意念甚至自杀。抑郁质的人性格内向心小挫折承受力低,容易走进死胡同。胆汁质的人容易冲动不计后果,也容易走极端干傻事。尤其是青少年,生活阅历浅不成熟,再加上其他因素往往发生自杀行为。

青少年自杀原因构成图

四、自杀行为的先兆

一般说来,自杀行为是有先兆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自杀,总有使其难以解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事件所困扰。这些事件又会引起自杀者心理上的矛盾冲突,绝望之后才出现自杀行为。因此,心理反常,行为反常是自杀的明显先兆。

1.一个想自杀的人首先在心理上会有所反应。如心情紧张、焦虑不安;或平时爱说爱笑的人,突然抑郁寡欢,愁眉苦脸;或平时抑郁少言寡语的人,突然和周围的人同乐起来。情绪具有表达信息的功能,通过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可以窥视其内心深处的痛苦、欢乐及其变化。

2.一个想自杀的人,还会有躯体方面的症状,如头痛、手脚发麻、出汗、呼吸短促,甚至全身紧张发抖等。心身是相互影响的,心理上的变化会反映到生理上,躯体变化反过来也影响心理状态。

3.一个想自杀的人,总有一些实际的行动表达,医学上称为“动作化”倾向。如受到严重打击想自杀的人,可能“出走”,准备最喜欢的衣物,净身,注意打扮,进舞场,突然变得活泼可爱,主动与打过架的人和好,给亲人朋友送礼品留念,有的还处理遗产等。

4.一个想自杀的人,普遍使用的一个求助信号就是言语表达。如问“人生为了什么?”“人活着真没有意思”,“做人真难呀”,“活着没意思,不如死了”,“我们的缘份已尽”。或向亲人和朋友写信或口头说些祝福的话。

5.自杀最明显的先兆是准备自杀的工具。如购买敌敌畏、农药、鼠药、安眠药、硫酸等,再如准备绳索、刀剪等利器,还有选择触电的等等。

国外有研究资料表明,52%-60%的自杀者在行动前1-8周曾发出过求助信号。那种认为“想自杀的不会说,说要自杀的并不一定想自杀”的思想是错误的。事实上80%的自杀者在自杀前曾向外界表达过自己的自杀意图。

自杀也是可以测量的,国外有很多量表,如“自杀可能性评定量表”包括121个条目。我国学者肖水源等编制的《自杀态度问卷》(QSA),有29个条目,信度效度都很好。

五、自杀的预防

自杀预防又称危机干预或心理危机干预。自杀预防是全体民众的事,所有社会机构以及个人,都能够为自杀预防做贡献。自杀预防问题在发达国家已引导起全社会的关注,据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统计,在美国20世纪70-90年代有数百个危机干预机构,几乎遍布全美国的各大城市。近年来我国的不少大城市,如北京、南京、上海等地也相继成立了危机干预与研究中心。心理学家对于如何预防自杀做了大量研究。

目前,危机干预已从心理学和人类服务专业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分支学科。E·S·施奈德曼认为自杀是可以预防的。因为人在自杀前总会有某些先兆显现出来。而这种自杀的心理状态只要做工作还是可以缓解的。预防自杀的惟一途径,是对这些先兆及时做出适当的反应。预防自杀仅限于临时性的工作,而心理健康教育会产生长远的效果。罗伯茨提出了公共卫生、人类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方面的现代三级预防策略:一级预防,事先有目的地策划一些专题和活动来预防某些危机的发生。二级预防,设计某些策略,尽量对危机进行早期干预以预防问题发展得更为严重。三级预防,综合采用危机干预策略,来控制危机的扩大。

1.预防自杀最根本的措施是国家政局稳定,发展经济,增加就业率,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使民众安居乐业。创造比较宽松的社会民主生活的氛围。社会动荡,生活贫困,精神紧张,心理压力太大往往使承受力低的人群产生自杀行为。

2.建立危机干预机制。要充分认识人是求生的动物,绝大多数自杀者心理是矛盾的,即在同一时间内既想死又欲生。这时最需要人们去救助他们。发达国家都在社会上设有心理咨询机构和危机干预机构,并有专门机构研究心理危机问题。我国北京、南京等地已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与研究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都有多条心理热线电话面向社会。

3.树立生存的希望和理想。充分认识移情的重要作用,希望的重新建立和他人的救助会使自杀者重新鼓起生存的勇气。家庭、学校、社区和单位一定要主动关心有自杀先兆者唤起他们生活的希望,并帮助解决他们实质存在的问题。

4.对有自杀倾向的青少年,应有正确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了解他们的生活历史,心理障碍,所遇挫折,不良情绪等,从而充分认识他们内心的矛盾冲突。做到早期发现,及早预防。工作不及时往往后悔莫及。

5.丰富生活,培养兴趣。尽可能使想轻生的青少年参加文体活动,写日记,生活有规律,做力所能及的事。向亲人倾诉隐私,把自杀念头说出来。参加郊游活动,尽可能寻求心理咨询人员的帮助。这一切都是为了缓解自杀的欲望,让他们体会生活的乐趣、生命的可贵。

6.避免接触其他想自杀的人和有抑郁倾向的人。不要让他们看关于自杀的影视、小说、报道等。不要让有自杀倾向的人接触自杀工具,禁止有自杀倾向的人上楼顶。

7,加强对重病人的监护,必要时劝其住院隔离,药物治疗。有研究表明。4%-12%的自杀未遂者日后因再次自杀而身亡。想自杀的人如能得到家长、亲戚、同事、朋友或咨询机构的严密监护,则完全有可能取得预防的效果。

8.学校应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设置学校心理咨询或辅导机构,千人以上的学校应有专职心理咨询员或咨询师。开设专用咨询电话昼夜为学生服务。日本筑波大学设置的电话咨询,广泛分布于教学区、宿舍楼、食堂等地。其主要作用是,首先为应对紧急状态,当学生处于紧急状态又不能马上来咨询时,打电话能得到及时救助。其次,为了使学生所存在的一些难以启齿的问题能得到必要的帮助。

9.举办自杀预防讲座,散发宣传材料等,使师生了解自杀的一些基本常识,能辨别同学间有自杀危险的信号。当出现自杀危机时,知道如何处理以及如何向有关机构求助。目前从医务人员对自杀知识的应答来看,平均应答正确率尚不到60%。相关知识的掌握仍不尽如人意。预防自杀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是宣传教育。预防的基本目的是使广大民众知道自杀动力学,导致自杀的危险因素,自杀的先兆或线索,消除各种误解,以及普及咨询和干预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0.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班主任工作。目前不少高校已建立了学生心理档案,有些心理危机问题得到了预防,这是应该提倡的。但是,过去有的名牌大学也没有学生心理档案,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得不到及时救助,结果酿成悲剧。班主任是最了解学生心理问题的老师,加强班主任工作,特别是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调查,筛选出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是目前切实可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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