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诗文改革中的“农商”与“重农抑商”的两种思想_宋朝论文

北宋诗文改革中的“农商”与“重农抑商”的两种思想_宋朝论文

北宋诗文革新中“农商皆利”与“重农抑商”的两种思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诗文论文,北宋论文,思潮论文,重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608(2003)04-0136-06

北宋诗文革新中,以欧阳修为文坛盟主,他团结范仲淹、梅尧臣、苏舜钦等人,提携王安石、曾巩和苏询及二子苏轼、苏辙等人,经世致用,针砭时弊,积极发挥文学的为国为民的社会作用。这不仅与当时的政治改革以及新旧党争密切相关(参见游国恩等《中国文学史》第五编《宋代文学》第一章《北宋诗文革新运动》和程千帆师、吴新雷先生《两宋文学史》第二章《欧阳修与北宋中叶的诗文革新》),而且在他们之中还有“农商皆利”与“重农抑商”两种思想的冲突。对于后者,以往的论者较少从文学的角度加以考察。本文着重就此进行讨论,看“农商皆利”与“重农抑商”两种思想的冲突在北宋诗文革新中的特殊意义。

从范仲淹《岳阳楼记》中“商旅不行”说起

范仲淹的散文名篇《岳阳楼记》写景绘情,最后转而言志:“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1](卷7)这继承与发扬先秦儒家孟子“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精神[2](p.2675),表现出作者忧国忧民、忠君泽民的思想。其所“忠”之君显然是赵宋皇帝,其所“忧”所“泽”之民具体何所指呢?从《岳阳楼记》中所涉及者来看,其中有商贾,所谓“商旅不行”,文中有一段写道: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行;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以上是通过写景以抒情,其中所写之“景”,有自然之景,也含有某些社会活动(商业活动)之景,例如“商旅不行”等。也就是说,“感极而悲者”,其原因既有“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等自然悲景,又有“商旅不行”等社会悲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的最后,虽然强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将思想境界上升到一个很高的层次:忧国忧民,忠君泽民,而且是忧在人先,乐在人后,但是,他在忧国忧民中仍然蕴含着对“商旅不行”的忧虑。这可以证之以范仲淹的《奏灾异后合行四事》和《答手诏五事》[1](政府奏议上)等文之中。其后者中有云:“又山海之货,本无穷竭,但国家轻变其法,深取于人,商贾不通,财用自困。今须朝廷集议,从长改革,使天下之财通济无滞。”显然,“商贾不通,财用自困”,是范仲淹所忧之一。作为积极推动“庆历新政”的改革家范仲淹,既力主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又反对“轻变其法”,希望在“从长改革”之中“使天下之财通济无滞”,这颇有政治远见和务实精神。其实,范仲淹所“忧”之民不仅是商贾,而且包括“四民”——士、农、工、商。这有他的《四民诗》为证。《四民诗》其一为《士》,忧士风之衰落:“学者忽其本,仁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其二、三为《农》、《工》,为伤农祸工而忧。其三为《商》,诗云:

尝闻商者云,转货赖斯民。远近日中合,有无天下均。上以利吾国,下以藩吾身。周官有常籍,岂云逐末人。天意亦何事,狼虎生贪秦。经界变阡陌,吾商苦悲辛。四民无常籍,茫茫伪与真。游者窃吾利,堕者乱吾伦。淳源一以荡,颓波浩无津。可堪贵与富,侈态日日新。万里奉绮罗,九陌资埃尘。穷山无遗宝,竭海无遗珍。鬼神为之劳,天地为之贫。此弊已千载,千载犹因循。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上有尧舜主,下有周召臣。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何日用此言,皇天岂不仁[1](卷1)。

“周官有常籍”:《周礼·天官·大宰》中云:“以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又,《周礼·考工记》:“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郑玄注:“商旅,贩卖之客也。”商旅即商贾。又,《周礼》,初名《周官》,西汉末改为《周礼》。显然,在早期儒家经典著作《周礼》中,分平民为九种职业,商贾为其中之一。商贾不仅承担“转货均财”的社会职责,而且有利民利国的社会价值:“尝闻商者云,转货赖斯民。远近日中合,有无天下均。上以利吾国,下以藩吾身。”正因为如此,范仲淹忧商贾之忧:“贪秦”以来“吾商苦悲辛”,经济利益与伦理道德(或称之为儒商精神)日益沦丧:“游者窃吾利,堕者乱吾伦。淳源一以荡,颓波浩无津。”而“商旅不行”(《岳阳楼记》)是其表征之一。因而,范仲淹热切地追寻“淳源”,即期望恢复早期儒家的社会理想:“上有尧舜主,下有周召臣。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其中包含复兴儒家理想社会(尧舜与周公、召公时代)中经济利益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儒商精神。振兴儒商精神,富民利国,是北宋政治改革或诗文革新者理想之一。因此,以“商旅不行”作为所忧者,不仅有范仲淹,还有欧阳修、苏轼等人。欧阳修不仅积极参预“庆历新政”,而且是北宋诗文革新的主将,他在推行“庆历新政”的前夕作《通进司上书》,其中有云:

至于鬻官入粟,下无应者;改法权货,而商旅不行,是四五十万之人,惟取足于西人而已。西人何为不困?困而不起为盗者,须水旱尔。外为贼谋之所疲,内遭水旱而多故,天下之患可胜道者!夫关西之物不能加多,则必通其漕运而致之。遭运已通,而关东之物不充,则无得而西矣。故臣以谓通遭运、尽地利、权商贾三术并施,则财用足而西人纾,国力完而兵可久,以守以攻,惟上所使[3](卷45)。

显然,“商旅不行”的社会现实,是推动“庆历新政”的动因之一;而欧阳修等人推行新政的主要目标之一,便是“通遭运、尽地利、权商贾”。

“商旅(商贾)不行”,又是苏轼等人揭露“王安石变法”中所产生的弊端之一。宋仁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史称“熙宁变法”。早在嘉祐年间(1056-1063),苏轼就作《进策》二十五篇(《策略》五篇,《策别》十七篇,《策新》三篇)等,针对财乏、兵弱、官冗等政治弊端,大声疾呼地要求改革(参见孙望、常国武主编《宋代文学史》第十三章《苏轼(上)》)。但是,“苏轼的改革思想与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有许多不同”,其中苏轼“提出‘欲速则不达’、‘轻发则多败’,在兴革步骤上力主稳健。”(同上)这继承了“庆历新政”的主将范仲淹反对“轻变其法”,主张“从长改革”的思想。范仲淹将忧“商旅不行”作为“庆历新政”的前因之一,而苏轼则将“商贾不行”作为揭露熙宁年间王安石“轻变其法”的后果(流弊)之一。熙宁四年(1071)二月,苏轼在《上神宗皇帝书》中云:“陛下以万乘之主而言利,谓执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贾不行,物价腾踊。”[4](p.730)同年三月,苏轼又在《再上皇帝书》中云:“青苗、助役之法行,则农不安;均输之令出,则商贾不行,而民始忧矣。”[4](p.749)既然当时的民众忧“商贾不行”,那么,作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以及欧阳修、苏轼等人也必然为之而忧。显然,“商旅(商贾)不行”等四字出现在范仲淹等人的文章之中,有其特殊的意义。这是对早期儒家“忧民之忧”与“四民”说的继承与张扬。《孟子·梁惠王下》有云:“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又有“四民”之说,如《求之不得穀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汉书·食货志》:“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范仲淹和欧阳修以及苏轼等人忧“商贾(商旅)不行”,将孟子“忧民之忧”、“忧以天下”和《穀梁传》等中的“四民”说结合起来,使“忧民”思想更为具体、更为丰富,也有力地冲击着传统与现实中“重农抑商”、“重本抑末”、“强本弱末”等思想(注:商鞅、《管子》作者和荀子以及韩非子等以农业为“本”,以工商业为“末”。在中国历史上的相当一段时期,“重农抑商”、“重本抑末”、“强本弱末”的思想与政策处于主导地位。“这些思想与政策,对巩固封建制度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极作用日益增加。南宋后,反对抑商的人渐多。”(《辞海》第105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其实,反对抑商者在中唐便渐多如韩愈、白居易等。参见拙著《中唐儒商精神的复兴与文学思想的革新》,载《古代文学理论研究》十九辑。),努力复兴儒商精神。而且,北宋商业的发展超过了前代,大城市和小镇市兴旺发达,海外贸易盛况空前,“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5](p.126)。欧阳修《有美堂记》中说:“若乃四方之所聚,百货之所交,物盛人众,为一都会,而又能兼山水之美以资富贵之娱者,惟金陵、钱塘,然二邦皆僭窃于乱世。……今其(钱塘)民幸富完安乐。又其俗习工巧,邑屋华丽,盖十余万家。环以湖山,左右映带。而闽商海贾,风帆浪舶,出入于江涛浩渺、烟云杳霭之间,可谓盛矣!”[3](卷40)又,苏轼《荆门十首》其一写道:“北客随南贾,吴樯间蜀船。”[6](p.62)其《金山梦中作》诗中云:“江东贾客木绵裘,会散金山月满楼。”[6](p.1274)又,王安石《送程公辟之豫章》诗中云:“沉檀珠犀杂万商,大舟如山起牙樯,输泻交广流荆扬。”[7](p.484)其《予求守江阴未得酬昌叔忆江阴见及之作》诗中又云:“黄田港北水如天,万里风樯看贾船。海外珠犀常入市,人间鱼蟹不论钱。”[7](p.622)但是,由于朝廷“轻变其法,深取于人”,严重地侵害了商贾利益,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也出现了“商贾不行”等社会问题。因而,范仲淹和欧阳修以及苏轼等忧“商贾(商旅)不行”,不仅反映了商业经济发展的社会现实,也说明北宋政治改革和诗文革新者“忧民之忧”、“忧以天下”上升到新的层次:着眼于士、农、工、商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主张“从长改革”,“使天下之财通济无滞”。

王安石《兼并》与苏辙“诗祸”说再辨

王安石在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写了一首题为《兼并》的诗,诗云: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8](p.48)。

这首诗的艺术性并不算高,但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例如苏辙在晚年所写的《诗病五事》中将王安石《兼并》视为“诗祸”,大加指责:“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不知其不可也。方其未得志也,为《兼并》之诗,其诗曰……及其得志,专以此为事,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至于今日,民遂大病,源其祸出于此诗。盖昔之诗病,未有若此酷者也。”[9](p.1555)宋代李壁《王荆文公诗笺注》卷六引苏辙“诗祸”说以注王安石《兼并》诗,将正反两面的观点更为清楚地展现出来。对此评论者多以为苏辙“诗祸”之说是保守派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例证之一,如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中引王安石《兼并》与苏辙“诗祸”说时指出:“王安石是想通过新法的推行,把收夺豪强兼并之家的部分既得权益,作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北宋政权的统治,并使地主经济得到正常发展的方术之一,是为整个地主阶级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着想的;而保守派人物则是那样顽固地维护豪强兼并之家的特权和利益,甚至是不许去牵动他们的一根毫毛。”[10](pp.80-81)以上所云,还应该再加以辨析。

其实,王安石《兼并》诗的思想内涵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揭露兼并的祸害,提出反对兼并的主张,这在当时“富者兼并百姓,乃至过于王公,贫者或不免转死沟壑”的情况下[11](卷240),具有扶贫济困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对待富民的态度值得分析。“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据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巴(蜀)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秦始皇筑怀清台,是优礼那生产致富、坚贞守业的“富民”,是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并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体现了人们希望富民强国的历史趋势。显然,苏辙指责王安石的《兼并》诗,一方面有对王安石反对兼并、抑制豪强愿望的误解,另一方面说明苏辙主张重商富民,与王安石以“抑兼并来‘富国’”(注: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五册(pp.152-153):“王安石变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抑兼并来‘富国’。”)的变法思路相异。

苏辙与王安石的变法思路不同,并不意味着苏辙就是保守派,就是“顽固地维护豪强兼并之家的特权和利益”。这可以进一步分析苏辙的言行。早在英宗治平二年(1065),为大名府推官的苏辙就上书指责朝廷害财之事在于冗官、冗兵、冗费。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变法,苏辙上书神宗,即日召对,以他为制置三司条理司检详文字,参预革新变法。之后,他对王安石变法中的某些部分有怀疑,也有反对,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与王安石以“抑兼并来‘富国’”的变法思路不同,主张士、农、工、商各得其业,不与商贾争利。例如苏辙在熙宁二年(1069)八月所上《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中指出:

方今聚敛之臣,才智方略未见桑羊之比,而朝廷破坏规矩,解纵绳墨,使得驰骋自由,惟利是嗜。以辙观之,其害必有不可胜言者矣。今立法之初,其说甚美,徒言徙贵就贱,用近易远。苟诚止于此,则似亦可为。然而假以财货,许置官吏,事体既大,人皆疑之。以为虽不明言贩卖,然既许之以变易矣;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者,未之闻也。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与钱,其卖也后期而取直,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然至往往败折,亦不可期。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禄廪,为费已厚。然后使民各输其所有,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然则商贾之利,何缘可得?徒使谤议腾沸,商贾不行[9](p.764)。

元祐元年(1086),苏辙又在《论蜀茶五害状》中说:

右臣伏见朝廷近罢市易事,不与商贾争利,四民各得其业,欣戴圣德,无有穷已。……自后朝廷始因民间贩卖量行收税,所取虽不甚多,而商贾流行,为利自广。……及近岁立都茶场,缘折博之法,拘拦百货,出卖收息,其间纱罗皆贩入陕西,夺商贾之利[9](pp.785-787)。

显然,苏辙变法思路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不与商贾争利,四民各得其业”。这种思路与北宋政治改革家(其中大多为文学改革家)范仲淹、梅尧臣、欧阳修、苏轼等一脉相承。参预“庆历新政”的范仲淹曾说:“臣请诏下茶盐之法,尽使行商,以去苛刻之刑,以息运置之劳,以取长久之利。”梅尧臣有《汴之水三章送淮南提刑李舍人》其二云:“汴之水,入于泗,黄流清淮为一致。上牵下橹日夜来,千人同济兮万人利。利何谓?国之漕,商之货,实所寄。”[12](p.279)参预“庆历新政”而又是北宋诗文革新主将的欧阳修,反对“重农抑商”,主张士农工商四民皆利,富民富国。他在《送朱职方提举运盐》诗中写道:

英英职方郎,文行粹而美,连年宿与泗,有政皆可纪。忽来从辟书,感激赴知己,闵然哀远人,吐策献天子:治国如治身,四民就四体,奈何窒其一,无异琫厥趾;工作而商行,本末相表里,臣请通其流,为国扫泥滓;金钱归府藏,滋味饱闾里,利益难先言,岁月可较比[3](卷7)。

苏轼也在《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中指出:

臣闻谷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末。是以法不税五谷,使丰熟之乡,商贾争籴,以起太贱之价;灾伤之地,舟车辐辏,以压太贵之直。自先王以来,未之有改也。而近岁法令,始有五谷力胜税钱,使商贾不行,农末皆病……与其官私费耗,为害如此,何似削去近日所立五谷力胜税钱一条,只行《天圣附令》免税指挥?则丰凶相济,农末皆利,纵有水旱,无大饥荒[4](p.990)。

其《问大冶长老乞桃花茶栽东坡》诗中也云:“庶将通有无,农末不相戾。”[6](p.1119)由此可见,北宋时期从范仲淹、梅尧臣、欧阳修到苏轼、苏辙等人,其政治变革的思路之一是农末(商)皆利,重商富民,这在当时有其积极意义,也有“从长改革,使天下之财通济无滞”的长远意义。而王安石变法思路之一抑兼并,这一方面在当时具有扶贫济困的积极意义,另一方他在主张抑兼并中往往以重农为先,而且在变法的实践中往往偏离到抑商聚敛的方向上,在“轻变其法”之中显示出某些局限性乃至弊端。其弊端之一,就是上文所引苏轼、苏辙等所说的“商贾不行”;其局限性则从王安石自己的言说中就可以看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11](卷220)“工商逐末者,重租税以困辱之。民见末业之无用,而又为纠罚困辱,不得不趋田亩,田亩辟则民无饥矣。”[7](p.381)

综上所述,苏辙指责王安石《兼并》有“诗病”乃至“诗祸”,既是文学批评,又大大超出了文学批评的范围,反映北宋政治改革及文学革新家之间两种不同的思路:一是以范仲淹、欧阳修、苏轼、苏辙等为代表,主张农商皆利;一是以王安石为代表,强调重农抑商(抑商是其抑兼并的重要方面)。苏辙以文学批评形式出现的“诗病”乃至“诗祸”说,将这两种思想推向矛盾极端,未免矫枉过正。但是,这并非是所谓的保守派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例证之一。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王安石的《兼并》诗及其抑兼并的思想,有扶贫济困的积极意义,但其中抑商思想及变法实践也造成了“商贾不行”等弊病;苏辙批评《兼并》诗及变法实践中的弊端,张扬农商皆利的思想,既有矫枉过正之处,也有富民强国的积极作用。

收稿日期:200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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