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网络组织创新机制研究_创意产品论文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网络组织创新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意论文,产业集群论文,机制论文,组织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创意产业集群的理论认知

(一)创意产业集群是个复杂适应性系统

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是J.Holland教授于1994年提出的,其主要内容是指按一定规则进行非线性相互作用的行为主体所组成的远离平衡的动态系统,这个系统通过自组织、自学习、自适应不断进化(张梅青、万陶,2009)[1]。创意产业集群具有复杂适应性系统的特征,由大量相互作用的创意设计者、创意产品制造商、经纪人、行业组织协会、中间商(以下统称系统集成商)等行为主体构成,这些组成成分构成创意产业集群的子系统,子系统各自具有不同的运动模式;创意产业主体之间及其与所处的环境之间处于不断的相互适应的非平衡状态;创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创意产业的各层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作用关系(钱平凡、黄川川,2003)[2];创意产业集群中创意产品设计者及创意产品制造商相互之间及其与所处的外部环境之间在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中彼此不断地进行信息交流、学习和累积经验,并不断地根据市场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改变其行为方式和功能结构,从而推动创意产业集群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到高级地不断演变。

(二)创意产业集群具有模块化网络组织的特征

模块化网络组织是Lei,Hitt & Goldhar,Sanchez & Manhoney等学者所描绘的以产业、产品生产的可模块化为前提,用关系将生产和组装模块的企业连接起来形成的开放式网络组织,是适应模块化技术而形成的新型组织形式,它不受地域的限制,既可以指地理位置比邻的产业集聚地,也可以指跨地区、跨国界的网络组织(余东华、芮明杰,2005)[3]。创意产业集群具有模块化网络组织的特征,它是由大量的创意产品设计者、大量的系统集成商和创意产品制造商等主体集聚在某一特定的地理空间,根据各自的职能定位进行纵向柔性分工,模块化生产。具体表现为创意产品的设计者主要进行创意构思,形成设计方案,系统集成商的主要职能是对创意产品设计者的设计方案进行筛选、评价,并把它分配到与之相适应的渠道之中,帮助数量众多的设计者和创意产品的制造商建立相互适应的联系渠道。创意产品制造商的职能是将创意方案进行物理加工及商品化。因而在创意产业模块化生产网络组织内部往往形成的是以项目为导向的团队合作模块化生产组织形式,创意产品的设计者与系统集成商和创意产品制造商之间大多签订短期合同,创意产品的制造商会根据市场和消费需求的变化不断改变生产过程和生产组合,并不断转换和其他企业的合作关系,使产品适应消费者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Akifumi Kuchiki & Masatsugu Tsuji.,2010)[4]。创意产业集群也是个开放的系统,不断地在和外界进行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因而创意产业网络集聚效应不仅表现在地理空间上的群集效应,更突出表现在跨地理空间的特征,即体现为虚拟网上的群集,这主要是因为创意产业集聚是与科学技术发展联系密切,发达的科技手段使文化创意这种无形的产品内质得以突破空间的界限和约束,使得价值流在更广阔的空间中实现,其范围可以延伸至地方网络、区域网络和全球网络(Brian Wixted,2009)[5]。

二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网络的组织模式

(一)模块化组织模式图解和运行机制

创意产业包括的门类很多,按照北京统计局划分的创意产业主要包括:软件、网络计算机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设计服务、广告会展和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等九大类,在每一个创意产业集群中可能同时集聚一个或几个门类的创意产业,每个产业中又包含有很多横向差异明显的专业化创意产品设计企业,每个企业在其创意领域内为客户提供小批量、专业化、不同风格的创意产品或服务。这些横向具有明显个性风格和取向差异及纵向具有质量差异性的模块化产品和服务由各领域的系统集成商根据产业网络内的横向分组,把无限多的创意产品根据横向差异分成有限组,按照其所掌握的细化的小组内产品评价标准对每一个分组内有限横向类似的创意产品进行评价、筛选、发现、选择,并源源不断地向创意产品制造商推荐创意产品,将其送入下一个生产和流通环节。因而创意产业集群网络组织内部的模块化生产运行是由处于横向水平专业化分工和链状垂直专业化分工中的各个独立子系统分别生产和提供具有各自特性和功能互补性的创意产品和服务,然后按照某种系统设计规则整合成最终产品的复杂系统生产过程(见图1)。如创意产业中的动漫产业包括编剧、绘画、动画制作、动画系列产品开发等一系列生产环节,各环节的工作由各功能模块独立完成:编剧由专门的编导完成,他们专门负责剧本的创作;绘画由动画家完成;其后动画制作人员将其制成动画片;然后由发行方负责进行市场推广。在动漫产品的制作过程中,各功能模块独立制作,但彼此相互交流、密切配合并完成最终产品的制作。

图1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组织网络

创意产品生产中网络系统设计规则的确立是由系统集成商及模块制造商通过市场选择或共同协商来决定的,这种系统的设计规则在生产的初期阶段在各模块制造商之间可能会存在某种认识上的差异,然而在系统集成商的协调下,模块制造商之间通过不断地沟通和协调,会逐渐缩小对系统设计规则认识上的差异。此外,市场也会对体现模块产品兼容性的技术标准进行优胜劣汰的选择,促使系统的设计规则以网络组织行为主体共同认可的形式反馈给各个模块制造商,通过对这种分散的系统设计规则的处理、传播和交换,系统的设计规则不断地被筛选,从而进化发展。

(二)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网络系统组织模式的几个特点

1.多层次和自组织的结构

创意产业模块化网络组织是个复杂系统,系统内部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信息。一种是决定模块联系规则的公共知识信息,又称显性信息;一种是被每个模块包裹的隐藏信息,它是高度背景化和个性化的知识信息,是组织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各个具有不同的创造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的创意企业依靠组织内部公开的界面规则或关系契约在创意设计、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实现灵活的专业化分工和松散的耦合,形成非线性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网络合作关系,这种多层次的、灵活的网络关系的确立既能有效保证生产网络中功能模块整体的协同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又使得各功能模块能够凭借内部隐含的私人信息自发的演化。而且灵活的模块化网络组织模式也有利于创意企业根据市场或其他环境的变化,灵活地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合作与竞争行为,通过组织结构内部横向和纵向的模块化重构,提高组织生产效率和创新水平。

2.组织边界模糊化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生产网络中组织边界具有模糊化的特征。这种组织边界的模糊化并不是指物理边界的模糊,而是指交易边界的柔性化和可变性。企业边界的柔性化使得模块化生产网络可以通过多样化和灵活的动态契约来进行各种特定的组合和协调,通过分包、战略联盟等多种合作方式使得创意企业能够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甚至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在未改变市场存量及其空间分布和所有权的同时使创意资源的用途和运用方式发生改变,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组织文化开放化

创意产业模块化组织生产网络具有较强的兼容开放性,创意企业聚集在一起,共同发展同一产业,因此信息高度透明,企业交往频繁,有利于知识的传播和共享,也有利于形成以信任为基础的崇尚合作和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而且创意产业集群本身是个和外界不断交流的系统,其与外部环境之间保持频繁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这种交流机制主要表现为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外界及全球的联系以及信息、技术、知识、产品、资金等要素快速地流出和流人,这种交流机制是创意产业集群保持持久创新和竞争优势的动力源泉。

三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组织网络的创新机制

(一)竞争创新机制

在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网络组织系统内部由于规模和地位相当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搜寻成本减少,便于在价格、质量和产品差异化程度上形成一定的评价尺度,因而在各模块供应商、中间商和产品制造商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竞争。这种竞争贯穿于企业生产创新活动的全过程,从最初的要素投入、中间的研发试制到最后进入市场的创新过程中,都存在着企业间的竞争行为。在要素的投入阶段,企业间的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吸引和保留技术人才上的竞争、获取金融资源从而启动创新活动方面的竞争、获取专利使用权及签署排他性技术许可协议等方面的竞争;在研发试制阶段主要表现在研发投入、技术设备和创新速度方面的竞争;而在市场进入阶段又表现为对目标客户的竞争。同时企业还面临着集聚体外的同行的市场竞争。企业集聚面临的竞争压力迫使企业必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产品质量和产品差异化上增加技术优势,通过持续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从而形成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因此,创意企业间的竞争是多层次的、全方位的,竞争促使整个网络的创新速度加快。

(二)网络协同创新机制

网络协同创新是创意产业集群创新行为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在创意产业模块化网络组织内部,各模块企业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约在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市场营销等创造价值的活动中选择性地与其他模块企业结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形式包括基于专业化分工的合作、基于资源使用上的合作、基于知识关系方面的合作以及基于市场需求的合作等。通过这些合作形式,集群中的模块企业可以利用地理位置的毗邻和产业的关联,通过知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投入、风险共担方式进行合作创新,这样既可以克服创新资源不足的困难,又可以分散风险,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

(三)知识交流创新机制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生产网络是一个以动态分工和知识共享为特征的开放的生产系统,其所具有的柔性和动态的组织结构、兼容和开放的组织文化为网络组织完成知识流动和整合过程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知识的传播和创新提供了媒介和平台。知识在组织体内部的流动过程是一个价值交换和学习的长期动态过程。成员企业在组织外部环境和获取的市场需求信息的作用下不断创造和发掘出新的知识(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新知识通过创意产业成员间的正式(如项目小组、团队合作、师徒制等方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基于血缘、亲缘和学缘基础上的面对面的交流)在网络组织和成员间多向传播和扩散,成员企业在共享知识的同时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得以提高,企业将吸收来的知识进行新的排列组合、交叉和创造后产生出新的知识。知识在创意企业之间形成的多向持续传播、共享、吸收和整合的过程,构成模块化产业集群网,状知识创新系统(Elias G.Carayannis & Dimitris Assimakopoulos & Masayuki Kondo,2008)[6]。在系统内部,创意企业不仅可以以低成本获取合作伙伴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可以将获取的知识与自身的核心能力相结合,进行独立模块的知识创新,提高模块生产效率和创新水平,同时建立在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交换和集成基础上的生产组织网络可以利用多个平行的虚拟研发团队的分模块研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因而会极大地提高和增强整个网络组织的创新效率和创新能力。

四 结语

创意产业集群模块化网络组织生产模式是为适应创意产业产品复杂不确定的市场环境、多样化、变幻莫测的需求结构及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不断迅猛发展而产生出来的一种社会生产组织形式和企业管理模式(Jeffcutt,P.& Pratt,A.,2002)[7],它的出现,一方面为集群内企业在共同的系统设计规则的基础上协调合作提供了一个高效运作的网络平台,使每个企业都能凭借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化差异生产,满足创意产品市场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知识在网络系统内部的传播、吸收和整合,系统组织内部持续不断的知识创新增强了系统整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从而使集群可以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因此模块化运作方式是创意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我国创意产业集群在未来发展中应充分利用这种高效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实现地理范围内的网络创新发展的同时主动融入全球模块化生产网络中以最大化分享创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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