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史分期的争议说到中国古代社会的性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说到论文,中国古代论文,中国论文,性质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古代分期问题,争论半个多世纪了。这一争议集中在中国封建社会起于何朝代——西周、秦、还是魏晋南北朝?
这个问题之所以长期争论不休,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史学界对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及其历史发展线索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
对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老一辈史学家多认为: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近十几年来,国内外一些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现代化学家、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封建社会说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亦如西欧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依次演进的历史发展阶段提出了质疑。
这质疑从比较史学角度是由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和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从社会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某些基本方面均截然不同。
首先,从基本生产关系看,在中国古代,所有土地通常在理论上归国王所有,在实践中,国王对土地行使主要处置权,而在西方封建国家中,土地的所有权分属各个世袭的庄园领主,大部分土地君主无法控制。从劳动者的身份和地位看,中国古代从事生产者的阶级同土地所有者的关系是一种独立自主的关系,而西欧中世纪的农民是“作为土地的附属物”而隶属于土地的。
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可以脱离土地,脱离地主,在微观上是比较自由的,但他们的人身却受中央政府的支配,在宏观范围内又是不自由的;西欧农奴被禁锢在土地上,本身也属于封建领主的私有财产,微观上虽没有自由,但中央政府不直接管辖他们,在宏观上又是比较自由的,一旦商品经济发展打破了束缚农奴身上的锁链,就能引起质的变化。这是西欧能成为世界资本主义故乡的重要条件。中国则不然。由于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国家,在王朝更替中,中国历代第一代土地所有者主要是通过政治暴力方式取得的,所以,中国古代社会全部经济关系都笼罩在政治的统治之下。这就是:通过国家政权垄断土地并支配农民人身。一方面,中国政府直接控制广大个体小农和广大耕地,以征收赋税和徭役的方式构成整个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各级官吏各地区地主阶级成员又各自以个人身份占有一部分土地和用户,进行剥削。前提都是手中有权。所以中国的贵族官绅从总体上看,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土地经营上,而是放在权力经营上。这种政治支配形态影响着整个中国历史的进程,是中国社会长期停滞和周期性动乱的总根源。所以,马克思认为,在东方专制制度下,特权阶级甚至没有必要占有土地或人,而是掌握一种“公共”职能,国家作为唯一的土地所有者的代表,通过赋税的形式而索取地租。
【在亚洲】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对立,那么,地租和赋税就会混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在这种情况下,依附关系在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除了所有臣民对这个国家都有的臣属关系以外,不需要更严酷的形式,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但因此那时也就没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存在着对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同的占有权和使用权。〔1〕
对这种政治支配下土地私有权的相对性和国家在整体人格化为地主的地租形式和社会结构,马克思把它描述为一种“普遍的奴隶制度”状态而与真正的奴隶制以及封建制作对比:“在奴隶制、农奴制之下,劳动者本人成为他人或社会的自然生产条件(这在东方普遍奴隶制度之下是不会有的,只有欧洲才会有这种情形)”。〔2〕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又说,这种东方的普遍奴隶制“和奴隶经济或种植园经济的区别在于,奴隶要用别人的生产条件来劳动,并且不是独立的,”〔3〕而亚洲的奴隶制却不以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它没有必要发展成为这样的生产关系,因为剥削阶级随时都能够向村社抽调大量劳动力,甚至用于非农业生产。
其次,从政治上层建筑——国体和政体结构看,中国古代社会与欧洲封建社会也迥然不同。古希腊罗马通常实行的所谓民主政治,即由全体奴隶主和自由民选举国王或执政官,这些统治者还要受到全体奴隶主和自由人组成的公民大会制约,因而他们从来不具有绝对权力。虽然在那里也出现过“僭主”(这种“僭主”只是不经由合法选举而产生的国王,他们虽掌握了权力,但仅靠武力来维护),然而公民从来都不是心悦诚服地听从他,更无那种东方君主式的神秘、威严以及使人民在心底里引起的敬畏。这种僭主一般政治寿命都很短,不超过两代,就会被公民推翻。在日耳曼封建社会里国王虽建立了较大的国家如法兰克王国,但实际上王权有限。国王对下属的控制主要采用“采邑制”,即国王将一部分土地分给他的下属公爵,规定公爵对国王所尽义务、公爵、侯爵对他们的下属亦如法炮制。但是,这类获得多少好处,应尽多少义务的规定是用契约的形式写下来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违背,也不能超出契约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而且国王不能越过公爵直接指挥侯爵,侯爵也可以不听从国王的直接指挥。这就是所谓“我是你的封臣但我的封臣并不是你的封臣。”因此,国王只能通过层层指挥方法,才能调动整个封建国家的力量,权力显然受到很大的限制。正如菲吉斯所指出的,对于1600年欧洲人来说,“法是真正至高无上的,他们无须考虑构成国家终极权威的究竟是国王,还是贵族,平民或者是二者合在一起。”〔4〕在欧洲中世纪,法律被认为具有很高的地位,国王低于法律,他的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受法律限制,即所谓“法创造了国王”(布拉克顿语)。中国则“法自君出”,君权高于法律,其行为不受法律限制。中国自有朝代以来,一直盛行专制主义。它是一种绝对君权,即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行政长官丞相,也须服从皇帝的意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君主面前。所有人都是皇帝的奴隶,他们的身家性命都在皇帝掌握之下,像《红楼梦》中贾府这样显赫的官僚大家族,一旦在皇帝面前失宠,马上满门抄斩,倾刻间就成为身无分文的贫民,所以马克思把这种东方式的专制主义称为“普遍奴隶制。”在西方封建社会晚期,国王权力也曾一度增大,但这种西方式的专制主义,已经是在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障碍了。那时国王的强大在于依靠已经成长起来的资产阶级,以共同打击封建贵族,而资产阶级一旦羽毛丰满,就把国王一脚踢开,对其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法国大革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那场大革命中,路易十五夫妇双双被送上了断头台,所以像西方那种专制主义的强大,不是封建社会兴旺的结果,而只是封建社会已走向没落的回光返照。中国的皇帝是唯一正统的权威,它利用强有力的国家官僚机器和儒家学说统一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社会结构形成了严密的一元化的统一整体;而在西欧封建政体中,国王则与贵族共同分享这种正统性,贵族对其子民拥有独立于君主的权威,这些贵族位居显赫并非出于君主的恩惠,而是由于具有古老的血缘。官僚政治国家的实质是权力自上而下的单向流动,封建国家的实质是处于社会——政治——军事结构中不同等级的人们分享权力和义务的双向制度:前者是金字塔式的权威结构,后者则是等级权威结构。莫斯卡认为,在官僚政治国家中:“中央通过税收征募数量可观的社会财富,并首先将其用于维持一支军队,其次用于维持一系列的公用事业上,”而“封建国家”是“这样一种类型的政治组织,在这个组织中,社会的所有管理职能——经济的,司法的,行政的,军事的——都同时由相同的个人所行使;同时,国家由小的社会集合体组成,每一集合体均拥有自给自足所需的全部机构。”〔5〕西欧封建社会由于经济、政治、宗教等力量的均衡发展形成多元的、松散的社会结构。在西欧封建制度下,国家并不担负重要的经济和政治职能,权力是分散的,所有各种相应的任务都由封建领主承担。是他,而不是君主,提供防务,征收赋税。在各级法庭上审判执法,操生杀大权。每一个封建领主就是自己那片领地上的统治者,没有在他之上的专制君主。国王只是矮子里面拔将军,多是从大的封建领主中推选出来的,他的权力并不超出自己的领地,直到16世纪,西欧封建国家的军事力量正处由国王兼领主的家卒,雇拥军和民兵组成的,“没有一个西方国家拥有一支常备军,在欧洲唯一的例外是土耳其”〔6〕而土耳其则是一个欧亚两洲的国家。在任何情况下,封建国家并不行使主要的生产职能,向君主专制发展较晚而且在程度上也受到限制。王权在维护封建制度同时,不自觉地对封建制度起了破坏作用。中国则不然,它多少世纪以来,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拥有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的常备军队,具有一种到处通用的文字,存在着几千年公认的统一的历史和文化传统;自秦以后,中国君主就在一切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力,他站在官僚等级的顶峰,监督国家机器的运转,正像马克思所说,他是“家长制的权力……这个广大的国家机器的各部分间的唯一的精神联系。”〔7〕
其三,从城乡关系看,中国古代社会与西欧封建社会也迥然有别。在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发展是从乡村而来一些自由人为谋生计,来到某些自由集散地;农奴为逃避主人的剥削压迫,逃亡到这些自由集散地。一旦人口多了就形成了城市。他们起初靠做手工业为生,逐渐建立起手工业行会,并大大发展了商品贸易,于是构成了封建社会中市民阶级的荫芽,最后以城市为中心,形成了对抗乡村封建主的独立的政治实体,现代资产阶级就是由这市民阶级转变而来的。所以,在西欧封建社会,城市在某种意义上是由经济贸易的发展而自然地形成的。而在东方,则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大城市只是帝王的政治中心,它的存在纯粹是为专制君主的政治,原来繁华的城市就会迅速衰败。北宋汴京作为首都时,何等繁华,但在南宋迁都杭州以后,汴京就无声无息了,杭州取代了开封。长安、洛阳、南京、北京的兴废也都和历代王朝的兴衰直接关联着,明初建都南京,秦淮河边一派歌舞升平,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一下子就带走了18万户手工业者;南京顿时冷清起来。马克思说:“中世纪(日尔曼时代)底历史是以乡村作为舞台而开演的,它以后的发展是在城乡对立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底城市化,而不是象古代那样的城市底乡村化”;“亚洲的历史是城乡浑然一体的历史”,在那里,甚至连名符其实的城市都没有,“真正的大都市,在这里,只能认为是帝王的军营,那是真正经济结构上的赘疣。”〔8〕换句话说, 马克思把亚洲的“城市”看作是一种恶性发展,它虽然可能很大,但却缺乏西方城市那种产生资产阶级,发展现代生产力的特征;它在专制政权的荫庇下,过着一种完全寄生的生活,是专制君主宫廷挥霍和社会实际生产能力之间一种病态差距的反映。因此,马克思说:“真正的城市只有在对外贸易特别有利的地点才能与这些村落并列而形成起来,或者出现在国家元首及其总督拿他们的收入(剩余产品)与劳动交换,作为劳动基金而支出地方。”〔9〕这样两种不同的城市类型, 两种不同的城乡关系自然会对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不同的影响。市民作为一个等级曾在中世纪欧洲社会发挥过中国的城市居民所不曾发挥过的作用。中国古代社会的城市工商居民则是一个软弱的等级,他们未能意识到自己的特殊利益,也没有发动过独立的运动。所以,中国的城市从没取得自治权,西欧的一些城市却取得自治权。埃蒂安·巴拉兹在《中国的文明和官僚制度,主题的变化》一书中说:“谈到城市,也就谈资产阶级——这是十九世纪以来的城市发展问题研究的基本前提。……在广义上可以称之为资产阶级的特定城市阶级的出现,就成为典型的古代,有工匠和商人的中世纪城市以及现代工业城市的特征。但在中国城市里并没有可以与西方资产阶级相类比的城市阶级。”“中国和西方城市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西方城市开始是资产阶级的温床,后来是资产阶级的堡垒,而中国的城市主要是政府所在地,对资产阶级长期怀有敌意的官员的居住地,因此总是在国家的统治之下。”〔10〕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第3 卷中引里查·琼斯分析亚洲城市特点的一段话也符合古代中国城市的情况:“在亚洲城市的发展——或者不如说存在——完全有赖于政府在当地的开支。”在中国,是国家产生了城市;而在西欧,是城市产生了新的国家。因为在西欧是由于劳动力集中于工厂以及工厂的集中,随之产生了城市,资产阶级及其国家,而在中国则是行政官僚及其为之服务的行业的发展走在了工业化的前头。
古代中西城市的差异及其形成原因可以罗列很多,但是究其根本原因,基本特点是所有权问题。西欧封建城市在其存在初期所有权不是属于国家,而是属于个别领主的。国王对其领地的城市不是以国家主权者的身份领有和管理,而是以私人领主的身份对城市施行其领主权。城市领主私人所有是西欧封建城市的重要特征,所有权导致城市政治活动、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与东方各国迥然有别。西欧新兴的城市都座落在封建领主的土地上,教会和世俗的封建领主像对待自己庄园一样对待新兴的城市,在城市里施行自己的领主权。领主权具体体现为:一是对城市所占土地和城市本身的所有权,二是对城市的统治和管理权。但二者相比,所有权更为重要,因为它是全部领主权的核心,统治权的基础。领主之所以能够统治城市,是因为那块土地是他的。没有土地所有权也就不会有特恩权,兼领行政管理权和司法权,也就无从对城市征收贡税,征发徭税,对城市进行剥削和压榨。若如此,领主对城市的领有权就全部丧失意义。封建领主对城市的剥削和压榨加深了领主与市民的矛盾。随着生产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的成长,西欧十至十一世纪普遍掀起城市兴起的浪潮,这种剥削、压榨与反剥削、反压榨的斗争越来越激化,西欧的社会关系也更趋复杂化。城市与自己领主的斗争以各种方式不断地进行;领主对城市的私有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越来越突出。由于国王与城市在反对封建领主割据方面有共同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便自然形成王权与城市市民的联盟。所以,西欧的国王在其集权的过程中客观上对封建制度起着破坏作用,不自觉地扶植了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而古代东方各国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则始终以各种方式扼杀资本主义的荫生。
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过程中,市民为摆脱封建领主的剥削和统治,采取的斗争形式和手段或公开或隐蔽,或暴力反抗或金钱赎买,其效果概括地说,有:(一)许多城市从领主那里取得特许状,获得较大程度的自由和特权,包括人身自由、土地自由、财政独立、司法独立等等,可称之为“自由城市。”(二)一部分自由城市发展为“自治城市”,取得了选举市政官员的权利,由市政官员管理城市事务,有的还取得选举市长,设立城市法庭的权利。这是西欧封建城市中独立程度最大的,即马克思所说的“主权城市”,“中世纪的顶点。”(三)第三种城市是只取得很少一点自由的小城,称为“市民城市。”在西欧封建社会,城市在争取自由和自治的斗争中,有些城市的手工业者和商人秘密组织了被称为“公社”的组织,历史上习惯地把这场斗争称为“公社革命”。于此可见,西欧中世纪城市的自由和自治运动,正是私人领主权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正因为西欧封建城市所面对的是单个或几个封建领主,而不是封建国家或封建地主阶级集体才有可能以暴力反抗或金钱赎买的方式取得不同程度的自由和自治,随着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地方封建主的领地逐渐并入王室领地,城市领主权也逐渐由私人转入封建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国王一方面把手插进领主所有的城市之中,兼并大封建主的领地,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手段瓦解公社,取消城市自治,把城市所有权转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到了十三世纪以后,当城市面对已经强大起来的王权的时候,它就再也难以取得自治权利了。但与此同时,市民阶级也逐渐转化为资产阶级。当资产阶级渐渐羽毛丰满时,西欧的封建王朝也就走向未路了。当路易十四说出“朕即国家”的时候,这标志着这个制度的结束而不是发展。处境困难的路易十五接踵而至,讲了一句完全不同的话:“死后管它洪水滔天。”洪水果然到来,法国大革命宣判了封建制度的灭亡。西欧封建城市的自由和自治,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农业手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商品化,使西欧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在短短的几百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在十四,十五世纪最早出现资本主义的荫芽,随后出现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铺平了道路。西欧中世纪的社会历史是在乡村封建领主的领地开始的。但它却在城乡之间的冲突中发展起来,在这一冲突中产生了资产阶级,诞生了现代生产方式:资产阶级终于使乡村从属于城市,尔后在乡村的城市化过程中开演了现代历史。所以,中世纪西欧的城乡关系史实则是封建制度的衰亡史,资产阶级产生和发展史;城乡对立的实质先是农奴和市民与封建领主的对立,而后才是资产阶级和封建王朝的对立。
综上所述,既然中国古代社会与西欧封建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均迥然有别,仍然用同一概念指陈,未免名实不符。经验表明,一些理论上争论不休,纠缠不已的学术争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争论双方的概念内涵不同。正如我国经济史学家吴大琨教授所说:“如果把具有这些特点的‘中国封建社会’译成英语Feudalism的话, 西方和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是很难理解的”。〔11〕人们之所以把封建社会看成是一种世界范围的现象,是基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毫无例外地都要相继经历原始公社制,奴隶占有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五种生产关系,而且在奴隶制的废墟上一定要兴起封建制这种设想和框框,其实,这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中国和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就世界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看,西欧而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广大第三世界,都没有出现欧洲似的封建社会(日本是个例外),更没有在历史上自动地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即使在西欧,相继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马克思正是为了试图弄清楚“到底为什么只有西欧能自发地——或者说主动地,依靠其自身的物质资源和组织机构——从一个显然是前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成功地过渡到自主的工业资本主义,”〔12〕而把视线从西欧转向东方乃至全世界历史发展的研究的。为了解答这一问题,他从原始公社解体的各种形式中探索各种可能的同时发展着的资本主义经济形态。〔13〕在1857年—1858年,他完成了有关研究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手稿,这是他写作《资本论》的准备稿;最后,到1859年。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正式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以此说明中国、印度等东方社会的性质。马克思在1849年以后就长期居住英国,此时中英第一次鸦片斗争才过9年, 英国对中国的侵略和殖民仍在进行之中,有关中国和印度的信息和资料也较其他西方国家丰富得多。这就给马克思提供了一个观察思考东方文明兴衰原因的便利。从19世纪50年代起,他就写了大量有关中国和印度的文章。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提出,是马克思多年研究东方文明的理论总结。
注释: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891页。
〔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114页, 人民出版社1963年。
〔4〕约翰·内维尔·菲吉斯《君权神授》, 【英】剑桥出版社1922年230页。
〔5〕加埃塔诺·莫斯卡《统治阶级》,纽约,Mog rawHill,1939,p.80。
〔6〕J·H赫克斯特《重评历史》第3卷147页, 美国西北大学出版社1962年。
〔7〕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110页。
〔8〕〔9〕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99页、93页。
〔 10〕转引自翁贝托·梅格蒂《马克思与第三世界》“注释”第182条。
〔11〕吴在琨《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为〈马克思与第三世界〉中译本所写的前言》,“这些特点”指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所概括的“中国封建时代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四大特点。
〔12〕马尔科姆·考德威尔《翁贝托·梅洛蒂〈马克思与第三世界〉英译本编者前言》。
〔13〕见拙作《人类原始公社所有制的解体形式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产生》一文。
标签: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论文;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古代社会论文; 自由资本主义论文; 君主制度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封建社会论文; 资本论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